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治权”与特殊行省
——奥斯曼帝国行省管理的“埃及难题”
2022-11-21王三义
王三义
(上海大学 文学院历史系,上海 200444)
历史上的“帝国”一般都是疆域辽阔、人口众多、进可图霸、退可守土的大国。当然,大国有“大”的难题。大一统的帝国主要的难题是国家治理,尤其地方管理。地方管理的关键是如何维护各行省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奥斯曼帝国地跨三洲(欧、亚、非),民族成分复杂,宗教气息浓厚,外部压力紧迫,却能维持四百七十年帝国(1453—1922)、六百二十年国祚(1299—1922),尽管帝国的最后百余年衰弱,但治理庞大帝国的经验和教训、维系主权的成功与失败,仍是供后世治国理政者借鉴的历史资源。
奥斯曼帝国晚期最严重的地方分离来自巴尔干半岛,先是希腊人寻求独立,后是塞尔维亚、门得内哥罗、黑塞哥维那、波斯尼亚要分离,但这些地区的民族是基督教徒(东正教徒为主),对奥斯曼帝国而言是“异教徒”的离心。而地处北非地理要冲的埃及行省,居民主要是阿拉伯人,他们和土耳其人一样信仰伊斯兰教,这里是穆斯林世界的核心地区之一。埃及的分裂是内部分裂,为奥斯曼统治者所不能容忍。恰恰是穆斯林世界的“自己人”,从1801年到1914年不断地给奥斯曼帝国“制造事端”。如何应对埃及局势,成为奥斯曼帝国政府不得不多次面对的难题。
一、 特殊行省与帝国政治的困境
奥斯曼帝国于1517年征服埃及,埃及变成奥斯曼帝国的一个行省。奥斯曼帝国统治埃及期间,未能铲除原来的地方势力,埃及多次出现地方割据,也发生过叛乱,使历任奥斯曼帝国统治者在管理埃及的问题上从不敢掉以轻心。奥斯曼帝国治理埃及的方式是:素丹直接委派亲信为埃及总督,坐镇开罗,以绝对的军事优势震慑埃及地方势力。同时,依靠马穆鲁克(Mamluk,马穆鲁克王朝遗留的实权人物)维持地方治安,由马穆鲁克担任贝伊(Bey,地方长官名)。总督要在地方军事贵族、马穆鲁克阶层的成员、政府官员之间平衡,但矛盾一直存在,不同历史阶段奥斯曼帝国对埃及统治的效果不一样。(1)Stanford Shaw, The Financial and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Modern Egypt, 1517-1798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2) 3-4.马穆鲁克势力一度恢复在埃及的统治,但内部分裂,被奥斯曼政府各个击破,埃及重新被奥斯曼帝国控制。埃及土地归国家所有,由穆尔塔济姆(Multazims,包税人)征收各地的赋税,上缴行省政府(一部分作为贡赋交给国家,一部分留作行省开支)。穆尔塔济姆从土耳其官吏或当地的伊斯兰谢赫(eyh,长老)中产生。17世纪穆尔塔济姆的包税权可以继承,他们经营土地,免服兵役,在征税过程中牟利。18世纪穆尔塔济姆不仅转让土地,还有权增税或减税,成为埃及最大的土地所有者。(2)Hamilton Gibb and Harold Bowen, Islamic Society and West, Volume one, Part.1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7) 259-260.埃及民众生活困苦,经济一直未能得到发展。
