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乡村旅游”概念叙事:内涵演变、脉络特点及发展趋向
——基于旅游人类学视角

2022-11-22冯晶晶

关键词:乡村旅游内涵概念

冯晶晶

[提要]概念是社会事实的概括、提炼与总结,反映客观事物的根本属性,而概念(先验部分)在过程(经验部分)中的逻辑性呈现即是概念史,其是古典历史哲学及社会史学研究的主要方法,“深描”可较好地镜像追踪概念的时空语义变化及存续状态。把“乡村旅游”概念作为方法,自觉跟进并回溯其三十年(1992—2021年)演绎历程,以“时序质变”研究补充和修正“时序量变”研究,发现其在时序空间、内涵意蕴、叙事范式等维度都呈现出较显著的脉络特点,即前期历经了萌芽起步(1992—2001年,掠影观光)、探索发展(2002—2011年,驻足凝视)及较快成长(2012—2020年,差异体验)三个“十年”发展阶段。当下在“后现代之后”思潮涌动中正迈向高质量发展(2021—,感知求真)的新阶段,该阶段在文本叙事和旅游实践上呈现出“转换与回归交迭”的发展趋向和“我游故我在”的未来性隐喻;同时文章还揭示了乡村旅游实践及相关知识生产活动的本相、耦合关系时效性和内在演变机理等,并据此提出乡村旅游的新概念。

概念是社会事实的阶段性总结与凝练,反映客观事物的根本(阶段性)属性。概念史(history of concepts或conceptual history)是由黑格尔提出,后经德国史学家莱因哈特·科赛勒克(Reinhart Koselleck)(称其为“历史语义学”,historical semantic)推崇弘道而成为独立的社会史学研究方法。[1]在德国古典哲学家尤其是费希特等人看来,历史是由“先验部分”(绝对)①与“经验部分”(过程)两部分相联系而构成,前者是历史哲学的研究对象,展现人类历程的逻辑必然性,对应如概念史;后者则是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表征偶然性现实存在,即无数历史事件过程,如编年史。即历史“绝对”与历史“过程”既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故在此意义下,概念史就可理解成是“先验部分”在“经验部分”中的逻辑性展现,即历史沉积于特定概念并凭借概念成为历史[2](P.54),换句话说概念不仅由历史塑造,反之也塑造历史[3](P.23-35)。科赛勒克的概念史重视历史语言(历史书写)对历史概念的构成性作用,即“语义的历史”,其体现基本概念(如“乡村旅游”)在特定历史环境的含义及其演变。科氏认为,历史事件的历时性预设和长时期变化是概念史首要关注的对象;而不同概念表征不同原则,每一个概念都有着不同的、历时性的价值,对概念历时性语义的具体分析,更是其社会史研究的主要方法。而基于人类学视域下的乡村旅游实践,彭兆荣则直接将其视为是在“乡村概念”中的旅游[4]。因此,对特定概念进行自觉跟进或历时性“凝视”“深描”,则成为管窥或“镜像”该项学术生产及社会实践主要的窗口、途径与方法。

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乡村旅游实践及相关知识生产活动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已在我国存在并发展了三十余年。当下的乡村旅游,无论是旅游人数(2019年,全国乡村旅游总人次为30.9亿次,占国内旅游总人次一半以上)、业态规模(2020年,从业人数达1061万人)还是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2019年,乡村旅游总收入1.81万亿元)等[5],都已占据我国旅游事业的半壁江山,是乡村振兴的主要动力及抓手;同时在旅游共同体知识生产方面,其也是全球的热点研究议题,2000年后国外相关发文量就突破年均200篇[6]。因此,基于以“行动者”为主体的人类学视角,以叙事文本的时序性呈现乡村旅游概念的时空演变,回溯并梳理乡村旅游研究近三十年演绎历程,探寻并总结其发展规律及脉络特点,揭示其演变机理与内在逻辑,进而可管窥研判乡村旅游学术生产、旅游实践状况及二者间的耦合关系时效性。因此,把乡村旅游作为方法“自觉跟进”并“寻找规律”[7],学理上对探寻当下及今后相关“知识生产”、乡村旅游人类学研究议题突破或“理论范式化”[8]确立及新文科视域下的跨文化比较与跨学科融合[9];现实中对乡村旅游实践活动、“乡村-旅游-振兴”高质量发展以及我国农业文化遗产的弘扬都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我国“乡村旅游”概念史:内涵意蕴、逻辑演进及脉络特点

