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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与动员:华中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研究

2022-11-22汪效驷

安徽史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华中边区根据地

汪效驷

(安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以后,中共领导下的各抗日根据地将组建群众团体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手段。关于抗战时期中共领导下的群众组织与动员问题,学界已进行了一些探讨,但关注的重点在陕甘宁、山东、华北等抗日根据地,对于新四军领导下的华中抗日根据地则着墨不多;关于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的研究,大多是对农会、妇救会等特定团体及其作用进行考察(1)相关成果如王建华:《革命的组织艺术——以中共与群众团体为中心的历史考察》,《人文杂志》2017年第8期;黄道炫:《群众组织有什么用——1944年的一场争论》,《抗日战争研究》2019年第3期;吴路伟:《“权势转移”:从农救会到贫雇佃农联合会——冀鲁豫边区群众运动(1942—1945)探微》,《农业考古》2017年第4期;王微:《传统、革命与性别视域下的华北妇救会》,《中共党史研究》2015年第2期;等。,而对群众团体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轨迹缺乏专门探讨,在系统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本文对华中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的政策源流、内在机制、发展脉络等进行梳理,试图揭示中共对民众进行组织和动员的特色和成效,以弥补相关研究的不足,也期待为学界同仁的深入研究提供些许参考。

一、华中抗日根据地组织群众团体的历史与现实基础

大力发展群众团体并非华中抗日根据地首创,而是具有深厚的历史和现实基础。这一基础有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和继承,也有对现实形势的评估和把握。其政策和策略是与全面抗战爆发后形势的发展相适应的。

(一)组织群众团体是中共在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开展群众工作的经验总结

大革命时期,中共就通过组织农民协会开展农民运动,从而形成了农村土地革命的高潮。伴随北伐战争的顺利推进,到1927年3月,湖南、广东、福建、四川、山东、山西、广西等17省都有农民协会的活动,会员接近900万。这种农民协会“已经不是一种职业组织,而是以穷苦农民为主干的乡村的政治联盟……农民协会在现时就是乡村中穷苦农民联合其他小资产阶级的革命的政治联盟——农会政权。”(2)《中央通告农字第九号——目前农民运动总策略(1927年7月20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27年)》第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186页。农民协会在性质和功能上虽与后来的农救会有所不同,但就其对基层民众的组织而言,二者并无二致。

土地革命时期,华中特别是江南地区虽然并非红军活动的中心地带,但中共在游击战争中,对群众工作非常重视,在华中各地也打下了一定的群众基础。陈毅在回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时就谈到:“经常去老百姓家里,几十里以外的村庄也要去,和老百姓谈谈、找找关系,吸收和总结经验。”(3)陈毅:《忆艰苦的三年游击战争》,庄春贤主编:《赣粤边三年游击战争亲历记》,江西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6页。在与农民群众打成一片的同时,“打土豪分田地”这一土地革命核心内容的实践使红军和广大农民建立了休戚与共的关系。这是红军游击战能够坚持下来的重要原因之一。新四军在华中各地建立根据地或多或少都仰仗于此前中共在当地开展群众运动所建立的民意、组织及干部基础。如皖江地区“各地的农会组织十分活跃,曾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反霸抗暴、抗租抗息、抗捐抗税、抗抽壮丁等斗争,如无为县六洲、庐江县泥河和巢县中埠等暴动,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937年底,许多当年农会的领导人……纷纷深入农村,宣传和发动群众,组建抗日群众团体。”(4)张世荣:《皖江抗日根据地的群众工作》,《皖江抗日根据地》编审委员会编:《皖江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326页。

1937年12月9日至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延安举行会议。项英在会议报告中提出,关于“群众工作的经验”,除了让群众“得到土地革命的实际利益”,就是“采用工农同盟的组织,把基本地区的群众组织起来”。(5)项英:《三年来坚持的游击战争(1937年12月7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711—726页。这表明,中央非常重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时期群众工作的基础和经验对于抗日民族战争的意义,正如项英指出的那样:“当游击战争在整个的抗日战线上,日益占着重要地位的时候,接受和学习三年坚持游击战争的经验与教训,是更有重大的意义和必要的。主要的是应当深刻认识,对于群众的紧密联系是保证胜利的必要条件;我们要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就必须发动广大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6)项英:《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经验对于当前抗战的教训(1938年2月2日)》,马洪武主编:《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 1937—1940》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9页。华中敌后游击战和抗日根据地民运工作就是在对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经验总结基础上的延续和发展。

