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性颅脑损伤患者两种镇静方式的应用效果
2022-11-01赵航宇
赵航宇
(苏州市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神经外科,江苏 苏州 215004)
神经外科外伤性颅脑损伤患者因颅内、颅外因素影响,如颅内压(intracranial pressure,ICP)增高、呼吸道不通畅、尿潴留、便秘,额、颞叶脑挫伤致精神症状等[1],极易发生谵妄或躁动不安,为保证护理安全,常使用身体约束以预防非计划拔管[2-3]。镇镇痛静是神经外科外伤性颅脑损伤患者临床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促进对患者脑保护作用、提高患者舒适度、减少非计划性拔管,及医疗护理操作的正常开展[4-6]。我科对颅脑损伤躁动患者早期静脉泵注右美托咪定,有效减少患者谵妄、躁动不安的发生,缩短患者身体约束平均约束时间,减少约束相关并发症,降低非计划性拔管的发生,取得较好的临床实施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入住我院神经外科外伤性颅脑损伤患者60例为研究对象,随机信封法分成对照组30例,实验组30例。对照组男18例,女12例;年龄51 ~77(56.15±6.1)岁;平均住院(29.5±7.3)d;受伤方式均由外伤所致,其中由交通意外、高处坠落、打击伤所致原发性脑干损伤11例、广泛性脑挫裂伤8例、脑挫裂伤伴血肿11例;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GCS)平均(11.1±3.5)分。实验组男17例,女13例;年龄49 ~74(57.71±4.9)岁;平均住院(30.2±7.1)d;硬膜外血肿10例、硬膜下血肿9例、脑内血肿11例;GCS评分平均(11.3±3.1)分。对实验组和对照组患者的年龄、性别、诊断、GCS评分、留置管道类型及其数量等基线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纳入标准:(1)年龄≥18岁;(2)GCS评分>8分;(3)患者持续谵妄或躁动不安;(4)留置管路1种及以上者,留置时间≥24 h;(5)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参加本项研究并签署约束知情同意书;(6)经伦理委员会批准。
排除标准:(1)患者病情变化中途退出治疗者;(2)既往有精神疾患、服用精神类药物、酗酒、吸毒者;(3)存在约束部位皮肤、末梢血运异常的患者;(4)存在严重循环、呼吸等其他系统疾患。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患者谵妄或躁动不安需要镇静治疗,予氯丙嗪(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每支25 mg)肌内注射,每日2次。该药为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作用机制主要为中枢多巴胺受体的拮抗药,肌内注射后达血药浓度高峰迅速。实验组:右美托咪定(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每支0.2 mg)静脉泵注治疗。右美托咪定为高选择中枢α-2受体激动剂,具有镇静和弱镇痛作用[7,8]。右美托咪定1支0.2 mg加48 mL的NS,初始负荷剂量0.5 ug/kg·min(4 mL/h),静脉泵注20 min,继而给予维持剂量0.2 ug/kg·min(2 mL/h),调整持续泵注速度以获得所需的镇静效果。患者出现以下情况立即告知医师:SpO2<90%;呼吸频率<10次/min;收缩压<90 mmHg。根据镇静目标,使用Ramsay镇静评分量表[9-10]:患者焦虑、烦躁为1分;安静、定向力好能配合为2分;嗜睡但能够听从指令为3分;持续睡眠状态但能唤醒为4分;呼之反应迟钝为5分;深睡唤之不醒为6分。用药后30 min、1 h动态评估,达到预期的镇静效果后每2 h评估定时唤醒,行神经系统情况观察。患者病情变化,随时评估。
1.3 评价指标
(1)患者使用身体约束平均约束时间:两组所有患者约束时间总和除以患者总人数。选择正确的约束用具,身体约束方式主要采用约束手套或约束带约束双上肢、四肢或肩部,遵照约束流程,约束前向家属详细解释约束作用,签署保护性约束同意书。床栏用棉垫包裹保护,防止意外坠床,床头及床尾使用软枕隔开,记录患者约束时间,填写身体约束落实表。(2)约束相关并发症:皮肤红肿:约束部位皮肤发红,高出正常皮肤;淤青:红肿并出现皮下出血;擦伤:皮肤发生破损。观察时机为:使用身体约束前,使用后每2 h以及解除约束后。(3)非计划性拔管:管道未到使用期限或不在计划拔管内,患者自行将管道拔除。排除管路固定不牢所致的滑脱或医疗护理操作不当等引发的脱管。(4)陪护人员与对治疗护理满意度比较:采用医院医疗护理满意度调查问卷进行满意度调查。
1.4 统计学方法
本研究采用SPSS 19.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采用(±s)描述性分析,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实验组患者使用身体约束平均约束时间(5.42±0.33)d,明显短于对照组(5.92±0.46)d,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验组患者约束相关并发症皮肤红肿、青紫或擦伤的发生情况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1。对照组患者治疗期间1例自行拔除鼻胃管,实验组患者未发生非计划性拔管(P<0.05);住院期间陪护人员治疗护理满意度调查,实验组91.9%,高于对照组75.8%,差异显著(P<0.05)。