回溯梳理我国“乡村旅游”三十年(1990—2021年)的发展脉络,结合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在旅游学“文本时序量变”研究基础上引入人类学“概念时序质变”[6][9],即以概念本身(意涵/范式的重大转变)的生发时序为主要节点,做到“神、形”相互补充或修正而划分乡村旅游及相关知识生产发展阶段。我们认为我国早期的乡村旅游大致历经了20世纪末期的萌芽起步阶段(1992—2001年)、21世纪初期的探索发展阶段(2002—2011年)和近十年来的较快成长阶段(2012—2020年)三个“以十年为一步”的发展阶段,其概念、内涵及范式叙事均呈现出显著的阶段性特点。

(一)萌芽起步阶段(1992—2001年):掠影观光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逐步发展和城镇居民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乡村旅游也悄然兴起并随之引起学界的关注。目前一般认为,我国的乡村旅游研究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一般认为是1992年[11][12](P.4,19)[13]。此后近十年,这一时期基本属于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及研究的萌芽起步阶段,旅游实践主要以“掠影观光”为主,学界对其认知探讨也还处于“混沌”期,未能引起较多重视,乡村旅游类相关核心论文年均产量不足10篇[10],也未能提出普遍认可的乡村旅游概念。

反观国外的乡村旅游,其社会实践发展及学术研究起步都早于国内,欧洲在19世纪中叶就出现了乡村旅游活动。1994年,欧盟(EU)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将乡村旅游定义为:发生在乡村的一系列旅游活动,并进一步提出乡村性(Rurality)是乡村旅游整体推销的核心和独特卖点。[12](P.4,19)[14][15](P.8)由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早期的概念内涵叙事侧重于乡村地理学范畴的“地方”主体性视角,其在强调乡村旅游发生地(乡村空间)和旅游吸引物(乡村性)为乡村旅游基本或核心构成要素的同时,着重突出了地方(乡村)意义上的“乡村性”对旅游者的吸引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乡村旅游便可以理解为:发生在乡土空间内,一种受乡村地方主体(乡村以及乡村性)吸引的都市客体(都市群体)的被动、单向的反应活动。即此时的乡村旅游概念内涵意在突出乡村地理学范畴下的地方主体吸引力。

若以当下的乡村旅游学视角看,该概念难免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其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地方空间范畴上,将乡村旅游实践活动仅限定于乡村;二是概念构成要素简单,除以地方(乡村)空间和旅游吸引物(乡村性)为核心要素外,未强调其他,即只见物,不见人与社会;三是从概念本身所蕴含的主体属性上来说,重物(吸引物)轻人,凸显不出旅游行动者(东道主、旅行者等)之主体地位;四是此时的概念内涵还反映不出各旅游主体或利益相关者(东道主、旅游者、地方政府、企业等)的旅游参与(营造)、互动(协商、博弈)、感知(地方乡村性感知)、依恋(乡村依恋)乃至支持(旅游支持)等的发生程度及其变化情况。

