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与管理对策研究

2022-11-14欧邦才

商业经济 2022年8期
关键词:金融业务供应链金融

欧邦才

(南京工程学院, 江苏 南京 211167)

贸易金融经过演变与发展形成了供应链金融,其根基是供应链,并且源于企业之间真实发生的贸易行为,对一些有融资需要的供应链企业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在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初期阶段,商业银行根据供应链企业的信用等级报告,为供应链上的客户和供应商提供一定的资金扶持,从而满足其融资需求。目前,随着供应链金融的迅速发展,其业务种类越来越丰富,但随之而来的隐性风险性问题也日趋严峻。

一、供应链金融的参与方及涉及的主要业务

从功能的角度出发,可以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参与方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是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资金支持的一方,既包括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核心企业,也包括信贷机构、商业银行;二是对供应链金融业务有资金需求的一方,一般指的是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客户;三是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指的是除供应链金融资金需求方和提供方以外的其他机构,根据中介的内容不同可以将中介机构细分为监管货物的物流公司、提供科技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搭建供应链金融场景的互联网平台、提供其他中介服务的中介公司。

供应链金融业务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一是预付类,供应链金融在下游客户向核心企业采购产品的过程中,为其提供预付款质押融资业务;二是应收款类,核心企业上游客户为应收款类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群体;三是存货类,向核心企业采购货物的下游客户为存货类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群体;四是担保类,是指核心企业为其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与上述三种类型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在交易场景下所产生不同的是,担保类供应链金融业务指的是核心企业将自身授信额度分割给上下游中小企业使用,所以严格意义上而言,担保类不属于供应链金融业务。

二、供应链金融在发展中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我国供应链金融作为产融结合的新型模式,其发展迅速、成就显著,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然而,现阶段已经进入了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瓶颈时期,大量业务没有落到实处,形式主义愈发严重,并且各方缺乏有效协调。就产业端而言,企业对供应链金融的需求非常迫切,由于商业银行信贷审核门槛较高,导致供应链中大部分中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并且大多数企业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商业银行的要求有着较大差距,融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就金融端而言,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势头迅猛,纷纷在其重点发展规划中纳入了供应链金融,然而供应链金融属于银行低频业务,稳定性得不到保证,无法匹配借贷双方的风控需求,致使供应链金融最终沦为了银行“鸡肋”业务。就监管端而言,即便国家积极出台展期、降准、提升坏账容忍度以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政策措施,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缓慢、融资昂贵、融资困难等问题,但实际并无显著成效。归根结底,主要原因是供应链金融各参与方都面临着种种困难及挑战。

三、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

(一)供应链金融的内源性风险

1.信用类风险。参与对象信用等级的高低直接影响供应链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具体体现在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信用类风险性问题。重点企业的综合素质、道德标准以及信用担保水平是导致企业信用类风险的直接因素:(1)重点企业供应链信用担保能力不足,当负债累积情况出现时,易超出其风险承受范围,造成整个供应链兑付危机频发的局面;(2)由于重点企业在供应链的地位举足轻重,所以其很有可能借助地位优势传播虚假信息。中小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强弱,也会一定程度诱发信用类风险。中小企业的特点是经营规模小、生产力不强、缺乏先进设备与技术经验等,致使其缺乏强而有力的抗击风险能力;(3)中小企业经营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并且信息缺乏真实性,极易造成中小企业信用风险。

2.操作类风险。供应链金融的各项业务覆盖到整个供应链系统,其包含的内容范围广阔、满足不同的需求,并且操作过程较为繁琐,在各个环节衔接处极易引发操作类风险。尤其是在贷款前期考察阶段,如果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够、业务能力不达标,容易出现违规行为,引起操作失误;业务完成的过程中,尚未对文件传输或通知流程和操作予以严格的规范;贷款后期管理过程中,操作制度不完善,在质量监管和控制、回收等环节操作流程不详细、操作人员行为不规范等均有可能触发风险隐患,导致业务监管权责不清,大大增加了供应链金融操作类风险发生的概率。

