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象升对明末郧阳的治理
2022-11-11吴基庆
吴基庆
卢象升(1600—1639),字建斗,号九台,南直隶常州府宜兴人,历任郧阳巡抚、湖广巡抚、五省总督等职。学界对卢象升的研究多集中于其生平概述、人际关系、抗清阵亡等方面。詹绍为从军事改革的角度对卢象升的生平进行了梳理。张国光则将研究视角放在卢象升与杨嗣昌在对清议和问题的争论上,认为杨嗣昌的意见不失为一条可行之策。而学界对卢象升抚治郧阳期间的治理措施尚无专门论述。本文旨在前人的基础上,对卢象升在郧阳的为政措施进行系统的研究梳理。
一、郧阳抚治概述
《明史·职官志二》称:“抚治郧阳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成化十二年以郧、襄流民屡叛,遣都御史安抚,因奏设官抚治之。万历二年以抚治事权不专,添提督军务兼抚治职衔。九年裁革,十一年,复设。”郧阳巡抚是明朝成化年间为安抚流民所设,但由于郧阳地方叛乱不断,朝廷便为巡抚增设提督军务之权,以求安定地方。学界关于郧阳是军镇还是地方政权的争论不断,黄忠富认为郧阳巡抚标兵不过区区300人,不足以称之为军镇,更应该是一个地方政权。正是由于郧阳建制草创,政权机构松散,且又处于四省交汇之处,地形复杂,极易滋生动乱,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流民问题也一直得不到解决,直到明末全国农民起义大爆发,郧阳积重难返,最终形成“匪患猖獗,千里不毛”的局面。
二、明末郧阳政府剿匪面临的困境
(一)匪患严重
明朝末年,全国各地爆发了如火如荼的农民起义。郧阳处于四省交汇处,“维郧当秦、蜀、楚、豫之交,初以县隶襄阳之均州”,自明朝建制以来,本意是作为安抚各省流民之用,却成了贼寇聚集的地点,“遐考祖宗朝建官初意,原以抚治流民,不虞今日遂为五省强寇鸱张豕突之区也”。独特的地理位置和险隘的地形,滋生了顽固猖獗的盗匪,“山川险远,流逋哨聚,孤狐首鼠其间不可制”。迟至卢象升抚治郧阳,贼寇已经渐成气候,“向来贼之大势,除入蜀、入秦外,其驻房、竹、保、均山中者,尚不下数万”,并以中州为中心,有向四方扩散的趋势,其中又以郧阳最为严重,“以贼情言之:向自中州入楚、荆、襄、郧并受其害,而郧为甚”。郧阳所辖县城皆受其害,“且郧阳一府外,六县悉经残破,止存府治孤城”。此外,郧阳贼寇还深谙游击之法,不敌则向川、陕地区流窜,极难聚歼,这也是郧阳地区匪患不断的原因之一。
(二)地方官民稀缺
明末以来,朝廷由于与后金的战争遭到失败,加重了对百姓的赋役摊派,加之自然灾害频繁,郧阳又地处丘陵地区,田亩稀缺,百姓为了生计或是从贼或是流亡,致使郧阳地区人口流失严重,卢象升曾言:“臣倾自南阳入境,达襄、郧之间,见所属郡县,连年灾荒,赤地千里,加以流寇所经,燔掳烧掠,四野寂无人烟。”治下没有百姓,地方行政工作自然难以开展,加之部分官员能力低下,朝廷又过分苛责,郧阳竟出现了“府同缺员,郧道未补”的现象,地方行政几近瘫痪。
(三)无兵无饷
郧阳自成化年间开始建镇,设有总兵一职,可见其军事地位之重。然而到了卢象升抚治郧阳之时,郧阳却到了无兵可用的境地,“自臣入境以来,问臣标下所设之兵,则以五百余名计”。单薄的兵力自然无法承担剿匪的重任,只能从外地抽调客兵相助。“维是郧镇既然无主饷主兵,势必全用客兵客饷。”然而调兵引援容易,供养军队却十分艰难。自万历年始,明朝由于内外军事压力的激增,在田赋正税之外又以“辽饷”“剿饷”“练饷”的名目对百姓进行加派,史称“三饷加派”。至崇祯朝,各地百姓早已不堪重负,纷纷落草为寇,朝廷除江南地区外,几无税赋可收,加之郧阳人口流失严重,本地亦无饷可征,所需军饷绝大部分仰仗朝廷播发和湖广各地接济,“一丝一毫一颗一粒皆从全楚协济”。由于郧阳剿匪几乎全是客兵,客兵的日常用度达到了惊人的“日费几八百金”,高昂的兵饷使得郧阳出现了“有兵无用”的困境。
(四)城池残破
