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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亚洲始于维也纳的门外”?

2014-11-10高歌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4年20期
关键词:民族国家奥斯曼帝国中东欧

高歌

【摘要】奥斯曼帝国入侵前,中东欧的发展与西欧相比并无特异之处。然而,自14世纪中叶奥斯曼帝国入侵以来,这一地区落入奥斯曼帝国、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普鲁士、俄国和法国的争夺和统治之下,原有国家的疆界被打破,领土被分割。在西欧经历文艺复兴、地理大发现和海外扩张、宗教改革、启蒙运动、工业革命和资产阶级革命,完成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从封建割据到民族国家再到殖民帝国的过渡,称霸全球之时,中东欧却沦为大国的附庸,其发展不同程度地落在了西欧的后面。

【关键词】中东欧 奥斯曼帝国 民族国家 工业革命 封建主义

【中图分类号】K504 【文献标识码】A

本文中的中东欧是指现今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所在的欧洲中部和东南部地区。在奥斯曼帝国入侵前的漫长岁月里,这一地区的发展“即使称不上与西方并立,也决不落后于西方文明太远”。①然而,自奥斯曼帝国入侵以来,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普鲁士、俄国和法国接二连三地向中东欧伸出瓜分之手,中东欧地区逐渐淹没在大国的阴影之中。长期的附庸地位塑造了中东欧独特的发展轨迹,使其逐渐与西欧拉开了距离。

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中东欧南部地区

奥斯曼帝国在其治下的保加利亚、马其顿、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部分黑山、瓦拉几亚和摩尔多瓦等中东欧南部地区实行军事封建制度。

在政治上,奥斯曼帝国设置行省作为帝国的基本军事和行政单位,省督由帝国苏丹任命,平时负责行政管理,战时率军作战。行省下设县、区、乡,各级官员受上级官员统辖,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履行军事和行政职权。

在经济上,奥斯曼帝国实行“提马尔”制度,取消原来的封建主领地,除一小部分土地属归私人和教堂外,其余所有土地均归帝国所有;帝国把这些土地按其租税划分为“提马尔”、“札美特”和“哈斯”,把它们分给封建主,封建主对此只有使用权和有限的继承权,没有所有权,无权出卖或将土地赠给他人,但有权在自己的“提马尔”、“札美特”和“哈斯”内征收租税;封建主必须认同奥斯曼帝国苏丹是最高统治者,向他纳税,并在苏丹征召时,率领自己的军队代表帝国作战,如不听从苏丹的征召,其属下的土地将被剥夺;农民租种封建主的土地,除向封建主缴纳地租和什一税外,年满14岁的基督教徒还要向帝国缴纳人头税,并且基督教徒家庭须定期交出若干男孩作为贡税,以补充近卫军的兵员。

在宗教政策上,一方面,由于“伊斯兰教法承认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跟穆斯林一样,是圣经的居民。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都奉有一部圣典——一部成文的启示录。他们的宗教信仰被认为是合法的,只是不够完全,因为穆罕默德已取代摩西和耶酥基督”,奥斯曼帝国“对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颇为宽容,允许他们在受到某些限制和付出若干代价的情况下奉行其宗教信仰”。②另一方面,奥斯曼帝国在基督教地区推行伊斯兰化,皈依伊斯兰教可获得较高的政治地位和较好的经济条件,一些基督教徒因此改奉伊斯兰教,这种现象在阿尔巴尼亚和波斯尼亚尤为突出。

应该承认,在奥斯曼帝国统治初期,由于它主要通过中东欧当地的封建主实施统治,“在帝国内部,当地居民保留了他们大部分文化传统和自治”;③由于帝国的宗教政策较为宽松,“非穆斯林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基督教欧洲所空前未有的信仰自由”;④由于“帝国的繁荣”,“即便信基督教的农民,在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境况也较为不错”;⑤中东欧南部地区人民的境遇还不算太糟糕。但毕竟,中东欧南部地区处在奥斯曼帝国的统治之下,奥斯曼帝国的影响“不管是作为统治者还是敌人,后者滋养了好斗和复仇的文化,都是深远的”。⑥

