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五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与管理
2022-11-17罗龙平田振会张执少
罗龙平,田振会*,张执少,汪 武
(1.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湖北五峰 443413;2.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傅家堰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湖北五峰 443406;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湖北五峰 443400)
农产品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是农业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是各级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而乡(镇)级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的核心和关键[1-2]。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建立并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监督管理体系,设立了8个乡(镇)监管站,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直接面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扎实、有效地做好五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县粮食安全和农产品安全。
1 设立的背景
1.1 国家层面
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力争3年内中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业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原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出台后,全国各地积极响应,以加挂监管站牌子或成立监管站等形式,相继建立与健全了乡(镇)监管体系。目前全国乡(镇)监管站共有2.6万个,监管人员约7.6万人。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全国已有超过30%的乡(镇)监管服务机构被整合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 省级层面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已健全乡(镇)监管体系的地区,维持现有管理体制不变;其他地区将乡(镇)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交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承担,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牌子,核定人员编制不少于2名。
1.3 县级层面
2015年五峰自治县成功创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五峰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形成了由政府负总责、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监督管理网络: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8个乡(镇)级监督管理站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按常驻人口4‰的比例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履行本乡(镇)农技推广服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配备了能够满足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技推广服务需求的办公用房及设施设备;每个行政村设1名以上村级(协管员)监管员,指导企业(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3]。
2 工作目标
①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并健全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②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制。加强培训、宣传力度,将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药、兽药和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门店纳入监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③建立乡(镇)有监管站、村有协管员(监管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网络体系。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承诺合格达标制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⑤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不发生较大或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 职能职责
3.1 乡(镇)监管站职能职责
宣传、落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农业质量安全控制知识;负责指导农民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自律性检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速测)工作;配合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农业投入品准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安全事件调查处置等工作;承担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 站长职责
主持监管站全面工作;有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本乡(镇)农业投入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做到监管对象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对辖区内的各类投诉举报应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完成上级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3.3 工作人员职责
负责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了解、掌握行业、企业、国家标准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指导农产品种养基地开展标准化生产,指导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检测档案、产品追溯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负责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备案和生产经营台帐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检测员(含企业)、村级协管员开展检测和监管工作;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品达标承诺制准出制度;完成信息上报、工作总结、档案整理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4 村级协管员职责
负责本村(社区)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承担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等宣传和推广;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活动,接受消费者咨询;对辖区内种(养)过程进行巡查,全面掌握农(兽)药、种子、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储运、经营和使用情况,杜绝有毒有害物质或禁(限)用药物流入市场或基地;指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对无证(照)生产经营、游商走贩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制止,并将信息上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助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及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整理、及时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 考核标准
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考核细则,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考核组在当年的12月对乡(镇)监管站开展考核;考核9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90~95分者为合格,95分以上者为优秀;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上级主管部门抽样合格率低于98%,应一票否决。
(1)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70%)。①建立与健全各项农产品安全规章制度并上墙,有监管制度,有职能职责,有检验检测制度,有培训制度等。②农产品安全有生产发展、监管规划,年初有工作方案,年终有总结,有农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分布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流程图。③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政府有工作方案,有工作专班。④完备监管档案,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经营户档案、种(养殖)大户档案、专业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及“二品一标”企业档案,有检查记录、检测记录和培训记录。⑤网格化管理,村级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有监管记录、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⑥品牌建设,在上年度基础上积极争取1个以上的“二品一标”产品。⑦执法监管,对全乡(镇)农资门店、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每月1次以上,检查农户联保协议制、乡(镇)村监管责任制、农户承诺制“三制监管”是否落实,协助开展专项整治,提供各类违法线索,配合开展各类案件执法(含文书制作等)。⑧宣传培训及信息上报,有年度培训计划,全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2次以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50次以上,年度各类信息上报不少于12次。⑨检验监测,年度开展茶叶、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定性监测(渔关镇、长乐坪镇、五峰镇、采花乡不少于1 500个,其他乡(镇)不少于1 000个)。
(2)农业生产与技术服务(20%)。由县农业农村局每年年初制定考核细则。
(3)其他工作(10%)。
5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1 监管、检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五峰以创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2015年已健全、完善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体系,但90%的人员源自2005年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以前的推广人员,知识和年龄双重老化,人员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难于高效运用现代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4]。
5.2 人少事多、工作任务繁重
乡(镇)监管人员既要完成包括推广经济作物、粮食作物、中药材的栽培及加工、农村能源的正确使用与维护、植物保护等农业专业技术推广工作;也要完成包括宣教农业法律法规、抽样检测农产品、监管农业投入品、调查处理质量安全事件及农业行政执法等监管执法工作;还要兼顾乡(镇)政府安排的其他日常工作。工作任务多而杂,很难集中精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本处于“有机构、缺人员、缺手段”的状况,严重制约着乡(镇)农技推广服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5]。
6 对乡(镇)监管站未来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6.1 严格落实“五清”要求
即对农业法律法规清、政策要求清、监管职责清、监管对象清、监管人员与监管主体清。
6.2 全面推行乡(镇)“一屏、二书、三图、四表、五责”监管
一屏即有条件的乡(镇)要设立显示屏宣教农产品质量安全;二书即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责任书和质量安全承诺书;三图即建立监管对象、生产基地点位和乡(镇)监管网格布局图;四表即协管员、监管员、监管对象及信息上报表;五责即生产经营主体、监管站、监管员、协管员及检测员职责清楚。
6.3 全面落实六项制度
即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制度、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生产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技术指导与推广制度、培训与宣传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
6.4 加强日常巡查
按照“三定”方案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职责,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巡查主要内容包括:①企业(专业合作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情况;②农业投入品采购、运输、存储和销售管理情况;③农(兽)药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不落实休药期、安全间隔期制度及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非法添加、禁(限)用药物等情况;④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三剂”使用情况;⑤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及农药包装等废弃物的回收处置情况;⑥追溯凭证及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和使用情况;⑦企业(专业合作社)自律性检测或委托检测情况;⑧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巡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