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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礼乐构建及内在张力

2022-11-15柯丽娜韩伟

文艺评论 2022年4期
关键词:雅乐礼乐礼仪

○柯丽娜 韩伟

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国家,它改变了唐以后持续几个世纪的南北对峙局面。1206年成吉思汗实现了草原各部落的统一,建立“大蒙古国”,其后,铁蹄所到之处往往国破易主,辽、西夏、金、吐蕃、大理都先后被征服。在成吉思汗和窝阔台统治期间,还两次发动西征,攻占疆域延伸至中亚和东欧的部分地区,版图面积空前,《元史·地理志》称“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1]。成吉思汗(元太祖)之后,历拖雷(穆宗)、窝阔台(太宗)、贵由(定宗)、蒙哥(宪宗)四次政权更迭,最终由忽必烈(世祖)覆灭南宋,结束了长达三十余年的宋蒙战争,形成了历史上具有独立身份的庞大王朝。对这个王朝的礼乐建设的考察,是分析其文化特征的重要窗口,也是研究以儒家信仰为主导的汉地文化如何与异质性文化对撞、融合的载体。

一、渐趋知礼与儒士角色

相比于契丹人和女真人,蒙古人接受汉地礼乐相对较晚。地理空间的区隔以及游牧迁徙的生活方式,使得蒙古人在12世纪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与中原文化隔绝的状态。成吉思汗统治时期,这种情况仍然没有大的改善,“元之有国,肇兴朔漠,朝会燕飨之礼,多从本俗”[2]。尽管如此,统一草原各部后,必然要彰显胜利者的独特地位,于是各部首领参加太祖即位仪式时,太祖便树立起了“九斿白旗”(亦称“九斿白纛”或“九足白徽”)。这种旗帜成了太祖身份的象征,其中已经含有尊卑之别。等级观念一旦形成便会有对礼仪的诉求,然后越来越多的条文规范必将逐渐完善。蒙古的“本俗”中没有可以借鉴的资源,所以其他文化体中的资源自然成为蒙古统治者垂青的对象。然而,礼仪建设并非一蹴而就,更何况成吉思汗到忽必烈之间,对外的征讨从未停歇,此种状态下礼乐建设之类的事自然不会占据主导。这种情况到了忽必烈执政之后有所改善,一方面此时辽、金已灭,很多礼器、仪仗、图籍已经为元所有,同时宋蒙战争也已经持续了二十余年,所获南宋相关器物亦复不少。这些为元人礼乐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建国意味着稳定,稳定则需要文化的护佑,礼乐不仅是彰显帝王独特身份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

忽必烈至元八年正式将国号改为“大元”,定都大都,历史上通常将这一年看成是元朝正式建立的年份。此时距离其即位已经过去11年,这段时间虽仍然不断征伐,但随着内外局势的明朗,礼仪建设已经逐步展开。总体上,这一时期的礼仪建设基本是在文臣的推动下进行的,忽必烈充当了明君的角色。文臣中较典型的是徐世隆。其本传见于《元史》,但所述较简略,相比之下,元人苏天爵所撰《元朝名臣事略》记述得更为完备,且时代距传主较近,当更可信。按该书所载,徐世隆为由金入元的汉族文人,久有雅名,主要政治活动集中在世祖朝,因其所治“以新民善俗为务”,被逐渐提升、重用。忽必烈将都城迁往大都之后,“宗庙之制未有议者”,对此徐世隆上奏称“陛下帝中国,当行中国事。事之大者,首为祭祀,祭祀必有清庙”[3],于是亲绘清庙图样上奏,得到了世祖的肯定,并令依样建造。很显然,这里的寝庙之制并非蒙古旧俗,而应是“中国之事”。加之,徐世隆未显达之时“经史、诸子百家靡不研究”,对典章制度应该有精深掌握,所以其所上寝庙图样当较正宗。庙成之后,他又亲自传授礼乐,使得宗庙祭祀仪式初具规模。后在任职翰林院、户部等衙署期间,不仅广泛推举海内名士,而且议定了内外官制,创立百官朝会之仪,等等。与徐世隆同时,且有相似身世背景、文化背景的文人还如王磐。他至元元年入翰林兼太常少卿,直至去世。据《元朝名臣事略》载,世祖初年“宫阙未立,朝仪未定。凡遇称贺,臣庶无问贵贱,皆集帐殿前。执法者厌其多,挥杖击之,逐去复来,顷刻数次”[4],这段记述与上文关于徐世隆的记载正可互作参证,表明这一时期的蒙古朝堂还保留着非常原始化的痕迹,庙堂如此,其他阶层的状况可想而知。面对混乱情况,王磐以“旧制”为据称“天子宫门不应入而入者,谓之阑入”,应视轻重进行责罚。“阑入”意为未经传唤地擅自闯入,《汉书·成帝纪》载:“阑入尚方掖门。”颜师古注引应劭曰:“无符籍妄入宫曰阑。”这种不讲礼法的行为,历来被汉律所不容,因此《唐律疏议·卫禁上·阑入庙社及山陵兆域门》条称:“应入、出者悉有名籍。不应入而入为‘阑入’,各得二年徒坐。”[5]由此可见,王磐所依凭的“旧制”就是汉地礼仪制度。可喜的是,其观点得到了世祖的肯定,“后遂定朝仪如公言”,朝堂之仪由此建立。