(二)从全面抗战爆发后华中的形势看,民众的组织与动员更有其迫切性

1938年初,日军为了打通津浦线,贯通华北与华中战场,从南北两面夹击徐州。为了取得徐州保卫战的胜利,第五战区在司令长官李宗仁主导下,在政治、军事、社会等各方面全力备战。第五战区民众动员委员会作为民众动员的专门机构,就是在这一背景下成立的。与此同时,一些平津流亡青年和上海知识青年也聚集徐州,使徐州一度成为华中抗战的中心。国共两党在动委会携手合作,为动员民众做了大量工作。(7)关于这一时期民众动员的情形,可参见汪效驷、王鑫宏:《国共关系视角下的第五战区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2018年第2期。但这一时期,共产党“只注意上层统战与青年知识分子工作,还没有发动广大的农民群众。徐州沦陷后,局面非常紊乱,所有的一些救亡组织,大半停顿了。”总体而言,民众的组织和动员还在起步阶段,成效有限,远不能适应抗战的需要。对此,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在工作总结中就坦承:“由于未能抓紧时机,发展自己,深入的发动群众,只是在几个集镇上做些热闹的工作,乡村广大民众未能发动起来。”(8)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淮北苏皖边区1938年—1941年群众工作概况(1941年12月)》,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3辑第1册,1984年内部发行,第114—115页。

在徐州会战正酣之时,中共中央就开始对华中敌后抗战进行战略部署,毛泽东两度致电新四军,指示在茅山地区进行敌后游击战,创建抗日根据地。新四军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必须依靠敌后的千百万民众,对民众的组织和动员就此提上工作日程。全面抗战爆发一周年之际,项英对新四军一年来抗战的经验与教训进行了总结,认为:“凡有民众组织的地方,动员就更快。没有组织的群众,则政治认识就不够,动员力量是小的,总之,这就是抗战中很大的弱点。为什么民众动员不起来呢?就是没有组织。所以我们要做民运工作,要组织民众,要依靠民众组织才可以适合抗战的要求。”(9)项英:《本军抗战一年来的经验与教训(1939年1月1日)》,马洪武主编:《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 1937—1940》第2辑,第129—130页。民众组织对于民众动员的重要性已被抗战一年来的实践所证明。

(三)中共逐步确立组织群众团体的路线与策略

早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初,中共中央就很重视南方游击区域的群众工作。而组织民众团体则是群众工作的中心。1937年8月1日,中央发出《关于南方各游击区域工作的指示》,强调发动群众及发挥民众组织作用的重要性,明确指出游击区群众工作的立足点是民众组织或团体,对如何组织和动员群众也提出了具体的策略,并对组织群众团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提出了警示。(10)《中共中央关于南方各游击区域工作的指示(1937年8月1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4册,第417页。这些政策、策略随后被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共领导人进一步阐发。

1937年10月,刘少奇在阐述抗日游击战的各种基本政策问题时,针对群众团体及群众运动,要求“抗日根据地的各种群众,首先自己应该组织起来。在群众自己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各种要求纲领上,建立真正群众的工会、农会、学生会、商会及青年、妇女、儿童等团体。要使最大多数的工人、雇农组织在工会之内,最大多数的农民组织在农会之内。”(11)刘少奇:《抗日游击战争中各种基本政策问题(1937年10月16日)》,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中共党史教研室资料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3集上卷,1979年内部发行,第35、30、36页。1938年5月,毛泽东在《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中就组建抗日团体的问题作出指示:“无论是工人、农民、青年、妇女、儿童、商人、自由职业者,都要依据他们的政治觉悟和斗争情绪提高的程度,将其组织在各种必要的抗日团体之内,并逐渐地发展这些团体。”(12)毛泽东:《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1938年5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5册,第369页。不难看出,组织群众团体是中共开展游击战争政策、策略的重要一环。

1939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指示,要求地方民众团体“必须由党员领导,深入群众内面去发动为着群众自己利益而斗争的群众运动,依照自愿原则,将最大多数群众一步一步组织于工会、农会、妇女团体、青年团体、儿童团体及民众武装团体(自卫军少先队)之中,为参加抗日改善生活提高文化而斗争。”(13)《中共中央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1939年11月)》,鄂豫边区革命史编辑部编:《鄂豫边区抗日根据地历史资料》第6辑“群众工作专辑”,1985年内部发行,第3页。这些具体、明确、可行的群众路线策略,既是过去经验之总结,又有针对抗战形势所进行的调整和完善。至此,中共确立了将组织群众团体作为民运工作支撑点的政策方向。新四军在华中将这一政策进行了全面的贯彻。

二、华中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的组建与发展

群众团体并非华中抗日根据地首创。在此之前,陕甘宁边区已延续和强化了工会、农会等行业团体,还组织了统一战线性质的抗敌后援会;群众团体在华北、山东等抗日根据地也得到快速发展。全面抗战爆发以后,国统区各种抗日群众团体为抗日救亡而奔走呼号。华中抗日根据地的群众团体虽然出现较晚,但从发展的普遍性和效果来看,谓其独树一帜当为中肯的评价。

