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功能对等理论看英文电影名称的汉译—以历届奥斯卡获奖及提名影片为例
2022-11-01陈则煊
陈则煊
一、功能对等理论
尤金·奈达是一位杰出的美国语言学家、翻译家和翻译理论家,其翻译理论对西方国家的翻译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是当代翻译领域学术性研究的奠基人。他提出的翻译理论自20 世纪初期引入中国,是我国翻译领域重要的理论之一,对我国翻译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深入了解该理论对研究电影名称英汉翻译具有重要意义。
奈达对翻译研究最主要的贡献是他提出的功能对等理论。1959 年,在《论圣经翻译的原则和程序》中奈达不仅将翻译定义为“最贴近源语的自然对等”,还首次提到了“动态对等”。随后于1964 年,奈达在其著作《翻译科学探索》中再次提到了“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这一相对概念:“基本来讲,有两种形式的对等,其一名为‘形式对等’,其二则名为‘动态对等’。”他还指出,“形式对等”注重信息本身在形式与内容上的对等,而“动态对等”强调翻译效果的对等。但在此时,奈达还并未对“动态对等”的概念作出严谨且明确的阐释。
直到1969年,奈达在《翻译理论与实践》中作出对“动态对等”的明确定义:“‘动态对等’,就是译文读者对译文所作出的反应与原文读者对原文所作出的反应基本一致”。1986 年,奈达在其作品《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中用“功能对等”替代了“动态对等”。奈达称,这两种概念并无太大差别,目的只是消除人们对“动态”这一概念的误解,并强调翻译交际功能的重要性。1993年,奈达在《语言,文化与翻译》中进一步提出了“动态对等”的两个类型,即“最低层次的对等”“最高层次的对等”。其中,“最低层次的对等”指目标语读者通过译文能理解源语读者如何品读原文;“最高层次的对等”指目标语读者对译文信息的反应与源语读者对源语信息的反应大体相同。
二、电影名称英汉翻译的常用方法
自从外国电影进入中国电影市场以来,翻译领域较为常见的翻译方法在电影名称英汉翻译上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就是音译、直译、意译、混译和创译。鉴于奥斯卡奖作为全世界最具影响力电影类奖项的权威地位,下文将以第一届(1929)至第九十四届(2022)奥斯卡获奖及提名电影名称翻译为例,从尤金·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的视角,举例分析这五种翻译方法在电影名称英汉翻译中的应用,并分别指出其优劣之处。希望能对未来相关领域的翻译研究、学习与教学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音译
音译即根据英文发音,选择一个或多个发音相近的汉字并按特定的顺序组合在一起,以追求与原标题发音上的近似。该方法可用于以人名或地名命名的电影名称汉译,如《伊丽莎白》(Elizabeth,1997)、《洛丽塔》(Lolita,1997)、《朱诺》(Juno,2008)、《阿凡达》(Avatar,2010)、《芝加哥》(Chicago,2003)、《敦刻尔克》(Dunkirk,2018)等。
音译弥补了源语与目标语在文化背景中的语义空缺,也保留了原名的文化色彩,却易造成观众困惑。因为翻译不仅是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更涉及两种文化之间的交流。电影《特洛伊》(Troy, 2005)就是例证之一。该电影改编自“木马计”这一希腊神话,其主要故事情节是,小亚细亚古城的特洛伊王子爱上了斯巴达国王墨涅劳斯的皇后海伦,并把她私自带回了特洛伊。斯巴达国王墨涅劳斯听后暴怒,集结希腊其他城邦,发动了一场对特洛伊城长达十年的包围。英雄奥德修斯为了帮助斯巴达国王赢得胜利,出一妙计,建议所有的希腊士兵制造出撤兵的假象,只在特洛伊城门前留下一匹巨大的木马。洛伊人以为自己打了胜仗,把木马当作战利品送入城中,谁知木马内藏匿的希腊士兵鱼贯而出,大肆屠城并带回海伦。西方人普遍熟知希腊罗马神话,因此看到电影名称很容易便能联想到故事情节,但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中国人,可能对于西方文化背景了解甚少,从而无法产生共鸣。
(二)直译
直译即既保留原英文电影名称意义,又保留原英文名称形式的翻译。直译在历届奥斯卡提名电影翻译中的体现主要有《黑天鹅》(Black Swan,2011)、《绿皮书》(Green Book,2019)、《小丑》(Joker,2019)和《小妇人》(Little Women,2020)等。
直译的优点在于,既传达了原名的信息又保留了原名的形式,但有时却因过度追求形式而忽略了读者反应。毕竟,电影是制作给观众看的。电影能否获得成功,取决于它能否为观众所接受和欣赏。如果任何电影名称翻译都采用直译法,那么翻译过来的影片名称将会十分枯燥,无法吸引观众的观影兴趣。
(三)意译
意译就是根据意义来翻译片名,同时放弃原来的形式,追求意义的传递。在电影名称翻译领域,“意义”既包括英文片名的意义,又包括故事内容的意义。
当电影内容介绍的是现代社会价值观以及人生观等抽象情节,或者是某种情绪,又或者是一种人文生活形式时,电影名称英译汉便适宜使用意译法,如《窈窕淑女》(My Fair Lady,1965)、《飞越疯人院》(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1975)和《心灵奇旅》(Soul,2020)等。
