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源学视角下英语名词的性、格、数
2022-11-02王树洁许玉婷
王树洁 许玉婷
(大连海事大学外国语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一、引言
英语的“noun”一词最早可追溯到拉丁语的“nomen”,表示“名称,名字,姓名”。后进入古法语,变成nom。14世纪末传入英语,在古英语中写作nama或noma,现代英语演化为name和noun两个名词,name承担了“名字,姓名”的词义,而noun则专有了“名词”的词义[1]。
在人类社会中,区分不同事物之间的语言符号称作“名词”。其最基本的功能是区分,即区分不同的人、动物、地点、物件、事件、观点等。因此,名词的准确定义应为:词类的一种,属于实词,表示和区分不同的人、事物、地点或抽象概念等的词。
名词之所以具有区别功能是由名词所指事物的(本)性所决定的。不同(本)性的名词所指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不同的影响或延伸,形成了名词的“格”。(本)性又决定了名词所指事物的“质”,由此产生了“质”与“数”的关系。
二、研究问题
文章将从词源学的角度,着重研究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①名词的“(本)性”“格”“数”的词源学含义。
②名词的“(本)性”“格”“数”的类别。
③名词的“(本)性”“格”“数”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
三、名词的(本)性
在英语中,gender和sex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语法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英语当中的“gender”一词最早可追溯到印欧语系的“gene-”,表示“基因,生育”,后进入拉丁语,变成genus,12世纪末传入法语,在古法语中写作gender和genre两个单词。13世纪传入英语后,随着英语的演化,gender和genre两个单词各自承担了不同的词义。
从构词学角度来看,gender一词由词根“gene-”和后缀“-er”两部分构成,法语为了满足发音的需要,在两者之间增添了一个辅音“-d-”,从而变成了“gen-d-er”。它的基本含义是表达“具有某种基因、本性或特质的人或物”,这种含义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gender逐渐替代sex,来表达“社会性别,性属,性别角色”等词义,该词义于1963年被首次确定下来。从此,gender便具有更丰富的含义[2]。
由此可以看出,传统语法中名词的“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之性,等同于英文中的gender,指人的本性、物的特性,即“凡物生同类者皆同性”。在现代英语语法中,名词的广义之性至少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层:生物性(animacy)。指名词所指的事物或实体是否具有生命,如名词man具有生命(animate),而box则属于非生命(inanimate)的范畴。
第二层:人格性(personality)。对具有生命性的事物或实体又可分为人和动物两类,如名词man具有人格的特征(personal trait),而dog则具有非人格的特征(non-personal trait)。
第三层次:阴阳性(sex),即狭义层面。人或动物又可进一步分为阳性(male)和阴性(female)两种性别,有的语言还包括中性(neuter)甚至更多,在此不做赘述。
其广义和狭义之分的层级关系如图1所示:
由此,现代英语语法中的“性”是一个被混淆的概念。文章认为,gender意指广义之性,即名词的“本性”。而sex则指狭义上的“性别”。明确了gender为“本性”后,对正确理解名词的本性对名词的“格”具有基础性或决定性的作用。
四、名词的格
英语“case”一词最早可追溯到印欧语系的“*kad-(to fall)”,表示“下落,落下”之意。后被引入拉丁语,演变为casus(下落,发生)。传入法语后,在古法语中写作cas。于13世纪早期传入英语,并逐渐演化为case,表示“下落,落下的东西或事例”之意,如“案例,病例”等。到14世纪末,case一词开始表达语法中“格”的含义,如名词的格,名词的格表示名词在句子中所行使的句法结构和语义功能[3]。
如her husband's surname,该属格结构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第一个名词(简称N1)husband,第二个名词(简称N2)surname,并由符号“-'s”连接,用公式可表示为:N1+'s+N2。
(一)N1的类别
并非所有名词都可填充为N1或N2,是否符合其填充条件,取决于名词的本性(gender)。一般情况下,只有符合下列特征的名词才可以填充为N1,即有资格构成名词的格。
1.在图1中人称性名词,如theboy's new bicycle。
2.虽不具有人称性,但属于高等动物,如the
horse'tail。
3.拟人化的名词,如theNature's work。
4.与人相关的时间、地点名词,如aday's work,acountry's population。
(二)符号-'s的来源及含义
符号-'s来源于古英语时期(公元450~1100年),由Saxon部落的语言遗留下来,故称作“萨克森属格”,最初表达N1对N2的“拥有,占有”关系。随着英语的发展,符号-'s在语义上得到拓展,具体包括:
1.表示人拥有或享有
The people's republic
(The people possess a republic.)
2.表示高等性动物拥有
a spider's web(A spider has a web.)
3.表示拟人化的名词拥有
the dolls'house
(The dolls occupy a house.)
4.表示机构拥有
the company's business
(The company has business.)
5.表示除“拥有,享有”之外的其他行为
the Students'Union(学生会)
6.表示整体—部分关系
the earth's surface(地球的表面)
7.表示来源关系
a scientist's story
(A scientist wrote/told a story.)