出乎意料的是,长期和奥斯曼帝国保持友好关系的法国,于1798年派遣拿破仑率军队远征埃及。法国军队短暂的三年占领,改变了埃及人的命运,改写了埃及的历史。1801年法军撤离后,埃及社会陷入混乱,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奥斯曼帝国派驻埃及的一位阿尔巴尼亚军官穆罕默德·阿里(1769—1849)脱颖而出,迅速控制埃及全境。奥斯曼政府只得承认穆罕默德·阿里在埃及的权威,1805年任命穆罕默德·阿里为埃及总督。穆罕默德·阿里治理埃及卓有成效,经济发展较快,军事力量壮大。(3)到1825年时埃及的陆军达到4万1千人,其后人数猛增,到1839年达到23万余人。详见杨灏城:《埃及近代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85页。在奥斯曼帝国政府看来,埃及就是一个行省,不过,以前是普通行省,此后成为特殊省份。
这个行省之所以特殊,是因为1805—1882年之间奥斯曼帝国中央政府没有委派新总督,没有派驻军队,没有定期征收赋税,没有行使司法权力。穆罕默德·阿里仿效欧洲国家的行政制度,在开罗设立高级“国务会议”,成立了咨询会议,埃及行省设有陆军部、海军部、外交部、内务部、财政部、工业部、教育部、公共工程部等,建立了一整套国家级的行政管理机构。(4)J. C. B. Richmond, Egypt, 1798-1952 (London: Routledge, Taylor & Francis Group, 2nd Ed., 2013) 31.其实,在法国1798—1801年的统治期间,拿破仑把埃及划分为不同的州,各州成为省级建制,设立省行政会议,由行政会议推选代表参加开罗的“全埃及国务会议”,埃及已经被当做国家的雏形来构建。作为行省的埃及,以前使用土耳其货币。阿里新政府颁布货币法令,确立埃及货币和其它国家货币的固定比值。(5)阿里时期以发行20皮亚斯特的金币和银币为基础,兑换率为1:15.5。详见[埃及]拉西德·阿里·巴拉维等合著,枢原、申威合译:《近代埃及的经济发展》,北京:三联书店,1957年,第80页。为解决财政困难,阿里改变税制,取消包税制,简化征税手续,以确保绝大部分税收收入直接流进国库。(6)Helen Anne B Rivlin, The Agricultural Policy of Muhammad Ali in Egyp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1) 53-54.阿里统一埃及后,实施海军战略、农业计划、工业计划,发展教育,西化改革的势头和效果超过奥斯曼政府的改革。
奥斯曼政府本来是防范和限制埃及总督的,但为了镇压希腊起义,向埃及借兵。借兵时奥斯曼政府对埃及有很多承诺,事后均未兑现,埃及和奥斯曼政府之间兵戎相见,发生了两次“埃土战争”。穆罕默德·阿里治理下的埃及,财政、司法、军事独立,本质上就是独立王朝。埃及总督凭借强大的军队,不甘心俯首听命于奥斯曼政府,也不愿彻底依附于欧洲强国。
客观地说,为了统治和管理庞大的奥斯曼帝国,土耳其统治者做到了因地制宜,量体裁衣,针对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在土耳其人的家园安纳托利亚、早期征服的巴尔干地区、中期征服的阿拉伯地区,奥斯曼帝国政府采用的是行省制;在西北和北部靠近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俄罗斯帝国的边疆地区,保留原来的公国,实行藩属体制;在非洲北部、波斯边境地区,重用部落首领和地方实权人物,实行“间接统治”。在开疆拓土过程中分封采邑(“蒂玛”),实行的“蒂玛制”是军政合一的基层管理。(7)Bruce Masters, The Arabs of the Ottoman Empire, 1516-1918, A Social and Cultural Histo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3) 59.根本上说,这个大帝国不是靠法治,而是靠“人治”。和其他军事帝国一样,如果统治者雄才大略,帝国就会强盛,如果统治者懦弱昏聩,帝国就会衰败。面对“埃及行省”,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其实束手无策,因为第一次遇到行省强势独立、西欧大国直接干预、原来的打压或笼络的软硬两手都不起作用这样的情况。
