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批评操作性的译者行为批评解析*
2022-11-07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周领顺
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周领顺
提 要: 本文从译者行为批评视域出发,通过4个具体案例,讨论了译内与译外之间、鉴者与赏者之间、自译与自评之间以及缺席与在场之间的关系,解析了翻译批评的操作性。作为译评者,具备明确的身份意识和角色定位,将有效提高翻译批评的操作性,增强其客观性,这也是构建翻译批评理论和检验翻译批评理论有效性的基础。
1. 引言
在国际范围内,翻译批评的最大弊端是以主观代替客观(Broeck, 1985: 54),科学性不够强。我国的翻译批评建设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表现于科学化的理论建设,在此过程中,许钧教授等前辈学者一直发挥着引领作用。现阶段该研究遭遇了新的挑战: 操作性仍不够强。无论是翻译批评研究、翻译批评理论建设,还是翻译批评教学,都需要依托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翻译批评。
鉴于翻译过程和翻译活动的复杂性,学界需要扩大批评的视野。正如许钧(2002: 152)所言,目前翻译批评研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翻译批评的范畴不明,或者说批评范畴太狭,只盯着译作的语言层面。二是翻译批评的价值坐标太死,尺度陈旧。三是翻译批评往往止于浅表层次的现象曝光。四是翻译批评的理论建设意识不强。”传统的翻译批评是以翻译质量的讨论为主体的,这是以文本为中心的翻译研究和翻译实践在翻译批评上的延续,有规定的性质和主观的一面,不能反映翻译活动复杂性的实质。“文化转向”之后的翻译研究开始关注翻译过程、该过程中人的作用乃至社会视域中的整个翻译活动,翻译批评需要及时实现这种转向,增强客观,加强描写,以反映翻译活动的真实生态。
可喜的是,许钧、文军和纽马克等学者已经顾及到了翻译过程中的执行者,即译者。在许钧(1992: 32)看来,“文学翻译批评不仅仅只局限于对译文本身的评价,译者对原著的选择,译者的价值取向与翻译道德、态度等等,都属于批评的范畴”;文军(2000: 65)进一步指出,翻译批评“不仅包括评价翻译活动的结果(译品),还包括追溯翻译过程(分析与评论译者动机、工作态度、翻译方法等)”;纽马克(Newmark, 1998: 184)则认为翻译批评是“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之间的重要纽带”,并给出具体建议:“你可以考虑为什么译者要明显改换语气,译者有什么权力去改变。译者应该在多大程度上被赋予偏离字词而专心于信息、意义和精神的权利?”这些认识涉及译者的价值取向、态度、翻译过程和译者的翻译伦理等方面的问题。“人本”研究路径的译者行为批评(Translator Behavior Criticism/TBC)正迎合了现阶段研究者对于翻译过程和翻译活动复杂性的认识和关注,有助于提高翻译批评的操作性,增强其客观性,充分体现基于“人本主义”(梁真惠,2015)的译者行为研究“人本性”的属性(周领顺,2022a)。
译者行为批评性研究是有关人(译者等意志体)的研究,是对于译者意志、身份、角色化、行为和译文、社会等等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研究(周领顺,2019a/b;周领顺,2021a;唐蕾、赵国月,2019;马冬梅、周领顺,2020;陈静,等,2021),具备翻译批评第三阶段的特征,即“翻译内外相结合的、译者行为和译文质量评价相结合的、规定和描写相结合的翻译社会学研究”(周领顺,2015: 124)。“译者是翻译活动的执行者,而且是意志体,是造就翻译活动复杂性的致因之一。把译者作为研究的突破口,有望破除译学研究和翻译批评实践主观性的‘顽疾’”(方梦之,2021: 32)。许钧(2022: 4)指出,“周领顺提出的理论对我产生了一种影响,而这种影响具有某种必然性。一种理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有发展。在实践中发展,自然意味着要对实践中产生的问题给予回答。”为提高翻译批评的操作性并进而提高翻译批评研究、翻译批评理论建设和教学,本文将从译者行为批评视域出发,通过4个具体的案例,讨论译内与译外之间、鉴者与赏者之间、自译与自评之间以及缺席与在场之间的关系,以期增强问题意识,提高翻译批评的操作性。
2. 在译内与译外之间
谢天振(2008: 38)曾指出,“‘可口可乐’的翻译,原文里并没有‘可口’和‘可乐’的意思,按传统的翻译观,它并没有忠于原著,但我们却一致认为这是一个好翻译。这些现象提示我们,现在是到了调整和转变我们的翻译观念的时候了。”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谢先生的观点呢?