8.表示人的职责、所为
the teacher's role(老师的角色)
9.表示量度关系
a stone's throw(一掷之遥)
10.表示出于信息论原则的动宾关系
the women's liberation(liberate the women)
(三)N2的类别及of-属格结构
从以上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N2位置上的名词一般情况如下:
1.处于被支配地位的非生命性名词。
2.用于表达某种行为的名词化名词。
分析可知,表达低等动物和非生命性的名词一般不能占据N1的位置,即此类名词不具备构成属格的资格。因此,在英语语法中,此类名词的格常用介词of,构成“N2 of N1”的结构式来表达,如:the possession of a book。这种表示“被拥有关系”的格称为次格(second case)。此外,即便该名词是人或高等动物,但不是施动者,同样需用N2 of N1的of-属格结构[4]。
在现代英语语法中,“格”的定义尚未明确。在现代汉语中,使用者首先想到的是“法式,形式,标准”等含义,如格式、合格,再如:“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因此,在现代英语语法中,我们经常看到名词的格,被分为无标记“格”和有标记“格”两种。名词的无标记“格”又称通格(common case),如单数的girl和复数的girls;有标记的“格”则称作属格(genitive case),如单数的girl's和复数的girls'等。
(四)“-'s”的三种读法
1.“-s”位于以/s/,/z/,/ʃ/,/ʒ/,/tʃ/or/dʒ/结尾的名词后,读作/ɪz/,如:boss's,fox's。
2.“-'s”位于以/p/,/t/,/k/,/f/or/θ/结尾的名词后,读作/s/,如:cat's,cock's。
3.在其他情况下,读作/z/,如:Tom's,doctor's。
注:以辅音字母-s结尾的单数名词,为了发音的方便仅加“-'”而非“-'s”构成属格形式,如:the Jesus'teachings读作/ˈdʒiːzəs/。
(五)复数名词的属格形式
1.以辅音字母-s结尾的复数名词,仅加“-'”构成属格形式,如cats',读作/kæts/。
2.以非-s辅音字母结尾的复数名词,加“-'s”构成属格形式,如children's。
五、名词的数
英语中的“number”一词表达“数”的词义,最早可追溯到印欧语系的“*nem-(to assign,allot)”,表示“赋值”。传入拉丁语后演变成numerus,后引入法语,在古法语中写作nombre。于13世纪传入英语,并随着英语的演化逐渐变为number。
数与量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大众普遍说东西的“数量”是多少,好像数和量是同一个意义,其实不然。数是一个概念范围,本身并无大小;量才是具体物体,存在大小之分。我们若要对数的大小进行研究,则必须将数具体到某一事物上,如此方可说明它的大小。除此之外,不在同一度量单位下的数是无法比较大小或进行计算的[5]。
名词的量是由名词所指事物的“质”决定的。质、量、数三者之间的关系为:质决定量的属性,量又分为可数与不可数两种,数与质的关系决定了数的类别。
由此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数与量的关系:数与量的关系属于名称与实物、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数必须是在发生实际度量或形象度量(数数)时才能产生,且具有意义;而量则是无论是否对其产生度量,或用某个标准作为单位去度量,其依然客观存在,并不会因为对它度量次数的多少而发生大小上的改变。
因此,将名词的数与量明确区分开来,对掌握其属性、分析名词与代词之间、主谓一致关系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是学生能够清晰并正确地学好英语的前提保障。
此外,从“数”的角度,可以将名词分为以下类别:
1.单数不可变名词(Singular invariable nouns),“数”在“质”的方面具有唯一性,此类名词表现为仅有单数形式:包括不具数名词,即在“质”或“量”上不具“数”的属性[6]。
①专有名称、和专有名词,如Henry,Beijing。
②表示学科的名词,如economics,physics。
③表示疾病的名词,如measles,mumps。
④表达游戏的名词,如billiards,checkers。
⑤抽象名词,如music,homework。
⑥自然现象,如snow,sand。
如果名词所指事物发生了质的变化,即具有了与原有属性不同的概念,则具有了可数性[7]。
①专有名词:the Greens(格林一家人)。
②表示学科的名词:politics(政治观点)。
③抽象名词:injustices(不公正实例)。
④不可数名词:butters(不同类别黄油)。
2.复数不可变名词(Plural invariable nouns)
(1)二合一复数名词(summation plurals nouns)
二合一复数名词表示相等的两个部分配对出现时,才能构成名词所指事物的“质”[8]。常用的有工具、仪表或服装,如bellows,scissors,shorts。
(2)无标记复数名词(unmarked plural nouns)
无标记复数名词表示此类名词只有数达到一定量时,才能达到名词“质”的概念[9]。这类名词没有复数标记但用作复数,如:
①people:“How manypeopleare there in the world today?”
②police:“Thepolicehave caught the burglar.”
③cattle:“All hiscattlewere grazing in the field.”
3.规则复数名词(regular plurals)
绝大多数名词是这一类可变名词,其复数形式是完全可推知的,无论是发音还是拼写形式都和动词-s的变化规则相同,在此不做赘述。
4.不规则复数名词(irregular plurals)
顾名思义,此类名词的复数形式无规律可循。如ox(oxen),sheep(sheep)和analysis(analyses)等,不论从书面还是口头形式都无从推断其复数形式。这些名词的特殊复数形式需作为单独的词汇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逐一掌握[10]。
六、结语
基于名词的区分功能,其所指事物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出发可得到不同的解释。分析可知,在语言学中名词的性、格、数改为名词的本性、属格、数量更加准确。
理解事物量的特征,要注意把握两点:第一,量的特征和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同一事物可以有不同的量。在一定的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事物相对参照事物的质。第二,量的特征是多方面的。量和质一样,也是多种多样的。有内涵的量与外延的量、精确的量与模糊的量、要素的量与结构的量等。内涵的量标志质的程度,如温度的高低,颜色的深浅、硬度的大小。外延的量标志质的规模,如物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质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量则进一步把同质的事物从量上区别开来,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同质的事物可以有不同的量。
总之,学习英语必须要联系生活实际,必须要弄清本性、属格、数量的关系,用语义的关系把名词的个性规律转化成共性规律,形成语言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