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院校任职教育部队评价机制探析
2022-11-06刘珂李莹
刘 珂 李 莹
军队院校任职教育评价是对任职教育效果进行综合考量的价值判断活动。部队作为用人单位,对任职教育效果的评价最有发言权,这就要求军队院校要逐步构建部队评价机制。这既是军队院校提升任职教育效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军队院校谋求科学发展、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
一、构建军队院校任职教育部队评价机制的意义
部队评价机制符合军队院校任职教育的本质属性和评价体系科学化的内在要求,在推动部队和军队院校合力育人、发挥军队院校任职教育效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理论牵引和实践指导作用。
(一)拓展合力育人功能的现实需要。部队和军队院校合力育人是新时代提高军队人才培养质效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部队和军队院校在组织学员到部队实习、选拔部队优秀军官到院校任教,以及部队和院校合作开展联教联训、科研攻关等领域一直进行着交流合作,但由部队直接参与院校教育评价这一课题从理论到实践都还处于探索阶段。随着全军院校任职教育的创新发展,急需构建科学、合理、全面的评价体系,而部队评价机制作为军队院校任职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必不可少。这一机制的构建,会更好地实现军队院校和部队双向交流互动,进一步拓展部队和军队院校合力育人的功能,推动军队院校任职教育质效的全面提升。
(二)提升任职教育效能的有效途径。军队院校任职教育效能的提升取决于多种因素,而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是其中一项非常关键的动力性因素。作为用人单位的部队,对毕业学员任职的综合表现有着真实、全面且客观的了解,能够对任职教育效果作出更为科学、准确的评价和判断。这对于反思军队院校任职教育的理念和思路、检验军队院校任职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明确军队院校任职教育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创新现行军队院校任职教育模式、解决制约军队院校任职教育发展的瓶颈,从而发挥军队院校任职教育培育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的最大效能,有着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三)增强岗位任职能力的关键抓手。任职教育是建立在普通高等教育基础之上,围绕军队干部“担任职务”必须具备的能力而开展的教育,即岗位任职能力教育。这就要求任职教育要培养学员在部队从事某一专业、担任某一职务的能力,是一种技能补训和知识拓展的继续教育。这一特殊属性,要求军队院校任职教育必须以部队人才需求为核心目标,坚持“面向部队、服务部队、贴近部队、办出特色”的办学宗旨,而对其效果的评价必然也要通过部队评价机制的反馈,从而提升任职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军队院校任职教育部队评价机制的基本构成
军队院校任职教育部队评价机制是一个紧密联系、相互配合的有机整体。从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来说,该评价机制应主要包括:
(一)定期调研机制。部队调研应由军队院校统一组织实施,围绕不同的调研主题定期赴毕业学员所在部队,通过听取汇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毕业学员的知识、能力、素质等是否适应和满足部队发展需要,重点了解毕业学员的短板和弱项。针对调研结果进行总结梳理,剖析其产生的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将部队调研情况作为军队院校任职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
(二)部队反馈机制。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由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参与的临时或常设机构,对军队院校任职教育毕业学员的表现进行动态监控和定期总结,并将其综合表现情况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梳理出各院校学员的共性特点和个性问题,分析形成这些共性特点和个性问题的原因,并将详细情况及时反馈通报给各个承担任职教育任务的院校,以此推动相关院校将部队反馈结果作为任职教育评价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实现任职教育评价体系的科学化。
(三)信息交流机制。制度化、常态化的信息交流机制对军队院校正确认识、客观评价任职教育教学效果,及时改进任职教育方式方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部队和军队院校之间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制定相关的制度规定,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机制。定期组织研讨交流、联教联训,部队派人直接参与军队院校任职教育评价、共同参与任职教育相关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手段对学员的任职情况跟进了解,逐步实现部队与军队院校之间信息共享、情况互通。
(四)沟通协调机制。目前,部队和军队院校围绕任职教育部队评价的沟通协调机制还没有建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军队院校任职教育的评价效果。建立这一沟通协调机制需要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由上级机关、部队和军队院校领导共同组成军队院校任职教育部队评价领导小组,定期沟通协调,促进部队和军队院校的密切合作,实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
三、构建军队院校任职教育部队评价机制的主要举措
军队院校任职教育部队评价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组织机构、法规制度、信息建设和环境条件等方面科学统筹、形成合力。
(一)多方联动,实现评价机制的组织化。各方的共同参与是构建及时、顺畅、高效的部队评价机制的组织保证。一要发挥上级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上级主管部门是指军队院校和部队的共同上级领导机关,由其成立协调军队院校和部队联系的专门办公室,负责筹划、指导军队院校任职教育部队评价的各项事宜。二要积极发挥实施任职教育的军队院校的主导作用。军队院校作为任职教育的直接组织实施者,要积极主动地联系相关部队,全面了解部队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对任职教育的评价意见,并将其作为改进军队院校任职教育的重要依据。三要发挥好部队的能动作用。部队是军队院校客观、真实、全面了解和掌握任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信息来源,部队要从合力育人的大局着眼,以积极负责的态度配合军队院校任职教育改革,切实为军队院校任职教育评价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和建议。
(二)健全制度,确保评价机制的规范化。法规制度是确保军队院校任职教育部队评价机制正常、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总结军队院校和部队合力育人方面的有效经验,梳理构建部队评价机制方面的典型做法,对其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围绕军队院校任职教育目标,建立由上级主管部门、军队院校和部队三方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定向联系制度、定期调研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新的军队院校任职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等,使军队院校任职教育部队评价机制做到有法可依,并在遵循相关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实现这一机制的规范化。
(三)创设条件,确保评价机制的常态化。确保评价机制的常态化,一要党委重视。上级主管部门、军队院校和部队各级党委要达成共识,切实认识到部队评价机制对新时代军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措施支持构建常态化评价机制,将其作为提升任职教育效果、提高办学育人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二要营造氛围。通过加强宣传、研讨交流、推广经验等方法逐步形成全面关注、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三要保障到位。要从提升军事人才培养质量的大局高度,实现组织、机构、人员、物资等保障到位,确保评价机制的正常运转,切实提升军队院校任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质效。
(四)构建平台,实现评价机制的信息化。借助强军网构建部队和军队院校一体化的网络信息平台,开设任职教育部队评价专题网站。一方面,军队院校可围绕各专业学员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学员素质培养状况等内容开设网上专栏进行讨论,采取网上问卷调查、网上打分等方式,请部队(包括毕业学员)进行网上评判评价。另一方面,部队可通过网上专栏发布对任职教育的人才培养需求。同时,部队可依托军队干部管理系统,在各级建立军事人才数据库并进行数字化管理,及时对数据分析整理并反馈给承担任职教育任务的相关军队院校。借助网络平台的信息交流,使军队院校与部队之间实现信息的即时沟通与资源共享,提升部队评价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