首先,奥斯曼帝国的入侵导致该地区矿工大量迁移,原来较发达的采矿业迅速凋敝。手工业种类虽大为增加,但大多规模不大,生产水平较为落后,没有像西方那样的手工工场,只有与奥斯曼帝国经济、军事有密切关系的畜牧业以及制炮、制刀、马具生产等手工业发展较快。⑦

其次,“提马尔”制度的实施在某些地区激起深受剥削的农民和失去土地的封建主的激烈反抗,抵制奥斯曼帝国统治的起义多次爆发,并一再遭到镇压。常年的战争和奥斯曼帝国的占领严重破坏了这一地区的经济。阿尔巴尼亚城市里几乎没有手工业者,商业完全停顿,“平原和山区各地的乡村的自然经济巩固下来了,而它们是与外界隔离的。土耳其的占领把阿尔巴尼亚向后推迟了有几个世纪”。⑧

再次,以阿尔巴尼亚人和波斯尼亚人为代表的对伊斯兰教的皈依埋下了中东欧南部各民族间宗教冲突的祸根,奥斯曼帝国的扩张“裹胁和利用着被征服地区的各个民族”,“各民族的人口流动所造成的杂居状况显著增多”,⑨这种杂居状况更是淤积了民族纷争的土壤。

17世纪末,面对国力的衰退和军事封建制度的危机,奥斯曼帝国中央政权的控制和地方自治倾向同时加强,帝国中央和地方割据势力同时提高赋税,致使经济剥削不断加重,阶级和民族矛盾不断升级,战乱不断爆发,中东欧南部地区与西欧的差距拉大。

在瓦拉几亚和摩尔多瓦,奥斯曼帝国不再信任当地的统治者,自18世纪初开始直接从“法纳里奥特”人⑩中任命摩尔多瓦和瓦拉几亚君主,把他们纳入帝国行政等级之内,从而极大地限制了两公国的自治权。“奥斯曼帝廷通过法纳里奥特人,向两个公国榨取了大量产品和金钱,从而推迟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封建制度的瓦解。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经济的因素发展得很缓慢。”同时,“法纳里奥特”人统治时期,“贪污、管理不善、滥征苛税以及腐化堕落是最主要的特点”,他们“平均需要花3年时间去填补为了获得这一地位所花销的钱,并且还要使自己的财产增值,于是压在当地人民身上的负担越来越重,直至达到一个实在无法容忍的地步”。

在塞尔维亚,近卫军已不靠当地基督教徒的孩子来补充兵员,而是吸收穆斯林的子弟。近卫军指挥官“在很大程度独自行使其权力,残酷任性不亚于西欧任何封建贵族”。甚至“土耳其的法律也无力保护基督教农民不遭他们勒索和虐待”。在近卫军的压迫和掠夺下,塞尔维亚的社会经济条件日渐恶化,发展严重滞后。

在阿尔巴尼亚,“提马尔”制度走到崩溃的边缘。封建主只关心从“提马尔”和商业经营中获取收入,不再服从苏丹的调遣,奥斯曼帝国的军事实力大为削弱,财政危机经常发生,只能通过剥削农民来填补亏空。农民陷入奥斯曼帝国和地方封建主的双重剥削之中,不得不出卖土地,沦为雇农。封建主则通过扩展领地、侵吞帝国捐税、掠夺商人利润壮大力量,封建主之间以及封建主与帝国中央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封建割据局面出现,战争频发,经济发展一蹶不振。

在保加利亚、马其顿、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奥斯曼帝国的横征暴敛、地方官吏的贪得无厌、愈益加剧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不时爆发的动乱和战争阻碍了发展,落后难以避免。

总之,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中东欧南部地区不仅“没有体验过西方的那种封建主义、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法国革命和自由主义”,而且在军事封建制度下,“以官僚主义的方式使用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倒退到自然经济”,手工工场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受到限制,宗教和民族构成也因奥斯曼帝国的征服与扩张而趋于复杂。17世纪末以来,随着奥斯曼帝国走向衰落,其统治愈益暴露出“最恶劣的特色”,中东欧南部地区的发展落在了西欧的后面。