表1 两组患者约束情况比较
3 讨论
庄晓艳等[11]对119例NSICU患者非计划性拔管分析发现,61.1%的非计划拔管发生在GCS评分8分以上,尤其是13 ~15分的患者,为保证护理安全,常使用身体约束以预防非计划拔管,约束对象主要为谵妄或昏迷、躁动不安、语言不能沟通以及接受精神或镇静药物的患者。患者术后是开始使用约束的最常见时段,神经外科部分患者存在认知障碍的疾病专科性,导致护理人员无法准确评估患者的意识状态,一旦采用约束,很少能给患者做到及时解除约束。然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12]对患者使用身体约束会增加患者急躁、易怒,反而引起非计划拔管的发生,频繁的身体约束,增加周围神经损伤、皮肤压疮、静脉血栓、身体功能减退及创伤后应激的发生率,不恰当地使用身体约束甚至会导致患者的死亡。对于外伤性颅脑损伤患者在激动、烦躁不安状态下,不仅会造成ICP增高,还会造成氧耗及脑代谢率增高,不恰当身体约束的使用会给患者带来心理的影响包括,社会行为、认知及行为能力的降低以及上述生理各方面的负性结果。镇静镇痛是现代神经外科患者临床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13],其目的保障患者安全,尽量避免患者躁动引起的ICP过分的波动。使用镇静药物前,先予以正确的判断,排除颅外因素干扰,如解除患者因便秘或尿潴留、留置尿管等不适所致谵妄或躁动,不管是颅内因素还是颅外因素,早期识别,排除患者的病情变化。
既往临床对谵妄或躁动不安患者采取间断给药,如氯丙嗪肌内注射,该药物注射后达血药浓度高峰迅速,但不适合烦躁患者长期治疗的需要,且剂量难以个体化。重症脑损伤患者镇静镇痛专家共识[14]指出,外伤性颅脑损伤患者使用镇静药物前应首先控制疼痛,以缓解躁动为主要目的的镇静治疗,宜维持较浅的镇静程度,进行基于目标导向的镇静护理,长期过度镇静或镇静不足同样能明显延长患者治疗时间,增加病死率风险,严重影响患者预后。右美托咪定兼具镇静和弱镇痛作用,被称为“清醒镇静”,能够有效减低脑损伤后炎性反应,对脑损伤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能够预防脑组织损伤后的进一步损害,对患者意识影响甚微,当患者使用镇静药物30 min后,使用Ramsay量表对患者进行镇静评分,重新进行约束必要性的评估。
颅脑损伤患者起病急、病情重,尤其面对患者的谵妄或躁动不安,家属在某种程度上承受着比患者更大的负担和压力,白天患者维持在较浅的镇静状态,家属可以间断的与患者沟通交流,对患者提供亲情支持,分散患者注意力,对于患者的身体约束,家属陪伴过程可以予以放松,增加患者舒适度,减少约束相关并发症的发生,有效得到家属的认可、配合与支持,提高治疗护理满意度,为减少过度约束的发生,保障颅脑损伤患者身体约束安全性,提高护理质量提供依据。夜间是患者意外拔管的高危时段,这个时段护理人力资源相对薄弱,家属亦处在疲劳阶段,夜间充分镇静,减少环境刺激,夜间需操作时,集中进行,控制夜间灯光,缓解谵妄所导致的睡眠质量下降及睡眠剥夺,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同时,也减轻了陪护及护理人员的负担。本文研究所示,实验组患者平均约束时间较对照组明显缩短,且未发生非计划性拔管,优于氯丙嗪的间断给药、按需镇静。
镇痛镇静治疗的实施也对护理人员镇痛镇静相关知识的认知、掌握提出更高要求,镇静深度判断非客观的数据显示,而是护理人员根据Ramsay镇静评分量表,较多的经验性主观判断,这就要求实施过程能够对患者镇静评分做出正确的评定,清醒或轻度镇静(2 ~3分)为一个较好的镇静效果。科室成立以护士长为组长,4名8年以上专科工作经验、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床位组长的干预评估小组,护理人员根据患者的躁动情况和镇静程度对药物剂量进行调控,能够做到充分评估、动态调整,同时对科室全体护理人员进行Ramsay镇静评分量表评估方法的培训,包括药物使用的评估时机、剂量调整、不良事件的预防与观察等,并采用理论考核、实践考核,确保安全的实施。右美托咪定具有比其他镇静药物更小的呼吸抑制作用优势,但需要注意的是其对患者循环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尤其是导致患者心率的作用明显,增加患者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的发生率,使用期间严密监测心率,维持在目标范围内。右美托咪定与其他镇静、安眠药物同时使用,关注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导致的不良反应,需考虑降低剂量。
综上所述,根据患者疾病严重程度、镇静目的等不同,制定个性化的镇静方案,能够有效减少患者谵妄、躁动不安的发生,缩短患者身体约束平均约束时间,减少约束相关并发症,增加患者舒适度,降低非计划性拔管的发生,促进患者康复,减少住院时间,提高治疗护理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