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来华留学生事务趋同化管理的实践困境与应对策略研究
2022-11-09井铭马夕婷
井铭,马夕婷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875)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各国之间形成了超越社会制度、地域边界、国别限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教育国际化成了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需求不断升温。随着我国文化、教育等软实力的全面提升,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留学中国计划》指出“到2020年,使我国成为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家,全年在内地高校及中小学校就读的外国留学人员达到50 万人次,其中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留学生达到15 万人”,中国正持续向着成为更大且更具吸引力的留学生目的地国这一目标迈进。近年来,来华留学生数量及规模迅速增长,尽管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给全球的留学事务带来了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但我国凭借制度优势和道路优势,不仅率先控制住国内疫情并积极向国际社会分享经验、输送物资,向国际社会展现了睦邻友好、大国担当的中国形象,还进一步提升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吸引力。毋庸置疑,留学生教育已然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关键一环。随着来华留学生数量和规模的急剧扩大加,来华留学生事务趋同化管理模式亟待研究。如何建立完善的留学生事务管理模式以充分发挥中国高等教育的特色、最大限度保障留学生的培养质量、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与国际理解,成了新时代高校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一、高校留学生事务趋同化管理的困境与内涵
(一)趋同化管理的发展与困境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外交政策、外交关系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体制发展初期呈现出规模相对较小、学生来源国相对单一、学生活动范围有限、管理高度集中统一的特点。留学生被视为独立的“外宾”群体进行“特殊化”培养和管理,对来华留学生进行“适当照顾”的政策要求逐渐在实践中演变为对来华留学生进行“特殊关照”。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逐渐开始在全球教育事务治理中崭露头角,来华留学生的数量增多,来源国逐渐多样起来,于是各高校逐渐开始设立单独的部门或机构“集中管理”与留学生相关的事务。尽管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留学生和中国学生依旧是由不同管理部门进行“区别隔离”。如今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增强,来华留学生数量规模化激增、生源背景多元化,中国在“国际人才竞赛”中有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显然“区别隔离”的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日益多元化背景下的高校来华留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不利于保障留学生培养质量。因此,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切实提升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及各地方各高校的管理服务水平,趋同化管理模式应运而生。
教育部于2018年10月印发《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明确指出要将“推进中外学生教学、管理和服务的趋同化”作为高校开展来华留学教育的全国统一基本准则,中外学生应“平等一致地”使用高校提供的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生活设施等,实现统一标准的教学管理与考试考核制度,切实保障中外学生的文化交流与合法权益。由此,随着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程度及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的显著提升,“集中制”“特殊化”管理被“趋同化”管理所取代,建立来华留学生事务趋同化管理模式成为我国倡导和坚持的方向。然而,几十年来对来华留学生和本国学生“各成体系”、相对独立的“集中制”“特殊化”管理模式的实践取向已经在高校的管理体制中根深蒂固。尽管各高校都在积极推进趋同化管理模式,但是高校管理体系庞大、错综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往往不能一蹴而就,只能根据实际情况探索适合的管理方式。一些高校没有正确认识“趋同化管理”内涵,或将中外学生完全“一视同仁”,对中外学生在语言、文化等方面的差异视而不见,或因“趋同而不同”对留学生提供超出不切实际的优待,使得留学生获得“超国民待遇”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与学界对来华留学生事务趋同化管理的讨论一直不绝于耳,全面落实校来华留学生事务趋同化管理依旧有漫漫长路。规范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推动高校来华留学生事务趋同化管理,对实现高质量育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影响力和吸引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学生事务管理实践中,各高校应积极响应并落实国家战略决策,认真思考“趋同化管理”的内涵,在实践中因校制宜地探索出符合国家精神和学校实际的管理模式。
