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入法是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2022-11-01吴限鲁哲
◎文/本刊记者 吴限 实习记者 鲁哲
9 月2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法律将于2023 年1 月1 日起施行。9 月5 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网络视频形式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举行专题采访时表示,对于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农业农村部从2016 年开始在部分省试点,2019 年开始在全国试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次在法律修订中予以确立,为全面实施奠定了更好的基础。
“这次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长期性、基础性地位,是一项重要制度创新。”肖放在会上说,从事农产品购销的各类主体开具、收取、保存和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制度,有利于对农产品生产者形成常态化的倒逼机制,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打下重要基础,是一道新的质量安全防线。
近年来,党中央多次对绿色农业、农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在本法中,我国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绿色优质农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申请农产品质量标志,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为培育农业精品品牌、促进农产品优质优价提供支撑。”肖放表示。
肖放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重点抓好三方面:一是总结试行经验,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细化适用范围、承诺内容、开具样式以及收取保存和查验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各地规范实施这项制度提供依据。二是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相关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开具、收取保存和查验等要求。三是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一体推进、相互促进。
在山东省邹平市长山镇八方农场,农业部门工作人员扫描梨上的合格证二维码,查验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