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中东欧北部地区

自1526年奥斯曼帝国大败匈牙利王国到1718年《帕萨罗维茨条约》签订的近200年时间里,匈牙利、斯洛伐克、特兰西瓦尼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和捷克等中东欧北部地区成为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与奥斯曼帝国争夺的对象、中东欧各民族反抗异族统治的战场和30年战争的策源地,其发展受到战争的严重影响和破坏。

在两大帝国的争夺中,原匈牙利王国中部地区毁于奥斯曼帝国的征服战争;包括斯洛伐克在内的西部和北部地区由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统治,“对土耳其人破坏性进攻的抗击和保持战备状态,要求斯洛伐克人民作出巨大的牺牲,从而阻碍了国家的经济和文化发展”;东部特兰西瓦尼亚地区建立的公国“显然不可能有完全的独立”,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和奥斯曼帝国都把它看作是“自己的属地”,不断蚕食其领土。克罗地亚位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与奥斯曼帝国的交界地带,成为哈布斯堡王朝抵御奥斯曼帝国入侵的主战场。与此同时,匈牙利、斯洛伐克、特兰西瓦尼亚、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反抗异族统治的斗争此起彼伏,1618年在捷克布拉格发生的反对哈布斯堡王朝的起义更是引发了一场持续30年的国际战争。

战争极大地破坏了这一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尤其是劳动力的短缺致使领主加重了对农奴的剥削和压迫,封建农奴制得以加强,但不利于城市发展、工商业扩大和生产力提高。就在此时,“随着‘地理大发现年代的到来,世界的贸易中心已从地中海转移到了大西洋沿岸……这种变化加速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但同时也使易北河以东的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晚了几百年”。

1718年后,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特兰西瓦尼亚和克罗地亚大部纳入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发展轨道。此时的哈布斯堡王朝,经济上落后于以英国、法国和荷兰为代表的西欧国家,政治上面临沦为二流国家的危险。为扭转颓势,哈布斯堡王朝统治者玛丽娅·特蕾西娅及其子约瑟夫二世于18世纪下半期推行改革,实行开明专制制度。

首先,采用重商主义经济政策,以优惠税收、提供贷款等方式支持建立工业企业,并在国际竞争中通过提高关税保护本国企业。对于它统治下的中东欧北部不同地区,哈布斯堡王朝的政策存在差异。在捷克,王朝政府积极扶植手工工场。而在原匈牙利王国所属地区,王朝政府为使其为奥地利本土和捷克的工业发展提供原料和市场,有意阻碍手工工场的发展,对从原匈牙利王国地区进入奥地利本土和捷克的工业品征收与从境外进口的工业品一样的高额关税。

其次,废除农奴制。鉴于农奴制对劳动力的束缚和农奴起义的频繁爆发,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者越来越明确地意识到只有解放农奴,才能使工业生产获得大量劳动力,并借此得以广泛发展。玛丽娅·特蕾西娅“对农民被迫付出的劳动服务和税收总量设置了最高限度,从而向最终废除农奴制迈出了第一步”。约瑟夫二世废除了农奴制,“使农奴获得自由,取消了他们对庄园主的大部分义务,并剥夺了领主所拥有的对农民实行制裁的传统权利”。

再次,倡导宗教宽容。约瑟夫二世下令宽容一切宗教,停止迫害新教徒,允许新教徒和东正教徒在一定限制下开展宗教活动和担任公职,给予犹太人相同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乃至晋封犹太贵族,并与教皇公开对抗,限制罗马天主教会权力,剥夺教会的书刊检查和出版批准权,还解散了一批修道院,用其财产资助世俗医院。

最后,实行专制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在经济上,改革税收体制,取消贵族和教会的免税特权,严格进行土地登记,防止漏税。在政治上,削弱地方贵族权力,强化中央行政管理。在文化上,推行德意志化政策,规定德语为官方语言。

