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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与建议

2022-11-21李远航

农技服务 2022年3期
关键词:集体经济村级集体

李远航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贵州 罗甸 550100)

集体经济是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的主要形式,是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也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1]。村级集体经济在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提供农村公共品、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乡村、富农民的重要抓手[3],是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的坚强支柱,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是增强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村社合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从规范组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优配强人才队伍、探索运营管理模式、用好系列支持政策等措施来纵深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由此取得一定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罗甸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决策参考,介绍罗甸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和当地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发展建议。

1 罗甸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

自2018年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罗甸县共成立179 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2021年部分村经过行政区划调整撤并后,目前全县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有173个。2021年初以来,罗甸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为5 353.81万元,村均收入30.95万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3 774.32 万元,村均收入21.82 万元;村集体纯收入为2 189.39 万元,村均收入12.66 万元。其中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在50 万以上的村有24 个,100 万元以上的村有11个。

2 罗甸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措施

2.1 建好一个组织机构

一是通过“清产核资、动员申请入社、社员变股东、折股量化、推选股东代表、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登记赋码”七个步骤,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积极宣传“村社合一”的目的及意义,动员村民入社,进行成员资格认定,确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数,将村集体资产以户为单位进行折股量化,召开村民小组代表会和股东代表大会选举小组股东代表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收集成立合作社的各项资料到县农业农村部门办理登记赋码手续,规范“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的建立。

二是加强县级统筹,建立贯彻上下一体的党组织引领带动模式。罗甸县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村社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保证党组织在合作社创建过程中带头引领、建强合作社的组织架构,规范合作社管理运行,探索出由村委干部兼任合作社管理层的模式,在村委会、合作社内“交叉任职”。目前,罗甸县村委干部在村交叉任职的人数共计440余名。

三是为规范合作社经营管理,制定《罗甸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制度》,内容主要包括“股权管理、收益分配、货币资金、财务票据、财务预决算、经费开支审批、财务公开、对外投资、工程招投标、财产物资管理、档案管理”等11个方面。

2.2 配好一支人才队伍

一是罗甸县以十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工作为契机,从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大学生、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等群体中精心挑选一批懂市场、会经营的管理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强化合作社领导能力和运营水平。

二是通过聘请职业经理人担任股份经济合作社经理,同时加强对合作社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打造技术、管理的“生力军”,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三是通过县级组织部门从县直机关选派干部到村任职。针对部分村党组织无领头人的情况,从2020年至今,经罗甸县委组织部门选派,已选派43 名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并依法担任合作社理事长,为合作社发展壮大奠定了人才基础。

2.3 选好一个经营模式

2.3.1 产业发展型 立足自身区域优势,统一规划布局,通过产业规划向周边辐射发展,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如凤亭乡围绕县委、县政府2 条百香果产业带建设发展规划,发展百香果种植480.67 hm2,带动全乡10 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稳步实现实体化运营。2021年,全乡百香果销售量达9.8万kg,带动就业1 300 余人,集体经济收入共计110.22万元。

2.3.2 劳务服务型 吸纳有一定技术的劳动力组建劳务服务队,由村合作社负责业务承接、报酬协商,在保障劳务服务队报酬的情况下,合作社可适当抽取一定比例介绍费。如凤亭乡交吾村组建20 人的村级劳务队,承担村级产业路、堡坎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到乾开源百香果基地务工,百香果基地按照10 元/人支付中介费用给村集体经济组织。2021年,劳务队为村集体增收4.5万元。

2.3.3 资产经营型 通过盘活村级闲置场所,搭建为企业入驻的基础平台,采取“合作社+企业”模式全面助推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如边阳镇者任村通过盘活村级闲置的砂石场,引进贵州大千实业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罗甸县俊伟机制木炭有限公司,合作社理事长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总投资151.5 万元(其中合作社占比达51%),建成占地0.67 hm2的机制木炭加工厂。2021年初至今合作社已销售400 余t 机制炭,经营性收入达104.2万元。