根据译者行为批评理论,翻译分译内和译外,效果随之而变。这里所谓的“好翻译”涉及两个因素: 一是译外效果,即置身于翻译外、把自己作为审美消费者和市场消费者的反应。这里的“好”建立在译文社会层面的务实度上,然而,务实度高,求真度就可能会降低,甚至完全摆脱原文的意义。二是认为“可口可乐”是“音译”,且效果好,与原文形式上的对应程度高。
关于第一点,译评者常常将译外因素和译内因素混淆起来,将译外效果等同于译内效果。规约翻译实践,甚至超越“翻译”而实践与翻译批评实践并不相同,所以就有了“谁是翻译谁不是,不是翻译也鼓励”(周领顺,2018: 12)一说。现实中鼓励这类创造,旨在获得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但不能因此蒙蔽了对于翻译活动本质的认识,这是两股道上的车,属于两个范畴的问题。
关于第二点,涉及音译的定义问题。音译是“把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人名、地名或其他名词的读音,译成另一个国家或民族的读音”(林煌天,1997: 852),如: cool/酷、disco/迪斯科、OPEC/欧佩克、TOEFL/托福等,这种用于译音的汉字不再具备自身原意,只保留其语音和书写形式,但“可口”和“可乐”这两个词在汉语中均有清楚而实在的意义,而且是改变了原意的意义。当意义发生改变后,就有违奈达等人(Nida, et al., 2004: 12-13)所谓“翻译即译意”之理。
“可口可乐”和Coca Cola(古柯叶和可乐树)只是音似,和我国“椰树牌”椰汁的命名方式类似。这类问题虽然一般放在翻译的范围内予以讨论,但严格说来并不是翻译,而是德国翻译家莫伦道夫所说的“创造性变译”,即他认为虽然难能可贵,却不属于翻译的“翻译”(王克友,2008: 269-271)。科米萨罗夫指出,“译者为了完成语用最高任务,会放弃最大限度的等值,而有意对原作内容进行删减、改动或简化处理。”(杨仕章,2004: 19)“为了完成这种‘最高任务’,译者有可能违背自己职业活动的基本准则,对原作进行改动甚至歪曲。显然,译者的这种行为比较特殊,不属于常规意义上的翻译”。同时,“翻译实践中‘语用最高任务’的客观存在,为翻译批评增添了新的维度”(杨仕章,2004: 21)。译者的翻译理性可能被“最高任务”淹没。虽然方梦之等(2008: 210)将“可口可乐”称为“译名”,但明确为“谐音取意法”,说明只是谐音,所取之意,并非本意,而是创造新词新语的一种手段。
谢先生所说的“我们”,是那些既懂得原文之音和译文之意且置身于译外感受或受益的人们。如果要“调整和转变我们的翻译观念”,就需要分清翻译内和翻译外的因素,将翻译学上的译内效果和翻译外、社会、市场上的译外效果区别对待,辨清自己所在的位置。
3. 在鉴者与赏者之间
开展翻译批评,首先要做鉴者,然后才是赏者。严格地讲,将“鉴赏”一词拆分为两个字,内涵是不一样的。能“鉴”的是专家层次,会“赏”的,是普通消费者的层次,前者要的是科学,后者只需要感受即可。作为鉴别对错与否的专家,要求译文忠于原文,原文是检验对错的试金石;作为好坏与否的市场消费者,译文即使偏离原文,但只要能够博得自己欣赏就好,这是看客的反应。我们以电影的汉译名“魂断蓝桥”为例。
调查发现,普遍认为“魂断蓝桥”是个优美的译名,而直译的“滑铁卢桥”却不美,对于其中的原因主观表述较多,作为“赏”者的角色特征明显。“魂断蓝桥”之所以被认为美,一是文化联想方面的原因,二是音韵节奏方面的原因。
先说文化联想方面的原因。“蓝桥”之浪漫源于《史记·苏秦列传》中所记载的“尾生抱柱”的传说。这种美感是汉文化典故所折射的文化之美,但人们所能直观感觉到的“魂断蓝桥”之美,并非是理性地查阅背后的文化典故或者原本知道该典故才如此认为的,该译名必然包括了一些直观的美感元素,比如四字结构和表达浪漫之色的蓝色(蓝色的紫罗兰、勿忘我,都是忠诚的象征)。有一点是肯定的,即“魂断蓝桥”是中国的传统典故,即使黑白电影中的大桥是蓝色的或译者事先知道现实中这座桥的真实颜色为蓝色,但对于一个旨在寻觅中国文化典故套用的译者而言,其真实的命意也不在此。
