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期刊中规范使用药品名称浅析
2022-11-22黄静怡余党会沈志超
孙 岩,黄静怡,尹 茶,余党会,沈志超
(1.海军军医大学教研保障中心出版社《海军军医大学学报》编辑部,上海 200433;2.中国免疫学会,医学免疫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肿瘤生物治疗杂志》编辑部,上海 200433)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1]。药品的研发、生产和临床使用是医学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而药品名称(简称“药名”)的规范和统一是开展医药学工作必备的前提条件。然而在现实中,一药多名和一药多型现象比比皆是。例如常用的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它另有“泰诺” “百服宁” “扑热息痛” “退热净”等十余个其他名称,而且该药还有片剂、胶囊剂、颗粒型、泡腾剂、肛栓剂和注射剂等十余种剂型[2]。面对琳琅满目的多个药名及其不同剂型,普通人根本无法正确识别和选用,即使医务人员,因药名差错而引发的医疗事故也时有发生[3]。
药名是医学期刊及其他各种文献资料中的重要信息条目,药名的正确使用是精准记录、储存、传播和交流医学信息的重要前提,也是保障期刊编校质量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本文根据国家有关药品与药名管理政策的精神,系统介绍药品及药名的使用规范,分析医学期刊中常见的药名使用差错,提出加强规范使用药名的建议,以供同仁参考。
1 药名的规范
1.1 药名种类
药名主要有通用名、商品名和化学名三种。通用名是指同一种成分或同一配方组成的药品在全球通用(英文)/中国通用(中文)的名称。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s,INN)是药品的国际通用名,由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药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定命名,全球所有新药药名都由该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才可成为国际通用名。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ese Approved Drug Names, CADN)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法定药名,有时称为药典名,由国家药典委员会根据其制定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命名并组织专家讨论审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其遵循“一药一名”原则,故药品通用名具有唯一性和强制性[4-5]。
商品名是企业为自己生产的药品所制定的具有商品属性的特定名称,也需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5]。同一通用名的药品在不同生产厂家有各自的商品名,例如,抗生素“头孢呋辛”就有“力复乐”(意大利礼来药厂)、“西力欣”(英国葛兰素史克药厂)、“明可欣”(意大利依赛特大药厂)、“新福欣”(广州天心药业)、“伏乐欣”(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达力新”(深圳市制药厂)等多个商品名。
化学名是根据药品成分化学结构确定的名称,如“对乙酰氨基酚”的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苯丙醇”的化学名为“3-苯基丙醇”。
此外,许多药品还有曾用名,包括俗称、别称、习称等,如“心得安”是“普奈洛尔”的曾用名,“扑热息痛”是“对乙酰氨基酚”的曾用名,“安定”为“地西泮”的曾用名。
1.2 药名的使用规范
根据国家有关药品命名和药名管理的政策和相关规定[4,6-8],药名的使用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凡上市流通的药品必须使用通用名。该规定涉及范围包括医院、药(房)店、生产场所、市场和流用渠道等工作性场合,处方、病案、药品说明书、药品包装、标签和药品广告等工作性文件资料,学术专著、期刊、学位论文、科技报告等各种出版物。②限制性使用商品名。商品名只可用于新化学药、新生物制剂和具有新化合物的专利药,不可用于原料药、仿制药和中药。③药品广告中,药品通用名和商品名同时出现时,商品名不得与通用名同行书写,并且通用名字体和颜色更为突出和显著,通用名字号面积应是商品名的 2倍以上。药品说明书、药品包装及标签等也必须遵守此规定。
1.3 药名的书写规范
1.3.1 化学药品和生物药品通用名的英文书写
在近代西方医学产生后的很长时期里,特别是1895年后,拉丁语成为全球医药学界的通用语,所以药名一概以拉丁文书写。至20世纪上半叶开始,英语逐步成为世界通用文字,医药学界选定英文为其国际通用语,所以药名、解剖名称和绝大多数病症名称等均改用英文书写[9]。
化学药和生物药品通用名的英文,除句首外,文字中(包括括号中注释)的英文通用名首字母应小写,在图与表、药品说明书、广告中当英文通用名作为标题或项目名称而单独书写时首字母应大写。药品的英文商品名在任何场合下首字母均大写[10]。
1.3.2 中药通用名的书写
中药只有通用名而无商品名,中药包括中药材和中成药两类。中药材系指用于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和中成药原料的植物、动物、矿物药,其通用名用中文(附汉语拼音)和拉丁文书写。拉丁文药名的书写必须遵循“林奈双名法”规则,即写出“属名(斜体、首字母大写)+种名(斜体、首字母小写)”,如青蒿的拉丁文名称为Artemisia carvifolia(可缩写为A. carvifolia,或AC),人参的拉丁名为Panax ginseng(可缩写为P. ginseng,或PG)[4,9]。