重商主义政策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农奴制的废除满足了工业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出现提供了条件,宽容异教的措施营造出精神和思想上的宽松氛围,既解放了思想,也有助于吸引来自新教国家的手工业者、工业企业家和犹太商人前来经营。哈布斯堡王朝属下的中东欧北部地区的落后状况有所改变。捷克的经济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纺织业和玻璃制造业成为主要工业部门,手工工场大量建立,家庭纺织工和手工工场工人数量明显增长,“在玛丽亚·特蕾西亚统治末期,有一个棉纺织厂雇工竟达4000人之多”。到18世纪末,“在农业和工业中已经明显地出现了加速封建经济—社会制度瓦解和为资本主义经营开辟道路的某些变化”,农作物种植面积加大,产量提高,人口增长,手工工场扩大,工业生产和国内外贸易增长,捷克成为奥地利帝国中工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斯洛文尼亚的炼铁、纺织等加工业和农业有较大发展,交通状况得到改善。斯洛伐克、特兰西瓦尼亚和克罗地亚的采矿业比较活跃。匈牙利、斯洛伐克的农业生产水平大为提高。

但是,哈布斯堡王朝的开明专制制度也存在着不利于其属下中东欧北部地区发展的一面。区别对待的重商主义政策在推动捷克工业快速进步的同时,延缓了匈牙利和斯洛伐克等地的工业发展,农业依旧是它们的主要生产部门,“哈布斯堡君主政体下的西半部和东半部经济发展的差别更为加深了”。农奴制的废除并不彻底,“在某些地区,农奴制的剥削形式一直维持到19世纪中叶”。中央集权制则限制了捷克、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的地方权力,加剧了它们与王朝统治者的冲突。而在原匈牙利王国地区,向匈牙利贵族征税的努力和德意志化政策遭到抵制,匈牙利语被广泛推广,使得居住在该地区的斯洛伐克人、特兰西瓦尼亚人在受到德意志化威胁的同时,又面临着匈牙利化的危险。克罗地亚则为反抗哈布斯堡王朝的集权措施,加强了与匈牙利的联系。中东欧北部地区各民族与哈布斯堡王朝统治者的矛盾因经济发展、思想解放所推动的被压迫民族的觉醒而变得更为尖锐。

武装干涉法国革命和与拿破仑的战争使哈布斯堡的财政状况严重恶化,许多企业因缺乏资金而倒闭,捷克的纺织业和玻璃制造业也因失去出口市场而蒙受巨大损失。1809年,拿破仑在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部分地区建立伊利里亚行省,暂时中断了哈布斯堡王朝对该地区的统治。法国的短暂统治不但打击了这一地区的贵族特权,改善了物质状况,而且更重要的,“它第一次使斯洛文尼亚人和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中相处”,对唤醒南部斯拉夫人的民族意识颇有助益。1815年哈布斯堡王朝专制统治的恢复压制了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地区的自治倾向,但已经复苏的民族感情不会轻易消失,主张统一南部斯拉夫各民族的伊利里亚运动由此逐步形成。

19世纪40年代,随着蒸汽机在工业生产中的广泛使用,捷克在中东欧地区率先开展工业革命。匈牙利也开始摆脱对奥地利的经济依附,建设自己的工商业。而在斯洛伐克,工业革命的到来则要晚得多。

1848年革命席卷中东欧,捷克布拉格爆发反对哈布斯堡王朝封建统治的武装起义,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提出自治纲领,原匈牙利王国国土上甚至建立了实行代议制的独立共和国。哈布斯堡王朝一度妥协,颁布了取消封建主义、承认各民族平等权利的新宪法,但该宪法从未得到认真执行。革命失败后,哈布斯堡王朝卷土重来,在其治下的中东欧北部地区重建封建专制制度。1848年革命“在政治上的收获显得微乎其微”,“但从社会方面来衡量,它们的成就是伟大的。农奴制度最后一项桎梏的废除使较有事业心的农民得以大为提高他们的地位,即使在破坏惨重的匈牙利也是如此。此外,田间劳动者和城里的工人同样有了行动自由,他们能到新的工业中心去找工作;意义更大的是,他们可以迁居国外”。同时,“把奥地利各省和匈牙利分隔开来的关税已经在1851年7月取消,这一措施对捷克国家的繁荣助益极大,后来对匈牙利王国亦复如此”。中东欧北部地区、尤其是捷克的资本主义因此得到长足发展。