(一)新四军将组织群众团体作为民运工作的中心

新四军发展的依托是华中地区广袤的农村,面对的是基层千百万农民群众,因此,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是新四军在华中领导抗日和发展壮大的关键。正如时任苏皖区党委书记刘瑞龙所总结的那样:“因为我们的活动中心是在农村,人力、物力的主要依靠是农村,据农村可以致敌死命。因此,中心工作应当是组织广大的农民群众,其他的青年、妇女等工作,环绕着中心工作而开展。”(14)刘瑞龙:《苏皖区的群众工作(1940年9月)》,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3辑第1册,第36—37页。中共凭借对农民特性的深入了解和农村现况的准确把握,敏锐地抓住了群众团体这一组织和动员民众最迫切和最有效的办法。

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华中各抗日根据地大力完善民运工作的领导机构。“从1940年初起,鄂豫边区党委要求各地县委都必须相应的设立民运部,部长必须是同级党委的委员。”(15)鄂豫边区革命史编辑部编:《鄂豫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史稿》,湖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0—161页。1941年1月由鄂豫挺进纵队改编成的新四军第五师,在政治部下设立民运部。同年4月11日,刘少奇指示新四军各师首长及各区党委:“在各专员公署、县政府及区政府之内,应即成立农工科。”(16)《关于成立农工科的指示(1941年4月11日)》,鄂豫边区革命史编辑部编:《鄂豫边区抗日根据地历史资料》第6辑“群众工作专辑”,第5页。这样,中共在华中的党政军组织系统中都设立了民运专门机构。民运工作正是以此为依托,在华中各地普遍开展起来。

与此同时,群众团体的组建成为华中各抗日根据地民运工作的重心。1938年夏,新四军第一、第二支队在苏南建立根据地的过程中,“由支队和各团政治机关均派出干部组成民运工作队(组),或以战地服务团的名义,随军行动,到地方上去,做发动群众的工作。”(17)欧阳惠林:《新四军和苏南抗日根据地斗争记事》,内部发行,出版时间不详,第11页。1939年2月10日,中共江苏省委在关于目前江苏游击运动的指示信中,就要求把“策动组织群众的工作机构并加紧扩大和巩固游击队和群众工作”作为今后的努力方向。(18)《中共江苏省委关于目前江苏游击运动的指示信(1939年2月10日)》,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档案馆编:《苏南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52页。1940年5月5日,中共中央指示豫鄂边区:“组织群众的工作必须加强,要分别建立农民、青年、妇女的救国会。”(19)中国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编著:《新四军在华中》,军事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94页。

1940年9月,刘瑞龙在苏皖区党委书记联席会议上要求:“根据群众自愿的原则,把最大多数的群众组织到工救、农救、青救、妇救、抗日儿童团,特别是自卫军里面去,要为完成中央指示的组织五百万群众、两百万自卫军而坚决的奋斗。”(20)刘瑞龙:《苏皖区的群众工作(1940年9月)》,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3辑第1册,第33—39页。1941年2月,津浦路东各县联防办事处公布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其中“民政部门”第九条规定:“广泛开展民众运动,组织工、农、商、学、青年、妇女、儿童及文化界等之抗敌团体,积极参加抗建工作。”(21)《津浦路东各县联防办事处抗战时期施政纲领(1941年2月公布)》,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江苏省新四军研究会二师暨淮南分会编:《新四军二师暨淮南抗日根据地》,2004年内部发行,第159—160页。7月5日,刘少奇在一次关于江南抗战的公开讲话中强调,“把群众运动搞好,把工、农、妇女、青年组织搞好”,要“尊重群众团体”。(22)刘少奇:《一致努力,长期坚持江南抗战——对江南参观团的讲话(1941年7月5日)》,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档案馆编:《苏南抗日根据地》,第137页。也就是说,华中各抗日根据地都把将最广大的基层劳动群众组织到抗日群众团体中去作为任务目标。

(二)“组织根据地内人民的大多数”目标的提出

1941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华中局发布《关于组织根据地内人民大多数的决定》,提出为巩固现有根据地,“尤以正确执行中央统一战线政策,广泛开展群众运动,从组织上团结根据地内一切抗日的人民共同抗日,为目前工作之中心一环”,要求“各根据地内之地方党与部队党”“切实组织根据地内人民的大多数,特别是工农、青年、妇女、儿童、劳苦群众的大多数,要组织到80%以上”。(23)《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组织根据地内人民大多数的决定(1941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8册,第316—317页。这一决定是在粉粹国民党第二次反共高潮、华中抗日根据地稳固壮大、群众组织需要进一步发展的背景下出台的。此后,各根据地为达成组织“人民大多数”这一目标,采取了相应的策略。

