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霍耐特对马克思劳动解放学说的重构
2022-11-21周爱民
周爱民
(同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092)
在阐述批判理论的独特性时,批判理论的奠基者霍克海默继承了马克思的劳动解放学说,认为批判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标志是它关注到了理论的社会劳动实践前提,批判理论仅仅是“解放的历史过程的智识面”。①Max Horkheimer,“Traditionelle und kritische Theorie,”Gesammelte Schriften,Bd.4(Fischer Verlag,1988)S.189.然而,自上世纪四十年代批判理论转向历史哲学后,马克思的劳动解放学说随之遭到了抛弃。以阿多尔诺和马尔库塞为代表的批判理论家们,纷纷转向其他领域寻找当代社会中的解放潜能。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第二代批判理论家们,虽然继续坚守社会批判的向度,但是也不再相信劳动具有解放作用。同时期的文化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等流派,对劳动解放也都持有质疑态度。到了批判理论第三代代表人物霍耐特那里,这种情况发生了扭转。他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关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解放问题,并且不断尝试为之提供合理的辩护。从早年《劳动与工具行为》②这篇论文最早收录在Urs Jaeggi und Axel Honneth(Hg.),Arbeit,Handlung,Normativität.Theorien des Historischen Materialismus,Band 2(Frankfurt a.M.:Suhrkamp,1980).一文,到最新出版的文集《我们的自由的贫困》③Axel Honneth,Die Armut unserer Freiheit(Berlin:Suhrkamp,2020).,霍耐特在几乎所有的重要著作中都讨论了劳动解放的问题。可以说,对劳动解放的重构是贯穿其思想发展的一道红线。受其研究的影响,劳动解放问题近年来重新获得了当代批判理论家们的关注,再度获得了应有的地位。④第四代批判理论代表人物几乎都讨论了劳动解放问题。耶给试图通过把劳动视作“对普遍的社会财富的分享”来整合所有“劳动的病理”(Rahel Jaeggi,“Pathologien der Arbeit.Zur Bedeutung eines gesellschaftlichen Kooperations-verhältnisses,”Wsi Mitteilungen,2014/7,S.521-527.);罗萨则从共鸣理论出发认为劳动解放所追求的其实是捍卫人与物之间的“共鸣关系”(Hartmut Rosa,Resonanz.Eine Soziologie der Weltbeziehung,Berlin:Suhrkamp,2016,S.393-401.);弗斯特则特别关注到与分配正义不同的生产正义问题(弗斯特著,周爱民译:《马克思之后的正义》,《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报告2018》,北京:人民出版社,第407~418页)。其他学者的研究See Christophe Dejours,Jean-Philippe Deranty,etc.,The Return of Work in Critical Theory,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18;Hans-Christoph Schmidt am Busch,Was wollen wir,wenn wir arbeiten?Honneth,Hegel und die Grundlagen der Kritik des Neoliberalismus(Berlin:Duncker &Humblot,2017).因此,系统性地梳理并分析他试图重新激活劳动解放学说的尝试,既有助于理解批判理论和霍耐特承认理论的发展脉络,又有助于挖掘马克思的劳动解放学说的当代意义。
一、复兴一种批判的劳动概念的尝试
自上世纪四十年代批判理论发生悲观主义转向后,直至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批判理论传统中一度盛行的主流观点是:劳动已经完全丧失了解放的维度。虽然早期批判理论家(例如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与哈贝马斯在评价现代化时持有截然不同的观点,前者更为悲观,后者更为乐观,但是他们对劳动的理解却保持高度一致,都认为劳动仅仅是人类工具理性改造和统治自然的手段。前者站在物化批判的立场上认为这需要加以批判,后者站在二元社会(系统整合与社会整合)理论的立场上,认为这是系统整合的合理化过程,无需加以批判。不管是批判还是非批判的立场,他们都把劳动仅视作工具行为,这种行为不具有解放社会中统治关系的潜力。在追求解放的潜力方面,他们都试图通过寻找其他类型的实践活动来替代劳动范式,例如艺术中的模仿活动、以理解为取向的言语交往活动。①参见哈贝马斯《现代性哲学话语》中《启蒙与神话的纠缠》一文。见哈贝马斯著,曹卫东译:《现代性哲学话语》,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年。尽管他们放弃了马克思的劳动解放学说,但是在看待当代社会现实时,他们还是提出了一些合乎时宜的见解。例如,鉴于当今社会的功能分化,不能把所有的社会领域都还原为生产劳动的产物;劳动在现代泰勒制中具有碎片化、单调和重复的特征,而这又是提高社会生产率必需的要求,等等。