有了徐世隆、王磐等人的前期铺垫,到了世祖前后,礼仪建设已经顺理成章,成为建构国家形象、天子尊严的必然之举。此时负责礼仪建设的汉族大臣是刘秉忠和许衡,蒙古大臣是孛啰(亦称博啰、孛罗)。刘秉忠是蒙古礼仪建设的重要人物,相较于徐世隆、王磐,他的官职更高,与忽必烈的关系更为密切,所以世祖朝的很多礼仪建设都是其谋划的结果,包括由其负责中都城中宗庙、宫室的建造,取“大哉乾元”之义定名“大元”,改金中都之名为大都,“他如颁章服、举朝仪、给俸禄、定官制,皆自秉忠发之”[6],所以《元史》作者以“一代成宪”(即典章制度的百科)赞誉其成就。许衡为元代著名理学家,有“朱子之后第一人”之誉,世祖朝曾任中书左丞、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等职,对汉文化以及程朱理学在元朝的流传起到了重要作用。蒙古官员方面,与刘秉忠、许衡共同负责的是孛啰,他自幼便接受汉化教育,对儒家文化了解颇深,世祖朝历任御史中丞、大司农和御史大夫等职,由此可见世祖委任孛啰制礼,并非看重他的蒙古人身份,而是欣赏他对汉文化的精通。

二、礼仪与礼俗的对撞

在众多礼仪中,“朝仪”是最能彰显现实社会尊卑关系、体现帝王优越性的项目,因此备受历代君主重视。《周礼》中便有“正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之说,足见其观念已经深植于文化底层,所以忽必烈在建国之前两年就有意识地进行这方面准备,到了建国称帝之时,朝仪已经建设完毕,开始使用。《元史·礼乐·制朝仪始末》所述甚详,兹节录于下:

世祖至元八年秋八月己未,初起朝仪。先是,至元六年春正月甲寅,太保刘秉忠、大司农孛啰奉旨,命赵秉温、史杠访前代知礼仪者肄习朝仪。既而,秉忠奏曰:“二人习之,虽知之,莫能行也。”得旨,许用十人。遂征儒生周铎、刘允中、尚文、岳忱、关思义、侯祐贤、萧琬、徐汝嘉,从亡金故老乌古伦居贞、完颜复昭、完颜从愈、葛从亮、于伯仪及国子祭酒许衡、太常卿徐世隆,稽诸古典,参以时宜,沿情定制,而肄习之,百日而毕。秉忠复奏曰:“无乐以相须,则礼不备。”奉旨,捜访旧教坊乐工,得杖鼓色杨皓、笛色曹楫、前行色刘进、教师郑忠,依律运谱,被诸乐歌。六月而成,音声克谐,陈于万寿山便殿,帝听而善之。秉忠及翰林太常奏曰:“今朝仪既定,请备执礼员。”有旨,命丞相安童、大司农孛啰择蒙古宿卫士可习容止者二百余人,肄之期月。七年春二月,奏以丙子观礼。前期一日,布绵蕝金帐殿前,帝及皇后临观于露阶,礼文乐节,悉无遗失。冬十有一月戊寅,秉忠等奏请建官典朝仪,帝命与尚书省论定以闻。八年春二月,立侍仪司……夏四月,侍仪司奏请制内外仗,如历代故事。从之。秋七月,内外仗成。遇八月帝生日,号曰天寿圣节,用朝仪自此始。[7]