1942年1月20日至3月5日,中共中央华中局在江苏阜宁县单家港举行第一次扩大会议。会议由刘少奇主持,各战略区代表作情况汇报。饶漱石在会上作了《关于根据地群众团体建设中的几个具体问题》的报告,指出:“根据地的各种群众团体,应当包括根据地群众的大多数。为此,各种群众团体就必须有计划的有步骤的在群众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吸收和团结广大群众到组织中来……同时,每个群众团体在它本身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的巩固时,就必须以自己团体的力量,来帮助与推动其他群众的组织,以达到群众组织工作的全面发展。例如:当农抗会工作已达到一定程度的巩固时,就必须以农抗为中心,去推动与帮助成立工抗、妇抗、青抗。又如妇抗、青抗之帮助组织儿童团等等。”(24)饶漱石:《关于根据地群众团体建设中的几个具体问题》,《真理》1942年第10期,第21—22页。1942年底,浙东区党委就开展群众工作指示:“大量的发动抗日的群众运动,建立各种(工、农、商、学等)独立的抗敌群众团体……在开始进行群众工作的时期,为着顺利的开展与统一的领导抗日的群众运动,决定由部队政治部(或部队办事处)出面公开号召群众起来组织各种团体。”(25)《浙东区党委关于开展与深入群众工作的指示(1942年12月31日)》,宁波市新四军暨华中敌后抗日根据地研究会编:《浙东抗战与敌后抗日根椐地史料丛书》第4卷《发动群众创建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年版,第47页。正是在华中局和各区党委及民运工作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之下,群众团体在华中各根据地得到迅速发展。

(三)华中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的数量和占比分析

关于华中各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的数量,我们无法进行准确的统计,但一些官方文件给出了局部的或大概的数字。作为华中地区最早建立的抗日根据地,苏南(包括皖南、浙西的部分地区)也是抗日群众团体发展比较早的地区。到1938年底,“农抗会、妇抗会、青抗会、工人救国会、商界救国会、教育界救国会、儿童团等群众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起来。镇句金丹四县抗敌总会建立不久,就有60多个乡的农抗会先后成立,5万多农民参加了抗日组织。在水阳地区,到11月底,参加农救会的就有近3万人。”(26)中共镇江市委党史办公室:《新四军开辟以茅山为中心的苏南抗日根据地概述》,中共镇江市委员会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办公室编:《镇江革命史料选》第8辑,1986年内部发行,第78—79页。到1942年5月底,苏中区已有县农抗会13个、区农抗会91个、乡农抗会442个,会员50万人。(27)叶绪昌主编:《江苏革命史词典》,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57页。

在鄂豫边区,“据1940年底统计,全边区参加各类群众组织的人数约有15万多人,其中‘抗十团’团员12.6万人,农民救国会会员近5000人,工人救国会会员3000余人,商人救国会会员2000余人,青年救国会会员2000余人,妇女救国会会员5000余人,抗敌文化协会会员1000余人。”(28)鄂豫边区革命史编辑部:《鄂豫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史稿》,第160—161页。根据1943年的统计,“在无巢、皖南地区,根据地所有各抗会员……约12万人(含、和在外,因无统计来)”,“巢无地区各抗会员约58487人”。(29)《第七师关于1943年上半年军事工作给军部的报告(节录)(1943年8月)》,《皖江抗日根据地》编审委员会编:《皖江抗日根据地》,第138页。在淮北,“随着根据地群众运动的开展,边区的农民、妇女、青年、工人抗日救国总会等群众团体相继成立……到1945年春,全边区会员发展到130多万人。”(30)中共安徽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淮北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18页。以上充分说明群众组织在华中各根据地得到普遍发展,团体和会员数量都相当可观。

就“组织根据地内人民的大多数”这一目标而言,我们可以通过统计材料进行解读。在淮北抗日根据地,截至1943年,“在全边区500个乡200万人口中,我们组织了工救会400个乡,会员28090人(集镇工会、码头工会不算在内);农救会400个乡,会员426934人……以地区而论,占全边区80%;以人口而论,占全边区人口23%。”(31)赵敏:《一年来的群众运动(1943年12月)》,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3辑第1册,第344页。到1944年,“农救在农村中有高度的威信,工人有独立的组织,妇救也逐渐形成广大群众性的组织,青年开始在武装、学习及生产三方面找到了组织的门径。总合起来,有组织的人口已达110余万,约占全边区人口的1/3。”(32)刘瑞龙:《淮北五年来群众工作总结(1944年10月16日—22日)》,《刘瑞龙淮北文集》下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499页。豫皖苏边区党委书记吴芝圃在1945年5月20日淮北路西夏收工作会议上的发言也指出:“有农救组织的区域是相当普遍,有23个区已经建立农救组织,有166个乡农救会,979个保农救会。以区来说,占53个区的1/3强(中心区有22个都普遍建立了农救组织);以乡而言,已健全地区315个乡(中心乡172个,边缘乡128个,同情乡15个)的半数以上,在中心乡保可以说发展的比较普遍。”(33)吴芝圃:《在淮北路西夏收工作会议上的发言(1945年5月20日)》,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纪念吴芝圃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113页。1944年6月,叶剑英在延安同中外记者西北参观团的谈话中也指出,华中敌后战场的8个抗日根据地“包含政令所及的人口3000万,占华中沦陷区人口50%;有组织的民众900万,占我根据地人口30%;不脱离生产的民兵50多万,占我根据地人口1.7%。”(34)叶剑英:《中共抗战一般情况的介绍(1944年6月12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1册,第345页。