因此,要立足于批判理论传统复兴马克思的劳动解放学说,必然会面临这样的理论难题:如何在不放弃批判理论的一些核心洞见的前提下,修正批判理论对劳动的片面看法?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霍耐特就已经着手尝试解决这一问题了。他刚开始采取了一种迂回的方式试图重新激活马克思的劳动解放学说,即间接地从劳动者的反抗经验出发,而非直接从人的某种本质规定性出发,去证明劳动的解放潜力。该研究成果体现在1980年的《劳动与工具行为》和1981年的《道德意识与社会阶级统治》②Axel Honneth,“Moralbewußtsein und soziale Klassenherrschaft.Einige Schwierigkeiten in der Analyse normativer Handlungspotentiale,”Leviathan 9.3-4(1981):556-570.中。
在《劳动与工具行为》中,他首先澄清了劳动概念在马克思理论体系中的地位,认为劳动是连接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革命理论的桥梁。马克思不但认为劳动是剖析资本主义社会运转的钥匙(劳动价值论),而且认为推翻资本统治的力量也存在于社会劳动当中(无产阶级革命论)。通过对马克思劳动解放学说仔细的剖析,霍耐特认为马克思所阐述的两种劳动解放模式给人留下了难题。一种模式是马克思基于(经由费尔巴尔的人类学改造后的)黑格尔的对象化理论所作出的对异化劳动的批判,这种模式所存在的最大难题是在普遍异化劳动状态中难以内在地说明劳动的解放维度。面对资本主义工业化大生产所必需的抽象劳动,依赖某种对象化的有机劳动模式展开批判,就会滑入外在批判当中,即这种批判并没有内生于资本主义的工业化大生产之中。在另一种模式中,马克思不再聚焦于两种劳动活动本身之间的张力,而是直接关注生产过程中劳动的组织形式本身。他在此过程中看到工人阶级被组织起来,并且掌握了相应的现代技术。在此,工人的劳动虽然被死的资本统治,但是工厂本身就像学校一样能提升工人的素质,这些素质在策略层面能够帮助工人团结起来有力地对抗资本主义。但是,这样的劳动解放模式其实先假定了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存在对资本主义的某种批判意识,只有在此基础上,那些新习得的能力才会转化为现实的革命行动。然而,这种解放意识本身如何在社会劳动的行动结构中保留下来,在马克思那里并没有得到清晰的说明。
马克思之后的理论家们曾试图解决马克思所遗留的上述难题。通过对这些尝试的梳理,霍耐特指出劳动解放学说虽然并没有被彻底抛弃,但是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对劳动概念的重新理解,却远离了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活动本身,这使得他们的批判仅仅具有外在批判的特征。例如,他认为,哈贝马斯虽然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解放主题,但是用交往行动解放学说取代了劳动解放学说。霍耐特在此对哈贝马斯的批判还比较简单,并没有对哈贝马斯的整个理论体系展开批判,例如没有质疑交往行动的解放潜力,而只是质疑了他对工具行为的界定,认为他的工具行为概念过于狭隘,忽视了青年马克思曾经对劳动的不同分类。①站在马克思的立场上展开更为全面的批判,see Agnes Heller,“Habermas and Marxism,”Habermas Critical Debates,John B.Thompson and David Held(The Macmillan Press,1982)21-42.
霍耐特指出,借助于马克思对劳动的划分,即便在以目的为导向的工具行为中,也能区分出有机的工具劳动与抽象的工具劳动。霍耐特所提出的批判的劳动概念旨在抓住这种区分。他认为,一方面存在那些包含着劳动主体创造性地运用自己的知识技能改造物质对象的工具行为,这类行动虽然隶属于哈贝马斯所指称的工具行为,但并非完全是无规范的策略行为,其中还包含了工人的自主性要求;另一类工具行为主要是指在福特制基础上所组织起来的碎片化劳动。在这类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只需机械地完成零碎的操作,无需创造性地运用知识技能,也无法控制整个劳动过程。不加区分地把所有工具劳动都归于不包含价值规范的工具行为,就会忽视前一类工具劳动,并且会随之忽视它被取代时在工人心中所引起的对不公正的意识以及工人因此而做出的抗争。借助工业社会学的实证研究,他认为,在现代工厂的社会劳动中总是存在着工人们试图“违反规范和抗争的实践”,而这些“占有实践”(Aneignungspraxis)是工人寻求合作试图控制劳动过程,从而体现自身自主性的产物。因此,复兴马克思劳动解放学说的首要任务就是致力于揭示这类反抗活动且挖掘其背后所蕴含的规范要求。
显然,这种复兴劳动解放的方式本质上仍然奠基于人类学劳动概念上。不过,霍耐特采取的是间接的做法。他没有直接规定劳动是人的某种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而是从某种劳动方式在工人心中所产生的不公正意识出发,去间接探索背后所蕴含的规范要求。这一策略可以使得劳动解放学说立足于当代工人的实际反抗经验,从而摆脱了劳动批判仅仅是一种外在批判的嫌疑。②关于外在批判的弱点的分析,参见周爱民:《批判理论的家族相似性:从内在批判的视角看》,《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9年第5期。尽管如此,这种论证方式在方法论上还会面临着合理性的质疑。既然基于泰勒制的社会化生产具有合理性,那么工人的要求为什么同时又是合理的,而非是主观的不合理要求?此外,就如哈贝马斯批判的那样,这种复兴劳动解放的方式犯了“发生学的错误推论”(genetischer Fehlschluss),即从纯粹的经验事实出发直接推论出其道德上的正当性。哈贝马斯认为,即使现代化劳动过程总是伴随着工人的自主性要求,并且这种要求总是反映在工人的抗争实践中,但是工人为了论证自身要求的合理性,仍需进入实践话语中为自身辩护,而非仅凭反抗实践就能为自身正名。③Jürgen Habermas,Vorstudien und Ergänzungen zur Theorie des kommunikativen Handelns(Frankfurt a.M.:Suhrkamp)S.486.
