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区域税收竞争程度分析
2022-11-19陈学汛李卫娜徐寅华
陈学汛 李卫娜 徐寅华
(嘉兴南湖学院 浙江嘉兴 314000)
在财政分权管理体制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区域间的经济差距却逐渐增大,其具有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但过大的差距将会产生很多消极影响,阻碍经济全面发展。区域间的税收竞争则成为地方政府间经济利益竞争的中心。对于税收竞争的定义,学术界还没有一个完善的概念。但就笼统概念上讲,税收竞争是各个地区之间为获得流动性生产要素、促进经济增长而将其税率降低的一种行为。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国家已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因此,研究长三角地区税收竞争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税收竞争指标和数据来源的确定
国内对于长三角区域税收竞争相关研究较少,基本局限于长三角地区的某个微观实证。黄丙志和寿亦如(2021)基于2009—2018年长三角区域24市的面板数据,多元回归分析长三角区域税收竞争对市场一体化的影响,研究发现长三角区域存在消极的税收竞争,阻碍了商品和资本市场一体化等。国内关于税收的研究也主要基于经济增长与税收的实证研究,刘延秀(2014)从产业结构、税制结构的角度研究了山东省地方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指出山东省地方税收收入与经济的发展基本协调,但内部存在不和谐因素等。总之,从已有文献来看,国内很少有学者对长三角地区及省区内部税收竞争进行分析。本文主要采用统计分析的方法,研究长三角地区近年来税收竞争的变化趋势,分析变化的主要原因,并基于此,对长三角地区及浙江省税收竞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本文所研究的税收竞争是强调目的性的横向税收竞争。同时,为了统一各地方的税收口径,本文统一采用各省(市)统计局记录的生产总值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税收收入作为公式中GDP和税收收入的数据来源。参考谢欣、李建军(2011)等文献构建了反映长三角地区税收竞争程度的指标,该指标为:
分子表示t年某地区税收总收入与其总GDP比值,分母为t年i省区税收收入与该省GDP之比,即t年i省税收的实际税率。其中分子分母均代表该区域宏观税负,区域宏观税负越低说明减税降费政策明显,税收竞争程度越大说明该区域省区宏减税降费政策明显。
二、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宏观税负分析
本文选取2016—2020年的数据进行分析。首先,我们比对长三角与珠三角之间的税负,发现长三角地区存在的问题。其次,我们比对长三角各省区税收竞争程度,探究各省区存在的问题。最后,基于这些数据,我们对长三角提出相应改善建议。
(一)长三角地区宏观税负
表2 长三角地区区域比值相关指标增长率
由表1可知,“十三五”以来,长三角区域宏观税负逐步降低,从2016年的10.26%降至2020年的8.87%,减少率为13.55%。这说明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实施效果明显。但我们也发现长三角地区宏观税负减少幅度不稳定,长三角地区GDP增速放缓,尤其在2020年降为3.64%,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上中美贸易战等全球不确定性因素,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在税收上,税收增长率除了在2018年增长较高外,整体呈现下降趋势。2018年税收增长巨大,甚至高于GDP增长,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首先,2018年长三角地区增值税暴涨,中国的增值税是按照生产环节进行征收的,它对生产端的价格是非常敏感的,这意味着制造业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增值税额易受影响。其次,是对偷漏税行为的整治,使得江苏省税收收入在该年增长迅速。最后,浙江省在2018年房产税、契税急剧增长。2020年比值下降主要由于疫情之下的大幅度减税降费政策。
表1 长三角区域相关数值 (单位:亿元)
随着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实施,2016年至2020年,我国宏观税负(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从17.47%降至15.2%,比“十二五”末2015年的18.13%降低近3个百分点。明显低于国家税负。因此,本文寻找了我国19个城市群,其中能和长三角发展相比较的,应该是珠三角。仅仅从GDP方面来看,长三角远远大于珠三角,但两地城市群的发展还是具有可比性的,因此,为更好地分析长三角的宏观税负,本文收集了珠三角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二)珠三角地区宏观税负
表3 珠三角区域相关数据 (单位:亿元)
表4 珠三角地区宏观税负相关数据
2016—2020年期间,珠三角地区区域比值一直得到降低,且在2020年下降幅度最明显。具体分析GDP和税收收入增长后我们发现,自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来,珠三角地区税收增长率稳定降低。
(三)长三角和珠三角宏观税负对比分析
对比两区,我们发现长三角地区减税幅度较珠三角地区更大,但长三角地区政策不够稳定,这意味着长三角地区应制定较稳健的政策,使区域比值能够持续稳定下降。珠三角地区政策实施虽更稳定,但降幅逐渐减小,应适当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三、长三角各省区税收竞争程度分析
为进一步探究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发展情况,我们计算了长三角地区各省(市)税收竞争程度,并选取了其中上升幅度最好的安徽省与下降幅度最明显的浙江省进行分析比对,发现浙江省的主要问题,并为浙江省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表5 长三角各省区税收竞争指标 (单位:亿元)
(一)税收竞争程度分析