(二)趋同化管理的内涵辨析
趋同化管理的对象是中国与外国来华的学生群体,认识到中国学生群体和来华留学生群体“异”与“同”是趋同化管理的前提。从共同点来看,二者同属于学生身份,必然要遵守相同的规章制度和学业标准、共享教学资源等;从差异性视角,过去的生活环境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则是留学生群体与中国学生群体的根本差别,来自不同国别、地域、宗教等多元化背景的留学生群体内部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因此有必要针对留学生的特点采用有重点且有针对性的趋同化管理模式。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承担着与来华留学生近距离接触、沟通的角色,是留学生事务趋同化管理的主要实施者,高校应当正确认识中外学生群体之间的异同,既要严把留学生入口及出口关,对中外学生一视同仁,也要以文化认同为导向,关注来华留学生在中国的就读体验,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型管理理念。遵循“合理、公平、审慎”的原则保障中外学生之间的跨文化互动,提升其跨文化沟通能力,促进文化交流与传播,杜绝在文化交流之外对留学生提供“特殊照顾”。
“趋同”并不意味着“等同”,“等同”完全忽视了二者的差异,“趋同”则体现了一种动态融合的趋势和过程。在对中外学生的管理及服务中,管理者和师生不仅要看到中外学生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共性”,更要关注双方的“个性”,将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在等同中保持差异,在差异中寻求趋同。也就是说,中外学生在校内需要遵守相同的规章制度、享受和本国学生相同的“公民待遇”、共享相同的软硬件资源等。留学生事务管理者也应认识到留学生在语言、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与本国学生存在的差异,在实践中不能完全照搬或套用。在严格“去异求同”的同时,尊重并包容“同中有异”,公平、合理、规范地开展留学生教育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最终促进中外学生文化交流和双向互动,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使留学生尽快与学校、社会、中国文化相融合,促进中外学生国际化水平和跨文化能力的提升。
二、高校留学生事务趋同化管理的模式与优化策略
(一)趋同化管理模式
尽管趋同化管理是目前国内高校普遍认同的留学生事务管理的趋势和方向,但各校在实际办学规模、管理机制上存在差异。大体来说,我国高校来华留学生趋同化管理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国交院”模式,来华留学生由学校的“国际文化与交流学院”或“国际教育学院”等类似名称的学院统一管理,管理范围包括与留学生相关的招生、教学、住宿、日常管理等事务。此类管理模式较为灵活,适合留学生数量较少的高校,随着留学生规模的扩大,此类模式下的留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会出现人手短缺、部门间协调困难等问题,管理效率将大幅降低。第二类为“留办”模式,我国部分留学生规模较大的高校成立了专门负责留学生事务的“留学生处”“留学生办公室”等校级机关,有关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宣传、签证办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由该校级机关统筹管理,有关留学生的具体教学培养工作由各学院承担,其他如住宿、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则由学校的其他职能部门负责。该种模式使学校层面承担了来华留学生事务管理的行政职能,学校可以为来华留学生事务管理的顺利推进协调其他各职能部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来华留学生“趋同化”管理的理念。然而,也正是因为“留办”的存在,使得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误以为“留办”是来华留学生事务管理的唯一归口单位,再加上横向沟通与纵向沟出现的各种问题,导致信息不对称的概率大大增加,最终阻碍了“趋同化”管理理念的传播及实践。第三类为职能趋同化模式,该种模式将来华留学生事务管理的职能纳入与中国学生管理体系相同的各个职能部门中,并在每个留学生培养学院根据所培养的留学生数量设置一定量的留学生事务专职管理人员。此类模式对高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管理服务水平以及人才培养理念、“双一流”建设水平均提出了较高要求,也对各培养学院留学生专职管理人员的“趋同化”管理理念和专业素养提出了较高标准,否则会适得其反,出现各培养学院的留学生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管理效果差距过大的乱象。职能分散开的方式使得没有具体单位牵头承担来华留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容易忽略留学生群体的特殊性,阻碍“趋同化”管理。
总体而言,三种管理模式各有利弊,“国交院”包含的职能部门最多,管理也最灵活,但是留学生规模的扩大必然会造成人员的短缺和部门协调的困难加大,这种模式下的留学生和中国学生依旧处于一种“隔离管理”的状态,从长远上看该模式更适合作为趋同化管理改革中的过渡模式。“留办”模式由“留办”总体统筹留学生的相关事务,将招生、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等具体职能划分给学校专门的职能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中外学生的趋同化管理,但是需要统筹单位与各职能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且无论是横向上还是纵向上都能全面深刻地把握“趋同化管理”的内涵,否则在实践中各个职能部门中还是会出现“集中制”“特殊化”等问题。职能趋同化模式在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之中增设留学生管理专员,对中国学生和留学生采用相近的管理方式,能够给出有针对性的文化差异调整方案,是一种比较接近理想的趋同化管理方案,但是对高校的管理理念和水平也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实践中容易出现各职能部门缺乏联系,留学生事务管理缺乏统筹性等问题。一些学者在上三类“趋同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优化,马彬彬、李祖超构建了“LKC-E 趋同管理”培养模式,即实现语言(Language)的相合、知识(Knowledge)的整合、文化(Culture)的迎合和情感(Emotion)的融合。彭庆红、李慧琳构建了留学生事务分层管理的趋同化管理模式,该模式的核心在于“学历留学生管理趋同化”与“非学历留学生管理市场化”,按照是否将在中国取得学位的标准将所有来华留学生分为“学历留学生”和“非学历留学生”两大类;其次,在对其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进行学习和日常管理。