二、从阶级分析框架到人类学的承认理论框架
在随后发表的《道德意识与社会阶级统治》一文中,霍耐特虽然没有正面回应哈贝马斯的批评,但是反驳了哈贝马斯的主张,即反抗经验能够通过话语实践得到公正的对待。这篇论文在霍耐特的思想发展中显得比较另类。尽管他后来是从发展自己承认理论的角度强调了该文的重要性④该文后来被收录到文集《正义的他者》中了,参见霍耐特在前言中的介绍(Axel Honneth,Das Andere der Gerechtigkeit,Frankfurt a.M.:Suhrkamp,2000,S.7-8)。,但是与他后来的作品主要依赖黑格尔的社会理论复兴劳动解放不同的是,该文直接利用了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框架去重新谈论劳动的解放潜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西方学界普遍怀疑和放弃马克思阶级学说的舆论环境中,明确主张马克思阶级分析的重要性,需要相当的胆识。
在此文中,他首先清楚地指出了关于解放理论的方法论要求。该要求是:一种关于解放的规范理论必须要证明追求解放的道德冲动同时存在于社会现实之中。⑤这方面的详细阐述参见周爱民:《人的解放与内在批判:再思早期批判理论的“活遗产”》,《哲学研究》2020年第3期。霍耐特指出,早期批判理论家们由于不信任无产阶级,遂放弃了这方面的探索,直到哈贝马斯那里情况才发生了变化。哈贝马斯虽然也不信任无产阶级的解放作用,但是继承了解放学说的上述方法论要求。他以主体间性理论为视角,试图从社会现实中寻求批判的源泉。不过在霍耐特看来,由于哈贝马斯的社会理论构想存在问题,所以他无法真正完成这一任务。霍耐特利用马克思的阶级概念着重反驳了哈贝马斯的社会理论架构,认为其必然会系统性地忽视“所有那些没有被政治-霸权的公共领域承认的现存的社会批判形式”。①Axel Honneth,“Moralbewußtsein und soziale Klassenherrschaft,”Das Andere der Gerechtigkeit(Frankfurt a.M.:Suhrkamp,2000)S.112.
他指出,一方面社会底层由于阶级的特殊处境,不会主动发展出关于正义观念完整的表述体系,他们的道德感往往体现为以否定的方式批判社会现实,霍耐特在此借用了摩尔的“不公正意识”(Unrechtsbewußtsein)来统称这类抗议情绪。另一方面,由于占据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因其统治的要求和优势,往往会发展出为其合法性辩护的普遍化的道德价值体系。在资产阶级的公共政治领域中,那些已经成形的价值判断才会被纳入其中受到关注和讨论,而那些不成系统的、零碎的不公正意识,由于受到社会的控制(比如借助文化上的排斥和个体化的消解),往往就被挡在公共领域的政治讨论之外,成为私人领域的事情。哈贝马斯的社会理论之所以无法关注到公共领域之外那些零碎的道德诉求,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哈贝马斯主要借助语言哲学重构话语争论所依赖的普遍原则,以此来为社会批判提供规范准绳。在此,霍耐特并没有直接反对这种建构本身的缺陷,而是借助上述阶级分析的方式,认为这种重塑批判原则的方式会导致他在现实社会中只会关注到那些经济社会条件好且受过良好教育的群体,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够利用积累的文化资源从普遍主义的角度质疑当代社会具体的正义原则,从而能在话语实践层面展开服从“更好论证”的批判。因此,哈贝马斯所关注的“不再是与阶级地位相关联的经济依赖和社会剥夺的经验”,而是“社会上未实现的正义诉求”,这些诉求成为道德实践批判的前提。②Axel Honneth,“Moralbewußtsein und soziale Klassenherrschaft,”Das Andere der Gerechtigkeit(Frankfurt a.M.:Suhrkamp,2000)S.111.
