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视域下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研究
2022-11-22孙锋
孙锋
(南通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江苏南通 226019)
公共体育服务建设是国家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总体建设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有利于社会和谐。在我国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的背景下,国家更加重视社会治理在公共体育服务中的参与,并且要求政府力量、社会力量同时参与社会治理,完成对公共体育服务的支持和建设,确保国家体育和国家健康政策的良好推行。
1 全民健身政策的分析
全民健身政策是当前国家对公共体育服务提出的重要发展政策,对于国家的体育事业发展以及国民体育运动意识提升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实际的社会建设过程中,人民健康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在1995年提出《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家希望通过全民健身政策的实施,实现对国家体育文化的推广,推动人民的体育锻炼意识提升,推动国家公共体育服务的建设。而在2014 年10 月20 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是对全民健康政策的实施拓展,在社会治理视角之下,完成对国家全民健身的服务升级,确保体育企业等国家战略企业都能够参与到全民健身政策中,实现全民健身政策的公共推广,实现公共体育参与的升级,对于公共体育建设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在实际的全民健身政策实施中,需要社会、政府以及公众的力量参与,是国家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升级,确保社会建设发展更加有效。
2 治理视域下社会力量的分析
社会治理是国家展开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对于实际的工作展开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在治理视域下,社会力量是非常重要的力量,对于社会发展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也关系到社会发展效果。社会力量是指存在于社会的自由组织,其属于社会,同时在社会范围内活动,也服务于社会,对社会的各项工作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确保社会服务建设更加合理。首先,在当前社会服务中,包括第二组织以及私人组织,其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在社会市场中广泛活动的组织结构,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社会发展效果。
3 社会力量在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中参与现状分析
公共体育服务发展是社会治理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其核心建设中,公共体育服务完善是国家基础服务完善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社会治理视域理念下,社会力量是国家公共服务治理和建设的重要参与者,需要做好各项参与工作,为公共体育服务提出各项支持。自全民健身的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实施以来,国家对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展开十分重视,也十分重视社会力量参与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中。例如,在全民健身计划推行过程中,北京市各社会力量积极响应政策,完成地区内的公共服务建设支持。据相关数据显示,县级以上单项体育协会达100%,市级协会、俱乐部有81个,县级社团有18个。吉林省80%的市和县区建立了体育总会或社体中心,体育协会有1067个。各地区纷纷响应国家政策,并完成了社会力量的参与,对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社会力量是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在当前全民参与背景下以及社会公众参与热情背景下,政府以及社会公众对于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的开展还不满意,其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在当前社会力量参与到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中,还存在法规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其次,在当前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中,还存在严重的形式化问题。很多体育社会组织是空架子,职能多由体育部门或项目中心代行,并且其开展工作过程也比较形式化,导致实际的工作开展效果受到影响,不利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开展工作[1]。最后,当前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其开展形式相对落后,大部分社会力量参与都是通过材料购买、活动创办等形式完成。
4 社会力量在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中参与优化分析
社会治理视域下,社会力量是国家社会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要力量,对于现代化社会的发展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定程度上也关系到社会发展。因此,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非常需要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理论的参与,确保全民健身政策展开更加合理,以下是针对社会力量在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的良好参与提出的合理建议。
4.1 政府和社会力量关系的处理
在我国社会治理视域下,政府以及社会力量都是重要的社会治理主体,对于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在我国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开展过程中,是国家公共服务型建设的重要模块,从国家治理视域分析而言,政府和社会力量既要参与社会治理,也要参与到社会公共服务中,而在其公共服务展开过程中,应该注重对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关系的和谐处理,在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政府和社会力量之间应该处理好关系,实现工作参与的功能协调,为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的开展做好理论基础,确保其工作开展更加合理有效[3]。
4.2 社会力量应尽快完成自身的角色衡量
了解国家治理视域下自身的责任,并在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参与中做好自身的角色转换。社会企业力量、社会个人力量都应该具有主动参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的意识,不能依靠政府主动购买或者社会公众呼吁来被动参与,让社会力量的参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夹杂过多的利益性。
4.3 政府应完成自身职能的转变
政府不应过多干预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也不能以“主导者”自居。从国家治理角度而言,政府与社会力量都有参与社会治理以及公共服务的权利,同时社会力量也具有治理的自由参与权利。政府过多的“操作”“命令”,不利于社会公共力量的参与。
4.4 完善相关制度
首先,应该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的基本管理制度。在管理制度内需要对体育器材购买安全性、体育活动组织合法性、各项公共组织的利益性进行相关规定,通过各项社会规定,确保设计的公共体育服务开展更加合理,也能够最大程度上提升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展开效果[4]。
其次,建立政府购买形式下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当前,以政府购买的形式的社会力量参与制度不够完善,主要存在购买形式单一、社会力量参与利益性严重的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第一,政府不仅可以向社会力量购买体育器材等实质性物质,同时也可以购买场地、活动组织形式、活动组织劳动力等,在其制度建设中,需要对各项购买事项、各项购买价格以及相关操作责任进行实际分析,实现对政府购买形式的优化,加深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第二,社会力量参与到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中是一项公共服务参与工作,其应该带有公益性特点,考虑到社会力量的自身成本因素,建议在政府购买的过程中,社会力量中的企业和个人可以以市场价格为标准,完成价格优化,针对政府购买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形式,完成价格优化,实现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成本控制,其也是社会力量良好参与的一种形式,体现了社会力量在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参与作用[4]。
最后,完成组织制度建立以及准入制度建立。在当前,部分社会力量想参与到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中,但是其本身的资格存在审查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所以在实际的制度建立中,需要完成社会力量参与的准入制度。在治理视域下,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政策,鼓励全体社会力量参与到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中,包括企业、个人、政府下属组织、体育界、娱乐界、政界及商界名人等,社会力量的全员参与,能确保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开展得更加高效,促进全民健身政策的发展[5]。
4.5 完成新模式应用
在当前互联网、自媒体技术发展下,建议社会力量可以通过网络形式,完成体育公共服务的参与。在当前社会发展背景下,互联网技术、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前社会的进步,对于现代化社会的发展而言,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极大程度改变了媒体传播形式以及精神文化传播形式。上文提及,当前社会力量参与到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建设过程中,大部分都是通过实物购买的方式完成各项工作,确保精神层面的参与[6,7]。
5 结语
笔者针对治理视域下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进行分析研究,并从新模式应用、制度完善以及意识提升等方面,对社会力量和政府方面提出了建议,希望能够对全民建设的治理提升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