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四维审视
2022-11-22王嘉敏邓永芳
□王嘉敏 邓永芳
(江西理工大学 江西 赣州 341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1]2017年7月19日,习近平将原有的“山水林田湖”五个方面扩展至“山水林田湖草”六个方面。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2]50作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范式,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不但从生命与伦理高度展现了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而且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全人类的共同生态利益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理论渊源
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形成有着深厚的理论逻辑,它借鉴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生态文明智慧,吸收了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中的科学内容,汲取了西方生态哲学的积极成果,是人类生态文明智慧的有机融合。[3]
1.中国传统文化视域下的生态文明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儒家学说为主导、以道家与佛家思想为补充的多元文化综合体,其生态文明思想的学说体系也继承并延续着一家为主、两家相辅的格局。儒、释、道三家从不同的视角阐释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对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形成有着重大的意义。
“天人合一”理念的主要特征是从人与自然之间内生的互动关系出发探寻人的存在方式和生存价值。道家认为,“道”是世间万物的共性所在,是世间万物彼此联系的源泉。在老子的观念中,“道”即为天地产生以前就存在的物质,它没有实体化的形态,但能够不息地运行并作为万物之本源。佛教从整体的角度把个人和自然生态系统相联接,认为所有生命都是彼此制约与联系的统一体,而个人的生命状态影响着自然整体的生命状态,认为天地万物源于一体的,万物之间有依存性、互相联系,从而共同组成了一个统一的宇宙。因此,人的存在与发展会受到自然生态系统是否平衡与稳定的影响,而唯有从根本上维护好自然的生态环境,方可让人以总体利益的视角来思索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联问题,并为推动二者的共同发展有所贡献。佛教的整体生态观对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关系有着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在汉代,儒家董仲舒在其“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中强调人和天互相依存、互相联系的一体性,这是其理念中最可贵之处。“天人合一”主张人与自然是密不可分的整体,这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与主张主客两分、二元结构对立的西方文化的重要区分。
儒释道三家还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意义。儒家以人类实际需求为根据,倡导“天人合一”“民胞物与”,强调自然与社会发展的共通共荣;道家在实践层次上倡导“道法自然”“自然无为”,强调顺应自然的必要性,以求到达人与万物一致的境界;佛家在文化精神层面对生态文明思想形成了重要的影响,其倡导“佛性统一”“慈悲为怀”,在净化人的灵魂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道家、佛家为生态文明的发展都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观点,也成为习近平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重要理论源泉。
2.西方生态哲学思想
当代西方生态哲学是在生态学研究的系统规律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其主要思想是摒弃还原论、机械论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中的自然错误观,反对其将人与自然相对立。[4]西方生态哲学强调人与自然处在一种有机联系和辩证发展的关系之中。
西方绿色思潮将人与自然关系视为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并从存在论、文化哲学、本体论等不同的角度对人与自然关系进行了深入思考与系统阐述。西方绿色思潮由“深绿”“浅绿”和“红绿”三种思潮组成。“深绿”是以生态中心主义为基础的生态思潮。其站在反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强调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将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相对立,认为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是错误的生态价值观,没有意识到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才是生态危机的真正原因。“浅绿”是基于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生态思潮。他们把自然视为人类的工具,依托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解决生态问题。西方绿色思潮呼唤人们由对大自然的“祛魅”走向人类对大自然的“返魅”,并创造性地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自然观研究方向。红绿思潮包括有机马克思主义与生态马克思主义。其中,有机马克思主义以建立生态文明为核心,提出应当修正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与生态思维不相适应的内容,以使其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但因其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为人对自然的屈从,因而最终未能提供建立有序共同体的有效措施。而生态马克思主义正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克服了“深绿”思潮和“浅绿”思潮的不足之处,将人与自然看作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无疑,它们在理论上的缺憾和亮点都对当代人与自然关系的建构有着镜鉴价值。
3.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思想
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与西方绿色思潮中的“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不同,它是在对工业时代倡导的人对自然征服的反思中形成的。这一理论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统一。从唯物辩证法来看,人与自然紧密联系、相互依存。一方面,通过实践使自然根据人类的需要在结构和功能上发生变化,创造出本身不存在的对象;另一方面,自然从客观的对象转变为人类力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成为人类的一部分。从唯物史观来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要想彻底解决生态危机、建立新的文明形态,最根本的是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解决人与自然关系基础上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解放。[5]从自然价值论来看,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充分认识到自然在发展中的内在价值,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观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理解,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辩证法、唯物史观和自然到社会的认识论路线。[6]习近平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在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指导下根据时代特征与需要而发展出来的新论断、新观点、新思想。
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主要内涵
1.人与自然是有机整体