3.财务类风险。未能及时清算资金账目、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偿还债务均属于供应链金融中的财务类风险问题,会致使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财务危机。一般而言,供应链金融企业采用的融资服务以预付款或者信贷形式为主,容易造成应收账款的大量积压,致使企业资金流动迟缓,以及使用效率大打折扣,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压力,一旦垫付资金周转困难,就会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目前,我国发展势态良好的供应链融资形式为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主要指的是将应收账款等基础资产发行成债券的形式,为供应链企业提供的一种新型综合性金融业务。由于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鱼龙混杂,资产证券化内容的真实性无从考证,应收账款账目不清晰等因素,容易引发财务类风险。

4.信息类风险。具体表现在供应链金融信息的闭塞,或者知识产权得不到保障等方面,致使供应链无法实现快速运行。因此,要提高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才能有效规避信息类风险。供应链上的企业切不可一味追求自身利益而谎报、隐瞒企业信息,最终造成无法通过正确途径获得有效信息的局面,使信息的准确性大打折扣。企业内部投机取巧现象以及信息缺乏强有力的穿透性等因素会导致信息流通的阻滞。商业银行和供应链金融企业之间缺乏信息的关联和沟通以及信息不够完整等,致使很多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无法达成交易关系,重点企业的资源优势无法覆盖到下级中小企业中。此外,供应链信息量的剧增,也会触发知识产权安全隐患,使共享信息的安全性得不到有力保障,造成重要数据丢失风险、信息泄露风险。

(二)供应链金融的外生性风险

1.市场类风险。将经济制度体系、银行利率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对供应链金融造成的安全隐患性问题,统称为供应链金融市场风险。如果抵押物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会使得授信方还款积极性受到一定的影响,中小企业违约风险发生的概率也会进一步增加。在经济制度体系和银行利率发生改变时,会减少市场需求量,投资回报率不高,致使缺乏实力的企业濒临倒闭、供应链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提高了风险发生的概率。

2.制度类风险。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的不完善、执行力不足等都是造成供应链金融制度类风险的直接因素,抑制了供应链金融的稳定发展。目前,我国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法律如《担保法》等,依然存在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无法覆盖到整个供应链金融领域,此外,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分布范围广,且产业结构更具多样性,所以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会产生法律漏洞,降低执行效率,影响供应链整体运行,易触发风险隐患。

3.行业类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和竞争合作关系缺乏稳定性,容易造成生产中断、无法确定生产工期以及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同时竞争关系的不稳定也会引发利益分配不均等相应的风险性问题。

4.技术安全类风险。尚未完善技术操作手段,以维护供应链金融稳定运行。许多企业对金融科学技术的了解仅仅浮于表面,技术漏洞和安全隐患并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弥补,同时缺乏安全性、创新性与适应性,大大增加了技术安全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四、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对策

(一)优化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系统

建立健全供应链金融信用评级机制。首先,要详细掌握企业经营现状、业务能力、创新技术、收益水平以及发展前景等,制定出相应的企业信用评级体系。还要根据企业偿还贷款的能力和资金储备状况,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划分,有效化解供应链金融财务类风险。其次,精准掌握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的位置以及偿还债务的能力,并采取金融高科技措施以规避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引进区块链技术,提高交易凭证的流通率和信用等级的渗透能力,使重点企业的优质信誉能够惠及到供应链中小企业之中,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增强供应链整体实力。现代通信系统帮助集合各种信息数据,便于及时掌握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水平,从而真实地反映出企业信用等级。银行要积极构建数字、信息一体化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强化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和物流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数据共享。与此同时,要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健全企业基本信息、盈利状况,信用报告和信贷数据等,建立供应链金融风控数据模型,为银行放贷审核和风险的监控及预测保驾护航。