二、 特殊行省与中央政府关系的演变
埃及行省与奥斯曼帝国中央政府的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穆罕默德·阿里挑战奥斯曼帝国素丹的权威;第二阶段,阿里子孙们想彻底摆脱与奥斯曼帝国的臣属关系;第三阶段,奥拉比起义引起英国军事占领,埃及表面上“回归”帝国。
1824年奥斯曼政府请求埃及行省出兵希腊,穆罕默德·阿里派儿子易卜拉欣率领军队进入希腊,迅速占领伯罗奔尼撒半岛,第二年占领雅典。英、法、俄出兵帮助希腊,1827年打败了埃及行省和奥斯曼政府的军队,摧毁了埃及的战舰。埃及和奥斯曼政府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在短短几年的恢复之后,埃及重建海军,扩大了陆军,1831年发起对奥斯曼政府的战争,史称“第一次埃土战争”(1831—1833年)。埃及军队占领了巴勒斯坦、叙利亚、阿拉伯半岛汉志地区,奥斯曼政府被迫让步,同意埃及对这些地区的占领,易卜拉欣兼任大马士革、阿勒颇、阿达纳、杰德拉四省的总督。(8)Sina Akin, Dexter H. Mursalogˇlu, Turkey: From Empire to Revolutionary Republic (London: Hurst & Company, 2000) 26.1839年埃及和帝国政府之间发生了第二次埃土战争,埃及军队节节胜利,进入奥斯曼帝国的腹地安纳托利亚。英国、法国、俄国、奥地利插手,维护奥斯曼帝国素丹权威,迫使穆罕默德·阿里放弃所占的地区,只保持埃及行省和苏丹行省。根据1841年签订的条约,埃及每年要向奥斯曼政府纳贡(类似于附属国向宗主国的进贡);埃及的陆军和海军要穿戴奥斯曼帝国的军服,使用奥斯曼帝国的军旗;埃及铸造的货币要印上素丹的名字,式样要和奥斯曼国家的货币相同。奥斯曼素丹也颁布了敕令,确认对埃及行使主权。(9)素丹阿布杜·麦吉德的敕令:埃及帕夏的职位由穆罕默德·阿里家族中的最长者继承;苏丹地区归穆罕默德阿里家族永久管辖;埃及的军队在和平时期总数不得超过1.8万人;未经素丹同意埃及不能造战舰;上校以上军官的任命须由素丹批准;埃及每年向素丹纳贡。埃及表面上臣服奥斯曼帝国。
埃及的这种半独立状态,不利于奥斯曼帝国维护主权,也不利于埃及的发展,却打开了欧洲大国渗透和入侵的方便之门。1849—1882年间,埃及先后由穆罕默德·阿里的子孙阿巴斯、赛义德、伊斯梅尔和陶菲克统治。他们被奥斯曼帝国政府称为总督,在埃及境内是事实上的君主,名号为“赫底威”(Khedive)。(10)Khedive,一译“赫迪夫”,1867年英语首次出现这个词,来自法语khédive,即土耳其语hdiv,源头是波斯语khidiw,khvadata,有“主人”等含义。作为名号,被埃及穆罕默德·阿里的子孙所采用。在阿里强势政府之后,继任的埃及统治者无法维持原来的治国方略,却一心想着如何彻底摆脱奥斯曼帝国。法国人莱塞普建议开凿苏伊士运河,得到埃及“赫底威”赛义德的支持,因为他相信,开凿运河这样一项国际大工程有可能使埃及脱离奥斯曼帝国。奥斯曼政府越反对开凿运河,英国越是设置障碍,赛义德越相信莱赛普的建议。开凿苏伊士运河耗时十年(1859—1869),埃及人民为此付出很大代价,巨额债务导致埃及财政破产,被迫接受欧洲的财政监督。伊斯梅尔当政时,被迫于1878年授权建立内阁,埃及政权由欧洲人内阁和赫底威共同执掌。
