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R技术对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的影响探析
2022-11-04李哲
李 哲
(济南大学体育学院,山东 济南 250022)
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在竞技体育比赛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借助于信息技术辅助裁判员执法、减少错判漏判问题成为大势所趋,也催生了VAR(Video Assistant Referee,也被称作“视频助理裁判”)技术,该技术与NBA(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中的视频回放技术相似。NBA作为世界上成熟的职业体育赛事,很早就使用录像回放系统来保障比赛的顺利进行,其于2008—2009赛季扩大了录像回放的范围,裁判员能在比赛的任意时刻调用录像回放系统,以辅助给出合理的判罚;同时,使用录像回放的范围也在慢慢扩大,到2013—2014赛季增加了3条可以使用录像回放的规则,使裁判员可以进行录像回放的情况多达14种;在2014—2015赛季NBA正式启动回放中心,缩短了裁判员在现场回看录像进行研究所需的时间;其于2015—2016赛季推出了新的录像回放规则,使裁判员执法更加准确公正。由于此类相关技术在篮球比赛中取得良好效果,国际足联开始酝酿在足球比赛中引入该类技术,并在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中采用VAR技术,此后各国职业足球联赛也相继引入了VAR技术。中超联赛是全国最高水平的足球职业联赛,目前还是一个不太成熟的职业联赛,有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其中裁判员执法水平偏低已成为中超联赛比较明显的短板。欧美等足球职业联赛较为成熟的国家,很早就建立了职业化裁判员制度,大多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职业化裁判员队伍。而受管理体制、人才培养和选拔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中超联赛的裁判员职业化改革刚刚起步,目前的职业裁判员较少,多数裁判员依然是半职业状态,裁判员执法水平难以得到质的提升,每个赛季的比赛中都有不少围绕裁判员判罚的争议,在比赛中错判、漏判、误判等失误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比赛秩序,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在这样的大环境中,引入VAR技术对提高裁判员的执法水平、保障中超联赛的正常进行、增强中超联赛的关注度和竞争力等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过2017赛季最后几轮的试用后,2018年赛季的中超联赛全面引进了VAR技术。
1 VAR技术对中超联赛裁判员执法工作有积极影响
1.1 VAR技术提升了中超联赛裁判执法中判罚的准确性
在足球比赛尤其是中超联赛这样高水平的赛事中,尽管大部分裁判员训练有素,且具有丰富的裁判知识和赛场经验,但现实情况中裁判员的执裁仍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扰,出现一些错判漏判很正常,即便是世界杯、欧洲职业联赛的裁判员在执裁中也不能保证100%的判罚准确性。由于中超联赛裁判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偏低,加之心理上不够过硬,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在执裁中错漏判等错误判罚的发生。VAR技术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裁判员的心理压力,因为出现争议判罚时裁判员可以借助VAR技术来挽救失误,从而在降低因压力导致的“Choking”现象。所谓“Choking”现象,即指压力条件下,一种习惯的运动执行过程发生衰变的现象。通过中超联赛近几个赛季中VAR技术的使用情况可以看出,VAR技术能帮助裁判员做出更公正、准确的判罚,提高了裁判员的判罚准确率,也减少了因裁判员争议判罚而导致的场上纷争,特别是球员、教练员及观众等针对裁判员判罚的不理智行为的发生率较以往明显下降。同时,在中超联赛中,在点球事件时使用VAR技术能显著提高点球判罚的准确性,辅助裁判员在点球的判罚上做出准确的决定。
1.2 VAR技术有助于规范中超联赛裁判员的自由裁量权
裁判员作为绿茵场上的“法官”,是整个比赛的控制者、管理者和决策者,在场上具有绝对权威的地位,对整个比赛结果会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一场精彩流畅的比赛不但需要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共同努力,还需要裁判员公平公正地准确判罚才能顺利进行。然而,足球裁判员拥有广度的自由裁量权,在足球比赛的执法过程中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极易导致权力的滥用与失控,不利于保障比赛结果的公平与正义,有悖于足球规则的精神和宗旨。
