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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管理研究

2022-11-04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2年16期
关键词:经办社会保险管理体系

王 娟

(交城县社会保险中心,山西 交城 030500)

0 引言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问题,它不仅事关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内控管理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已被应用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其不仅可以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也为规范经办机构的业务流程、确保社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在基层,很多经办机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近年来社会保险领域成为职务犯罪的多发、易发领域,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基于此,切实加强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管理,防范和化解运营风险,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势在必行。

1 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控管理的重要性

1.1 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

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办机构在运营过程存在审核机制不健全、业务流程不规范、基金安全难保障等问题。内控管理作为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就显得尤为重要,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控管理,不仅能保障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而且能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我国社会保险事业有序发展。

1.2 防范、化解风险的有效手段

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内控管理,一方面可以利用规范、合理的手段优化业务流程,有效解决经办机构管理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做到事前规避各种潜在风险;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内控工作流程,可以防止出现因内控工作疏忽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流失的问题,从而有效化解各种风险。

1.3 提高经办机构执行力的有效措施

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只有加强内控管理,建立科学的、规范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才可以帮助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形成内部控制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查的良好局面,才能不断提升经办机构服务质量及执行力。

2 基层社会保险机构内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对内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内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科学的思想观念作保障。在基层,大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只注重业务办理,对内控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将其提升到一定的高度。

2.1.1 思想认识不到位

我国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管理早就有明文规定,但不少基层社会保险中心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对内部控制不够重视,没有树立正确的内控管理理念,没有认识到内控管理可以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运营风险,以及可以保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更没有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共抓的良好局面。

2.1.2 内控科室设置不健全

当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管理的执行主体主要是内控部门。但部分基层经办机构根本没有设立内控科室,有的机构虽然设立了内控科室,但没有赋予实质性的管理权限,有的机构一个部门要履行多种职能,内部管理混乱,再加上缺乏管理人员的支持,内控管理机制无法发挥有效作用,内控管理质量差。

2.1.3 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

内控管理工作专业性强,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具备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需要熟悉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全面掌握经办业务流程。但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制于编制的影响,人员配备以业务办理需求为主,内控管理人员符合要求的很少,难以满足现阶段内控管理工作的需要。

2.2 内控管理体系不健全

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是做好内控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近几年,许多地区社会保险基金被挪用、浪费的现象屡屡出现,这些案件的发生与内控管理体系不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着必然的联系。当前,部分基层经办机构没有建立内控管理体系,有些已建立的体系中大多数内容也只是简单套用模板,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难以满足经办机构工作开展要求,严重影响了内控管理水平。另外,部分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机制,忽略了对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效果的评价及反馈,对内控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改进更无从谈起。事实证明,内控管理体系的缺乏或不健全不仅难以规范经办机构的各种行为,而且还会为部分业务人员的违规行为提供可乘之机。

2.3 对内控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监管

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工作的监管,能够对组织机构、业务流程、财务基金、信息系统等进行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其监管主要包括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

内部监管是一种自我监管,主要是经办机构对内部运作流程、财务基金、信息系统等进行的监管。但是,当前很多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意识不强,内部监督机制缺失,关键监管环节失效,甚至有些机构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敷衍了事,没有进行督促整改,使内控管理失去了严肃性和威慑力。

外部监管主要涉及行政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管。其中,行政部门监管主要指审计部门、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等的监管,这些部门由于隶属于不同机构,没有统一的领导体系,且在监管中缺乏沟通,各自为政,监管工作难以有效落实。另外,社会监管一般指参保人员和社会媒体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违规现象进行举报和监督。当前,基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仍停留在发布政策法规阶段,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情况不透明、不公开,群众普遍缺乏参与监督社会保险运营的热情,对于潜在风险不够敏感,导致我国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管理社会监督的公民参与度低。

3 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控管理的建议

3.1 加强对内控管理工作的重视,强化内控管理队伍建设

3.1.1 加强对内控管理工作的重视

内控管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具有全员性,因此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导及业务人员要将内控管理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内控管理宣传、内控理论培训等方式,增强机构全体人员的内控管理意识,并将内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部门和个人的重要考核指标,做到内控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层层推进,并实现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

3.1.2 加强内控管理队伍建设

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国家社保政策的一线执行者,队伍建设尤为重要,各地要结合行政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在本地区现有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基础上,通过整合经办管理资源、科学划分职能部门、合理设置内部岗位等方式,合理建设内控管理队伍,真正把道德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引入内控部门。此外,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来建设管理队伍,并做好内控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加强政治思想和职业素养教育,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岗位荣誉感,定期在机构内通报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主题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使业务人员充分认识到社保基金是“高压线”,使其自觉执行各项政策、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并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另一方面,根据不断变化的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内控管理人员业务知识教育和培训,围绕业务流程、政策法规、财务基金、信息安全等进行理论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通过系统教育和培训提升内控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业务能力,进而提升其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

3.2 建立健全内控管理体系,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对于广大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说,要不断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内控管理体系在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还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梳理已有的内控管理体系内容并不断加以完善。同时,要定期对内部控制评价机制进行优化,找出评价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对评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想建立健全内控管理体系,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3.2.1 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离不开规范科学的内控管理制度。各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依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化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上进行大量探索与实践,制定人事管理、基金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业务管理等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经办机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防范和化解运营风险,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3.2.2 健全内控管理体系

健全内控管理体系,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建立组织决策体系、人事管理制度、领导授权体系、内部控制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等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做好考核与奖惩、人员调配等工作,构建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通过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优化业务审核机制、完善档案管理流程等方式优化业务控制体系,做到关键业务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提升业务办理规范化水平;三是通过完善财务基金管理和核算机制、基金支付控制机制、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等方式完善基金财务控制体系,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基金安全;四是通过制定信息系统操作管理流程和制度,建立信息数据权限管理体系、信息交流反馈机制等方式完善信息系统控制体系,加快信息交流与沟通,提高内控管理效率。

3.3 加强监督管理,优化内控监督保障机制

内部控制管理是一个涉及计划制订、计划执行、监督监控、检查评估等工作的系统工程,缺少其中任一环节,都会对内部控制管理的严肃性、合理性、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其中,监督环节尤为重要。这就需要各经办机构对其部门、岗位、员工开展全过程监督,切实提高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落实效果。

强化内部监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内控管理机制。一方面,内控部门应履行内控管理与监督职能,着力完善以排查岗位风险为抓手的社会保险监管体系,及时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制订年度及日常内控管理监督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定期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层层有监控、时时有监督,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提出整改建议。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对各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执行情况、年初计划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按照各部门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考核结果对本机构内控管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做得不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适当惩罚。

强化外部监督。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工作情况必须接受行政部门和社会大众的监督。上级行政部分要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强化行政监管,并在监督过程中,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上级行政部门要定期对经办机构的业务开展及基金收支等情况进行检查,建立执法检查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好挂账督办和跟踪问效,形成专题报告,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严把基金“出口关”,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各地区可以通过政务公开、媒体报道等方式全方位披露社保基金运营及收支情况,增加信息披露频次,以实现阳光政务为切入点,主动将社会保险业务流程、政策依据、监督方式等置于“阳光”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险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4 结语

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落实各项社保政策,直接面对广大参保人员的窗口单位,其内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因此,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内控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执行力,建立一个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纠错有力的内控管理体系,以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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