1882年埃及爆发奥拉比起义,埃及民族主义者、新兴资产阶级、地主豪绅支持起义,叙利亚等行省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者响应,奥斯曼帝国的宗教阶层表示同情。奥拉比领导的起义提出“埃及是埃及人的埃及”的口号,不包含狭隘种族观念,与那些要求起义的宗教和政治呼声不冲突,与那些忠实于素丹——哈里发的愿望也易于共鸣。因此,起义发生之初素丹哈米德二世并没有宣布奥拉比起义是叛乱。(11)M. W. Daley,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gypt, Vol. 2, Modern Egypt, from 1517 to 20th Century, p.218.事实上,奥拉比起义使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措手不及。因为奥斯曼帝国1878—1881年内外交困,巴尔干危机未能平息,又被俄国打败。埃及出了问题,让奥斯曼帝国当政者很紧张,不知道该怎么办。采取严厉措施镇压不合适,因为奥拉比起义的目的是反抗英国和法国的殖民。如果支持奥拉比起义,就意味着同意叛乱分子推翻埃及的合法政府。1882年6月,素丹哈米德二世往埃及派了一位特使德维什帕夏(DerviPaa)。德维什帕夏的使命,一是要平定埃及叛乱但防止奥斯曼帝国军事卷入;二是邀请奥拉比到伊斯坦布尔,使这位起义领袖暂时离开埃及;三是支持陶菲克,抵制任何外来干预。(12)Selim Deringil, “The Ottoman Response to the Egyptian Crisis of 1881-82,” Middle Eastern Studies 24.1(1988): 8.到7月,奥斯曼政府和素丹本人似乎失去信心,因为长时间的温和政策没有产生任何效果。(13)Selim Deringil, “The Ottoman Response to the Egyptian Crisis of 1881-82,” Middle Eastern Studies 24.1 (1988): 12.英国给哈米德二世施压,要他向埃及派遣军队。哈米德二世也以拖延策略来回应英国,到不得不表态时素丹哈米德二世才宣布奥拉比是叛乱者。1882年7月,奥斯曼政府在埃及报纸上发布了一项声明,要求埃及人服从赫底威。
英国和埃及的赫底威要求奥斯曼政府派遣一支远征军到埃及。奥斯曼素丹没有派兵,德维什采取既支持埃及总督,又支持奥拉比的模糊政策。直到不得不表态的时候,奥斯曼素丹哈米德二世才宣布奥拉比是叛乱者。英国直接派军队占领运河两岸。奥拉比的军队失败。1882年9月英国军队占领开罗。一周之内,各地的反抗力量放下武器,英国遣散起义军,扶持赫底威陶菲克复位。埃及从此被英国无限期占领。
三、 帝国需要的“埃及回归”假象
埃及被英国占领是事实。奇妙的是,在英国和奥斯曼政府的话语中,埃及从此“回归”帝国了。英国对外宣称,英国军队只是帮助埃及总督恢复秩序,埃及仍是奥斯曼帝国的一个行省。这是奥斯曼帝国的素丹和统治精英们最喜欢听到的“大国宣言”。其实,英国政治家担心的是占领埃及会刺激法国、俄国、德国、奥匈帝国,引发欧洲大国的争夺。欧洲强国在埃及享有投资权,关注埃及内政问题如何解决。帝国素丹哈米德二世没有向埃及派出军队,他仍然是埃及的宗主国,是穆斯林世界的哈里发。英国政治家非常肯定地声称英国对埃及的占领仅仅是暂时性的。(14)Yale, William, The Near East A Modern History (Mayflower, London, 1959) 110.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应该心知肚明,但他很需要世界第一强国英国的这个立场。