可见,与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中东欧南部地区相比,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中东欧北部地区虽然也处于附庸地位,但毕竟比前者更靠近西欧,并且越来越多地接受了宗主国的文化,大多信奉天主教,“把罗马看作是精神指导并因而更多地呈现出西方的景色”;法国革命和拿破仑帝国的扩张都给它带来了不小的振动,1848年革命更是席卷了这一地区,以致它不像中东欧南部地区与西欧有那样大的差距。然而,由于哈布斯堡王朝的发展落后于英、法等西欧诸国,其属下的中东欧北部地区不可能与西欧同步前进。哈布斯堡王朝对于其统治下的中东欧北部各地区的不同政策还加深了它们之间的差异,捷克发达的工业在王朝境内首屈一指,匈牙利和斯洛伐克则是农业国,工业发展缓慢。

俄、普、奥统治下的波兰

波兰的命运似乎比中东欧其他地区好一些。当奥斯曼帝国入侵中东欧南部地区时,波兰王国正走在政治统一和经济进步的道路上。当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与奥斯曼帝国对中东欧展开争夺时,波兰乘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大潮,迎来了空前发展的“黄金时代”,成为中东欧的泱泱大国。但好景不长,17世纪波兰由盛及衰。进入18世纪后,波兰经济有所恢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出现。与物质生产发展同行的是思想上的进步,法国启蒙思想在波兰广泛传播,改革国家制度的呼声高涨。

不幸的是,就在此时,俄国、普鲁士、奥地利开始了对波兰的瓜分。1772年三国第一次瓜分波兰后,波兰人的革新热情并未消减,1791年,在法国大革命的鼓舞下,波兰议会通过《五·三宪法》。1792年,俄国发动对波兰的武装干涉,《五·三宪法》被废除,革新成果化为乌有。奥地利忙于干涉法国革命,无暇脱身,普鲁士则迅速向波兰进军,防止俄国独占波兰。1793年,俄、普两国第二次瓜分波兰。1794年,波兰爆发塔代乌什·科希秋什科领导的民族起义,俄、普联合行动,镇压起义,奥地利也借机侵入波兰,起义失败。1795年,俄、奥签订协定,随后与普鲁士签订协定第三次瓜分波兰。波兰完全沦落到俄国、普鲁士和奥地利的统治之下。

首先,三国不同程度地在波兰推行德意志化或俄罗斯化政策,打断了启蒙思想的传播及其带动下的文化发展。奥地利和普鲁士在其属下的波兰领土实行中央集权的管理体制,奥地利重新安排波兰贵族的等级,普鲁士则在政府机构中用普鲁士官员取代波兰贵族,并引入普鲁士法律体系。相比奥地利和普鲁士的德意志化政策,俄罗斯化政策的推行程度较轻。

其次,三国的占领在不同程度上延缓了波兰经济的发展。奥地利统治下的波兰农民因开明专制制度的实施得到了一些实惠,1790年约瑟夫二世去世后,改革停止,农民状况恶化。1792年以来,奥属加里西亚为奥地利与法国的战争所累,经济严重受损。普鲁士向其占领的波兰地区索取原料和劳动力,输出工业品,限制了波兰工业的发展。俄国统治下波兰农民的境遇非但没有改善,反而变得更加糟糕。此外,波兰国界的变动直至最终的亡国打乱了原本统一的全国市场,三国的强取豪夺造成波兰财产的大量流失,对经济发展极为不利。

