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美育发展机遇,促进音乐教育提质增效
2022-11-21马毓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马毓|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目前,我国美育正驶入发展“快车道”。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将美育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进行了科学的顶层设计。其后,“双减”政策、义务教育新课标陆续出台,为实施美育、实现立德树人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此背景下,如何抓住机遇推动学校美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学校教育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以跨学科融合创新音乐教育教学模式
音乐艺术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美育的基本课程之一,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然而,当前中小学音乐教育存在教育理念比较陈旧、教学方式千篇一律、教学水平整体偏弱等问题,导致教学过程无特色,理论与实践脱节,学生易对音乐课失去兴趣。对此,我们须重新思考:音乐课到底应追求什么、体现什么?如何让音乐成为学生真正喜欢的学科?笔者认为,作为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教育应结合学生的个性特点,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使音乐教育的核心本质得以体现,真正促进学生能力发展,同时促进音乐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发展。
当前,“双减”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新课标”的实施又为音乐的跨学科教学开辟了道路。鉴于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教育可以根据学生特点,借助图文、音响,巧妙地设置情境,采用多种活动形式,使学生在游戏和意境中感受音乐的魅力。如教授初中八年级京歌《唱脸谱》一课,教师可融合语文学科的诗词朗诵、美术学科的脸谱画以及历史学科的典故知识等,还可让学生根据歌词排演舞蹈,展现京剧“唱念做打”的综合舞台艺术,在学校的音乐节等活动中表演。概言之,我们要从理念上转变音乐教育的思维模式,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感受音乐本体,加强学科融合,传承美育精神,将音乐美的气质传递到心灵深处,从而深入渗透核心素养理念,实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美育目标。
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对学生创新力的培养作用
创新力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学生艺术发展的关键能力。而音乐能使人更具创新能力,与科技创新息息相关。古今中外,世界上许多科学家也是音乐家,如爱因斯坦、达·芬奇、普朗克等。音乐教育具有开发人智力的功能早已被认可,如:莫扎特以《土耳其进行曲》《小步舞曲》为代表的音乐旋律优美动听,流畅自然,各种人物形象与性格被塑造得鲜明且生动,非常适合做儿童早教音乐;巴赫的《F大调第二勃兰登堡协奏曲》《十二平均律:C大调前奏曲》等音乐,恢宏严谨,富有哲理性,引人沉思;舒伯特的《小夜曲》《摇篮曲》等音乐,旋律舒缓优雅,意境安宁静谧,耐人寻味。这些优秀的经典音乐作品都是作曲家创新能力的突出体现。
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需要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运用不同的学科知识,从不同角度、层次大胆探索,为学生营造轻松自由的氛围,打造发挥才能的空间。例如小学五年级音乐课《田野在召唤》,教师可将“绿色的田野”的旋律化作春风、春雨、春雷等形象贯穿始终,使学生在情境中体悟音乐的声音美、色彩美、旋律美、意境美,同时通过二声部合唱、打击乐伴奏等形式,使学生学会在合作与融合中以歌唱表现春天,形成喜爱音乐且热爱春天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进而实现从“审美感知”到“艺术表现”再到“文化理解”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并在此过程中综合开发创新能力和意识。
此外,“双减”推动了学校课后服务不断深入,增强了学生参与学校社团的积极性。学校应鼓励、引导学生参加音乐社团,深入演唱、演奏经典音乐作品,在合作中加深音乐素养的积淀,进一步激发创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