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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放管服”的高校财务管理优化策略探讨

2022-11-14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2年9期
关键词:放管服财务部门财务

马 杰

(内蒙古工业大学,呼和浩特 010010)

0 引言

为全面推动高等院校管理体制科学化、提振高等院校管理效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6年7 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 号)》,要求扩增高校财务管理权限,赋予高校充分财务自主能力。随后,教育部协同中央编委、发展改革委以及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7 年共同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就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方面作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系统部署。在“放管服”持续完善及深入发展态势之下,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亦在持续产生动态变化。事实上,高等院校财务管理部门作为科研经费管控、财政预算编制以及国库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单位,在“放管服”全面推行之下也面临着重要挑战。就此,基于“放管服”背景,本文进行高校财务管理优化策略探讨,以期为相关高等院校提供理论经验指导。

1 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放管服”改革的内涵意蕴

1.1 顶层设计方面:简政放权

在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放”这一方面,重点在于顶层设计维度的简政放权。所谓简政放权,即是下放自主权力、缩减审批程序,推动高校财务管理流程高效发展。中央部门对于高校财务管理集中体现于以下四个维度。第一,优化高校经费管理方式。在高校经费管理方式方面,由以往财政规划改变为充分自主模式,即高校在拨款机制、科研经费、管理经费方面均由自身决策决定。第二,扩大高校资金使用权力。在此方面,相关部门重点强调财政划分范围,有关高校财政授权支付的比例提升,扩大自主权。第三,放宽高校资产管理范畴。详细而言,高等院校可自主决策采购所需研究仪器及设备,若需要报废重购,亦是由高校自身进行审批。第四,调整高校基本建设类项目的管理范围。高校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可自主选择修缮、新建对应基建工程,将以往的主管部门“审批”制度取缔,转为“备案”形式。通过政府部门对高等院校财务“审批”制度程序的缩减,对应保障高校在资金管理方面具有充足自主权力。

1.2 系统部署方面:放管结合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政府采取的“放”并非全面放开财政资金,任由各高等院校自主决策。而是在“放”的基础上实施监督管理,也即“放管结合”。在放管结合的系统部署之下,“放”可纠正方向、顺利进行。在具体的“管”范畴中,主要管理两个方面。一方面,管理地方政府部门。要求各地方财政部门践行政策指示,以“放”的姿态进行统筹管理。同时,对应地方监管部门也需时刻进行统筹监管,避免各地政策实施部门“听而不做、做而不达”现象。另一方面,加强管理各地高等院校。此方面需要地方审计部门及高校管理层级实施系统监管,包括督促院校财务部门建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设置财务业务规范流程,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如此,可确保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在“放”的过程中恪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财经政策与原则。

1.3 提质增效方面:优化服务

在建立“放”与“管”统筹部署的基础上,对应政府部门需要集中势能为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为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提质增效、充分赋能。在优化服务方面的本质方面,“放管服” 的理念恰与国家政务理念相同,均是以“最多跑一次”的限时服务作为服务目标。因此,政府方面在为高校财务提供服务时,可充分借助网络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上预约报销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高校财务业务处理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另外,国家要求需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制度,由精通财政的人员协助处理科研工作中的财务管理工作,并由地方高校定期开展此类人员的财务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如此,可促使科研人员能够专心科学研究创造工作,使得高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够集中精力,更加专业高效。

2 当前高等院校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

2.1 高校管理层财务管理意识不足,财务人员管理意识淡薄

就高校发展现状而言,多数高校普遍聚焦教学、科研工作,对于高校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偏低。同时,由于高校管理层级差异的存在,严重阻碍“放管服”之于高校的深度应用。一方面,高校管理层级财务管理意识不足,集中表现于财务人事安排方面。事实上,财政部门早已意识到专业财务管理人员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多次在政策文件中提议设置总会计师职位。然而,高校财务管理岗位职务普遍由非经济专业人员担任,甚至财务管理负责人也是由校级管理人员兼职。这也就导致高校财务管理人员无法从经济专业视角为高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另一方面,高校财务工作人员管理意识淡薄。在“放管服”政策要求下,高校财务人员需要转变思维,创新工作方式。但从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状来看,财务工作人员仍将自身视为普通财务工作人员,尚未树立财务管理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等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理念。

2.2 经费自主权限尺度不明

在“放管服”政策全面推行的态势之下,中央、地方均针对高校科研经费作出加大自主管理、自主处置权限等系统部署。然而,具体自主权限并未进行明确,致使高校财务管理自主尺度仍难把握。“放管服”有关扩大高等院校财务管理自主权限具体内容方面,主要是在预算调剂、经费开支、预算编制以及绩效支出管理等多个方面。如若尺度偏小,则高校财务管理难以实现“简政放权”的政策实施目标;而若尺度过大,则易产生高校经费滥用、错用等不良现象,违背“放管服”的初衷。与此同时,经费自主权限放开尺度在使用时也需考虑是否符合其他政府部门的政策规范要求。由于自主权限尺度不明,高校财务工作人员存在凭借他人经验指导、以往办事经验,乃至直接安排学生进行财务处理的情况,致使整体“放管服”政策实效性不显。