(二)营造良好的供应链金融制度环境

一方面,积极构建公平的法治体系,强化供应链金融立法与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建立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追责机制。供应链金融涉及各个不同的环节,包括信用等级体系、金融监督管理体系以及网络信息平台等,因此,要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建立起和谐健康的法制体系,提升银行的社会责任感,防范化解商业银行各种风险,减少其经营损失。要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的法律制度,制定规范性的条文协议,明确划分不同部门应尽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建立信用等级制度,健全征信系统,从法律层面规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创建具有全面性与深度性的互联网信息交流及服务的综合性金融平台,提供政策解读、法律咨询、信息搜索以及投诉监管等服务,以进一步提升供应链金融信息的透明性。该平台由政府牵头组织建立,旨在有效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树立各个参与主体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增强供应链企业的核心竞争实力。供应链上的金融企业要借助该平台彰显自身业务水平,加速资本的合理优化,强化供应链金融合作关系的稳固性,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能力与风险应对能力,建立产业联盟加强企业之间的共同协作,携手抗击营运风险和经济危机。

总而言之,要把法律制度的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建立健全《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制度中涉及供应链金融的有关法律条款内容,从而满足供应链金融改革和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法律制度的执行能力,维护供应链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外,供应链金融各个主体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力度,共同建立起风险防范体系,大力宣传法律制度,做好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到赏罚分明,在供应链金融市场中自上而下树立法治意识,从而规避法律类风险。完善供应链金融操作流程和管控机制,尤其要注意规范操作流程和业务经营模式,商业银行在贷款前期要进行全面考察,详细采集有效信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明确授信合同内容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供应链金融信贷的重中之重就是后期的管理模式,不仅要设立专门负责贷款后期监督与管理的部门,针对质押物以及回收贷款等风险制定应对措施,还要强化各部门的协同配合,提升管理水准。

(三)建立三维一体的协同监管机制

1.由政府指导的监督管理机制。就国家角度而言,政府主要负责对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方向进行规划,并给出具有建设性、指导性的意见。结合金融市场、信息、科技的发展趋势,制定供应链金融体系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其顺利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同时,国家要强化对重点行业和产业的风险补偿力度,并且在财税政策上给予一定的福利待遇,以提升供应链金融企业参与的主动性。

2.行业自律监督管理机制。成立行业自律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行业管理规范,明确统一行业自律政策的要求;规定行业准入、准出门槛,审查供应链金融各企业的经营现状,分析其市场竞争力与风险应对能力,做到从源头杜绝供应链金融潜在风险;供应链上的金融企业之间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深化产融结合。

3.社会监督管理机制。重视互联网平台与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将供应链金融各部门的履职情况通过互联网等多媒体平台进行公开,对于违反行业规范或者违法的行为,根据其严重程度予以舆论谴责,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鼓励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企业行为的工作中,有效化解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同时,加强了生态环境的保护[5]。

(四)加强金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较为繁琐,对专业知识和综合技能都有着非常高的要求,特别是运用高科技手段控制供应链金融各种风险,更加要引进大量精通金融知识、具备专业技术以及较强供应链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因此,要强化人才培养力度,建立专业人才队伍,积极沟通、交流和相互学习,从而助力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风控。首先,全面建设专业型人才队伍。大力引进人才精英,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开设讲座等形式进行人才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与专业技能,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打造兼具独立性且执行力超强的风险控制团队,全面提升风险预警、监控以及应对能力。其次,营造供应链金融良好的文化环境。要增强人才队伍的主人翁意识,提升其对供应链金融文化的认同感与企业的归属感,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协作配合默契程度,保持价值衡量标准和业务操作规范的统一性,从而实现供应链金融的整体繁荣。供应链的管理要始终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同承担的原则,把单个企业和整个供应链的利益与风险融合在一起,有效防范化解各种信贷风险。

猜你喜欢

金融业务供应链金融
强化粮食供应链韧性
绿色金融回顾与展望
海外并购绩效及供应链整合案例研究
央企金融权力榜
民营金融权力榜
改变集装箱供应链商业模式
邮政储蓄银行金融业务管理的现状与优化策略研究
中小型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研究
产品可靠性与供应链集成优化设计研究
多元金融Ⅱ个股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