以上或许存在统计主体和口径的差异而使得统计数字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但总体而言,虽然离组织根据地内80%民众的目标尚有距离,但在1944年前后达到30%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关于组织民众的目标与实际情况的落差,我们要客观分析。一方面,组织民众的影响因素很多,民生保障和政治优待须兼而有之。但实际情况是,“减租减息以及深入群众工作、组织人民大多数的基本任务,在1942年以前,华中各地虽然号召了三四个年头,但只是局部开始。”(35)陈毅:《华中六年工作总结报告(1944年)》,中国抗日战争军事史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新四军·文献(12)》,解放军出版社2016年版,第262页。再加上华中各抗日根据地以及根据地内部的差异和复杂性,所谓80%的目标在局部地区有实现的可能,但在整体上难以达成。另一方面,占比高低也并非判定组织民众成功与否的唯一依据;而应该看到,“有组织的民众900万”已经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这些民众所发挥的组织内聚集和组织外扩散效应已在根据地内形成了巨大的群众力量。解放战争时期,广大民众对淮海战役后勤支援的巨大能量即根植于此。这是后话。

三、华中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的组织机制和发展脉络

不仅在华中,在中共领导下的各抗日根据地,都有大量的群众团体出现。那么,这些群众团体是怎样组织起来的?其内部结构和发展脉络如何?都需要进行深入考察。因为只有弄清楚这些问题,我们才能真正了解根据地的民众是如何被吸收进团体的,又是如何通过组织被动员到根据地建设和抗战中去的。

(一)群众团体的发展对象和组织方案

按照群众团体的组织条例,“依靠自己劳动吃饭的人”即广大劳动群众是主要的发展对象。如1944年2月15日公布的《苏南行政区农民救国会组织条例》就规定,“耕种他人之田地者、自耕自种者、出卖劳力帮人耕种者、部分自耕部分雇人耕种者”,“不分性别、年龄、党派、信仰,按自愿原则均可参加农民救国会为正式会员”。(36)《苏南行政区农民救国会组织条例(1944年2月15日公布)》,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档案馆编:《苏南抗日根据地》,第329页。根据华中局的要求,“要使农民全家男女老幼在10岁以上的人口均加入组织,将妇女、青年、儿童分别组织在各种组织中去”。(37)《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组织根据地内人民大多数的决定(1941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8册,第319页。

至于如何组建群众团体,农民选择何种团体,时任华中局书记兼新四军政委的饶漱石提出了一揽子方案:“一、农村各种群众团体,应该以行政乡为单位,建立其基层组织。二、在群众运动开始发动时期,应当以农抗会及自卫队为农村主要的群众组织形式,全体农民不论青年、妇女、雇工,可以一律吸收其加入农抗,但在群众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尤其是进入巩固阶段时,就应当组织其它群众团体如工抗、妇抗、青抗等,并各自成立其独立的组织系统。农抗会应当动员自己的雇工、妇女和青年会员,参加工抗、青抗,但仍保留其农抗会会员资格。三、乡村农民不论男女,除了参加武装组织外,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则,同时参加各种有关系的群众团体,但主要应确定以一种组织为主,成为该组织之基本会员。在各群众团体统一讨论和规定下,一切群众团体的基本会员主要的只向其基本组织缴纳会费,过经常的组织生活,与参加日常工作。而对其它一切有关组织,则可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决定以免妨碍生产,及造成组织上之混乱。四、16岁以上,23岁以下之青年男子以参加青抗为主,16岁以上之妇女,以参加妇抗为主,15岁以下之男孩及女孩,以参加儿童团为主,但这仅仅是一种大体规定,主要仍由本人自愿决定。”(38)饶漱石:《关于根据地群众团体建设中的几个具体问题》,《真理》1942年第10期,第25—26页。不难看出,这些方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解决了组织群众团体迫在眉睫的难题。

就基层群众而言,他们加入群众团体的动力何在?这也是很关键的问题。事实上,很多自由散漫的个体群众是不愿意被组织束缚的。针对群众“不热心参加工、农、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难题,时任淮北苏皖边区党委书记的刘子久指出:“最重要的就是使他们感觉加入团体对他有真正的好处,能够解决他们的切身问题。会员与非会员有明显的区别,前者比后者,无论在社会上、在法律上、在政治上都有更高的地位,都更受人尊敬。”(39)刘子久:《如何去完成组织根据地内人民大多数的任务(1942年5月)》,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3辑第1册,第156页。正是遵循这一原则,淮北苏皖边区特别注重改善入会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