接下来有一些举措,表明埃及是奥斯曼帝国的行省。1885年英国和奥斯曼帝国政府之间达成一项协议,以应对埃及局势,并决定在埃及成立一个高级委员会。(15)Sina Akin, Türkiye Tarihi (3), Osmanl Devleti, 1600-1908 (Kurucusu: Ogˇuz Akkan Cem Yaynevi, 1988) 170.协议内容还包括英国军队撤离埃及、奥斯曼政府和英国同时派专员到开罗等。英国并没有撤军,但奥斯曼政府派专员艾哈迈德·穆塔尔(Ahmed Muhtar)到开罗,作为奥斯曼帝国统治权的标志或象征。这位政府专员没有实际权力,背后没有军队或经济力量支持,但他的“奥斯曼政府驻埃及专员”一职在英国占领时期一直存在,保持了二十四年(1885—1909)。(16)Oded Peri, “Ottoman Symbolism in British-Occupied Egypt, 1882-1909,” Middle Eastern Studies 41.1(2005): 103.很显然,奥斯曼政府专员的存在,既是奥斯曼政府需要的,也是英国需要的。
英国政治家和外交官肯定地告诉素丹,英国军队会撤离埃及的。从1885年起英国和奥斯曼帝国政府达成撤军的协议,直到1914年也没有撤军。在占领埃及后,英国驻伊斯坦布尔大使被派往埃及,担任英国驻埃及的总领事。从1883年起,由克雷默勋爵(17)刚派到埃及时称呼本名艾弗里恩·巴林(Evelyn Baring),就在他驻埃及的二十四年里,先后被授予男爵、子爵、伯爵,所以英国外交文献和埃及史中直接称克雷默勋爵(Lord Cromer)。担任驻埃及总领事,也称高级专员,常驻埃及达二十四年(1883—1907)之久。这一时期,克雷默掌握着埃及政府的决策权。克雷默勋爵曾解嘲地说:“我们没有统治埃及,我们在管理埃及的总督们。”(18)Afafi Lutfi Al-Sayyid, Egypt and Cromer: A Study in Anglo-Egyptian Relations (New York: Frederick A. Praeger Inc., Publishers, 1969) 68.英国当局在埃及组建了立法咨议会、省代表会议,表面上由赫底威、内阁大臣、立法咨询会议和埃及官吏组成政府,英国派驻埃及的官员只是奥斯曼帝国埃及行省的“顾问”,但这些“顾问”的建议,埃及的统治者必须接受和遵守。埃及形成两套管理班子,一套由埃及政府的官员组成,一套由英国顾问们组成。按照克雷默的说法,英国确立的是对埃及的保护制度,在埃及统治者陶菲克(Tawfiq)领导下工作。其实克雷默勋爵的权力很大,埃及人生活中的大小事务,他都要管。(19)Afafi Lutfi Al-Sayyid, Egypt and Cromer: A Study in Anglo-Egyptian Relations, pp. 66-67.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这种“名实不符”,限制了英国人在埃及进行有效的改革,没有解决埃及社会的实质性问题。
对奥斯曼帝国的当政者来说,1885年和英国“平等地”坐在谈判桌前,商讨如何解决埃及问题,这本身就不是小事。在阿卜杜·哈米德二世统治期间(1876—1909),行省和属地挑战奥斯曼帝国素丹的权威、地方对抗中央政府的事件多次发生,甚至叛乱时有发生,标榜“素丹对埃及拥有主权”是向分离主义者表明:奥斯曼帝国的合法性和强大权威不仅是国内公认的,也是国际上认可的。(20)Oded Peri, “Ottoman Symbolism in British-Occupied Egypt, 1882-1909,” Middle Eastern Studies 41.1(2005):104-105.拥有埃及是素丹的强心针,是素丹权威的证明,但素丹哈米德二世很清楚,埃及永远失去了,这在他心里留下隐痛,后来禁止在帝国的出版物中出现“埃及”一词。(21)索尔兹伯里担任英国首相期间(1885年到1887年)曾希望与奥斯曼帝国商讨英军从埃及撤离的问题,以摆脱外交上的不利局面。英国的建议得到了奥斯曼帝国高官们的认同,得到阿卜杜·哈米德二世的同意,但经过长期谈判之后,哈米德二世拒绝签署协议。后来哈米德二世要求重新谈判,却被英国拒绝。Lord Eversley, The Turkish Empire from 1288-1914 (New York, 1969) 346.