上述材料反映了如下事实:第一,制礼过程即便有蒙古人和亡金故老参与,但制礼的主体则是汉族官员和儒生,而且所选蒙古官员及亡金故老都对儒学精通非常。由此,历来认为元朝统治者蔑视儒学、儒生之论,当辩证来看。第二,朝仪之制至忽必烈建国时已经建设完毕。表面看来集中性的制作过程历时大约两年,但结合上文分析可知,早在成吉思汗统一各部之时就有以“九斿白旗”显示尊贵的初衷,这是朝仪之礼的最早动因。然而蒙古文化毕竟粗疏,所以这种初衷是在汉文化的促进下完成的。到了世祖朝,徐世隆、王磐等人相继针对现实失礼现象纠补时弊,这为至元六年到至元八年的国家层面的集中性制礼活动做了必要准备。第三,随着礼仪程序的完善,礼仪机构亦逐步建立。世祖立国同时便设立“侍仪司”,其中礼官设置、官署职能等已经初具规模,《元史·百官志》称“掌凡朝会、即位、册后、建储、奉上尊号及外国朝觐之礼”[8],可见其在后来发展过程中职能逐渐完善,成为元朝负责礼仪的主要行政部门。第四,“礼乐相须以为用”是基本的礼仪规范。礼与乐相互配合的礼仪形式源自汉地传统,既如此,便有了复兴汉地雅乐的诉求,所用乐工以“旧教坊乐工”为主,他们所据律谱亦带有明显的前朝特色。由此可见,世祖建国之时所用的全套礼乐几乎都源自汉地,元朝礼乐构成可明矣。

必须看到,即便元人积极致力于礼仪建设,但毕竟不属于汉文化体系,所以其礼仪的丰富性明显不足。刘秉忠、许衡等人所制的“朝仪”往往稍加调整便被运用于其他场合,至元八年之后“皇帝即位、元正、天寿节,及诸王、外国来朝,册立皇后、皇太子,群臣上尊号,进太皇太后、皇太后册宝,暨郊庙礼成、群臣朝贺,皆如朝会之仪”[9]。同时,除了册封、祭祀、朝贺等重要场合之外,元人还保留着本民族的礼俗,即“大飨宗亲、锡宴大臣,犹用本俗之礼为多”[10],这就构成了“汉地礼仪”与“蒙古礼俗”间而用之的局面。事实上,元代帝王除了以“朝仪”之礼显示自己的尊贵身份之外,对汉地“五礼”体系并不十分热衷,大抵都是以本民族礼俗为主,所以《元史》总结称“元之五礼,皆以国俗行之”[11],后来朱元璋亦感慨道“昔者元处华夏,实非华夏之仪,所以九十三年之治,华风沦没,彝道倾颓”[12],即便朱元璋的话有毁谤之嫌,但大体也能表现出元朝礼仪的整体状况。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五礼”中并非绝无汉礼成分,吉礼中汉礼的色彩便较明显。《元史·祭祀志》在指出元代五礼皆遵蒙古旧俗之后,特别指出“惟祭祀稍稽诸古”且“礼官所考日益详慎”,这里所谓的“古”当是中原传统礼俗。事实上,世祖时期便已经兴建了太庙,用于祭祀先祖,并实行配享制度。同时,天子还要对社稷、后稷、孔子进行祭祀,只不过通常情况下是派使者持玺书代为执行,天子之外的其他礼司还要定时或非定时地祭祀包括社稷、孔子在内的三皇、海神、风伯、雨师、武成王、周公,以及其他忠义之士。虽然这些礼仪程序受推崇的程度和规范程度已经难以同汉地传统相比,而且由于元统治者信奉道教,还会掺杂道教成分,但是总体来讲儒家的色彩还是十分明显。就蒙古本俗而言,尽管汉地礼仪已经被钩沉出来且条文化(如对《周礼》《唐开元礼》等前代礼典的讨论),但“旧礼(指蒙古本俗)初未尝废”,从而表现出蒙、汉相杂的复杂样态。客观而言,蒙古本俗在元人观念中更加理所当然且深入人心,蒙古人在与自然的长期相处中,已经形成了一套颇具民族特色的敬天、礼神、祭祖的仪式,《元史·礼乐志·郊祀上》言“元兴朔漠,代有拜天之礼。衣冠尚质,祭器尚纯,帝后亲之,宗戚助祭。其意幽深古远,报本返始,出于自然,而非强为之也”[13],《元史纪事本末·郊议》载世祖初即位时还以“洒马潼(按:即马奶酒)以为礼”[14]的方式礼敬天地。直到建国之后,这种方式才在皇室祭祀中逐渐被汉化礼仪所取代。但不难想象,民间对汉地祭礼的接受程度必然十分有限,甚至现在蒙古族中仍然有洒酒敬天的习俗,由此可见汉礼的影响范围应该主要局限在贵族阶层,百姓阶层仍然以“本俗”为主。