近些年来,国际足联和各国足协一直在探索如何在保证裁判员绝对权威的前提下,有效监督裁判员的自由裁量权,使足球比赛更加公平、公正、合理。而VAR技术的使用有助于规范裁判员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法学的基础概念,是法律赋予法官的权利,规定法官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裁量。体育比赛中的自由裁量权是指裁判员在执法比赛的过程中,在竞赛规则缺乏规定或者竞赛规则不明确的情形下,可以根据竞赛规则的精神、宗旨与具体的比赛情况,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为实现比赛的公正公平,以自身的判断独立、正确地对比赛事实、判罚等作出决定的权利。在竞技体育的任何项目中,自由裁量权都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否则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在中超联赛中,由于裁判员整体水平不高,受内外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为明显的裁判员自由裁量权失范的现象,如判罚尺度不一致客观上造成主场优势,执裁弹性空间较大导致赛场冲突频发,滥用自由裁量权降低了裁判员威信等。但是,现代足球比赛尤其是职业联赛,攻防转换的速度较以往有明显提高,裁判员不可能始终都处于最佳的观察位置,同时不同教练员对于竞赛规则的解读、理解与运用等也有偏差。如果所处的观察位置不佳、视线被阻挡等,则裁判员无法从正确的角度做出判罚,只能根据场上的形式和自身的经验做出合理的判罚,这种情况下裁判员的自由裁量权难以得到有效监督。将VAR技术引入足球比赛以后,通过视频回放的形式将一些难以判罚的细节问题呈现,降低了裁判员主观判断的风险,实际上是对裁判员自由裁量权的一种合理的限制,促使裁判员能够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通过VAR技术,使裁判员的判罚过程、判罚依据、判罚结果清晰地呈现在镜头面前,实际上营造了一种大众监督的范围,促进了比赛的公平、公正与公开。长期以来,足球比赛中一直存在明显的主场优势效应,即裁判员的判罚具有一定的主场倾向性,对客队的判罚相对严格。研究表明,从2018赛季及以后中超联赛的实际情况看,使用VAR技术判罚给客队与判罚给主队的占比接近,主场效应已没有那么明显,其原因主要是视频助理裁判员在独立的工作室内工作,受到观众、环境及外部压力等因素的干扰相对较小,能够做出正确、合理的判决,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主裁判的压力。
1.3 VAR技术有助降低中超联赛比赛中运动员的犯规行为
运动员是足球比赛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技术水平、职业精神等对提升比赛水平、促进联赛的健康发展等都有重要意义。在足球比赛中,裁判员也根据运动员在场上的表现作出相应的判罚决定。VAR技术进入足球比赛,对场上运动员也造成了直接的影响,在有效遏制运动员在比赛中犯规行为的同时,也容易影响运动员的竞技状态。在欧美等国家成熟的职业足球联赛中,运动员的职业素养较高,比赛中犯规较少,严重犯规及暴力行为更是少见。而在中超联赛,运动员不但犯规次数多,且严重犯规及暴力行为等也时有发生,有些运动员使用恶劣小动作、脏动作去激怒对方,或使用隐蔽、恶劣的动作直接报复,造成对方运动员受伤甚至危及运动员的生命安全,有的运动员为了达到胜利的目的采用“假摔”“诈伤”等拖延时间,严重影响了中超联赛的形象。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频发,一方面与中超联赛严格控制犯规行为的能力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国内大部分足球运动员基本功不扎实、职业素养不高等因素有关,他们在比赛遇到不利的情况下情绪失衡,容易采取比较极端的行为进行发泄。自2017赛季开始,中超联赛加大了对严重犯规、暴力行为的处罚力度,部分严重犯规行为将直接红牌罚下,任何运动员有暴力行为将直接被驱逐出场。而在引入VAR技术之后,运动员的严重犯规、暴力行为更容易被裁判员发觉并处罚,同时一些比较隐藏的小动作也能通过视频回放受到惩罚。可见,VAR技术进入足球比赛增加了对运动员的震慑力度,打消了部分运动员试图通过犯规来获益的心理,能更好地发挥监督运动员行为的作用,及时对运动员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也间接地保护了被侵害的运动员。
2 VAR技术对中超联赛裁判员执法工作有一定消极影响
2.1 VAR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超联赛裁判员的权威
虽然《足球竞赛规则》规定,裁判员在场上拥有绝对的权威,但在当前中国足球运动发展的大环境中,裁判员的威信并不高,而VAR技术引入以后使裁判员的权威进一步受到了挑战。要有效降低足球比赛中的错漏判、误判等现象,裁判员没有相应的业务水平与端正的职业态度显然难以实现。在欧美等国家的职业联赛中,裁判员多为经过完善的培养体系培养出来的职业裁判员,无论是专业知识储备还是职业操守都比较高,加之经过梯级联赛执法历程的培养,其执裁经验丰富整体业务水平较高,因而裁判员在比赛中的权威较高。反观中超联赛,近些年来关于裁判员判罚的争议持续不断,根本原因是其业务能力缺乏,而这一问题的直接后果就是难以树立裁判员权威。VAR技术虽然能帮助主裁判提高判罚准确度,但使裁判员权威受到了进一步挑战。通过观察比赛视频可以看到,有很多VAR技术的使用并非裁判员的意识或者经过视频助理裁判员的提示,而是从某队运动员向主裁判抗议开始的。在中超联赛裁判员普遍不够自信、缺乏担当的整体环境下,其执法过程很容易受到运动员干扰。而一旦使用VAR技术,无论是球员、观众还是裁判员自身,从心理上首先会对裁判员的初始判罚打上问号,认为初始判罚“有问题”的概率不低。换言之,由于中超联赛裁判员自身水平不高,加之其对自身业务能力不够自信,执裁时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多,产生了更多争议判罚的可能性;而当比赛中争议判罚发生时,用VAR技术做“挡箭牌”难以服众,只会降低裁判员的威信,让观众、运动员等感觉到这是一名“问题”裁判员,直接导致裁判员权威的丧失。