拿破仑帝国的胜利进军给渴望复国的波兰人以希望,他们跟随拿破仑军队与普、奥、俄顽强作战,为争取波兰独立做出了巨大牺牲,却只得到一个既无独立地位、又没有覆盖波兰全境的华沙公国。但毕竟,“公国的创立粉碎了瓜分条约,并再次唤醒了民族复兴的希望”。更为重要的是,在拿破仑统治下,华沙公国的资本主义得以萌发。1807年,拿破仑签署《华沙公国宪法》,为雇佣劳动力和市民阶层的产生、工商业和城市的发展乃至资本主义的形成创造了前提条件。然而,由于封建贵族力量过于强大,市民很难进入议会,农民依然要听任封建主的摆布,履行强迫劳役,加之华沙公国存在的短短几年几乎全部处于战争状态,除呢绒业、采矿业和冶金业因战争需要而获得发展外,工农业生产一蹶不振,军费一涨再涨,财政濒于破产。因此,在这一时期,波兰虽然出现了某些资本主义的萌芽,但其发展并不顺畅。

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肢解了华沙公国,波兰重又落入俄、普、奥三国之手。自此直到20世纪初,波兰的发展与占领国的政策和摆脱占领国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密切相关。

在三个占领国中,“奥地利是维也纳会议后对波兰民族做出让步最少的国家”。奥属加里西亚由帝国总督和讲德语的官僚管辖,执行奥地利的法律,农民的处境难有改善。普鲁士在波兹南等地以其法律代替《华沙公国宪法》,限制自治权利,但认可波兰语为政府、法院和学校的主要语言,并进行土地改革,缓和与波兰人的关系;在但泽、托伦等地,则“没有对波兰的民族性在制度上或管理上做出重大意义的让步”。克拉科夫自由市虽难免遭到俄、普、奥三个保护国的干涉,但在1846年起义失败后并入奥属加里西亚前,拥有广泛的自治权,农民地位较高,商贸活动兴盛,工业亦有所发展。附属于俄国的波兰王国在成立之初曾经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兼任波兰国王的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一世甚至颁布了“当时欧洲大陆最进步的宪法之一”。教育、科学和文化也得到一定发展。但是,由于波兰国王享有违反或不执行宪法的特权,议会无权控制财政预算和军队,加之俄国贵族对宪法采取抵制态度,俄国很快便在波兰王国恢复了专制统治,执行书报检查制度,限制言论和出版自由,议会也极少召开会议。

1830年华沙起义被镇压后,“不仅建立一个独立的大波兰的希望化为泡影,而且就连1815年有限的所得也失去了”。俄国在波兰王国加紧推行俄罗斯化政策,波兰王国宪法被废除,自治被取消,王国军队被编入俄国军队。普鲁士也强制实行德意志化政策,规定德语为官方语言,取消波兹南的有限自治。奥地利则垂涎于独立的克拉科夫共和国,于1835年与俄、普签订秘密协定,意欲不久后将其收入囊中。

1846年克拉科夫起义和加里西亚暴动虽然遭到镇压,但严重打击了农奴制度,揭开了波兰民族民主革命的新篇章。在其推动下,1848年欧洲革命爆发,奥占区和普占区的波兰人民积极投身其中,迫使奥、普颁布法令,废除农奴制。俄属波兰王国没有经历革命的冲击,仍维持农奴制度。但由于与俄国统一了度量衡、货币和关税制度,波兰王国获得了广阔的东方市场,工业加速发展,自19世纪50年代起从纺织部门开始了工业革命,农业也因工业的进步和粮食出口的增加得到发展。生产力的提高与落后的农奴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1863年的一月起义终于把农奴制度送入坟墓”。至此,整个波兰地区走上资本主义道路。