郧阳所辖县城多为洪武、成化年间所建,如房县城“洪武年间筑,周七百二十五丈,高一尺五丈”、竹山县城“成化三年,始筑,周一千八百步,高一尺二丈”、竹溪县城“原公创土城,周三百四十九丈,高一丈”。明代一丈约为3米,以此推论,郧阳各城池最高不过4.5米,最低只有3米,占地不过几百平方米,且多为土城,至明末建造时日已久,早已残破不堪,“县治则皆叠石为城,高不满丈,广不余里”,城中残破萧条,百姓十不存一,“城中比闾而存者,多则两三百家,不及它县一村堡也”。此外,郧阳所辖各县城相隔甚远,且中间多崇山峻岭,地形崎岖,难以相互支援,“房、竹、保、津、郧西等县悉在重岩叠嶂之中,每县相隔各两三百里”。残破的城池非但不利于防御盗匪,也难留住百姓,这也是郧阳动乱萧条的原因之一。
三、卢象升对郧阳的治理
(一)合军剿匪
崇祯七年,卢象升率军入山剿匪,命令各主要关隘驻守官员严防死守,避免土匪流窜南方,祸害乡里,“臣是以抵郧即介马而驰,赴竹山等处,会各该监镇分路击贼”。部署完备后,卢象升则会同各路客兵入山剿匪,“督臣陈奇瑜亲统大兵,自均州入山,道臣苗胙土从襄阳驰至”,卢象升认为入山主要是驱逐盗匪,以便聚而剿之,并非层层扫荡,“谓徒事驱逐,非扫荡良图,相期合力歼剿”,于是“许成名、杨正芳等之筸兵俱集竹山保丰、易水等处,发拨四探”,标下副官杨化鳞、贺人龙、张天礼、哈俊等,皆“奉令争先,以杀贼自誓”。同时,为解决山内道路崎岖、运粮困难的问题,卢象升谕令郧城县官通过水路运粮,“徧觅小舟,每载粮二三十石者,即募数十人牵挽之,夜以继日,兼程催儹,旬日间陆续发运四千余石”,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崇祯七年六月二十七至七月初三剿灭了郧阳匪寇的主力,“通共斩级五千六百有奇”。
(二)募军屯田
农业是封建经济的最主要支柱,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农业的支持,郧阳自古便有“天狱”之称,特指其土地贫瘠、环境艰苦,不适于人类居住,明末又遭遇匪情、旱灾,百姓民不聊生,农业生产几近瘫痪。卢象升曾颁布各种优惠政策,以鼓励农民从事生产,“乃数月以来,身披草莱,弔生恤死,勒灾黎以复棠,谵岁额之停征,竟无有应者”,无奈百姓响应寥寥,不得已行募军屯田之策。首先是募军的人选,卢象升认为应该选用余军,“查荆襄等卫,有正军,有余军,各军各种额田,而余军自食其力,尤之民也”,“若余军,每卫不下万人,抽其壮者,即统以本卫指挥千户等官,臂指相承,运掉颇易”。庞大的人数和易于指挥的特点,使得余军成为屯田的首选。其次,清查田亩,甄别是否是无主之田,随后区分田亩品质,授予军士耕种。再者,卢象升认为屯田成功与否离不开官员的领导,为了鼓励官员积极从事生产,制订了奖惩制度,“有功者,百户升千户,千户升指挥,指挥加荫一千户。有罪者指挥降千户,千户降百户”。募军屯田仅开展一年,已经初见成效,郧阳生产得以逐步恢复。
(三)立寨并囤
卢象升认为郧阳兵民之所以不能抵抗贼寇、继而落草,是因为“畏死求生”的缘故。“兵民之不能御贼杀贼,其故皆系于畏死。兵民之相继从贼作贼,其故皆起于求生。”然兵民“畏死求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无处藏身,“贼来而无处藏身,则从之”。如果无法解决兵民安居的问题,则“杀贼一则从贼百,杀贼百则从贼千,所杀者皆贼也,皆民也”,最后受累的只能是郧阳百姓。为了保境安民,卢象升提出了立寨并囤的方法,山中村民则“就千岩万壑之中,因高设险,令附近壮丁老稚妇女聚而居焉,授以火药炮石,统统以团卫练长,给以仓谷杂粮”,平原百姓则“凡数十里内乡囤,择居民众多者,将零星囤落,编入其中,无事各归其家,遇警合力以守”,这样百姓就有了自保的能力,减轻了郧阳地方政府的负担。
四、结语
卢象升是明末著名的军事家、将领,朝廷令他抚治郧阳的首要任务就是剿除匪患。从崇祯七年到崇祯八年,郧阳在卢象升的治理下不但匪患肃清,而且郧阳本身存在的问题,如农业生产荒废、城池残破、人口流失等,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仅一年时间卢象升就因治郧有功,升任湖广巡抚。可见其不但具有极高的军事才能,地方治政能力也极为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