2.2 VAR技术容易让中超联赛裁判员形成对视频的依赖性
裁判员作为足球运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竞赛规则赋予了其绝对的权威和足够的话语权,任何人都不得挑衅。虽然国际足联一再强调,VAR技术只是辅助裁判员进行正确判罚的工具,目的是用科技手段帮助裁判员实现足球场上的“法治”,换言之,VAR技术归根到底还是人治。但是,从中超联赛中VAR技术的使用情况看,裁判员对VAR技术的定位显然偏离了国际足联的要求,在VAR技术的使用上偏离了其“辅助”“助理”的作用定位,对VAR的依赖也越来越严重,导致裁判员自身的权威性大大下降。必须承认的是,VAR技术的使用使中超联赛的重大错漏判明显降低,使比赛更加公平公正,但同时在适应视频助理裁判员与个人业务能力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VAR技术的使用使裁判员权威受到了进一步挑战,对其话语权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也降低了裁判员的主动性,个别裁判员过度依赖VAR技术,判罚时自信不足、不敢担当,在一些关键球的判罚上缺乏果断,第一反应是先“等”,遇到死球时再寻求VAR介入。当然,一些助理裁判员在对越位判罚拿不准的情况下,选择让比赛继续进行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对于一些距离较近的犯规也需要通过VAR提示,显然偏离了国际足联引入VAR技术的本意。对于VAR技术的过度依赖,会导致裁判员自身业务水平下降,即便通过执法锻炼也无法得到有效提升,陷入产生更多有争议判罚的连锁恶性循环中。尤其是在赛季的初期,一些明显的犯规、越位及粗暴动作等都需要通过VAR的确认后再做出判罚,一些正常判罚(如不符VAR技术的4种适用情境)也看视频回放,这些都是对VAR技术的严重依赖。在某种程度上,VAR技术成为掩盖中超联赛裁判员业务水平低下、能力不高的“挡箭牌”,部分场次进球很清晰,但因为失球方存在争议,主裁判为减少争议马上求助VAR技术,暴露出中超联赛裁判员基本素质的不足,长此以往无益于中超联赛裁判员整体水平的提高。
2.3 VAR技术破坏中超联赛比赛进程的流畅性和连贯性
在足球比赛中,净打时间是反映比赛流畅性的有效指标。净打时间,又称净比赛时间,是指一场足球比赛中比赛时间减去死球所损耗的时间之差,也就是没有受伤等因素暂停,在活球状态下比赛无中断的用时之和。足球比赛是一项允许身体接触的对抗性项目,对抗性和流畅性是提升足球比赛观赏性的前提,如果因各种原因中断较多,会使比赛变得支离破碎,影响到观众的观球体验。长期以来,中超联赛的攻防转换速度较慢、节奏拖沓。中超公司为提升比赛的观赏性,进而提升比赛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按照亚足联的要求推出了“60min净打时间”的奖励制度,奖励净打时间高的俱乐部,鼓励各俱乐部干净用心踢足球,但从实际情况看这一制度实施并不乐观。研究表明,中超联赛场均净打时间与场均犯规数基本成正比,由于球队整体技战术和运动员个人能力不足,部分场次中常规较多,导致比赛频繁中断,这是中超联赛场均净打时间下降的直接原因。且VAR技术使用破坏了比赛的流畅性和连贯性,其原因主要有2个方面:一是裁判员过度依赖VAR技术,颠倒了主裁判“绝对权力”与VAR“辅助作用”的位置,在比赛中执裁不够坚决,遇到质疑时便寻求VAR帮助,在VAR技术的使用上超过了操作规则的规定;二是中超联赛裁判员在VAR技术的使用上不够熟练,使用时间偏长。从视频观察可见,中超联赛的裁判员在每次使用VAR技术时都与视频助理裁判员先沟通,然后看视频回放,最后做出判罚的决定,这种烦琐的流程极易导致比赛延误,人为延长了死球时间,影响了比赛的流畅性、连贯性和观赏性。也就是说,将VAR技术引入足球比赛,实际上是牺牲了比赛的流畅性来提升判罚的准确性,使判罚失去了即时性,扼杀了足球的美感,丧失了第一判罚所激起的强烈刺激的体验效果,导致比赛的视觉体验大打折扣。
3 结 语
VAR技术在中超联赛中的使用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一是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裁判员因压力导致的“Choking”现象,提升了裁判员判罚的准确性;二是有助于规范裁判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裁判员能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降低了主场效应;三是增加了对足球运动员的震慑力度,能有效遏制其犯规行为。VAR技术也是一把“双刃剑”,对中超联赛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裁判员的权威,容易让裁判员形成对视频的依赖性,并破坏了比赛进程的流畅性和连贯性。然而,VAR技术在保持足球比赛公平竞争的核心价值有无可取代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