中成药系指以中药材、中药饮片或中药提取物及其他药品经适宜的方法制成的各类制剂,包括单味成药和复方成药。单味成药药名用中文和拉丁文书写。复方成药药名用中文和汉语拼音书写(首字母小写),如六味地黄丸的汉语拼音写作“liuwei dihuang wan”[4,11]。
2 医学期刊药名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医学期刊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药名,为药名的规范使用发挥导向作用。许多医学期刊在稿约中都规定了论文中应使用药品通用名,确实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写出其通用名。尽管如此,期刊中依然存在诸多药名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2.1 通用名和商品名混用
文献中将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化学名混用,或者使用曾用名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有一篇文献中提到“表皮葡萄球菌对头孢拉定、罗氏芬、氧哌嗪、西力欣、复达欣、环丙沙星的耐药率分别为5.13%、10.26%、17.95%、20.51%、23.08%和33.33%”[12]。其中“罗氏芬” “西力欣” “复达欣”均为商品名,应改为通用名,即“头孢曲松钠” “头孢呋辛” “头孢他啶”。“氧哌嗪”推测可能为“氧哌嗪青霉素”的不当缩写,其中文通用名为“哌拉西林”。再如以生产企业的产品编号命名的药品“FK506”,其通用名为“他克莫司”,但目前“FK506”的使用仍然非常多。在中国知网中(截至 2022-08-02,以下检索均同此)通过篇名、关键词和摘要(篇关摘)检索可得到9 749条结果,而使用“他克莫司”检索只得到7 607条结果,不规范药名的使用频次竟然高于通用名。对于近年上市的新药,有的论文中甚至直接使用药品的英文商品名,如“帕博利珠单抗”直接使用英文商品名“Keytruda”,这样的不规范用法不在少数。
2.2 药名书写的错误
由于药品种类繁多、用字较为复杂,记忆药名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常出现药名书写的错误。一类是同音字引起的错误,如消化系统用药“美沙拉秦”常被误写为“美沙拉嗪”。在中国知网中通过篇关摘检索“美沙拉秦”可得到571条结果,而以“美沙拉嗪”检索却可得到4 213条结果,错误写法的频次远远高于正确写法。究其原因,可能与人们认知中“嗪”常出现于药品化学名有关。嗪是一类有机化合物的总称,其结构主要是含两个杂原子的六元单杂环,例如哒嗪、吡嗪、嘧啶的二嗪,以及含五元或六元稠杂环的吩嗪和吩噻嗪。而“美沙拉秦”是“5-氨基水杨酸”的通用名,其结构中的苯环仅由碳原子构成,并不含杂原子,不是“嗪”,“秦”只是其国际通用名“mesalazine”词尾“-zine”的音译。
另一类是形近字引起的错误。如咪唑类抗甲状腺药品“甲巯咪唑”常被误写为“甲疏咪唑”或“甲硫咪唑”,在中国知网中通过篇关摘检索“甲疏咪唑”可得到 63条结果,以“甲硫咪唑”检索可得到543条结果,再以正确药名“甲巯咪唑”检索可得到2 476条结果。虽然使用正确药名的占大多数,但使用错误药名仍占总频次的 19.66%,其中不乏一篇文章中同时出现两种或三种写法的情况。
2.3 不当缩写或扩写
缩写词是由较长的词语缩短省略而成的词语。对于非公知公认的缩写词首次出现时应先写出全称,并在紧跟其后的括号中注明缩写词,其后再次出现该词时可直接使用缩写词。有的作者为了方便,直接将“氨苄西林”简写为“氨苄”,违反了缩写词的规范,而且还有违于“5个字以上的词才需要使用缩写词”的约定性规则[13]。纳武利尤单抗(nivolumab)是 2019年上市的新药,但直到2022年出版的期刊上,仍有不少直接将其简写为“纳武单抗”。
有的作者反其道而行之,将《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4]中已确认可直接使用于词尾的缩写词“单抗”(-mab)盲目地扩写为“单克隆抗体”,例如将“乌司奴单抗”改为“乌司奴单克隆抗体”,将“维得利珠单抗”改为“维得利珠单克隆抗体”等。类似问题还有将“注射用人白介素-2”改为“注射用人白细胞介素-2”,将“三碘甲腺原氨酸”改为“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等。
2.4 英文药名首字母大小写不当
以抗肿瘤靶向药“伊马替尼”(imatinib)为例,在中国知网中检索到2017-01-01至2022-08-08发表的篇名中含有“伊马替尼”的论文共有74篇,排除学位论文和无法获取全文等情况的论文28篇,共46篇论文纳入分析。46篇论文全文中共有17篇(36.96%)存在英文首字母大小写不当的问题;在这17篇论文中,“imatinib”共出现224次,其中有43处(19.20%)存在首字母大小写不当的情况。这些书写差错在题名、正文、插图、表格和参考文献中均可见到。
“伊马替尼”原研药的商品名为“格列卫”(Glivec),在美国其商品名为“Gleevec”。采用同样的方法检索到篇名中含有“格列卫”的论文共11篇,排除学位论文、报纸文章等4篇,共7篇论文纳入分析。7篇论文中有5篇(71.43%)存在Glivec/Gleevec首字母大小写不当的问题;一共有22处出现Glivec/Gleevec,其中7处(31.82%)将其首字母小写。由此可见,英文药名首字母大小写不当问题较为多见,值得重视。
2.5 药品通用名与名词委审定“正名”不一致