人与自然是有机整体,这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核心内涵。习近平指出:“人类归根到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在开发自然、利用自然中,人类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7],“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2]24。这些话彰显着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命相依关系。习近平提出生态环境系统各要素是休戚相关的关系,自然是包含山水林田湖草的有机整体,与人一同构成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当人在自然之中注入道德情感,就会意识到人与自然是血脉相连的统一体。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本身都是有价值的,它独立于人类对自然的功利性评价。从人类生命之源和发展之本来说,人源于自然,因自然而生,“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自然是人类存在的必要条件,是人类“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8],人必须与之不断互动。从人类生活的质量来看,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体现在物质的丰富,更体现在精神的享受和对生态的美好追求。自然在满足人类基本的物质需求的基础上,还能为人类提供精神食粮,并为人类的生存繁衍提供栖息环境。人是自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作为自然中的类存在物,反哺自然的发展。在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过程中,自然不再是纯粹的天然存在,而是被打上了人类的烙印,人类实践证实了自然的价值。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不再认为人是自然的主人,而是充分肯定了自然的价值。
2.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逻辑必然。正如习近平所说,“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9]。人不断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使自然朝着满足人类需要的方向发展。同时,自然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其有限性制约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因此,人类活动不能超越生态承载力,一旦人类活动超出生态阈值,就会对自然产生难以磨灭的影响,进而阻碍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对自然改造的实践活动也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进入工业社会以后,人类藐视自然法则,无止境地掠夺自然,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导致生态破坏、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而自然也在以威胁人类生存发展的方式“报复”人类。正如恩格斯所言,“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10]。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也指出:“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2]8因此,针对当前人类过度开发资源所造成的严重生态问题,要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要以不妨害子孙后代的正常生活和发展为前提,以对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寻求人类永续发展之道。
3.人与人命运相连
人与人的命运紧密相连,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社会向度。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是人与人的关系”[11],人与人的关系也会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不同地区、不同种族与不同个人之间存在自然分配占有的不公正,也因此导致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因此,要妥善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就必须首先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人自身和谐的基础上,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得以和解。习近平指出:“我国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向联合国交存《巴黎协定》批准文书。”[12]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为解决人类社会发展问题,实现可持续绿色发展做出贡献。“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这一重要论断与世界各国各民族构成的“地球命运共同体”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保护生态环境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挑战和责任,任何国家都不能独善其身,必须携起手来共同应对环境问题,推动命运共同体向纵深发展。
三、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价值意蕴
1.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话语权的重要思想核心
长期以来,西方国家掌握生态保护话语权,中国生态文明研究尚处初步阶段,生态文明研究显然具有西方学术语言的特质。在西方漫长的环境保护历史中,资本主义国家无法克服资本主义逻辑的陷阱,因此生态问题无法在根本上得到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讨论,是在吸收深厚的中华传统文化生态价值底蕴,又广纳全球现代生态思想之长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价值观。在人与自然共同体理念的指导下,我们要大力推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研究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基本规律,改变传统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进一步拓展“美丽中国”的全球影响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话语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话语权的重要思想核心。
2.构建美丽中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动员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生态问题,并不断加强环境管理与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高度做出了系列重大论断,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总体布局与战略布局,作为团结各界力量构建美丽中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动员。中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念与实践,是一代代共产党人睿智思考的结晶,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共同体的主要论述,能够更好地指导我们党建成科学的生态系统体系,让广大人民享受良好的自然环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中国人民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3.推动世界人民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智慧
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不仅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议提供了科学指导,也为全球生态治理做出了重大贡献。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但它也是一个矛盾共同体,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离不开生态环境治理。同样,为了解决全球治理过程中国家之间的冲突,需要优先考虑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全球生态治理。中国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全球生态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提高。人与自然的命运紧密相连,习近平以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这一生态维度为基石,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致力于保护世界生态环境,共同建设美丽的地球家园。全世界人民要完成保护自然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重大历史任务,就必须践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综上所述,习近平关于创建生命共同体的论述,不仅有助于加深中国人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刻理解,实现中国伟大复兴的梦想,也有助于世界人民进一步拓宽生态建设的眼界,激发全人类的生态建设和环保意识,一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实践路径