1908年奥斯曼帝国发生革命,恢复君主立宪制,由青年土耳其党人掌权。专员穆塔尔于1909年离开埃及,奥斯曼政府与埃及的这种象征性的“治权”结束。当政者对待早已不存在的“埃及行省”,是否继续和英国演双簧,显得不重要了。
四、 奥斯曼政府处理“埃及难题”的启示
在一百多年历史中,奥斯曼政府一度彻底丧失对埃及的控制,后来又得到形式上的“埃及回归”。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英国宣布“保护”埃及,埃及的身份就是“国家”而非行省了。对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来说,在埃及问题上殚精竭虑,中央政府与这个特殊行省的关系几经波折,最终还是失去了埃及。其中所反映出问题,值得深思。
1. 关于“一个国家多种制度”
一个国家框架下多种制度是否可行,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所有制度围绕着如何维护和巩固唯一的政体来构建,而且成为层级结构,不要说两种制度,五种六种也不冲突。奥斯曼帝国有“哈里发”制度(22)哈里发(Khalifa)有好多名号,神学家和法学家称哈里发为“伊玛目”,即“领导人”,原始含义是穆斯林祈祷时的带头人。 在穆斯林心目中,天下只有一个伊斯兰教社群,由一个政府治理,而哈里发是其元首。,有“素丹”制度(23)Sultan“素丹”(一译“苏丹”)在阿拉伯语中是一个抽象名词,意指权威与统治,很早就指政府,可泛指权威人士。素丹既可以指执政者,也可指政权功能。“素丹”在11世纪正式成为塞尔柱人领袖的称号。塞尔柱王朝分崩离析后,凡是拥有领土,自称一国之君的,都可以叫“素丹”。奥斯曼帝国的素丹是其中之一。,有宗藩体制,有“米勒特”制度(民族管理制度)(24)“米勒特”(Millet),又译为 “米莱特”、“米勒”,含义为 “民族”、“人群”等,从阿拉伯语转化而来。奥斯曼帝国的“米勒特”,是希腊东正教徒、亚美尼亚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等得到帝国法律认可的宗教团体或社区。,有“蒂玛”制度、“德武舍迈”制度(征募制度)(25)devirme意为“搜集”、“采集”等,起初专指从战利品中征收1/5。从基督教地区征募青少年的方式发展为一种独特的征募制度,名称为“德武舍迈”制度,也被称为“军事奴隶制度”。等,可以说是一国多制。这些制度都是围绕着如何维护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而设计,奥斯曼帝国是唯一的政体。奥斯曼帝国“一国多制”的形成,是征服、扩张和帝国管理的需要。不同性质的制度有不同的用途,互为补充,为奥斯曼帝国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如果出现一个国家两种政体并存,其中一个只是由于实力悬殊或外国干预而被迫处于从属地位,两种政治制度的并存必然充满悖论,潜伏着矛盾,这样“两种政体”与“一个国家”是不相容的。埃及行省只是奥斯曼政府把它当作行省,埃及实际是独立政权,政治机构的设立具备“国家”的规模,穆罕默德·阿里和子孙们是世袭君主,自行其是,独立开展外交活动。所以,后世撰写的史书中,奥斯曼帝国和埃及阿里王朝还是被看作两个政体。
2. 关于“主权”与“治权”
埃及自1805年起实质上处于半独立状态,奥斯曼帝国在1805年至1882年间对埃及所谓的“治权”,其实是奥斯曼政府的一厢情愿。当然,这一时期奥斯曼帝国虽没有“治权”,但名义上的主权始终是存在的。首先,奥斯曼政府宣布承认穆罕默德·阿里为总督,这个总督在穆斯林世界才具有合法性,埃土战争期间素丹宣布解除阿里的总督职务,也是在行使主权。其次,根据1841年的条约,阿里统治的埃及公开表示臣服,像附属国一样纳贡,帝国的主权变成宗主权。在奥斯曼帝国征服埃及的有关史书中,把奥斯曼帝国在埃及获得的统治权称为宗主权(Suzerainty),理由是奥斯曼政府起初的目标只是从埃及获得贡赋,最大限度地掠夺和榨取财富。(26)Stanford Shaw, The Financial and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Modern Egypt, 1517-1798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2) 1.从1882年起,奥斯曼帝国政府从埃及得到虚幻的“治权”,派遣一名专员就是这种治权的象征,对奥斯曼帝国的国家权威、合法性有重要意义(尽管奥斯曼帝国并没有直接管理埃及)。也就是说,1882—1909年奥斯曼政府既保持了对埃及的名义主权,也得到了对埃及行省形式上的“治权”。奥斯曼帝国与埃及行省之间的关系是“象征性”的,也是“真实”的,因为象征性的做法产生真实的政治意义。