第二个原因是,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作了“还原论的阐释”。虽然他指出了资产阶级凭借掌握的生产资料,在“生活机会”(Lebenschance)的分配中占据优势,但是霍耐特认为他对生活机会的理解是狭隘的。由于哈贝马斯把生活机会仅仅理解成物质分配,这导致他作出了在福利国家中阶级斗争得到平息的错误结论。在福利国家体系中,由于工资的上涨和劳动时间的缩短,工人在物质上得到了相应的补偿,并且被引导走向了消费领域,围绕物质利益的斗争确实已不再具有阶级斗争的特征,但是霍耐特同时指出,社会底层在其它领域仍然进行着“无声”的抗争,如在“文化教育、社会承认和保证身份的劳动”③Axel Honneth,“Moralbewußtsein und soziale Klassenherrschaft,”Das Andere der Gerechtigkeit(Frankfurt a.M.:Suhrkamp,2000)S.126.领域,社会底层仍然因其阶级处境遭受着不公正的对待。
因此,霍耐特坚信社会“无产阶级”的基本组成部分,即肉体和异化的规定在劳动概念中并没有失去它们的经验意义,也就是说,这些方面仍然构成了当今社会中诸多个体反抗现存体制的动因。霍耐特在此列举了两个领域中因阶级社会的存在所导致的抗争现象。一个是文化层面因社会承认的不平等分配所导致的社会底层反资产阶级主流价值评价体系的抗争;另一个是社会底层在生产领域中重新争夺生产自主权的斗争。他认为,在这些抗争中所体现出的社会底层的不公正意识,可以充当分析现实资本主义阶级关系的概念工具。
通过拓宽对阶级概念的理解,霍耐特试图以此为宏观的社会分析框架来展现劳动的解放维度,并且他对劳动解放维度的阐述仍然延续了《劳动与工具行为》中所阐述的模式,即工人对自主组织劳动过程的诉求。从这两个方面来看,他此时仍然倾向于支持马克思的劳动解放学说。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他在此已经悄悄添加了新的内容。在提及劳动时,他使用了“保证身份”(identitätsverbürgend)这一前缀。④Axel Honneth,“Moralbewußtsein und soziale Klassenherrschaft,”Das Andere der Gerechtigkeit(Frankfurt a.M.:Suhrkamp,2000)S.126.可惜的是,他没有对之展开进一步的说明,并且把保证身份的劳动与社会承认并列了起来,而非像以后利用社会承认来说明劳动的解放维度。从他之后不久发表的另一篇文章来看,他已经在八十年代末着手朝这一方向迈进了。
在1989年发表的《论解放的逻辑:马克思的哲学遗产》①Axel Honneth,“Zur Logik der Emanzipation.Zum philosophischen Erbe des Marxismus,”eds.Hans-Leo Krämer und Claus Leggewie,Wege ins Reich der Freiheit,Andre Gors zum 65,Geburtstag(Berlin:Rotbuch,1989)S.86-106.该文后来被收录进《分裂的生活世界》的英文版中。一文中,马克思的生产劳动解放学说遭到了抛弃,取而代之的是用“为承认而斗争”复兴马克思的劳动解放学说。他继续了上文中对阶级斗争的理解,认为阶级斗争不仅仅是争取物质利益的分配,而且也是争得被剥夺的尊严,争得自身身份的斗争。然而,他认为这一维度在马克思的生产劳动解放模式中被遮蔽了,因为马克思仅仅局限于生产劳动本身即劳动的对象化,谈论个体身份的形成,忽视了他人承认的重要性。②霍耐特后来在《为承认而斗争》中修正了这一片面看法。他在该书中指出了青年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的《穆勒笔记》中早已注意到劳动中的承认关系,以及马克思晚年政治历史著作如《法兰西内战》、《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对各斗争团体背后宗教、文化传统的考虑,只不过他此时又持有了另一种版本的“断裂”说,认为在马克思那里,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阶级斗争与政治历史著作中所呈现的表现主义式的阶级斗争之间并没有贯通起来(Axel Honneth,Kampf um Anerkennung,Frankfurt a.M.:Suhrkamp,2014,S.231-242.)。这种狭隘的理解导致马克思忽视了劳动批判的真正目标是主体间相互承认的社会条件。他强调,马克思主义的真正内核就是从为社会承认而斗争的视角看待社会的发展。③Axel Honneth,The Fragmented World of the Social:Essays in Soci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SUNY Press,1995)13.