1.“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全球治理理念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要目标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地球生态系统提供人类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多种自然资源,并通过自愈、自净等方式承受人类活动的影响。为了确保自然系统生态功能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人类活动的规模和水平必须限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范围之内。如果超过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性能,就会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外部影响,必然导致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恢复力下降,从而影响人们未来的经济活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必须遵循问题思维,以问题为导向,在满足现代人基本需求的基础上不影响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要守好生态底线,在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过程中主动贯彻和遵循生态优先原则是缓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选择。生态优先原则亦是正确的价值导向,对我们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引作用,是形成新时代可持续发展布局、构建美丽中国的重要理念和原则旨向。要坚持创新思维,采用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的新型生产方式,利用新型科技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为了缓解人类活动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不一致性”,需要解决传统经济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外部生态影响。从经济角度看,首先是明确所有权。[13]严禁随意开发,由中央政府环境保护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并限制为实施“公共地悲剧”而竞相开发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行为。其次,对排放权进行初始分配和交易。一方面,可以使排放权得到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也限制了经济主体不支付成本的“外部”动机。第三,外部成本内部化。将生态环境的影响纳入评估范围,追求的目标不再是短期的地方经济效益,其目标功能和决策行为涉及子孙后代的利益,可以有效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漠视。第四,限制“搭便车”行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规定了管理生态环境的责任,并辅之以激励和惩罚机制,以限制生态环境的“搭便车”行为。
2.“坚持系统治理”的环境全球治理规律
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山水林田湖草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彼此制约。如果各自为政,就会导致顾此失彼,造成生态系统的失衡。因而,要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看问题,建立生态文明五大体系,做好调查、评价、规划、保护、恢复和治理工作。以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生态环境治理保障机制作为建设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政治保障,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责任。应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加大对生态建设的保护能力。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要坚持综合治理原则,各部分应共同进行资源整合。要落实严格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必须实现全过程、全方位保护,依托制度的严谨与完善增强对环境的保护力度。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必须囊括源头、过程、补偿和责任四大重要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国家天然林和沼泽地的保护管理机制,守好生态保护的红线、边境管控的界线、海域监管的防护线,建立健全多样性、市场性的生态补偿机制。在资源利用层面,必须构建科学全面的资源有效利用体系,倡导从企业到个人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逐步提高对资源的利用频率与使用程度。在生态治理层面,应建立人民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对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进行一体化保护,加强对危及民众人身安全和国土生态安全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染、废弃废物、空气污染、土壤污染和水体污染物等各种环境污染的忧患意识,并科学分析各种环境污染防控的基本措施和方略,健全环境保护管理监督机制。同时,要明确生态环境责任和追究的惩处机制,严格履行好中央生态环保责任监督机制,划分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3.“坚持绿色发展”的环境全球治理途径
“坚持绿色发展”是对工业发展时期错误发展方式的反思、批判与摒弃,是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过程中,不但要将绿色发展理念作为生态实践活动的理论指引,推动形成生态经济双赢的发展新格局,而且要坚持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的绿色化转型,在自然生态承载力的范围内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构建打牢经济基础。推动生产方式的绿色化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应当在充分了解传统产业发展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举措。为提升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全面昭彰生态生产力所蕴含的社会经济推动力价值,要以培育知识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的核心,加大对生态型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支持力度,以发展清洁循环的绿色生产方式。生态生产力理论以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为基础,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新时期建设的需要出发,提出体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样态。同时,要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清洁生产、低碳生产、绿色经济的健康发展奠定技术基础。创新是绿色发展的动力,一方面为中国社会的结构转型提供发展动力,另一方面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实践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必须把创新付诸实践,营造全面创新的社会氛围。在全面创新工作中,必须把科技创新放在首位,把科技创新作为促进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建设的主导因素。坚持创新发展,必须着力推进供给侧改革,形成有利于创新和发展的制度框架,大力发展绿色技术创新。为了实现清洁生产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企业必须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并将其作为关键驱动力与潜在支撑点,以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健康发展,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与资源使用率,助力生态生产力发展,为培育具有生态素养的高技术人才提供科技支撑。
推动生态生产力的发展,还必然要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要完善绿色消费、绿色金融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严格履行在保护生态系统和绿色生产制造过程中的主体行为合法性。协调是绿色发展的关键,没有协调,绿色发展就是空谈。只有坚持协调发展,才能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形成东西部地区、城市和农村等具有发展梯度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格局,促进生产力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协调发展要统筹国家利益和全人类利益,不仅要考虑经济增长,还要考虑人民生活质量、人民幸福感等重要综合指标,坚定不移地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自然资本的实质性增值,使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展示中国良好形象的力量点。绿色发展要求改变过分依赖物质资源消耗、大规模扩张的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发展体制的实质是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现绿色发展。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引下,要倡导人们合理消费、适度消费、理性消费,助力新时代生态建设。