“滑铁卢桥”并非不能接受,因异化产生“洋气”、因洋气产生美,几乎屡试不衰。比如,将日本电视机品牌Sharp翻译成“夏普”,甚至会让一般的读者和听众不明就里,但由陌生化带来的洋气,是大众所期待的。而之所以人们模糊地感知到“不美”,是潜意识中的文化联想所致。“滑铁卢”在我国读者中早已成了“惨败”的代名词。看到“滑铁卢”,就联想到拿破仑惨败这样的“先结构”。电影命名是站在胜利者的一方考虑的,当年的滑铁卢之役是胜利者引以为荣之事。
“魂断”同于《清明》一诗里“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断魂”,也同于《红楼梦》“魂归离恨天”的“魂归”,意蕴深厚,意境十足。“魂断蓝桥”除了“桥”和Bridge切合外,“魂断”倒也对应了女主角之死,但这却非中国故事本身所暗示的失约和主动殉情所致。对于猎奇的读者和观众而言,“魂断”意味着死亡,死亡就可能意味着凶杀、暴力和战争,是有潜在吸引力的。
再谈音韵节奏方面的问题。“魂断蓝桥”是汉语中常见的四字结构,结构稳重,节奏感强,在人们心目中早已根深蒂固。若不计较其他颜色的联想意义,即使将“魂断蓝桥”称作“魂断红桥”等,也一样节奏分明。我们尝试更改它的音韵节奏,比如把“滑铁卢桥”改为“滑铁卢大桥”,增加一个“大”字,使“桥”变作双音节,听起来就要平稳一些,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单独称呼英国前首相特雷莎·梅(Theresa Mary May)的姓氏“梅”时更愿意称作“梅姨”这样的双音节词。所以,当中央电视台记者水均益提问“特雷莎·梅”时说:“很多中国人会亲切地叫你‘梅姨’。你成了大家庭的一员,你喜欢这个称号吗?”,这显然是多情了。刘丹青说,“这个外号的获得和流行,也许有多重原因,但是最根本的原因,恰恰只是一个语言学上的原因——在现代汉语中,单音节难以成为外国人的姓氏或名字”。现代汉语喜欢双音节(张斌,2003: 2),所以当我们把单音节的“张”(姓氏)称为“老张”时显得很自然,而把原本就是双音节复姓的“欧阳”称为“老欧阳”时,就显得格格不入。加拿大有“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没人认为有负面联想,难保就没有“大”字的功劳。(周领顺,2021b: 96)
我国的绝大多数译制片经常将“桥”变“大桥”,如:(《桂河大桥》)、(《金门大桥》)、(《布鲁克林大桥》)、(《圣路易大桥》)、(《雷玛根大桥》)等。或在偏正结构表所属关系时加“之”字,构成“2+2”结构,产生稳定、庄重的感觉,比如:(《仙境之桥》)、(《间谍之桥》)、(《希望之桥》)、(《圣·路易斯·雷之桥》)。用“之桥”而不用“的桥”,是因为“的”是轻声,显得头重脚轻。译制片用“的桥”只有《遥远的桥》()等极少的例子。
除了文化联想和音韵节奏两个方面的问题外,主要凸显为译者改变译者身份后站在商家盈利的角度重新创造的结果。所以,王寅(2019: 7)对这类优美“译名”评述道:
为能吸引观众,他们可谓挖苦了心思,在片名上大做文章,如将英语以人名、地名等专名命名的影片译成汉语的成语或四字结构: Adam’s Rib《金屋藏娇》、All about Eve《花都艳舞》、An American in Paris《彗星美人》、Big Jack《绿林怪圣》、Blue Hawaii《檀岛嬉春》、Bonnie & Clyde《雌雄大盗》、Broadway’s Bekkery《金粉帝后》、Cantar Cid《万世英雄》、Caruso the Singer《歌王情泪》、Dodsworth《罗愁绮恨》、East of Eden《天伦梦回》、Great Waltz《翠堤春晓》等等。我们真是对译者良苦用心的“创造”和“篡改”之术敬佩得五体投地,这种“张冠李戴”的隐喻式翻译方法,博得译界的一片喝彩声。
我们分析这类“翻译”现象,不仅要从翻译内部看问题,还要从翻译外部(如市场直至社会)看问题。即使作为审美者,理性的,是把自己当成一名冷静客观的评论者;不够理性的,多是把自己当成一名审美的消费者,因此在进行翻译批评时,有必要将两种身份分开来看待,对自己的角色意识保持清醒的认识。
4. 在自译与自评之间