沿着上述思路,霍耐特在《为承认而斗争》中利用黑格尔早期的承认学说和米德的社会心理学,详细阐述了个体身份形成和自我实现所需要的承认经验。在主体间相互承认的语境中,个体的劳动得到承认会有助于个体形成自豪感,而这是个体身份形成和自我实现的必要条件之一。相反,如果劳动成就无法得到应有的社会承认,个体会产生被贬低和被侮辱的感觉。④对个体自我实现所需要的三种承认形式的详细阐述,可参见王凤才:《蔑视与反抗》,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年,第164~181页。因此,在这样的分析框架中,劳动的解放意义只有在个体的自我实现层面才能得到辩护。很显然,这种论证方式受到的最大质疑是,个体的自我实现主张无法在社会再生产层面得到合理的辩护。即便得到他人承认的劳动为个体的自我实现提供了保障,但是遵循效率原则的社会化大生产为何要受个体自我实现原则的约束?霍耐特此时是无法回答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他在对承认的理解上,并没有严格区分个体在规范意义上的承认诉求与具有社会建构意义上的承认原则之间的差异。⑤例如门克准确地指出,霍耐特在论述自己的社会理论的“基本原理”时,还令人误解地从个体的规范要求角度阐述了社会生活的再生产:“社会生活的再生产服从于相互承认的律令,因为只有当主体学会从其互动伙伴的规范视角把自己看作是其社会的接受者时,他们才能达到一种实践的自我关系。”(Axel Honneth,Kampf um Anerkennung,Frankfurt a.M.:Suhrkamp,2014,S.148.)Christoph Menke,“Das Nichtanerkennbare.Oder warum das moderne Recht keine Sphäre der Anerkennung ist,”Sozialphilosophie und Kritik,Rainer Forst,Martin Hartmann,Rahel Jaeggi und Martin Saar(Hg.),(Frankfurt a.M.:Suhrkamp,2009)S.88.因此,在劳动领域中为承认而斗争的规范内涵也是不清楚的,它到底是为了个体的自我实现,还是社会再生产本身的规范要求?如果是前者,那么这种要求就可能是一种外在批判;如果是后者,霍耐特还必须在社会理论层面论证承认实践构成了社会的基本制度。
三、“社会理论转向”之后对劳动解放的重新理解
在《为承认而斗争》出版十年之后与南希·弗雷泽的争论中,霍耐特清楚地区分了承认概念的两种内涵,并赋予第二种内涵更重要的地位。一种是主体间的相互承认关系,这些水平的承认关系构成了“主体的道德社会化”⑥Nancy Fraser/Axel Honneth,Umverteilung oder Anerkennung(Frankfurt a.M.:Suhrkamp,2003)S.204.,即个体只有在他人的各种承认中才能获得自身身份和自我实现的前提保障。他认为这种意义上的承认是“人类的准先验的兴趣”,因而不会因历史的发展而发生变化,是“人类学的常量”。⑦Axel Honneth,“Grounding Recognition:A Rejoinder to Critical Questions,”Inquiry:An Interdisciplinary Journal of Philosophy 45.4(2002):499-519.另一种是垂直意义上的“社会的道德整合”,即社会是“合法的秩序结构”(legitime Ordnungsgefüge),能够“在不同的层次上提供相互承认的可靠条件”⑧Nancy Fraser/Axel Honneth,Umverteilung oder Anerkennung(Frankfurt a.M.:Suhrkamp,2003)S.204.,这类条件是维系社会再生产的主要原则,它们赋予个体以社会性的存在,个体借助这些原则相互之间能获得某种程度上的承认。在后来建构批判的社会理论中,后一种承认内涵变得更具重要性。①参见Heikki Ikaeheimo,Anerkennung(De Gruyter,2014)S.154-162.不过Heikki Ikaeheimo并不认为霍耐特清楚地区分了这两种,认为这两种承认构成了霍耐特作品中“未表达出的内在问题”(S.155),霍耐特最后在《自由的权利》中试图借助“规范重构”的方法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其实是放弃了前一种承认概念。确实,在2019年霍耐特出版的《承认》一书中,他也没有从人类学,而是从社会本体论的角度展开分析黑格尔的承认概念,参见周爱民:《再回到黑格尔的承认理论》,《世界哲学》2020年第4期。