(二)群众团体的内部结构

群众团体的内部结构一般分为四级,这在其组织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如1939年12月公布的《肖县农民救国会章程》规定,“本会组织系统分总会、区会、乡会、村会等四级”;“村会为本会基本组织单位,会员人数占村民1/3时即可成立,人数不足时可建立小组”;“每乡有半数以上村庄成立村会,即可成立乡会”;“每区有半数以上的乡镇成立乡会,即可成立区会”;“全县有半数以上的区成立区会,即可成立总会”。(40)《肖县农民救国会章程(1939年12月)》,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 》第3辑第1册,第4—5页。前述《苏南行政区农民救国会组织条例》也规定农救会组织系统为“县农救会—区农救会—乡农救会—保(村)农救会”;“保(村)农救会为基本组织单位,凡有会员15人即可成立”;“凡有三个以上保农救会即可成立乡农救会,三个以上乡农救会即可成立区农救会,二个以上区农救会即可成立县农救会”。(41)《苏南行政区农民救国会组织条例(1944年2月15日公布)》,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档案馆编:《苏南抗日根据地》,第329页。各级农救会设立的标准有些微差别,但设立的原则和方法是一致的。

以上只是政策、条例、章程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情况要复杂得多,任何一个群众团体的组织和发展都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历程。1943年,淮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主任方毅带领12名工作人员,对古城区安乐乡进行调查,写出《安乐乡调查》报告,记录了乡农抗会的发展过程。据称,乡农抗会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顽政权下的农抗”,由北山保群众于1939年三四月间自发组织,但“领导权操纵在富农手里,斗争对象是大地主,对抗战认识还模糊”,很快就垮台了。一个多月后,该乡又组织农抗,并“呈请顽来安县动委会备案”,获得合法身份,但“半个月仅收会员20多人,还是用私人感情拉来的”。效果明显不佳。1939年5月,新四军到来后,利用农抗发动“抗烟叶税”“禁粮资敌”“禁牛出口”“抗犁头捐”“春荒借粮”等斗争,使农抗在斗争中壮大。第二阶段是民主政权下的农抗。1940年3月,民主政权成立,指定农抗领导人,召开了盛况空前的乡民大会。农抗“会员发展达最高纪录——1600多人”,并且经过了反扫荡斗争的洗礼。到1941年,很多农抗会员参加模范队,“帮助政府组织担架队、运输队、盘查哨等”,农抗威信很高。1942年3月,古城乡划成区,以前八个保改为五个乡,安乐乡正式成立。“乡划好后,加强领导,农抗工作较前深入……本乡会员428人,会员经过一次洗刷,成分较前更好了。”(42)方毅:《安乐乡调查》,中共中央华中局主编:《红藏 进步期刊总汇 1915—1949 真理 4》,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86—89页。这里记录的是在顽政权旧农抗的基础上组织民主政权下新农抗的过程。新四军从被敌视到被接受,是用一连串的斗争为民众争取利益而换来的民众的信任。

(三)群众团体的发展脉络

从个体分散的农民组成农抗会(也称“农救会”),到在农抗基础上组织青、妇、儿等其他各抗会,各群体各级抗会都已形成,且吸收了数量众多的会员以后,华中抗日根据地这些群众团体就面临联合的问题,即组成统一的各界救国联合会。从个体到群体再到联合是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发展的一般规律。当然,各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的名称及联合方式有一些差异,如在陕甘宁、晋察冀等地称农、青、妇“救国会”;在山东,抗日群众团体联合组成“各界人民抗日救国会”(简称“各救会”)。此外,全面抗战初期在陕甘宁等地还存在统一战线性质的“抗敌后援会”和“动员委员会”等,1941年以后则由抗日救国联合会所取代。

华中各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大致遵循“农抗会→青抗会、妇抗会、儿童团→各界救国联合总会”的发展脉络。中共豫鄂边区委员会于1940年5月底在湖北省黄陂县姚家山召开边区各界救国联合会代表大会,成立了边区各界救国联合总会。此后,在中共豫鄂边区委领导下,边区宪政促进总会指导各县、区、乡,都建立了相应的救国联合会机构。(43)中国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编著:《新四军在华中》,第94页。在丹北地区,“所属各县在普遍建立农抗会、青抗会、妇抗会等抗日群众团体的基础上迅速组建起联合各界抗日团体的县抗会。”(44)茅润康:《丹北抗日根据地的创建和作用》,马洪武主编:《华中抗日根据地史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0页。1943年1月中旬,“为实行精简机构和适应战争环境的需要,淮北苏皖边区总工抗、农抗、青抗、妇抗四个群众团体合并,成立淮北苏皖边区各界联合抗日救国总会。”(45)中共安徽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淮北抗日根据地》,第571页。12月4日,苏中区党委发布关于群众工作的指示,就群众团体的联合问题指出:“乡、区、县、分区,直到苏中,则应以农抗为中心,联合各群众团体,建立各级联合会,确立各级统一领导系统,统一领导各种群众组织。”(46)《苏中区党委关于群众工作的指示(1943年12月4日)》, 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档案馆编:《苏中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239—240页。这说明,走向联合不仅是群众团体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民运领导者的主观推动,更是群众团体发展壮大的必然结果。