总体而言,首先,从时间上来看,世祖作为立国之主,其执政前后汉礼在元代社会获得了推广,但并不彻底,主要局限在朝仪方面。从范围上来看,皇室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汉礼影响,但这种影响并未在民间产生。其次,汉族文人在元朝礼仪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尽管元朝并未建构起完整的“五礼”体系,但汉族文人的这方面努力值得肯定。再次,元朝统治者对朝仪及祭祀仪重视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们建构等级身份的内在需求,无论是对君主的朝会,还是对天地祖先的祭祀,本质上都服务于统治秩序的营建。相比于本俗,汉地朝会、祭祀之仪已经具备严密的体系,因此被重点借鉴。

三、雅乐的多维汉化

元朝进行礼乐建设的乐制、乐曲来源较复杂,不同时期表现出对西夏、金源、汉地传统的吸纳。1227年成吉思汗灭亡西夏,基于相似的地理环境和生活方式,对西夏音乐有所吸收,对此《元史》中有两处表述:“若其为乐,则自太祖征用旧乐于西夏”[15]和“太祖初年,以河西高智耀[16]言,征用西夏旧乐。”[17]由于长期与宋、金政权保持“对外称臣,对内称帝”的微妙关系,使得西夏受到汉文化较深影响,甚至一度达到了“尽异羌人之体……渐行中国之风”“大辇方舆,卤薄仪卫,一如中国制”的程度,西夏开国君主元昊向宋朝上表称“臣偶以狂斐,制小蕃文字,改大汉衣冠。衣冠既就,文字既行,礼乐既张,器用既备”[18],这说明西夏人的文明程度优于早期蒙古。于是,可以推测成吉思汗时期所吸收的西夏音乐也必然带有汉文化的因子。

忽必烈建国之前汉地礼乐进入蒙古的另一个中介是金源礼乐。早在蒙古灭金之前,金就处于渐败渐降的状态了,双方已经开始讨论投降的条件。1232年金朝汴京(河南开封)被蒙古军队所围,蒙古人开始索要城中名士,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位是孔子的第五十一世孙孔元措。按史料所载,其在金世宗大定元年获袭“衍圣公”封号,以熟悉礼乐闻名。1233年金汴京即将陷落之际,元好问在离开汴京之前曾给时任元中书令(宰相)的耶律楚材上《癸巳岁寄中书耶律公书》,信中列举了五十余位城中大儒,希望得到庇护,免遭屠戮,其中位列第一的就是“衍圣孔公”,足见孔元措在当时文人中的地位。事实上,孔元措确实受到了保护,并被重用,仍袭封“衍圣公”。