(二)探索发展阶段(2002—2011年):驻足凝视

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学者何景明、李立华(2002年)将欧洲的乡村旅游概念引入国内,提出乡村旅游是在乡村地区,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并强调此概念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发生在乡村地区,二是以乡村性作为旅游吸引物,二者缺一不可[16]。此后该定义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多年来乡村旅游相关研究也都是基于此展开讨论并延续至今。在21世纪第一个十年(2002—2010年)中,尽管有不同学者不断尝试对乡村旅游概念进行重新界定,但有趣的是大多仅是对该概念的补充、修正和完善,其核心要素和基本内涵仍无根本改变。具体如林刚和石培基等认为乡村性是界定乡村旅游的关键且乡村旅游应该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17];李志飞、张晨晨等认为乡村旅游是发生在农村的拥有乡村性的旅游活动等[13]或乡村旅游是在乡村地区开展、以乡村性为依托的旅游活动,乡村性是其发展的核心动力和独特卖点[18];再如朱运海等人同样认为乡村旅游是指发生在乡村地区(地域空间特征)的、以“乡村性”(社会文化特征)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等[19]。从时序范畴上说,产生于近三十年前的乡村旅游概念多年后在国内还是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回归聚焦“三农”问题至今连续达19年,其高词频从“三农”“发展”“支持”“增收”等到“乡村”“振兴”“推进”“加强”等的变化,也可以管窥到“乡村”意涵之变化。李志飞等人的研究统计表明,自中国政府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中国乡村旅游年”之后,国内有关乡村旅游的研究文献迅速增多[13](P.28),仅2006年相关发文量就达100篇且此后多年一直保持较高增幅[10]。与此同时或许是受“科学发展观”等“国论”现实的启发,王艳平、陶玉霞等人对乡村旅游的概念进行了分级考量,其在乡村旅游的三级概念[20]层面上认为旅游是表象,乡村是主体,文化是背景,发展是核心;该观点与Richard Sharpley和Deborah Jepsond等人的观点——“乡村旅游发展除了是一种经济手段,还是构筑乡村田园理想和建设新农村的文化手段,应以人的发展和解放为核心”[12](P.20)在内涵意蕴上如出一辙。

据此我们也看到,从欧洲引进的“乡村旅游”概念意涵在该时段内,随着我国乡村旅游实践发展进入“凝视”阶段,而在学术日常中也得到了一些优化和改良,其概念构成要素开始增多,内涵也更加丰富。不仅在乡村的“地方”意义基础之上开始关注人、空间,物中也开始出现“乡村人”,而且旅游行动者的地位开始凸显。概念词义范畴在演进中,能指和所指的范围逐步扩大;概念所蕴含的研究范畴、视角也由原初的乡村地理学转向乡村社会学;同时,乡村旅游不再是一种简单寻常的观光出游活动或社会现象,而是被赋予了更多的使命也承载了更多的社会功能,乡村旅游俨然成为了促进社会、经济、文化乃至人全面发展的手段及工具。

(三)快速成长阶段(2012—2020年):差异体验

进入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2010年)之后,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也促使乡村旅游实践发展和学术研究迈上了新的台阶。作为旅游活动重要的实践主体,旅行者的参与、体验与感知等在旅游活动中的作用日趋凸显,旅游发展进入追求差异性体验阶段。与此同时,国外学者Richard Sharpley和Deborah Jepson等人提出乡村旅游是一种精神体验且更多的是对个人主义的关注。[21]。2013年,党的“精准扶贫”政策及十九大(2017年)之“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台,为乡村—旅游—振兴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王苗认为旅游是一种体验的过程,并引入“地方感”概念以此来作为对乡村性的补充[22];2017年,陈效萱在总结前人相关研究后,尽管没有给出明确的乡村概念,但提出乡村旅游概念应具有“3(基本)+1(保障)”发展要素,即空间(非城市地区)、旅游吸引物(显著区别于城市生产生活和环境氛围的乡村性)、游客(在城市生活工作并受城市文化影响较深的人群)以及参与主体(乡村居民的参与和受益)[12](P.23);同样,周丽萍也在对国内外乡村旅游概念进行爬梳总结后认为,因研究者侧重点(国外学者主要从基于地域、经济等方面;国内学者从乡村资源、乡土风情、游客需求等)、研究角度等迥异,国内外乡村旅游概念内涵自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她认为乡村旅游是发生在“乡村”空间场域内的文化遭遇[14],同时她认为乡村旅游(概念)还应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地点必须在乡村;二是必须以乡村资源作为旅游产品;三是必须产生经济行为[14]。