四、华中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发展的历史经验

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的普遍组建与蓬勃发展充分展示了中共在群众工作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就。新四军在华中的成功践行,再一次验证了中共群众路线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对华中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发展过程及内外结构的梳理,笔者以为以下历史经验值得总结和继承。

(一)党的政治领导和群众团体自主性相结合是群众团体生机和活力的保证

根据地一切抗日群众团体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成立和发展起来的,同时又保持其自身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这二者是有机统一的。关于这二者的关系,邓小平曾指出:“所谓群众团体的独立性,是在组织意义上讲的,在政治上必须保障其在党的政治领导之下。党对群众团体,应加强其政治领导,不应在组织上去包办。”(47)邓小平:《根据地建设与群众运动(1943年2月20日)》,《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72页。这从本质上阐明了根据地群众运动和群众团体发展的基本原则。

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再次强调:“民众团体是民众自己的自愿组织的团体,党、政府、军队不应直接干涉民众团体内部的生活。党对民众团体的领导,经过自己的党员及党团……政府尊重民众团体的独立性,给民众团体以必要的帮助,要求民众团体执行政府的法令。”(48)《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国抗日战争军事史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新四军·文献(8)》,解放军出版社2016年版,第89页。党的领导保证了群众团体发展的正确方向,群众团体自主性则使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1943年12月4日,苏中区党委发布关于群众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在群众团体的领导上,各级党委各级政府应尊重与扶植群众团体独立性与创造性,并切实帮助其建立日常工作,党对群众团体的领导,主要通过党团或支部。”(49)《苏中区党委关于群众工作的指示(1943年12月4日)》,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档案馆编:《苏中抗日根据地》,第239—240页。正是很好地处理了党的领导和群众团体自主性的关系,才使群众团体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在根据地建设和抗日斗争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华中各抗日根据地特别注意在工作中防止和纠正“左”和右的倾向,务使群众团体在发展过程中少走弯路,稳步推进。华中局在《关于组织根据地内人民大多数的决定》中就强调:“要避免一个人加入过多的几个组织现象。要用大刀阔斧的方式去建立群众团体,同时要用细密的切实的组织工作与教育工作去巩固群众团体……必须反对农民中狭隘的行会、帮派、宗族等派别观念。要分析各种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去组织群众,要尽量运用与培养地方干部去开展工作。”(50)《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组织根据地内人民大多数的决定(1941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8册,第319页。在发展中检验成效,纠正偏差,是根据地群众运动健康发展的保证。

(二)组织群众团体的关键是深入民众为他们谋利益

与国统区许多抗日救亡组织不同,根据地的群众团体是中共深入到民众中间,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站在民众的立场,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取得非同寻常的成效的。八路军和新四军深入敌后,不忘根本,与民众亲密接触,做扎实细致的民众工作。深入民众是组织群众团体的关键。正如项英所指出的那样:“深入民众,为动员民众和组织民众有效方法,要去组织、动员单靠宣传不行,标语也不行,这些作用是很有限度的,一定要到民众里面去,才能了解民众,才能接近民众,才能在这个基础上把他们组织起来,动员起来。”(51)项英:《本军抗战一年来的经验与教训(1939年1月1日)》,马洪武主编:《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 1937—1940》第2辑,第128页。淮北苏皖边区在深入民众的过程中还摸索出发展新会员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即“主要的是以有组织的地区,去发展没有组织的地区,以工、农、青、妇各种不同的群众团体去相互帮助着发展,利用登报,张贴通告,利用开大会等机会与办法去公开征求会员。”(52)刘子久:《如何去完成组织根据地内人民大多数的任务(1942年5月)》,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3辑第1册,第156—157页。

与此同时,为民众谋利益,保障他们的生活也至为关键,这对于民众的抗战动员更是必举之措,也是新四军抗战的经验总结。项英指出:“要注意民众的生活,这是动员民众抗战的主要条件,也可以说是必要的因素……在抗战最高原则下面,来进行解决民生问题,为抗战来发动民众来达到使他们参加抗战,站在抗战利益下去解决民生痛苦。”(53)项英:《本军抗战一年来的经验与教训(1939年1月1日)》,马洪武主编:《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 1937—1940》第2辑,第128—129页。抗战与民生兼顾,是中共的基本主张。抗日民主政权对群众团体及改善民生等经济活动的保障也是其他社会团体所不具备的特性。“抗日民主政府是新四军最应急的助手……又是群众团体最亲近的助手。与新四军之粗枝大叶者不同,它的组织是深入到乡保与普及于整个统治区,它的法令有传统的尊严,为任何人民所必须遵守。”(54)《路东区党委关于根据地建立以来的总报告(1941年12月13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档案馆财政经济编写组编:《华中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史料选编 (江苏部分)》第1卷,档案出版社1984年版,第119页。“群众团体与军政机关之在组织系统上是各自独立,而在政治任务又是互相配合的关系,是抗日民主根据地内群众团体的特征。”(55)《淮北苏皖边区党委关于加强各种群众团体工作的决定(1943年5月20日)》,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3辑第1册,第228页。抗日民主政权的领导,与民众同呼吸共命运,是根据地群众团体取得非凡成效、优于其他抗日团体的两大因素。