“烟花三月”怎样译?这一问,引出两个批评问题。一是“烟花三月”的“三月”、“四月”所产生的阴历、阳历之争,这是历史求真和意义求真问题;二是要关注语境和目的,这是语用务实的问题。
从历史求真论,“烟花三月”借自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一诗(“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阴历的三月大约是阳历的四月。“烟花三月”一定指的是扬州美景吗?从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一诗本身看,第一,李白的“烟花三月”交待的是与人分别的时间,诗中的“黄鹤楼”是分别的地点。前两句是实景(写实),后两句是虚景(写意);第二,李白并未着意描画扬州之美。即使把分别的时间调换个位置也未尝不可(如将前两行改为:“烟花三月黄鹤楼,/故人西辞下扬州。”)就第二点论,李白并未着意描画扬州之美。若此,将是另外一番情形,即需要对主题“烟花”作进一步的说明(如将后两行改为:“绿柳笼纱罩长堤,/红桃弄姿映水流。”)。
从意义求真论,作为表达型文学文本,译者应偏向求真,但扬州的旅游宣传文字大多将“烟花三月”译为Flowery March,译者显然受到了原文字面的约束。汉语行文是给汉语读者看的,英语行文是给英语读者读的,二者并不矛盾。当读者对象明确后,译者就不必一定要做到汉英行文的平行对应,甚至无须从翻译的角度看问题。
从语用务实的角度看,文学作品中的“烟花三月”又经常用于应用场合,不妨称之为“应用文学”,比如扬州的“烟花三月经贸文化旅游节”定在每年的4月18日举行。译者应怎样务实并可能收获务实的效果呢?
当我们有了旨在确定不同读者对象的平行文本意识后,译者甚至无需“戴着镣铐跳舞”。“烟花三月”从求历史之真的角度,不能译为Flowery March,而是Flowery April;从务实于社会的角度,又可译为Flowery Season/Spring等,以延长诱人期。这样,游客看到Flowery April,不会因“三月”到达扬州产生迷茫;看到Flowery Season/Spring,就可能把整个春季作为扬州的迷人期,或许能给扬州(使用者)带来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这是对自己作为译者的译前规定,至于译内效果和可能的译外效果,则是批评命题。在应用环境中,诗歌是被引用的、借用的,原封不动地抄来文学文本的译文,务实效果就未必如文学文本本身那么理想。所引诗歌是否需要浅化,关键要看会不会为交际带来障碍,也要看会不会影响阅读效果或带来更大的效益。在应用环境中,译者实用的思想不免会占上风。所以,不要简单地问怎样译,要看怎样用、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即译者行为批评对于翻译活动“务实高于求真”真实社会生态的描摹。只是此时译者“译”的身份会发生偏离,直至彻底改变。这是我们作为译评者必须要做到了然于心的。
5. 在缺席与在场之间
为了说明“缺席”和“在场”之间的关系,增强翻译批评的客观性,我们以葛浩文所译小说(《我不是潘金莲》)一名为例。
我国翻译界对葛浩文把《我不是潘金莲》翻译为发出一片喝彩之声,但不同程度含有主观的一面。第一种认为,葛浩文没有直译为,是因为西方的英语读者不了解“潘金莲”的文化含义,完全感受不到潘金莲这个文化符号在中国读者心中所产生的反应,会造成理解的障碍。(伍洋,2017: 318;许诗焱、张杰,2020: 161)但是,冯小刚团队的意译和归化的做法(我不是包法利夫人)不就跨越了这个障碍吗?第二种认为,“就故事的荒诞性而言,表达了一种无中生有的意义,原文中没有出现杀夫情节,用一个不曾有过的情节做题名,其荒诞寓意不言自明”(王冬青,2016: 87)。但是,要以荒诞对荒诞,方法何其之多?又何必要与原作品有什么关联?第三种认为,“葛浩文的译文巧妙地弱化了‘潘金莲’妖艳、淫荡的文化意象,强化了‘李雪莲’含冤申诉的小说主题,与原文的主题契合度颇高”(阮敏,2017: 57)。但是,有什么理由要弱化妖艳、淫荡的文化意象?整部小说并没有围绕“谋害亲夫”做文章,这根本不是含冤申诉的主题,又何必拿一个不相关的冤情来强化李雪莲的含冤申诉呢?第四种认为,“葛浩文将英译本小说的书名改译为‘’。虽然没有突显出轨毒夫的桥段,但情感上是有了‘冤屈’的成分,而且片名制造的悬疑能够引起读者阅读的兴趣”(伍洋,2017: 318)。但是,悬疑非要靠一个不相关的情节来制造吗?第五种认为,这是创造性翻译,目的是为了“吸引读者”(李烨,2019: 94)。但是,贴上翻译的标签却讲不出学理上的理由,如果毫不相关的离奇表述就能吸引读者,那么吸引读者的方法何其之多?也有把小说的翻译和电影的翻译放在一起讨论的,比如许诗焱和张杰(2020: 161):
