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探索检验测验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2022-11-01吴限鲁哲
◎文/本刊记者 吴限 实习记者 鲁哲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22 年9 月~10 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通知》提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参考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探索检验测验机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通知》要求,将开展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面,《通知》明确,各级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联合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等委托性检验检测活动。对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由市场监管或者生态环境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并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指出,将开展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从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00家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抽查,其中包括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领域5 家。
《通知》提到,将开展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参考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探索检验测验机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监督检查、能力验证结果等与信用监管衔接,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将监督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开,提升监管的威慑力和权威性,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