在承认理论的“社会理论转向”②Axel Honneth und Luc Boltanski,“Soziologie der Kritik oder kritische Theorie?Ein Gespräch mit Robin Celikates,”Was ist Kritik,Rahel Jaeggi und Tilo Wesche(Hg.),(Frankfurt a.M.:Suhrkamp,2009)S.97.之后,霍耐特对社会领域所遵循的规范原则也悄悄作了改动。在《再分配,还是承认?》中,社会劳动领域中所遵循的原则已不再是《为承认而斗争》中的“团结”,而是“成就原则”(Leistungsprinzip)。他认为,在新出现的资产阶级社会中,社会对个体的评价已经不再依据其出生和地位,而是“在工业组织的劳动分工中所带来的个人成就”,③Nancy Fraser/Axel Honneth,Umverteilung oder Anerkennung(Frankfurt a.M.:Suhrkamp,2003)S.166.也就是说,个体的劳动本身已经成为社会尊重的主要来源。在此分析思路中,劳动没有得到尊重或者没有得到应有程度的尊重,都会被视作违反了成就原则,个体就能以此原则来反对不公正的对待。由于个体的成就在市场经济中主要是通过收入来体现的,个体收入的高低其实就在量上反映了社会承认的多少。因此,霍耐特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再分配问题可以通过承认理论来解决。
那么什么样的劳动应该算作个体的成就,或者相比其他劳动应得到更多的社会承认?霍耐特在此看到了成就原则中可能包含“影响强烈的意识形态”,④Nancy Fraser/Axel Honneth,Umverteilung oder Anerkennung(Frankfurt a.M.:Suhrkamp,2003)S.174.例如对智力劳动的高度评价,以及对女性的生育和家庭劳动的忽视,等等。由于这些歧视性的价值评价包含在成就原则中,因此很难说成就原则是主体间的相互承认原则。此外,成就原则的副作用不仅是其中包含着意识形态因素,而且它本身就会带来劳动者竞争的加剧,造成劳动者为了在成就评价中脱颖而出不断加快劳动节奏,从而最终造成人与人之间因加速产生的新异化现象。⑤Hartmut Rosa,“Von der stabilen Postion zur dynamischen Performanz,”in Sozialphilosophie und Kritik,Rainer Forst,Martin Hartmann,Rahel Jaeggi und Martin Saar(Hg.),(Frankfurt a.M.:Suhrkamp,2009)S.655-670.试图通过成就原则来说明劳动的解放潜力,也会忽视霍耐特自己曾经指出的成就原则所具有的社会控制一面,即它是资产阶级分化工人反抗的一种手段。最后,仅凭成就原则根本无法说明当代工人围绕最低工资以及改善劳动环境的抗争。就如霍耐特所承认的,现代基本福利权利的引入,无法在成就原则内部得到说明,只能被视作人们围绕法律权利平等所做出的斗争的产物。⑥把成就原则与个体的收入相挂钩也会造成它与个体的社会权利相冲突,see Hans-Christoph Schmidt am Busch,“Can the Goals of the Frankfurt School be Achieved by a Theory of Recognition?”,ed.Hans-Christoph Schmidt am Busch and Christopher F.Zurn,The Philosophy of Recognition(Lexington Books,2010).总之,尽管霍耐特试图从现代劳动背后的规范原则出发为劳动解放斗争辩护,但是他所寻找到的成就原则无法充分说明现实社会中工人围绕劳动问题所发动的诸多斗争。
在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际,霍耐特发表了《承认与劳动:一个重新界定的尝试》一文,试图重新修正对劳动解放的理解,以便能够更加合理地在社会理论层面关注到被忽视的劳动者的诸多抗争经验。在文中,他首次正面回应了哈贝马斯关于发生学错误推论的反驳。他承认哈贝马斯的反驳是正确的,不过他还是坚持认为对反抗经验的合理性论证不能通过导向话语论辩来完成,而需要在社会再生产中找寻。在此,他坚持了早年对哈贝马斯社会理论的批判,认为市场经济体系并非仅仅通过系统整合的方式完成自身的再生产,它还需依赖一定的道德规范,这些道德规范是社会团结的纽带,发挥着社会整合的作用。既然市场经济的再生产需要依赖一些道德规范才能发挥正常的功能,那么这些规范就具有合理的规范效力,社会批判者就可以利用这些规范来批判市场经济活动对这些规范的违背或偏离。⑦在《自由的权利》一书中,霍耐特把这种论证方式称作“规范的功能主义”论证(Axel Honneth,Das Recht der Freiheit,Berlin:Suhrkamp,2011,S.332-333)。沿着这样的思路,他调整了理解劳动解放的视角,认为不能再聚焦于劳动活动本身挖掘规范标准,而应在劳动的组织形式中挖掘。既然劳动的组织形式能被视作社会整合的媒介,那么该组织形式中内在包含的有利于社会整合的规范标准就可以被视作批判的规范标准。