本节内容虽然不涉及论文作者和期刊编辑的差错问题,而是与药名或名词术语的审定管理部门有关[前者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典委员会,后者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简称“名词委”)],但是当碰到药品通用名和名词委审定正名不一致的情况时,往往令人产生认知上的困惑和使用上的无所适从。例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的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等免疫性疾病的新药“英夫利西单抗”(infliximab),名词委审定正名却是“英夫利昔单抗”(器官移植学),“西”与“昔”的一字之差,让使用者无所适从。这可能是由于单克隆抗体类药品通用名中反映其来源的亚词干“xi”一般对应汉字“昔”[14],因而“英夫利西单抗”中的“西”被误用为“昔”。此外,药品通用名“多柔比星”经名词委审定的正名却成“阿霉素”(微生物学),“西罗莫司”经名词委审定的正名变为“雷帕霉素”(免疫学、微生物学)等,究其原因可能与某些学科仍然习惯使用一些药品的曾用名有关。
对于此类问题,笔者有以下看法:①药名不同于普通名词术语,已上市新药的药名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审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一旦确定为国家法定药名,则具有唯一性和强制性。名词委在其后对此药名进行审定时,应该维护国家法定药名的权威性。②使用者一旦发现两部门审定名称不一致,即可向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名词委反映,由该三个管理部门协商解决。③在管理部门协商结果公布前,应根据名词委科学名词审定原则中的“协调性”原则,遵循“副科尊重主科”的精神[15],以使用药学主科确认的药品通用名为妥。
3 医学期刊加强药名规范使用的建议
医学期刊中关于药名的使用存在不规范甚至错误的现象,可能与药品的曾用名或商品名已被广泛认知和习惯使用有关,而期刊编辑对药名使用的规范化不够重视、相关知识缺乏也是重要因素。要规范药品名称的使用,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3.1 提高正确使用药名的规范意识
药名的规范使用是期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内容之一。贯彻药品通用名命名、使用和书写的规范,可以避免药名混乱、药名错写及药品错用等弊端,有利于药品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了药品信息传播和交流的精准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医学期刊应重视药名的规范使用,编辑应认识到规范使用药名的重要性,形成强烈的规范意识。只有在思想观念上重视了,才能将其落实到编校工作中。
规范意识的培养包含两个层面。首先,编辑应培养自身的规范意识,建立起遵守药名使用规范的愿望和规范使用药名的习惯,将规范使用药名培养成一种内在素质。科技期刊要坚持原则,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不能因为作者习惯或要求使用曾用名或商品名而给予通融。其次,编辑也应培养作者的规范意识。在向作者约稿、请作者修稿和校对时,均应向其说明规范使用药名的重要性并加以指导,使作者规范使用药名、提高论文写作质量,从而降低期刊差错率,促进期刊的规范化建设。
3.2 药名规范应纳为期刊编校管理质控项目
医学期刊应把药名规范列为编校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项目之一。药名属于名词术语,根据《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16]中期刊编校差错率计算方法,名词术语使用不规范和书写错误至少计0.5个差错。因此,药名规范化使用对于提高期刊的编校质量至关重要。
期刊应在论文发表环节上筑牢防火墙,把好药名使用规范这道关。例如,在稿约中明确提出规范使用药品通用名的要求,在稿件外审时专门提醒专家注意科技术语和药名规范使用的问题,在三审三校环节中建立药名规范专项审校制度专门对药名进行核对。通过层层把关,提高药名使用的规范性。
3.3 加强药名规范的学习
编辑要熟悉和掌握药品通用名的命名规则和使用规范,提高对不规范药名的敏感性和甄别能力,这就需要加强对相关知识的学习。建议有关管理部门将药名使用规范纳入编辑业务培训内容。编辑应经常参加培训,注意自学和积累,并善于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新编药物学》等工具书或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的“药品查询”途径进行查证,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随着生物医药科技的迅猛发展,新的药品不断出现,药品的命名原则也会增加新的内容,如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发布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国家药典委员会目前正在组织修订生物制品、化学药品的通用名称命名指南和原则等。期刊编辑不能故步自封,要随时关注新药的研发和审批情况,关注管理部门发布的规范和标准,及时更新知识,跟上科技发展的脚步。
4 结束语
总之,药名的规范使用是提高医学期刊编校质量的重要一环。目前医学期刊中药名使用仍存在不少不规范甚至错误的现象,医学期刊应重视这一现实问题,把药名使用规范列入业务培训课程。编辑同仁们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对药名规范使用的编校,全力促进医学期刊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