目前各高校对留学生事务趋同管理的精神把握和管理素养参差不齐,各校采用的管理模式也各不相同,但是无论何种管理模式,管理者对“趋同化管理”内涵的理解、是否能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落实“趋同化管理”精神都是重中之重。在实践中,各高校可以考虑将“留办”模式和职能趋同化模式相结合,由“留办”对留学生相关事务进行整体统筹,将整体管理理念和方案传达给各职能部门的留学生事务专职管理人员,从而形成二者结合的“立体合作”趋同化管理模式,既避免了各职能部门对留学生事务管理过于分散,也有利于整个高校学生管理服务人员对“趋同化管理”的理解。
(二)趋同化管理的挑战与优化策略
随着社会和学界对高校留学生趋同化管理的讨论日益热烈,越来越多的学者对趋同化管理实践中各个环节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了优化改进策略,其中大多数研究者将目光聚焦于高校招收留学生和对留学生来华后的管理现状,对留学生毕业就业以及离华后的后续工作方面缺乏相应的研究。
1.招生管理力度小、标准低
尽管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逐年上升,但是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高校对留学生的招生工作依旧存在招生宣传力度小、招生渠道单一、招生标准较低等问题。第一,我国对留学生的招生宣传力度不够,针对性较低,导致留学生来源国单一且分布不均衡,无法将具有吸引力的“中国特色”传播出去;第二,我国的招生渠道较窄,除了国家面向留学生的专项奖励性项目之外,多依靠留学服务机构。各留学服务机构又存在过度竞争、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导致留学生来华费用标准不规范,致使国际人才流失;第三,我国留学生招生标准低,部分高校为了应付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不惜降低准入门槛来提高招收留学生数量,导致生源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后续教育培养进度。许多高校事务管理工作者并未意识到招生工作也是一个“求同存异”的机会,需要在前期招生中增加人文宣传,对外展示中国文化的独特魅力。此外,还要对留学生的学术潜力、个人素养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充分认识到留学生不同于本国学生的地域文化、宗教背景,通过加强入学导向教育、设计丰富有效的入学教育方案、开展以老生为代表的宣讲和座谈等形式,帮助留学生尽快完成文化适应和角色转变,融入校园生活。
2.教学管理国际化程度低
目前我国高校的国际化师资力量依旧不足,缺乏与国际标准配套的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法。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国际化程度不高,致使授课教师全英文、双语授课及跨文化交际能力有限,留学生和中国学生共同编班上课,双语课程、国际课程开设数量及质量不达标。语言成为留学生在华学习的最大阻碍,由于缺乏优秀的双语教育师资,无法使用全英文模式授课,受教育理念与教学体系管理差异影响,高校在开展留学生人才培养过程中采用趋同化管理存在一定难度。此外,英文网站建设、留学生教务管理系统开发等信息技术水平存在滞后性问题。因此留学生趋同管理不仅要完善管理机制,更要从英文网站建设、英文数据库等资源和师资条件、教学教法等软实力方面进行整体提升。在贯彻“同中有异”原则时,应加强语言培训、文化导引和体制顺应。在管理过程中,应加强沟通、明确职能,提高精致化水平。建立起来华留学生思想教育制度、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引导留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以及加强留学生思想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以此增进学生的文化认同,提高高等教育的育人质量。
3.后勤管理沟通不畅、职责不清
目前由于国内部分高校的住宿资源有限,来华留学生居住在校外的情况非常普遍,这给本就存在文化不适应的留学生在华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学校学生事务管理者也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留学生的情况,和留学生进行深度的交流和沟通受限。此外,已有研究指出国内高校宿舍工作人员配备普遍数量较少,而来华留学生管理中最棘手的就是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有限数量的宿舍工作人员面对语言、文化背景、习俗观念等方面有巨大差异的众多中外学生难免会出现疏忽,或受自身国际化水平所限出现与留学生沟通不畅问题,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应接不暇,难以及时妥善处理。因此,不仅可以适当增加宿舍工作人员的数量,并明确权责划分,专人专岗,还可以鼓励学生自治,学校也可以承担起为留学生筛选校外合适房源的责任。此外,高校还存在留学生专管员及辅导员队伍存在对趋同化管理理念的理解偏差、服务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三个方面的问题。在对留学生的管理工作中,传统教育管理模式的应用与国际其他国家所采用的专业化相悖,导致留学生管理与服务国际化水平较低,需从辅导员选拔、培训、考核、管理等各个方面强化其职业标准,突出其跨文化能力导向,力求打造一支讲政治、国际化、高水平的辅导员队伍。进一步加强留学生专管员及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其管理与服务的国际化水平,增强专业性,调动积极性。