需要说明的是,霍耐特选择上述论证思路不仅是出于对哈贝马斯社会理论的批判,而且主要是出于方法论层面的考虑。在此,他明确提到了劳动批判应该遵循内在批判的方法。①笔者曾撰文指出内在批判是批判理论“家族相似性”的重要方面,并论证霍耐特在《自由的权利》中所使用的“规范重构”方法其实就是内在批判(周爱民:《论批判理论的“家族相似性”:从内在批判的视角看》,《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9年第5期),当时没有发现霍耐特早在这篇论文中就明确使用“内在批判”(immanent Kritik)这个概念,这一发现更加增强了笔者的推断。简言之,所谓的内在批判就是指批判的合理性标准要内在于被批判的对象之中。在他看来,所设想的劳动方式如果不同时是社会生产中的普遍要求,那么就不能被用来评价社会化的生产活动,否则这种批判就是单纯的外在批判,例如利用手工劳动或美学实践来批判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就是外在批判。沿着内在批判的思路,霍耐特梳理了黑格尔和涂尔干对现代市场经济的理解,认为他们的理解包含了可供借鉴的洞见。
依霍耐特看,黑格尔和涂尔干的核心洞见是提供了一套与自我调节的市场学说完全相反的解说。他们的核心贡献在于看到了现代市场经济其实必须依赖一些道德规范前提才能正常发挥其功能。黑格尔在新兴的劳动力市场体系中看到了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得到劳动者的规范认同。第一个条件是,由于每个人都愿意限制自身的欲望参与到满足他人需求的劳动中,因而每个人可以合理地要求劳动所得应满足其基本的生计需要。第二个条件是个体劳动对共同体福祉的贡献应能够获得普遍的承认,因此对个体劳动的安排要具有一定的复杂度,不能让劳动者在看待其劳动时感到微不足道、可有可无。这两个方面的规范要求虽然能够为很多工人运动提供规范支撑,但是却无法揭示资本主义劳动世界中的很多其它弊病。例如,当代工人的一个核心体验,即劳动内容的空洞化和无意义性就无法在黑格尔所揭示的规范要求中得到解决。霍耐特认为直到涂尔干那里,该问题才得到了更为内在的解决。与黑格尔一样,涂尔干也是从社会整合的视角看待资本主义世界的劳动分工体系。他超越黑格尔的地方在于为个体劳动所必要的形式提供了标准。涂尔干看到,劳动关系若要成为社会团结的媒介,个体劳动对共同福祉的贡献不光要得到社会的承认,而且还要能被个体看出它与其它社会必要劳动之间的意义关联。基于这样的规范要求,个体就能内在地批判那些把劳动者长期固定在某个零碎的和重复的操作岗位上的劳动安排。
最后,霍耐特也注意到上述内在的规范要求并没有在现实层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资本主义的劳动市场并没有朝向满足这些规范要求的方向发展。为了澄清这个问题,他利用了哈贝马斯的术语,认为这些规范是劳动组织中的“反事实的有效性基础”(kontrafaktische Geltungsgrundlage),它们是理解和接受新的市场经济的意义的前提条件。因此,它们的有效性并没有因事实上的失灵而消失。它们构成了背景性的资源,人们可以诉诸它们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不合理的劳动组织方式。
四、评 论
自从霍耐特从社会整合的视角出发来为劳动解放提供规范性基础后,他就没有再改变对劳动解放的理解了。在此视角中,劳动的组织方式成为关注的焦点。劳动组织被视作劳动者们“成就交换”的产物,因此那些不公正对待个体劳动成果、个体劳动没有得到相应的承认以及劳动内容的空洞化等现象,都被视作违背成就交换背后的规范要求。可以说,从社会理论的视角中挖掘现代劳动市场体系内部的规范,进而为各种劳动批判奠定规范基础的做法,确实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而且也能解释现实中广泛的劳动批判运动。尽管如此,笔者认为霍耐特的论证方式也存在局限,而这样的局限无法在其理论内部得到弥补,主要原因是他不合理地排除了基于劳动行动本身挖掘批判的规范性基础的尝试。其实,基于个体劳动活动本身的视角与基于劳动的组织形式的视角之间并非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两者需要相互结合才能充分地挖掘当代的各种劳动批判中蕴含的解放潜能。例如,从个体劳动活动本身来看,高强度和高节奏的劳动、长期单纯的机械重复劳动,以及完全服从命令的服务性劳动等等,这些劳动显然会影响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而这种影响不能完全通过劳动组织形式满足其包含的有利于社会团结的规范性要求得到消除。因此,仅凭劳动的组织形式来澄清劳动解放的规范内涵就会忽视这些劳动批判背后所蕴含的合理内核。