相较之前的概念界定,此十年中的变化发展显而易见。受国外乡村旅游概念和国内旅游实践的双重影响,国内学界对乡村旅游的概念界定的优化改良工作也在持续推进,在此作用下乡村旅游概念及其内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尽管研究重点、角度、方法、话语表述等各有差异,但其研究范畴、视角、内涵已明显冲破“乡土地方”概念意义的束缚,由原初的乡村地理学跨过乡村社会学迈向真正意义上的乡村旅游。此时的乡村旅游概念,在要素构成中乡土空间以及旅游吸引物的核心地位被逐渐隐藏;其研究内涵及视角进一步转向,强调并凸显构成旅游活动的各事实主体——行动者(人)的地位;尤其是作为旅游实践活动要素主体的旅游者,在文本表述上已由原初的“被吸引者”转向主动寻求地方差异性体验(感知)的行动者;甚至旅游文本概念表述也开始改由以旅游者的视角或体验进行书写;旅游研究更加关注旅行行动者的参与、差异性(身心)体验、感官以及“游”的品质;同时也开始强调东道主的社区参与、社区营造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各自权益;也更关注旅游现象背后的文化面向、经济属性以及它们所承载的社会意义与功能。

二、“乡村旅游”发展趋向:后现代转向及本体回归

纵观人类社会不断“化”的历程,诚如先贤老子所言,“福祸”总是相伴而生,挥之不去且如影随形。现代化在促进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带给人速度、便捷,改善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等方面的作用不言而喻,但由此衍生或引发的副作用也同样困扰着现代人,尤其是作为现代化表征的城市及其城市生活自然首当其冲。如技术将人类同过去分开[23](P.89),“城市病”“工具人”等现象频发,价值迷失在“欲望”的都市等;德国社会学家诺贝特·埃利亚斯认为情感压抑(羞耻、难看等)伴随文明进程,成为现代性的一个重要表征[24](P.294-316),社会反日常化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因此,作为对自我的犒劳、反思以及对异化的回应,短暂逃离都市日常,在差异(空间、文化等)体验中寻求人之本真回归成为一种迫切的精神之需,或者说借助旅游实践规避时空压迫、回归从“反日常到日常”[25]已成为现代都市人的一种刚需。而作为独特的空间类型之一的“乡村”,恰与“城市”一体两面相依存在。其不仅在空间维度上满足了“异域”之差异性,而且在时间维度上满足了“异”之传统性。因此,乡村被“想象”成都市社会及日常异化的“避风港”或现代人最后的精神“自留地”。忙里偷闲的现代版“返乡朝圣”之旅无疑成为不二选择,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使得乡村复活又无疑增加了“乡村性”之吸引力。因此,在这种“推拉”力的交织刺激下,社会乡土“依恋—支持”大众心理凸显,乡村旅游会变得更加普遍和流行,或许在不远的将来,乡村旅游业态会成为一种新的经济风口。

同时他乡的旅行者也成为“乡村”中名副其实的主体之一,“欲把他乡作故乡”成为一种常态化心理期许,对乡村旅游原真性的诉求也日趋强烈,这深刻影响着乡村旅游实践的内涵以及定位。此种现象映射到乡村旅游文本概念中,则如吴登涛等认为乡村旅游是一种基于乡土依恋而产生的旅游支持行为。[26]可以预见的是,在历经“十年一步”的前三个阶段的发展后,当下我国的乡村旅游内涵意蕴会随着旅游实践“潮”需求的转变而发生较大转向,将迈向高质量发展(2021—)的“感知求真”阶段。