(小说)译者撷取“潘金莲”这个文化符号所代表的多重含义中的一个方面,把标题译成“I Did Not Kill My Husband”(我没有杀死我的丈夫),至少为西方读者传递了“潘金莲”这个文化符号的部分意义。而当这部小说被改编成电影并参加国际电影节时,《我不是潘金莲》又被译成了“I Am Not Madame Bovary”(我不是包法利夫人),这种译法基于“潘金莲”这个文化符号所包含的另外一方面含义,将这个中国观众所熟知的文化符号转化成“包法利夫人”这个西方观众所熟知的文化符号。这不仅有利于西方观众的理解,海报上的中国农妇与Madame Bovary更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进一步激发了西方观众的好奇心。“I Did Not Kill My Husband”和“I Am Not Madame Bovary”这两种翻译的立足点均是以读者或观众的认知为前提的,而并非仅仅关注语言符号的转换。非常有趣的是,“I Did Not Kill My Husband”和“I Am Not Madame Bovary”所传递的两个意象相互叠加,倒是基本再现了“潘金莲”这个符号在中国读者和观众心中所代表的含义。
小说的译者和电影的译者并没有合作和协商的关系,这个文化符号的“部分意义”只是与小说不相关的部分故事情节。至于翻译的效果,“两个意象相互叠加”还只是“基本再现”“潘金莲”这个符号在中国读者和观众心中所代表的含义,至少说明这样的翻译仍然是不够充分的。
有的甚至认为“我没有谋害亲夫”是李雪莲的辩护词,但这类话确实在她口中没有出现过。而且,如果一句辩护词可以成为小说的题目,那么为什么不找一句小说中真实存在的辩护词呢?如果说葛浩文想通过宣扬或暗示暴力(kill)来达到吸引一般市场读者的目的,那么色情(“潘金莲”=淫妇)不是同样具有不可抗拒的诱惑力吗?莫言作品中多处出现过“破鞋”一语,葛浩文使用过loose woman、whore、harlot等不同的字眼,在这里使用哪个,都可以和“潘金莲”划上等号。
小说原文并没有谋害亲夫的情节。为此,小说在叙述时还专门和“潘金莲”作了对比:
潘金莲与西门庆勾搭成奸是在与武大郎结婚之后,李雪莲与人发生关系是结婚之前,那时与秦玉河还不认识;更何况,李雪莲并没像潘金莲那样,与奸夫谋害亲夫,而是秦玉河另娶新欢在陷害她。
译者在翻译时是有能动性的。根据葛浩文的小说名翻译实践来看,如果认为原题目不够全面,就会加以丰富,比如他把小说《玉米》翻译为;如果认为原题目内涵不够充分,就会加以改写,比如他把《尘埃落定》改写为(红罂粟),但总体上是朝向原文及其意义的,不是完全另起炉灶。既然涉及“潘金莲”故事里的一点情节,就难免不让人想到葛浩文的理解可能有误。在作者刘震云参加的讨论会上谈到了《我不是潘金莲》书名的翻译:
“我不是潘金莲”这个书名出国旅游,也变得面目全非。譬如,这个书名英文译为:“我没有杀死我丈夫”;法文译为:“我不是荡妇”;德文译为“中国式离婚”;瑞典文译为“审判”;还有其他文字,一个语言一个不同的名字,但它们说的是同一个中国妇女。这些书名的相同之处,都避开了“潘金莲”这个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了性或暴力上,或法律上;不同之处在于,性和暴力在不同语境中的表达层面和指向,又各有侧重。(舒晋瑜,2016)
虽然各有侧重(“性和暴力”倾向),但只有英译名“我没有杀死我丈夫”与原文的故事缺乏关联。要弄清楚《我不是潘金莲》和两个作品名之间的关系,就要简略回顾一下葛浩文通常是怎样处理作品题目的。