(三)群众团体是抗日根据地民众动员的最有效手段

开创豫皖苏边抗日新局面的彭雪枫曾指出:“以这些民众团体作为协助政府的基本动力去广泛的深入的在民众中进行战争动员,协同政府,帮助部队,切实的组织男女老少‘各尽所能各献其力’的组织,如运输队、担架队、劳役队、缝补队、洗衣队、救护队、慰劳队、锄奸队、护路队、破坏队等。加强他们组织,训练他们技术,能做到一声呼喊,万山响应。”(56)彭雪枫:《目前在河南应该做些什么 (1938年6月6日)》,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豫皖苏边文献资料选编》,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页。事实上,组织群众团体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抗战动员,即便它客观上对根据地建设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群众团体为武装群众的军事动员提供了便利的条件。1941年,中共中央华中局发布《关于武装群众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自卫队更要在各种群众组织中动员,首先召开农救会,通过每个到年龄的农救会员应自动加入自卫队,同时利用行政系统开保民大会,向人民作充分的宣传解释工作,使每个公民不仅不害怕加入自卫队,还应清楚的认识加入自卫队是每个到年龄的男女公民的神圣义务。”(57)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武装群众工作的指示(1941年)》,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江苏省档案馆编:《中共中央华中局》,中共党史出版社2003年版,第81页。

新四军在华中的发展壮大及其领导的抗日斗争的持久深入,与广大民众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一则当时的报刊通讯这样记载:“老百姓们都自动的组织起来了,他们知道要以组织的力量来有力的打击敌人。他们的组织,在三月以前是农抗会、青抗会、妇抗会、儿童团……等,在这里面的分工有了望哨,侦察组,担架队……儿童们也表现了最伟大的力量,他们是捉奸人的主角,没有事就东跑西跑,奸人们常向他们访问,他们把牛背当作哨岗,把救亡歌曲当作暗号,互相传递消息。”(58)王坪:《江南通讯:“不像军”的新四军》,《鲁迅风》1939年第18期 ,第30页。国际友人史沫特莱(A.Smedley)在《中国的战歌》中对新四军的群众工作深为赞叹:“新四军的政工人员同时在农村活动,组织群众参加抗日团体。短训班在敌人的鼻子底下如雨后春笋成立起来了,培训民兵,讲授组织、教育、侦察、抵制敌人的战略战术。”(59)[美]史沫特莱著、袁文等译:《史沫特莱文集》第1卷《中国的战歌》,新华出版社1985年版,第236页。打仗与生产相结合、士兵和农民身份的合一成为敌后抗日根据地群众工作的一大特色。

抗日根据地的民众动员之所以取得如此突出的成效,是由群众团体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1940年9月,刘瑞龙在苏皖区党委书记联席会议的报告中强调:“一切群众团体要真正成为广大群众自己的团体,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提高文化水平来努力,一切群众团体都应成为反日、反汉奸、反顽固派的组织。”(60)刘瑞龙:《苏皖区的群众工作(1940年9月)》,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3辑第1册,第33—39页。1942年2月,刘少奇在论及华中各根据地今后的任务时指出:“根据地中群众团体的本身任务,就是:(一)保护群众切身的经济上的和政治上文化上的利益;(二)组织与团结广大(全体)群众到群众团体中来;(三)教育与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61)刘少奇:《华中各根据地今后的任务(1942年2月15日、16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9册,第111页。正是因为群众团体是根据地人民自己的组织,人民和团体形成了事实上的利益共同体,甚至民众的生产和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与特定团体融合在一起,才使民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成建制”的发挥,从而实现了全面彻底的抗战动员。

通过组建群众团体实现对民众的组织与动员,是中共群众工作策略和艺术的体现,是我们理解抗战时期中共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维度。新四军在华中的实践为我们认识这一问题提供了范本。华中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的组建和发展反映了全民抗战背景下中共群众工作的一般路径和本质规律。关于抗日根据地群众团体的产生和发展问题,尚有诸多面相可以考察和探究。中共在组织群众团体过程中,也并非如片段史料和统计数字所展现的那样波澜不惊。除了战争环境的恶劣、所在地情况的复杂以及组织民众的客观困难外,工作过程中的保守和过火情况也时有发生。群众运动的经验总是与教训相伴而生的。解析抗战时期中共的群众路线,学界还需要从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强化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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