2.3.4 能人带动型 采取“合作社+能人”的方式,吸纳有资金、有技术、有市场经验的能人参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强力推动人才聚焦、资金聚拢、项目聚合,解决市场、技术、管理等发展难题。如边阳镇打号村通过选聘致富能手作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创办了年产值800 万元的兴号木业有限公司,2020年带动23 人就业,年人均务工收入达3万余元,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129 万元。2021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320万元。

2.4 用好一套扶持政策

2.4.1 加强政策保障 罗甸县委政府制定印发了《罗甸县关于支持“村社合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试行)》,下发县直20家涉农部门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汇编,进一步放活经营权、下放审批权,将村级范围内闲置的办公用房、校舍、医院等215 个固定资产划转到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经营管理。

2.4.2 加强资金保障 县级财政预算安排1 000 万元建立“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村集体实施项目。创新开发“村社通”融资担保产品,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资采购、劳务培训、农产品销售等环节给予资金支持。

2.4.3 加强人才保障 从县直各部门共选派41名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大力推进71 个村(社区)实现支书、主任“一肩挑”。

2.5 完善一套管理制度

2.5.1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针对罗甸县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罗甸县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提出允许乡镇(街道)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可实行委托代理会计记账制度,代理费用纳入合作社管理成本核算,同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村合作社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村合作社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村合作社财务指导、监督、服务等工作。

2.5.2 提出激励政策 罗甸县出台了《罗甸县推行“村社合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施方案》,提出可按不高于当年度盈利额的5%作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员的奖励资金,奖励金额不超过所在村农民年均纯收入的5倍。

2.5.3 健全监管机制 由村(社区)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制定一系列监管机制,实行各项事务、账目的公示公开,自觉接受村(社区)合作社股东、村“两委”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的财务审计的监督。

3 罗甸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合力攻坚有待加强

在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部分部门、乡镇和村没有把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摆在主要议事日程,导致在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3.2 发展经济基础薄弱

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来,受“分得彻底,统得不够”的影响,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罗甸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度被弱化,村(居)民委员会全部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而村(居)民委员会主要以服务和管理为主,难以带头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度处于滞后状态,普遍存在底子差、起步晚、发展慢的现象。同时,因罗甸县地处喀斯特地貌,土地呈碎片状,土地资源比较紧缺,不够集中,多数土地为山地,交通不便,难以充分利用,产业规模化、机械化难度较大。

3.3 人才资源严重匮乏

在市场经济大背景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对“能人治社”需求越来越高,而罗甸作为劳务输出大县,人才资源向外流失,村级缺乏懂市场、会经营的管理人才,村“两委”干部在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营管理上能力不足。

4 罗甸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议

4.1 做好产业谋划

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第一个关键因素是产业,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各乡镇、村要结合乡村振兴需要优先谋划产业,因地、因时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按照“一长两短”的思路进行规划,围绕蔬菜、火龙果、中药材和生态畜禽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进行谋划,同时兼顾考虑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劳动强度,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筑巢引凤”,夯实村集体经济的根基。

4.2 加强人才培训

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第二个关键因素是人才,加强人才培训势在必行。一是培训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头人。加强对合作社领头人即村两委干部的培训,内容包括经营管理合作社的相关知识,提高合作社领头人经营管理合作社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批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勇于担当和乐于奉献的合作社“领头雁”,切实解决合作社缺乏管理人才的问题。二是培训合作社成员。培养合作社成员的合作意识、抱团发展的理念以及生产管理技术等,培养一批合作社领头人的“铁杆”,积极拥护合作社领头人的决策,加快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

4.3 规范运行环境

一是建设完备的基础设施。完善合作社办公场所建设,提高合作社日常管理效率。进一步落实合作社办公场所挂牌、办公设施配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问题,满足合作社日常管理的基本需要,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行。

二是建立健全管理高效的组织机构。合作社要切实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实际完善合作社章程,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运行,认真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制度,选好配齐理事长和理事、监事长和监事等合作社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合作社的发展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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