如表6所示,我们发现2016—2020年,安徽省的税收竞争程度指标及增长速度均居于长三角地区之最,而浙江省税收竞争程度指标不断下降且降幅最快。为探究原因,我们选取最近的2020年浙江省与安徽省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由于两地税收竞争程度仅在区域比值上有区别。因此,下面我们直接分析两省区域比值变化。
表6 长三角各省(市)税收竞争程度增长率
(二)安徽省和浙江省宏观税负对比
如表7所示,2020年安徽省和浙江省的税收竞争程度呈现巨大差异,从各项数据来看,浙江省表现均不如安徽省。一方面是浙江省GDP增速不及安徽省,浙江省相对安徽省GDP基数更大,因此增速较慢,但这也表明浙江省应刺激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在税收增长率上,安徽省出现了负增长,而浙江省却出现了高达6.15%的增长,为进一步分析,我们通过对比2020年两省税收收入主要几项税种增长额来进行考察。
表7 2020年安徽省和浙江省宏观税负对比
表8 2020安徽省和浙江省各项税额对比(单位:亿元)
对比两省数据我们发现:安徽省绝大部分税种增长数额小甚至出现了负增长。这主要是由于安徽省不断推出大量减税降费政策,如:安徽省连续三年减半征收房产税,契税适用税率下调至3%,政府出资完善住房市场体系,防止炒房。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
浙江省税额普遍增长,尤其是契税。契税的增长主要是因为浙江省兴起的“炒房热”和各市一次性清缴入库增多导致。而其他税种的增长,则表现出浙江省减税降费力度仍有待提高。当然,2020年浙江省增值税得到很大降低,主要是因为浙江省近年来不断优化税收结构,2017年浙江省增值税占比回升至45.3%,至2020年增值税占比再次跌破40%。2020年,全省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已达33.9%,与增值税占比差距缩小至3.8个百分点,税收结构明显优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1)浙江省房产税等相关税费波动大。(2)部分税种税率没有得到降低,说明浙江省在减税降费力度上仍然有待改进。(3)浙江省2019年在增值税上有着很大进步,说明在浙江省税收结构正在不断优化。
四、政策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长三角地区经济受到严重打击,虽推出的政策取得良好效果,但仍有待提高。在这一背景下,积极调整税收政策减税和降费,对长三角及浙江省税负的改善有重要作用。因此,还需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减税降费的力度,不断提高长三角地区的竞争力。
(一)完善现有政策,提高竞争程度
由上述分析,我们发现长三角地区增值税增长影响税收竞争程度,因此长三角地区应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政策,一方面减少企业压力;另一方面,促进长三角地区税收竞争的提高。同时,长三角地区应深化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地方政府综合财力,为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提供坚实的长效保障。同时,规定国有资本要逐步退出下游的竞争性行业,将与市场需求直接相关的行业留给民营资本,通过提高制造业利润率的方式来吸引民间投资的增加。
(二)加强经济稳定发展,提高经济质量
通过与珠三角地区对比分析,我们发现长三角地区虽然税负降速快,但不稳定。因此,一方面,应深入优化创新创业营商环境。加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力度。利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特殊定位,争取进一步拓展新产业、新经济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空间。深化各级部门的统筹协调,真正降低社会经济实体的税收负担,营造良好的社会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应该要逐步放开对资源和能源型行业的管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大幅度增加生产资料的供给总量。
(三)政府应加大扶助力度,优化税务服务
分析发现,浙江省相对于安徽省在2019年应对疫情上功夫不足,因此,浙江省应加大力度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民营企业,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在实处。在落实政策的过程中,可以对企业进行精准服务,对红利获得感不强的企业进行汇总,并有针对性地分析企业面临的困难,积极帮助企业切实享受税收优惠,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助力其转型升级。同时,运行好政府、信保、银行的合作模式,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连贯性,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坚定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改革创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
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发展技术就是发展生产力。一方面,政府应鼓励企业大力集中突破核心技术,通过科技的渗透作用放大各生产要素的生产力,提高整体生产力水平。另一方面,长三角地区应继续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创新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激发企业研发、创新动力;加大支持自主产业的应用力度。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广渠道和扩散机制,确保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用得起、用得好”,以新技术引领各行业各领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