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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省人大常委会纵深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综述

2022-11-04选举任免处

浙江人大 2022年10期
关键词:实事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

选举任免处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机融合民主实践和治理效能,不断深化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票决制)工作,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充分彰显了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鲜明特色,成为具有浙江人大辨识度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票决制工作成功实施和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省委高度重视,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票决制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家军多次就做好票决制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对票决制创制性立法和街道层面开展民生实事票荐(票选)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深入各地开展调研指导,及时召开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和做法,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坚持着眼大局、聚焦主体、立足实际,拉高标杆,切实巩固票决制工作成果,推动票决制工作不断完善发展,把票决制这张人大工作“金名片”做深、做精、做优。

各级党委认真落实省委决策精神,将票决制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票决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认真组织做好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工作;各级政府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支持下,扎实做好项目征集初定、组织实施等工作。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及有关方面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有效保障了票决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2022年9月29日,《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健全制度机制,推进深化完善

2019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票决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细化“三个阶段、六个环节”的具体措施,并就完善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荐(票选)工作制度机制作出规范。

各地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代表和群众参与的运行机制,出台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筛选初定、审议票决、专项监督、满意度测评、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荐(票选)等工作办法,建立工作制度,依托数字化手段开发建设民生实事项目“线上提、线上议、线上督、线上评”等应用场景,构建民生实事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票决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下,市县乡三级票决制和街道票荐(票选)工作分别于2018年、2019年实现了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提升。

践行人民民主,展现持久活力

从项目的征集提出、审议票决到实施监督,票决制各阶段工作均落脚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惠及民生上,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特色。

在征集初定阶段,各级政府发布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公告广泛征集,各级人大依托线上线下代表联络站、代表履职应用场景等多渠道收集民情民意,切实将群众最期盼、最迫切的民生实事项目纳入遴选范围,经过反复论证后形成具有广泛民意基础的候选民生实事。

在审议票决阶段,政府详细介绍每一个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要素保障情况、施工进度安排、预计目标任务等内容,人大代表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群众需求迫切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议,确保票决结果充分彰显民意。

在监督评估环节,各级人大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通过组建监督小组,开展现场视察、调研督办等形式,督促有关单位按照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办实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正因为票决制在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有效实现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高度融合,才能够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聚焦共同富裕,推动更得民心

五年来,全省共票决(票荐)产生民生实事项目5 万余件,推动解决了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提升、居住环境改善等一大批群众所需、所盼、所忧之事,绘就了共同富裕的幸福底色。

在杭州,随着社区高龄老人数量的不断增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需求日益强烈,但由于业主意见协调难、资金筹措难、后期维护保养难等问题,这项工作举步维艰。自2017年杭州启动票决制工作后,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连续六年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并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重点任务狠抓落实。各级人大每年成立代表监督小组,通过实地视察、座谈交流,进代表联络站收集意见建议等方式了解实情、找准问题、提出对策,更好保障加梯工作的顺利推进。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加装电梯累计完工量已突破4000 台,惠及4 万余户住户,成为“人大代表票决制”下为百姓办好民生实事的全国典型案例。

推进创制立法,保障长效发展

推进票决制立法,有利于进一步总结提炼各地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从制度层面解决票决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升票决制工作的整体成效。

2022年,《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被列为当年立法项目,成立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担任组长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班,赴杭州、金华、宁波、衢州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先后召开两次领导小组会议,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反复修改后形成了规定草案内容。

2022年9月29日,《规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明确了民生实事项目的概念和范围,以及票决制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对建立民意征集机制、规范票决程序、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全面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数字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对建设全省统一的民生实事数字化应用系统提出了明确要求,更好地保障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并继续深化拓展人大制度实践,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中交出人大履职的高分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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