入元后,其在礼乐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故苏天爵称“衍圣公抱礼乐之器来归,文治由是兴焉”[19]。《元史·礼乐志》载太宗十年十一月,孔元措赴漠北朝见,对太宗说“今礼乐散失,燕京、南京等处,亡金太常故臣及礼册、乐器多存者,乞降旨收录”,希望以国家行为对亡金乐工重新征录,于是太宗降旨这些乐工可以协同家眷前往东平府,并下令东平府“于本路税课所给其食”,以表安抚之意。之后,“十一年,元措奉旨至燕京,得金掌乐许政、掌礼王节及乐工翟刚等九十二人。十二年夏四月,始命制登歌乐,肄习于曲阜宣圣庙。十六年,太常用许政所举大乐令苗兰诣东平,指授工人,造琴十张,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二”[20]。可见,在孔元措的努力之下金朝乐官、乐工被逐渐征集起来,他们的存在又促进了乐器、乐曲的复原。

如果将元朝礼乐建设分成两个时期的话,世祖朝是一个重要分界线,孔元措是第一个时期进行礼乐建设,吸纳金源音乐体系的缩影。这一时期为世祖朝进行礼乐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世祖执政之后,不仅令王镛作《大成乐》,而且仍然“诏括民间所藏金之乐器”[21],又在至元元年十一月,“括金乐器散在寺观民家者”,其范围不仅限于燕京附近,而且衍及“中都、宣德、平滦、顺天、河东、真定、西京、大名、济南、北京、东平等处”,搜集到“大小钟、磬五百六十有九”[22]。这些乐器大多都被征调入太常寺,对恢复宫廷雅乐尤其祭祀雅乐起到了重要作用。同太宗时期相似,世祖朝仍在延续对乐工的搜集和抚恤。只不过此时亡金乐工已经基本可以满足官方用乐需求,而且这些乐工也逐渐完成了礼乐传授的历史使命,所以对他们的依赖也逐渐减弱。突出的表现是一些京师附近的“土人”进入了宫廷乐工队伍,元末文人危素在《赈恤乐户记》一文中称:

至元三年,中书以东平等处礼乐户道远,资粮费重,止留九十有二户,余遣之还,取京师旁近诸生三百八十有四人补其数。十九年十一月,太常寺官太出、脱忽思、不麻思三公言礼乐户籍田皆贫,命霍礼和孙公核其数,户赐钞五十贯。丞相桑葛枋国,乃征其赋役,司徒撒里满公等请复之,制可。[23]

当时实行乐户制度,东平等地乐户在朝廷征用时前往大都,待服役期满则回归本所,这种“番上”制度自唐代之后一直沿用。但如此做法,势必浪费人力、财力,所以世祖朝开始了一种折中制度,只留少量东平乐户在京中服役,其余则归乡。并且,针对乐户的籍田有限而多半贫困的现象,对他们另加补助,提高生活待遇。这种做法在后来的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朝一直被沿用下来,乐户经常会获得钱钞、绢帛、粮食之类的赈恤。

相比于西夏、金源,南宋的礼乐文化更为纯正,构成了元朝礼乐建设的最主要源头。总体而言,以南宋为代表的“正统”汉地礼乐对元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音乐精神方面。汉地雅乐从产生之日起就带有鲜明的道德属性,无论是上古时期的“咸池”“大章”“大韶”,还是信史时代的“大和”“大安”“大顺”等,都是如此。世宗中统五年,太常寺奏请仿前朝成例确定本朝雅乐名称,并提出了“大成”“大明”“大顺”“大同”“大豫”等名,供中书省选择、裁定。并在每个名称后面都引经据典,以《乐记》《周礼》《周易》《诗经》等文献中的成说对这些乐名进行诠释,以供参考。最终中书省确定以“大成”为元朝雅乐的总名,并以“古记之文”做了进一步义理延伸,使其承载的内涵更为丰富。显然,无论上文提到的辽、金还是元,尽管在雅乐曲目上有所差异,甚至不免掺杂“本俗”成分,但在基本精神层面则无一例外地表现出对儒家道德信仰的遵奉。毋庸置疑的是,无论北宋还是南宋,它们在元人眼中都是汉文化的主脉,因此元朝雅乐的儒学因子是直接从南宋一脉继承而来。