三、我国港台地区与国外的经验与启示
美国教育改革家克拉克·克尔指出,高等教育趋同化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终点。实际上,“趋同化”一词是在中国语境下、在中国政策文本中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从高校管理与实践上看,趋同化管理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留学生事务主要管理方式。就趋同化管理发展目标而言,各高校并无二致,均以提高留学生管理服务水平,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促进中外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和尊重认同为目标和宗旨。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优质的管理经验能够为高校来华留学生事务趋同化管理发展和完善提供参考价值。
(一)借鉴国外与我国港台地区经验,稳妥开展适度趋同化管理
尽管英、美等发达国家并没有明确提出“趋同化”管理的概念,但是在实践中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趋同化的管理模式。例如美国高校普遍采取“统一化”的管理模式管理留美国际学生,强调国际留学生与本国学生身份的统一性,对国际留学生采取与本国学生一视同仁的教学模式、学籍管理等。国际留学生与本国学生必须共同遵守统一的行为规范,并无特殊待遇。英国高校一般在学校层面设有负责留学生事务的职能部门,专门负责招收录取留学生、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协调留学生参与校内外活动等事务,各培养学院(系、部)则负责学业安排、学籍管理等事务。德国高校也采取类似的留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学校职能部门只负责招生注册、信息咨询、对外统筹协调等业务工作,教学管理完全由学院(系、部)负责,国际留学生与本土学生的管理系统无差异,不会出现降低要求或实行不平等待遇的问题。法国在国际学生生活保障方面实施趋同化,国际学生在法国享受在法国民待遇,在住房保障、医疗保险、交通运输等领域享受与本土学生同样的政策。可以说这些发达国家认为无论留学生与本国学生的种族、文化和性别如何,都应该在基本文化适应和生活保障以及学术要求上平等对待,将留学生作为校园中的重要群体为其提供一些文化适应相关的方案。例如欧美高校由具有专业素质的在读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担任导师(即留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如伯明翰大学的助教(Tutor)、坦佩雷大学的协调员(Coordinator)、都柏林大学的讲师(Lecturer)、加州大学的研究生助教(Graduate Student Instructor)等,负责指导留学生选课,监督留学生学业完成进展。
我国港台地区的高校充分利用基层学生组织开展趋同化管理,如台湾大学每栋宿舍楼都设有管理型的辅导员,留学生集中的宿舍常常会举办有针对性的活动,提供中外学生互动交流的平台,香港大学的留学生、内地生以及本地生共同居住在“舍堂”(Hall),在为每位同学配备“同伴”(Buddy)的协助管理下,开展特色活动。实际上,中国内地(大陆)的高校也在积极学习和尝试欧美高校导师制度和我国港台地区的高校书院制度,不过由于对“趋同管理”的误解,走进了一些“特殊关照”的误区。因此,在解决留学生趋同化管理遇到的问题时,应重点着眼于对来华留学生和本国学生的管理,而非过多强调形式化的教育和服务。在制定相关管理体制政策时,也应该重点关注来华留学生和本国学生的诉求和就读体验,既要意识到文化背景方面存在的差异,也要积极地促进不同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彼此尊重、欣赏。留学生享受“超国民待遇”的症结就在于没有做到在尊重中外学生差异的基础上寻求文化平衡,致使来自不同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冲突出现。高校应当适当继续保持“同中有异”的管理现状,稳妥开展“适度趋同”的管理,只有将针对不同文化、不同群体的管理和服务“趋同化”,才能建立并培养良好的跨文化互动关系,保障留学生管理的高效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促进留学生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反思差距原因,提升管理专业化程度
有学者认为国内外高校留学生趋同化管理水平的差距受高校自身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以及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程度制约。第一,国外高校国际化水平较高,校园生活中语言障碍较小;第二,国外高校教师有较多的国际交流机会和平台,教师具有较高的国际素养,进而授课内容和授课方法更加符合国际规范;第三,国外高校在学校层面设有专门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活动的组织开展、学生的教育培养、生活指导等,留学生和本国学生享有同等“国民待遇”。在我国高校来华留学生事务趋同化管理实践中确实存在教师、辅导员以及管理人员的国际化水平较低的现象。目前,受高校留学生事务管理者的国际化水平影响,无论是教学实施还是后勤生活保障,来华留学生都会面临沟通障碍和较为强烈的距离感,阻碍了留学生“趋同化”管理模式的开展,不利于对留学生进行专业管理和培养。因此,各高校应当对教师、辅导员以及管理人员进行国际化培训,为其提供国际学习与交流机会,多方位地提升教师的国际素养,提升高校教学和管理的国际化水平,帮助留学生寻找自己在跨文化关系建立中的定位,与中国师生进行有效的跨文化互动。还要提升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程度,一方面严格“去异求同”,督促留学生和中国学生认同并遵守相同的规章制度、享受和本国学生相同的“公民待遇”、共享相同的软硬件资源等,另一方面留学生事务管理者积极主动地了解留学生在语言、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与本国学生存在的差异,尊重并包容“同中有异”,合理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