对于霍耐特来说,合理的做法应该是澄清自己的社会承认理论框架如何能够容纳基于个体劳动活动的研究路径。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直接从事这方面的探索。在当代的社会理论研究中,已有不少学者致力于填补这样的理论空白,例如,J.P.德兰蒂利用C.德约尔关于“劳动的心理动力学”(psychodynamics of work)的长期研究成果指出,在真实的劳动过程中,身体与物的维度对于主体身份的形成具有建构作用,因此它们应当成为批判的社会理论的关注对象。①Jean-Philippe Deranty,Repressed Materiality:Retrieving the Materialism in Axel Honneth's Theory of Recognition,eds.Jean-Philippe Deranty,Danielle Petherbridge et al.,Recognition,Work,Politics:New Directions in French Critical Theory(Leiden:Brill)136-163.尽管该思考路径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弥补霍耐特主体间性承认理论对身体和物的维度的忽视,但是站在霍耐特承认理论的立场上,仍然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它们是否能被纳入到霍耐特对劳动解放的思考中?T.波士顿注意到了该问题,不过他给出了否定的回答,认为德兰蒂的尝试只是澄清了个体与劳动对象之间需要特定的承认关系,而霍耐特主张的是主体间性的承认关系,因此这两种承认行为存在概念的鸿沟。②Timothy Boston,“New Directions for a Critical Theory of Work:Reading Honneth Through Deranty,”Critical Horizons 19.2(2018):111-124.波士顿的反驳是有问题的。这两种承认关系在概念上的鸿沟只有在主体性如何形成的问题上才存在。主体性究竟只需依赖主体间性的承认,还是同时也需依赖对物的承认才能形成,对该问题的不同回答确实会形成相互排斥的主体性理论。但是,霍耐特对劳动解放的重构已经不再基于人类学的主体性理论,而是基于社会理论的视角,即从社会整合如何可能的视角出发谈论劳动批判的合理性了。从该视角出发,依然可以把劳动的身体与物的维度纳入其中考虑,因为就如M.安格拉所指出的,它们也是提升社会生产质量的必要前提。③Marco Angella,“Work,Recognition and Subjectivity:Relocating the Connection between Work and Social Pathologies,”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Theory 19.3(2016):340-354.
因此,霍耐特基于内在批判的考虑否定个体劳动的研究路径是站不住脚的。不过,他的担忧也是有道理的。因为在多样化劳动行动共存的当今,基于某些具体劳动行动本身挖掘其规范要求,总会面临这些规范要求是否具有普遍性的质疑。要解决这样的两难,一个可供选择的路径就是挖掘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概念中所包含的规范内涵,然后利用所挖掘出的规范内容去内在地批判当今各种不合理的劳动组织方式。在霍耐特最新的文集《我们的自由的贫困》中,他尝试性地给出了劳动的一般定义,“只有那些对于社会的物质和文化的再生产并且因此在更广泛的价值创造中有所贡献的劳作,才能被评判为‘劳动’”。④Axel Honneth,Die Armut unserer Freheit(Berlin:Suhrkamp,2020)S.220-221.但是,把劳动理解为社会必要劳动会遇到这样的难题:什么样的劳动才是社会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处于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中的人们对该问题的回答显然不尽相同,那么这个界定就仅仅具有形式上的普遍性,从而很难为具体的劳动批判提供令人信服的批判标准。
总之,霍耐特对劳动解放学说的长期关注与重构,不仅反映出他在不同时期对承认概念的不同理解,也反映出批判理论传统在此方面所坚守的原则,即劳动的解放诉求应该内在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各种劳动行动与劳动组织之中。从早期聚焦于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抗争活动,到人类学承认框架中关注劳动与自我实现的关系,再到社会理论框架中关注劳动与社会整合的关系,霍耐特的不同尝试都是试图澄清劳动者对不合理劳动方式的批判其实并不需要借助外在的宗教或文化传统来为自身正名,只需要凭借现代劳动本身中所内在蕴含的规范要求即可。他在不同时期的尝试或多或少都面临一定的理论困难,对这些困难的反思推动着他在此领域进行不断耕耘。受其研究成果的启发,当代诸多批判理论家开始关注劳动解放的问题,并且提出了许多极具启发的洞见。对这些真知灼见的整理与反思,既能推动批判理论的发展,又能助力于劳动解放研究在国内学界的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