其次,对南宋乐器的吸收。元朝雅乐乐器的获取途径,除了金源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南宋。《元史》称“元初,钟用宋、金旧器”“磬亦用宋、金旧器”,其实不仅如此,考现存史料可知,元雅乐所用的“八音”之器中,几乎每样都可见于两宋雅乐演奏之中,并无新奇之处。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元统治者的积极态度,比如至元十九年,“王积翁奏请征亡宋雅乐器至京师”,此次征集大约历时两年,征得的乐器包括“镈钟二十有七,编钟七百二十有三,特磬二十有二,编磬二十有八,铙六,单铎、双铎各五,钲、錞各八”[24]。这种征集活动在此后数年一直延续,所得乐器数量更多,不一一列举。

再次,对南宋乐律的沿用。元代雅乐音律表现出对南宋传统的因袭,这与两宋时期频繁的乐议以及乐律改革明显不同。具体而言,元朝“大成乐”源自徽宗时期的“大晟乐”。大晟乐的乐律标准是当时魏汉津所制,南宋时期一直沿用。《宋史》载“蔡京主魏汉津之说,破先儒累黍之非,用夏禹以身为度之文,以帝指为律度,铸帝鼎、景钟。乐成,赐名《大晟》,谓之雅乐,颁之天下,播之教坊,故崇宁以来有魏汉津乐”[25],魏汉津是在蔡京的授意下制乐的,“以身为度”带有明显的谄媚色彩,最终以徽宗指节为标准制鼎定律,这种行为甚为荒唐。事实上,乐工演奏时也并未遵行这种标准,而是私下自行调整,只不过仍以“大晟”命名而已,也正因如此才会被后来的雅乐演奏实践沿袭下来。元所接受的就是这个音乐体系,元人吴莱在《张氏大乐玄机赋论后题》一文中称:“乡予北游京师,闻太常所用乐,本大晟之遗法也……呜呼!汉津所制,岂复有加于和岘以下诸人所论之乐哉?然且至今沿袭相承,未闻有所改作。”[26]由此足见大晟乐已经成为元太常雅乐的重要构成,并未有所调整。这种情况与本章讨论过的金源雅乐如出一辙,只不过蒙元雅乐的源头多了一个金朝的参照系而已。

综上所述,相比于元代礼仪机构的不健全、“五礼”体系的残缺以及“本俗”对官方礼仪的渗透,元官方音乐建设尤其是雅乐建设体现了较高水平,包括乐器、乐工在内的雅乐体系都得到了很好的延续。由此可以见出,元代统治者带有一种“重乐轻礼”的倾向。礼仪由于是程序性的,而音乐除此之外还具有极强的经验性,一般情况下复乐的难度应该高于复礼才对,那么元为何出现了这种悖谬的情况?我们认为,首先这与元统治者的自信心态有关,武力的强大以及版图的扩展,使得元统治者不像契丹人那样自卑,也不像女真人那样拘谨,他们对“本俗”的肯定是基本态度。所以,他们对汉礼的借鉴主要体现在朝觐礼和祭祀礼方面,目的仅是为了强化王族在地位上的优越性。其次,乐是一种柔性存在,尽管雅乐中也带有道德性和等级性,但它们往往诉诸感性,且以隐蔽的方式达成,这也是乐之“和同”属性与礼之“别异”属性的明显差异。如果说礼是统治者刚性需求的话,那么乐则在刚性中带有感官享受的味道,这应该是元人重视雅乐的人性原因。最后,汉礼与蒙古“本俗”具有天然的差异,加之统治者的功利态度(事实上,元统治者对礼的重视不如辽、金),这些都限制了汉礼与本俗深入结合的可能。相比之下,乐比礼更容易与少数民族的音乐体系融合,民族之间往往会在潜移默化过程中实现音乐的交汇,这就为官方音乐尤其是雅乐的建设提供了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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