4.“坚持以人为本”的环境全球治理立场
在人与自然的双向互动中,要想实现真正的发展,应保护自然的完整性、多样性和可持续性。自然不仅有对象性的价值,更重要的其具有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的价值。人的需要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这一需要依托于自然提供优质生态产品。
“将人的价值作为其绝对的价值,这是生态文明建设最为基础的前提,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定向,一切的研究、实践均应该以此作为起点和归宿。”[14]维护人类的主体地位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前提,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人为本。生态文明建设是人类在掌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活动,尊重和顺应自然,自觉改善与自然关系,促进自然和谐发展的过程。生态的本质内涵不仅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还包括人与人的关系,生态危机是由人际关系不平等造成的。经济社会发展要兼顾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生态文明追求社会公正、生态公正。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以人为本,是确保人与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平等,要避免生态环境建设成为阻碍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工具,公平地处理各种关系,促进环境权使用和责任分担的公平性。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关系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改善环境就是改善民生。马克思恩格斯针对资本主义生产导致的人的非正常发展,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观,体现在生态文明运行的各种关系中,强调从“物本位”到“人本位”的转变,关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使人们摆脱从属地位。建设生态文明将为人类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人们在关注自身生存问题的同时,也会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要求。要创造一个鼓励人充分发挥作用的环境,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中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让人民享受到建设成果。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要落实到人上来。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态文明的建设,是以人为本、从自发转向自觉的实践活动。要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顺利进行,就必须不断提高人的素质与能力,坚持人的全面发展。
5.“坚持多边主义”的环境全球治理方向
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超意识形态性的重要问题,共同应对环境问题是全人类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和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等全球性问题日益严峻,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受到极大的威胁。各国应当通力合作、共同治理,打破地缘政治和贸易壁垒,共同应对重大环境挑战。
中国在多边主义框架下不断扩大环境援助领域,并在国家原有环境合作的基础上推广环境援助示范项目。中国对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援助,本质上是建设一个美丽的世界。中国致力于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一道,建设一个“低碳、清洁、美丽的世界”。中国坚持多边主义,重视联合国相关机构的核心作用,强调在合作、共建、共享的原则基础上发展全球环境治理伙伴关系。基于目前的国际地位,中国越来越倾向于强调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即国际社会有责任更加有效地促进相关的集体行动,类似的变化也反映在将环境条款纳入国际经济和贸易规则中。中国正在加强全球环境治理领域的制度化监管,这有赖于77国集团、东南亚国家联盟等机构及其主要合作机构在路径策略上的支持。迄今为止,中国已与数百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与60多个国家签署了150多份相关合作文件。
6.“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环境全球治理原则
中国政府一向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大国协调,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绿色创新成果与发展经验,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与此同时,敦促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增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并敦促发达国家履行其减排承诺和责任。支持联合国、G20等多边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国际合作的领导作用,积极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外交场合上表示,希望帮助南方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并积极开展绿色低碳“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各国在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合作。2019年中国提出的“以自然为基础的解决方案”赢得了广泛共识,促使世界各国重视自然之路。随着中国在国际舞台上话语权的不断增强,中国的环境外交政策在促进国际合作方面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全球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参与者,中国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参与环境管理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共同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等全球生态问题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中国通过提供技术、资金支持,以及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努力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建立公平正义的全球生态合作共同管理新秩序。
五、结语
随着人与自然关系的日益恶化,地球生态系统的健康运行遭受了严重威胁,不同国家间的分歧日趋增多,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已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在吸收和借鉴中国传统生态哲学、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和西方生态哲学的理论基础上,着眼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和人类面对的生态危机问题等现实逻辑,提供了更为符合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人民利益的人与自然关系新范式。作为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处理涉及人类整体利益和共同命运的重大自然生态环境问题、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新关系所提供的重要生态理念和文明样态,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建设的人类情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尊重自然、响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前提下,积极承担环境治理责任,并提出“六个坚持”的重要主张,为建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指明了方向。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契合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取向和实践要求。在新时期,只有牢牢地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作为政策指导,以全局观念、整体思维、系统方法去贯彻落实,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