3. 关于怀柔与动用武力
埃及发展快,奥斯曼政府无法用武力压服埃及,两次战争中都是奥斯曼政府军队被埃及军队打败。假如埃及军队没有奥斯曼政府的军队强大,埃及也会求助于英国或法国的。客观地说,眼睁睁看着埃及行省以独立王国的姿态扩军,独自和西方国家打交道,奥斯曼帝国统治者是尴尬的,也是焦虑的。以旁观者的立场看,奥斯曼帝国政府应该向埃及行省学习,学习穆罕默德·阿里的政治方略和成功的改革经验。当时的埃及,政局稳定,经济增长,军队强大,对外开放,让西方人刮目相看。穆罕默德·阿里是伊斯兰世界第一位着手大规模发展经济的统治者。他不仅要增加农业生产,振兴制造业,增大商业竞争能力,而且要增加税收收入,以保证埃及国家根本的经济独立。他以国家垄断方式,实行他的经济发展计划。(27)P. J. Vatikiotis, The Modern History of Egypt (London: Weidenfeld and Nicholson, 1969) 56.在马克思当时写的文章中都有对穆罕默德·阿里的称赞。出于理性和现实考虑,奥斯曼政府除了采取怀柔政策,没有其他选择。
4. 关于“外国干涉内政”
奥斯曼政府对西方大国的外交中强调埃及问题是帝国内政,但埃及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变成西方大国谈判桌上的主要话题。每一个和埃及有关的事件都是国际事件,超出奥斯曼政府的掌控。关键是,奥斯曼帝国也需要“西方大国的干涉”。没有西方的干涉,埃及行省在第二次埃土战争中就会肢解这个帝国。为了对付埃及,奥斯曼政府多次求助于英、法、俄等国的帮助。英国外交官说“埃及是奥斯曼帝国的一个行省”才有分量,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自说自话就没有意义。作为利益交换,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承认“英国军队只是在埃及维持治安”,其他欧洲大国才无话可说。英国不想让其他国家染指埃及事务,在埃及问题“妥善处理”后,英国对奥斯曼帝国素丹表示友善,英国和奥斯曼帝国的关系得以修复。说到底,当“外国干涉内政”成为奥斯曼帝国和埃及行省的共同需求时,被外国尤其是被当时世界第一的英国“干涉”就算不上是一种威胁。克雷默勋爵确实在埃及做了许多有价值的事情,他于1908年写的《现代埃及》一书中,列举了自己在埃及进行的重要改革。他认为自己的改革措施取得成效,缓解了埃及的危机。克雷默勋爵在埃及拥有权威,埃及政府的官员都畏惧他,遇到事情都求助于他。(28)Afafi Lutfi Al-Sayyid, Egypt and Cromer: A Study in Anglo-Egyptian Relations (New York: Frederick A. Praeger Inc., Publishers, 1969) 84-85.当时埃及的财政危机严重,政局也不稳定,非常依赖英国。
以上几点启示,是从奥斯曼帝国政治史的角度来考察的,还没有从埃及史角度思考。若立足于埃及史,则会是另一种结论。古代埃及和现代埃及之间的历史是断裂的,创造古文明的埃及人不是现代埃及人的祖先。但是,埃及的地理位置和经济条件决定了它在任何时期都不是无足轻重的。奥斯曼帝国时期埃及是特殊行省,罗马帝国时期埃及也是特殊行省,是元首直辖的特区。公元前30年屋大维取得亚克兴战役的胜利而获得埃及,标志着罗马共和国末年割据局面的终结和大一统的开启。公元1517年塞利姆一世征服埃及,标志着奥斯曼帝国由地跨欧亚两洲的帝国变成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帝国,而且,征服埃及之后奥斯曼帝国素丹得到了哈里发的头衔,成为穆斯林世界的领袖,实现了政教合一。对罗马帝国和奥斯曼帝国来说,获得埃及是胜利,治理埃及是难题,失去埃及是损失。对生活于埃及这片土地上的普通民众来说,不是被这一个政权奴役,就是被另外的征服者所统治,从来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按理说,埃及由奥斯曼土耳其人统治好,还是由穆罕默德·阿里家族统治更好,应该听听埃及普通民众的感受,然而没有留下多少关于他们日常生活和喜怒哀乐的历史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