至此,作为社会实践中占据旅游活动半壁江山和旅游学研究意义分支下的乡村旅游,借助旅游是“穿越时空的心灵对话”[27]、“去远寻真”[28]、“异地体验”[29]之本质及其概念本身,我们认为现代旅游是一种在(时空)差异性体验中求真的行为过程。或者更明确地说,其本质即是一场在时空转换中逃避异化的求真出走。当然,此行程亦包括与此相伴的求美、求善等。综合乡村旅游发生学意义下的逻辑关系、演进脉络、阶段特点及实施主体的行为动机等,亦可管窥乡村旅游之实质。即“乡村旅游”本身可理解为是社会(人)异化下的乡村寻真活动;抑或是都市人离开“城市此地”回到“乡村彼地”体验(差异)寻真(存在、意义)的活动过程;还可谓是时空转换中(都市人)逃避异化的乡村求真出走等。

而审视或展望该阶段的乡村旅游概念本身及其内涵意蕴,其具有以下趋向及特点:一是内涵范畴更趋向于行动者(旅游者、东道主)的视角,更注重凸显该主体的地位,也更强调主体之参与感、体验感、真实感以及获得感等;二是强调多要素主体间的互动及主体间性;三是在此基础上,也更加注重“人—地”关系,乡土“地方”成为人产生“依恋—支持”的“时空”基础;四是旅游驱动力方面,由乡村“地方/物”空间社会的“吸/引/拉”驱动模式逐渐转向都市旅行者的“自觉”“内生”(依恋—支持)驱动模式,且旅游动力明显更加强劲;五是旅游行为发生的时空范围在不断扩大,即从时间维度上看,乡村旅游概念所蕴含的旅行时间端口发生前移,扩展到旅游行为发生前的“准备”阶段,以及活动结束后的感知—依恋—支持全过程;从空间维度上看,乡村旅游发生的空间场域已不再局限于乡村,而是延伸到主体之一(旅游者)所在地之“城市”地域空间,同时也早已发生在该群体的心理空间层面。六是乡村旅游已不再是一种“神圣个体”的“逃避”行为,而是一种城市“集体”反思或应对“异化”日常的隐喻、象征或主要方式。

三、“乡村旅游”再认识:一种后现代之后的未来性隐喻

回溯我国“乡村旅游”概念三十年脉络演进,诚如马克思认识论所指出的那样,学界对其认识也是随着我国乡村旅游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加深,乡村旅游的概念界定及内涵也是在数十年的学术活动中得以不断拓展和延伸。旅游实践本身的动态性,认识的过程性与滞后性,学者(知识背景、侧重点、研究角度方法等)的多元性等概念主体性因素都给试图“窥其真实”并为其“量体裁衣”的学人带来了困难,正因为如此,三十年来国内学界至今未能形成一个能综合囊括或表征其要素特征、研究对象、属性特点、内涵价值、真实性和地方性等,被学界一致认可的乡村旅游定义。多年来在对乡村旅游概念进行阶段性的“缝缝补补”的过程中,不可否认的是大家对其“本体”的认识确实在加深中日渐趋同,即由差异性认同渐转向趋同性认知。[1]

经过梳理,可以依稀窥见其“变动不居”的身影、发展脉络、演变轨迹、规律特点以及未来发展趋向。具体体现为:一是早期(1992—2020年)的乡村旅游概念及其内涵基本是以“十年为一步”的节奏在发展,其历经“萌芽起步—初步探索—较快成长”三个时期,当下正迈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门槛;二是从概念内涵上看,学术概念较好地“映射”了旅游现实,即也相应地历经了“观光—凝视—体验差异”阶段,迈向更高深层次的“感知反思求真”阶段;三是乡村旅游概念的核心构成要素在发展中逐步增加,其内涵生发出由“物”及人(乡村物—物中人—人)的现实演进路径,逐渐凸显出以人为本的现实人文关怀;四是学科范畴属性上,冲破原初的乡村地理学研究范畴及视角,经乡村社会学,迈向真正的乡村旅游;五是在“本土化”或“在地化”维度上,乡村旅游概念也历经了“混沌版—进口版—合资版”的发展过程,当下正迈向“国产版”进程;六是概念之能指所指的时空范围维度因时扩大:由“神圣个体”行为转向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群体迁徙”现象(文化、经济、心理层面);七是动力方面,由乡土地方的“吸/引/拉”驱动模式转向城市旅行者的“自觉”“内生”(依恋—支持)驱动模式;八是“以念窥实”,发现概念本身的生成进度基本与我国的乡村旅游发展实践状况相吻合,这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乡村旅游”学术共同体胸怀现实的使命担当与价值追求。