2.3 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滞后

首先,高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大多是委托外部企业开发,在具体业务处理时存在被动性。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出现运行故障时,需要依靠开发商进行维修、维护,开发商如若不能及时处理问题,将影响高校财务管理正常运行。其次,财务系统内部信息“孤岛”现象显著。就高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现状来看,财务信息查询、预算管理平台、采购管理平台、收费管理系统以及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系统仍然处于独立运行状态,尚未完全实现各系统互联互通。在此状态下,高校各部门财务数据在系统中只能单向操作,数据难以实现完全共享。最后,财务系统与其他部门内部系统缺乏数据对接,基本上很难实现真正的资源共享。高校财务系统需要统筹高校不同部门的财务相关数据,进行数据汇总与系统集成,消除信息孤岛,实现真正的数据资源共享。然而,目前高校财务系统与科研、教务、人事信息系统基本属于脱节状态,财务数据信息难以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充分共享、利用,致使高校财务数据处理效率不足。

2.4 财务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

与企业相比,高校内控系统建构起步相对较晚,实践运用能力薄弱,致使放权以后对财务活动难以实现全面监管。一方面,高等院校行政部门对于内控机制建设并不重视。一般而言,高校在内部控制方面通常会指定财务部门全权负责,认为内部控制就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高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承担相应的职责。需要对内部控制进行内部、外部评价,内部控制审计一般需要外部监管机制介入。也有部分高校聘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统筹高校财务内控。然而,由于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于高校工作了解程度不高,致使内控机制并不具体,可操作性相对较低。另一方面,高校现有内控机制存在缺陷。财务部门通常会设置审计部门对高校各项财务数据进行事后审计,并未针对内控进行预算审计、过程审计。同时,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与财务部门的运行脱轨,导致高校财务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

3 基于“放管服”的高校财务管理优化策略

3.1 创新高校财务管理思维

第一,高校管理层级需要充分提升对于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将财务管理重要性上升至与教学科研、长久发展同等的战略高度。同时,设立财务管理专职岗位并外聘请财务管理专业人才任职,提升高校财务管理能力与水平。第二,财务部门以及教师学生均需转变认知,明晰高校财务管理并非仅有审核、记账、报销等各项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可为学校发展以及项目经费使用提供决策支持。第三,财务工作人员亦需创新服务意识。“放管服”持续推进态势之下,财务工作人员需立足“服”这一理念,为学生、教师提供优质、高效的财务服务,以此提升高校财务管理效能,并切实做好财务服务保障。

3.2 建设优质财务管理队伍

“放管服”要求高校完善财务管理队伍,从专业视角提升高校财务管理效能。一方面,高校需要适当增加校内财务部门的普通岗位,并优先向专业财务人员开放,对于非专业负责人员及时调岗,实现岗位的合理配置。同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合理调整财务管理队伍的人才结构,以应对不同时期的财务管理需求。如此,方可切实保障“简政放权”以后的高校财务管理质量。另一方面,地方高校可以按照普通教师的晋升机制,针对财务管理岗位设置职称评审条件,遴选工作成绩突出的财务管理人员,为其涨薪晋升,以此激发财务工作人员的积极主动性。

3.3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首先,高校应当以“放管服”政策为理论依据,结合高校实际发展状况将权限界定于明确制度之中。在具体制定制度条例时,可广泛听取其他职能部门、兄弟院校以及教师学生的意见,确保制度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并及时修订,做到与时俱进。其次,高校财务部门应当在校内展开宣传,使财务管理制度清晰透明。详细而言,高校财务部门可借助微信公众号、财务宣讲会等契机,向全校、社会公开财务制度,使相关人员明晰财务流程,避免信息不对称产生误会,影响财务管理效率。最后,在实际财务管理工作之中,管理层应当严格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依据章程办事,对于违反规定、滥用条例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以此提升财务管理内控水平。

3.4 提升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其一,高等院校需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多元化财务数据采集。鉴于高校财务数据冗杂,财务工作人员可借助大数据技术,收集高校内部资金支付、预算执行、项目运行、发票报销等相关财务数据信息,并搭建网上审批系统,为高校财务管理提供财务数据信息支持。其二,高等院校需要借助区块链技术,串联高校不同业务系统。同样,高校财务数据需要涉及多个系统,如教务系统、人事系统、资产系统、科研系统等。因此,财务管理部门可借助区块链技术的节点串联、数据不可更改的优势,实现多部门数据信息系统相互衔接,消除部门间财务信息孤岛现象,实现基础数据共享。其三,高等院校需要结合人工智能技术,预防财务风险。在“放管服”政策全面落实以后,高校需要规避财务风险。因而,高校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高校财务预算、财务支出进行分析,降低财务风险发生概率。

4 结语

“放管服”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举措。施行“放管服”改革以后,国内高校财务管理效能显著提升,对高校财务管理便利化、科学化、快捷化发展具有重要时代意义。在此背景下,高校财务管理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发展要求,持续优化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监督,结合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地为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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