葛浩文总的翻译原则是“忠实”,所以他更多的时候采取的是直译,我们随机就能检索到很多直译的例子,如《丰乳肥臀》()、《生死疲劳》()、《推拿》()、《迷园》()、《黑的雪》()、《米》()、《玫瑰玫瑰我爱你》(,,)、《红高粱》()、《蛙》()、《浮躁》()、《手机》()、《尹县长》()、《生死场》()、《呼兰河传》()、《红夜》()、《沉重的翅膀》()、《狼图腾》()、《贞女》()、《第四病室》()等。意译所占的比重不大,如《青衣》()、《干校六记》(“”)、《尘埃落定》()、《孽子》()等。把《我不是潘金莲》翻译为该是意译,但又不典型,因为不管是直译还是意译,都是对于原文意义的解释。实非《我不是潘金莲》的内涵,也不是故事的主要内容,所以谈不上是借意译“曲线”达原文之意。
那么,有没有引起预定英语读者的误解呢?我们来看亚马逊网(Amazon)上英语读者的反应:
我唯一的问题是,题目和小说内容无关,误导且有危害性,有多少人一看到题目不会认为这是一部犯罪小说呢?(S. Sasic)
看到题目我想可能李雪莲会杀死她丈夫后矢口否认,或者她把他杀得半死,使他的生活一落千丈。(A. McCarty)
原是刘震云汉语创作的,我想是翻译把它弄坏了。(M. Kath)
葛浩文本人没有谈过他为什么要如此翻译,如果访谈译者本人,他可能会有另外一番说辞,但我们作为研究者做出以上的分析也并非无中生有、空穴来风,因为对于译者“缺席”的评价,是建立在译评者握有充分“在场”事实的基础上推理而来的。
6. 结束语
本文从译者行为批评视域出发,通过4个具体的案例,讨论了在译内与译外之间、鉴者与赏者之间、自译与自评之间以及缺席与在场之间的关系,解析了怎样全面、客观和科学提高翻译批评操作性的问题。当然,还要注意评价者的立场和身份(朱芬,2021),限于篇幅,于此不赘。
从译者行为批评的视域看问题,就要有翻译内外分野的批评意识和角色意识等。虽然 “一千个观众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这是从观众角度出发的,也就是从审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的,观众看了一场戏可以哈哈大笑,哈哈大笑后可能说不出任何有说服力的理由,但对待科学却不能这样,科学的探索是一定要有科学的根据、方法和结论的。不能凭主观讲话,主观和客观,就像语法学家所说的感觉上是不是发烧和体温计之间的关系一样。(徐铫伟、周领顺,2020: 3)我们可以从学理上证明“可口可乐”之类不是翻译,但在现实生活中又鼓励翻译中的创造,因为毕竟能够创造出更大的社会价值,达到译以致用的目的,这是翻译内部和翻译外部的视野分离问题,也是翻译批评的标准问题(周领顺、周怡珂,2020)。学理上认为是不是翻译和市场上是不是受欢迎是相关但又不同的两码事。开展翻译批评,要确立自己的身份和足够的学理性。既要有翻译学的视野,也要有社会学的视野。掌握了充分“在场”的事实,便具备了进行“缺席”评判的条件。总之,作为译评者,具备明确的身份意识和角色定位,将有效提高翻译批评的操作性,增强客观性。
许钧指出:“翻译批评对翻译实践缺乏积极有效的介入,研究的对象域和问题域有待拓展。”(项江涛,2021)本文即为此目标所做的一点努力。许钧(2022: 4)还指出,“正是因为译者行为理论在实践当中有很强的针对性,有深入与系统的理论探求,它对整个翻译研究就有了推动性的作用。”本文希望借译者行为批评提高翻译批评的实践性,即操作性。
刘云虹、许钧(2022: 7)认为,“近年来,周领顺所倡导的译者行为批评方兴未艾,该批评模式聚焦翻译过程中的译者行为,通过行为与文本双重视域的结合,‘考察意志体译者的语言性和社会性角色行为之于译文质量的关系’,力求经由过程-主体-行为-文本的批评路径实现翻译内部批评与外部批评的有机结合,从而对译者行为合理度做出全面、公允的评价。”文章一语中的。“行为与文本双重视域的结合”是目前的主要评价模式,将来还要开展社会中心的评价系统构建,即加强行为与社会视域相结合的理论建设,以便更好地解释翻译活动的复杂性,提高翻译批评实践的操作性,改善翻译批评的失语状态,从有效的理论解释和解决批评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