世界格局的持续动荡、新冠疫情的全球肆虐等不确定因素的增多,以及日常生活的持续“异化”,都随时将现代人暴露于“风险社会”之中,由此催生的“逃离日常”与“人之本体”式的反思逐渐都成为一种“身—心”常态。而被视为具有“释放、治愈、回归”之疗效的“返乡神游”自然成为都市人的生活新宠和不二选择。而在此社会集体心理衍生下映射的“乡村旅游”学术概念,自会伴有后现代之后乡村旅游实践转向与回归本真的时空感(时代与乡土地方)与“人情(存在)”味,同时也会回归或直面社会问题的本身,进而在内涵及范式的转向与回归交迭中,发展成为一种隐喻未来的关键概念。

四、结语及余论

显然,乡村旅游是现代化进程中必然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城市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的不断“异化”会促使更多的人短暂逃离并踏上返乡之旅体验差异并追寻本真,这注定日后也会成为一种更加普遍的“群体迁徙”现象。乡村旅游若在此程度上真是异化下的求真出走,那么作为“独特”地方意义的乡村,也只是那“想象”中的规避异化的“避风港”和精神上的“自留地”罢了,因为其同样在时空流转中“变动不居”。而由“乡村旅游”引发的概念、内涵、范式、走向以及其所反映的现实问题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思考。

一是随着现代乡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乡村旅游的结构、属性、内涵价值会发生较大的转变。旅游主体、利益相关者会增多;乡村旅游空间发生地不再局限于乡村,而是始发于城市;旅游地居民(东道主)与旅游者不再是单一的主客关系,而是互为主体;旅游者深度参与、旅游体验、角色扮演等变得愈发重要,旅游更多的是主动为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狭义的乡村旅游活动俨然是一种城—乡多元主体在乡村特定空间内共时互动的展演,旅游实践的发生自然会引发概念的拓展和理论上的转向。

二是“乡村—旅游”的耦合关系也预示着在现实发展中二者不可偏废。一方面乡村地方既已经被视为(或想象)承载价值、真实的所在,那么设法留住“真实”,才是乡村发展的目标之所在,而乡村人及其文化才是关键,那是生发地方感、地方依恋乃至地方支持的基础;另一方面,对于旅游本身来说,尤其是现代旅行者,既已选择爱上了地方乡村,因此也就不再是旁观者,也不能做旁观者,更不能做侵害者。“真实”不仅仅是一种个体感知,而已是一种大众共识;真实也不再是虚空飘渺的,而是可触摸体验的满足,乡村的“真实”需要大家共同营造。

三是乡村旅游作为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催生的一项系统工程,已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面向与行业。深刻认识并把握乡村旅游概念发展的内涵价值、演进脉络、规律特点以及行动者背后的运行逻辑,有助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当下的“乡村热”现象,进而更好地理解身处其中的“自我”与“他者”,同时协调好“乡村—旅游—振兴”之间的关系,助推中国特色现代乡村旅游振兴迈上新的台阶。

猜你喜欢

乡村旅游内涵概念
夏粮丰收:内涵丰富 意义重大
“新美育”的内涵与实践路径探索
Birdie Cup Coffee丰盛里概念店
概念飞行汽车,它来了!
照金精神的内涵
理解本质,丰富内涵
全域旅游背景下海南乡村旅游发展的新范式
乡村旅游供应链优化探析
乡村旅游环境中不同污染源以及保护措施分析
古代的时间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