资本主义经济在波兰不同地区获得不同的发展。在俄属波兰王国,工业革命的展开和农奴制的废除促进了工业进步。到19世纪90年代,工业革命结束,“波兰王国已从农业国变为农业—工业国”。普鲁士/德国把波兹南等地当作粮食和原料基地,这些地区的工业发展受到限制。即便是作为重工业基地的上西里西亚,其煤炭和冶金工业也落后于德国的鲁尔和萨尔等矿区。奥地利/奥匈帝国更多地关注奥地利本土和捷克的工业与匈牙利和斯洛伐克的农业发展,只把加里西亚当成原料产地和商品销售市场,向其征税征兵,以致加里西亚的经济十分落后,切欣西里西亚却发展很快,煤炭、冶金、纺织、酿酒、制糖和木材加工业都很发达,农业产量也很高。

1905~1907年,波兰王国革命虽以失败告终,但迫使俄国放宽了对语言和宗教信仰的限制,也鼓舞了奥匈帝国和德国占领区波兰人民争取民族权利的斗志。在他们的抗争下,奥属加里西亚地方议会的权力得以扩大,工农代表获得了参政机会,国家机关和企业被允许使用波兰语,德国也取消了在宗教课上不准使用波兰语的规定。波兰人民的爱国热情高涨,俄、德、奥三国的统治越来越难以维持了。

可见,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中东欧北部地区类似,波兰的发展也与西欧息息相通:它曾乘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大潮,迎来“黄金时代”;受法国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鼓舞,进行革新运动,通过《五·三宪法》,确立民主制度的雏形;拿破仑治下的华沙公国获得了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1848年欧洲革命则把奥占区和普占区带进了资本主义阶段。但另一方面,俄、普、奥对波兰的瓜分和统治阻遏了波兰的统一和资本主义发展,致使地区间差异不断拉大,19世纪60年代,俄属波兰王国才废除农奴制,走上资本主义道路。

综上所述,身为大国的附庸,中东欧地区无法选择自己的道路,其发展落到了西欧的后面,尽管它们与西欧的差距有所不同。在15~17世纪西欧历经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封建制度瓦解之时,奥斯曼帝国在中东欧南部地区确立了军事封建制度,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中东欧北部地区历经多年的战争蹂躏,落入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之下;18世纪西欧发生启蒙运动和工业革命、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之时,中东欧南部地区正遭受着奥斯曼帝国中央和地方割据势力的双重压迫,波兰的资本主义萌芽一经露头,便在俄、普、奥的三次瓜分中夭折,即便在相对进步的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开明专制制度下,其属下的中东欧北部、即使是捷克地区也不过刚刚开始出现资本主义兴起的迹象。直到1848年革命,哈布斯堡王朝治下的中东欧北部地区和波兰奥、普占领区才彻底摆脱农奴制,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而中东欧其他地区仍羁绊于封建生产方式,资本主义远未得到发展。如《东欧1740~1985:从封建主义到共产主义》一书所说:“在这个以文艺复兴和改革为始的阶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使东欧从此与西欧相分离,它们的经历如此不同以至于19世纪的奥地利政治家梅特涅认为亚洲始于维也纳的门外。”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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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温盖尔·马加什、萨博尔奇·奥托:《匈牙利史》,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85、99页。

[美]罗宾·W.温克、托马斯·E.凯泽:《牛津欧洲史II》,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第175、176页。

[美]R.R.帕尔默、乔·科尔顿、劳埃德·克莱默:《启蒙到大革命:理性与激情》,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年,第114页。

斯洛伐克和特兰西瓦尼亚也提出了独立要求,但由于其矛头指向匈牙利统治者,反而成了哈布斯堡王朝镇压匈牙利革命的工具。

Michael G. Roskin, The Rebirth of East Europe, Upper Saddle River, NJ: Prentice-Hall, Inc, 1991, p11.

耶日·卢克瓦斯基、赫伯特·扎瓦德斯基:《波兰史》,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1年,第142、153、152、159页。

刘祖熙:《波兰通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199、257、296页。

1871年,在以奥托·冯·俾斯麦为首的普鲁士政府的推动下,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建立,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成为德意志帝国皇帝。

1867年,奥地利帝国改组为二元制的奥匈帝国。

Robin Okey, Eastern Europe 1740-1985:Feudalism to Communism, p.17.

责 编∕樊保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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