意译的特点在于以更清晰、更直接的方式传达了原名的信息。意译能总结电影的主要故事情节,如《雌雄大盗》(Bonnie and Clyde,1967)的译名向观众表明,这是一个关于“一对邪恶的强盗”的故事,而《盗梦空间》(Inception,2010)则表明这部电影讲的是“盗梦者”从别人的梦中窃取秘密的故事。
此外,采用意译的电影名称对译入语国家的观众更富有吸引力。首先,汉语四字格的使用使电影名称形式工整、朗朗上口,如《青山翠谷》(How Green Was My Valley,1941)。 其次,意译可以调整原名特点,使其更符合中国观众的审美风格,或便于观众理解。例如,《闻香识女人》(Scent of Women,1992)的汉译名将英语名词在翻译过程实现动词化,更加符合中文表达习惯。再如,《飞越疯人院》(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1975)的汉译名也使用了意译手段,抹去了原名的“杜鹃窝”这一意象。在英语文化中,“杜鹃(cuckoo)”是疯狂的象征,而“杜鹃窝(cuckoo’s nest)”则暗指疯人院,因为杜鹃会将自己的蛋放在其他鸟的巢中,这些雏鸟孵化出来后会丢弃其他鸟的蛋,甚至将其他鸟的雏鸟赶出鸟巢。然而在中国文化中,通常因其哭声悲戚而将杜鹃作为一种悲伤和孤寂的代表,遂有“杜鹃啼血猿哀鸣”。由于意向内涵的冲突,如果标题被直译成“飞跃杜鹃窝”,中国观众将无法理解杜鹃窝的内涵,因此此处采取意译最佳,直接传达了原名的含义。
(四)混译
顾名思义,混译法是指将音译、直译、意译等两种或以上翻译方法相结合,如音译加意译、音译加直译、直译加意译,甚至是三种方法在同一标题汉译中使用。当需要保留原片名特色,但又需要传达影片内容或含义时,则宜采用混译法。如《血战钢锯岭》(Hacksaw Ridge,2016)采用的则是直译加意译,而《阿甘正传》(Forrest Gump, 1995)则采用了音译加意译。
混译法的特点是有选择地集三种翻译方法各自的优势为一体,在契合源语的基础上能增加信息,便于观众理解,减少误解,从而引起观众的兴趣。例如,《人鬼情未了》(Ghost,1990)采用的是直译加意译,此处混译既贴近原文又符合影片内容,同时点明核心是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如果只是直译为“鬼魂”则会让观众误以为是恐怖片或者惊悚片,想要欣赏浪漫爱情故事的观众则会被劝退。
(五)创译
创译法是翻译时不拘泥于源语的含义和形式,进行一定的创造性的翻译方法。当译者认为原文不够恰当、没有商业号召力,或者找不到对应的词汇,则会采用创译法。创译在历届奥斯卡提名电影中的影名翻译运用实例主要有《乱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1998)、《爱乐之城》(La La Land,2016)和《寻梦环游记》(Coco,2017)等。
创译的特点恰巧与直译相反,虽然在理解方面实现了完美的意义传递甚至对原名的超越,却牺牲了原名部分的形式特色。例如,《爱乐之城》(La La Land,2016)是音乐片,讲述的是一对年轻情侣在追梦途中相识、相爱、相知的故事。原片名有三层含义:首先“La”指明故事发生地点是洛杉矶,其次“La La”有音乐节奏感,暗示本影片是音乐电影,再者“la la land”在韦氏词典中是“乌托邦”的意思,但是创译片名“爱乐之城”则无法传递出其全部特色。
三、电影名称英汉翻译的理想化特点
在电影名称英汉翻译的质量评估上,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但不可否认,功能对等理论在该问题的探索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基于上述讨论,电影名称英汉翻译应该至少达到最低层次的对等,进而追求最高层次的对等。因此,理想中的汉译片名应具备以下特点:
1.信息性:汉译片名应该能够正确地总结电影的主要故事情节,或传递原名的重要信息,从而实现电影名称这一最基本的功能,能够让观众入目便有大致正确的联想和反应。
2.可读性:汉译片名应采用恰当的表达,以适当的形式,便于观众理解,而不应采取不合适的形式进而引起任何误解和困惑。
3.文化适应性:汉译片名应考虑到译入语的文化环境,并尽量适应目标受众的文化环境,便于该环境中的观众最大限度地接受。
4.文化传递性:汉译片名应尽量保留和传递原名的风味和雅致,或应至少避免电影原名文化色彩风味的完全消失。
四、电影名称英汉翻译的可取手段
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在翻译电影名称的过程中,同时满足所有电影名称英汉翻译的理想特点似乎难以实现。那么,我们该如何在此之间进行取舍?下面从地区和题材两大角度,提出电影名称英汉翻译的可取手段。
(一)“入乡随俗” 式翻译
“入乡随俗”式翻译侧重于不同地区对不同翻译方法及技巧的选择。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受众进行翻译,在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翻译方法,创造不同的译名。
有相关学者调查了观众对同一影片译名的满意程度。调查结果显示,电影译名的主要翻译依据都是观众的语言习惯、文化品位,且在审美、文化、娱乐﹑获取信息等内在需求和译名本身所服务的商业、政治、文化等目的之间达到了最佳平衡点,因此这种翻译手段能获得不同地区观众的认可。电影作为一种大众艺术,只有最合适、最能为观众所接受的译名才能受到欢迎。
(二)“因材而异”式翻译
除了根据不同上映地区,还可以根据不同的影片类型进行翻译,如区分爱情片、惊悚片、恐怖片、侦探片、喜剧片等,并使用不同的翻译方法,即“因材而异”式翻译。例如,《阿甘正传》(Forest Gump,1994)如果译为福雷斯特甘,则无法体现该影片作为传记片的本质;《云中漫步》(A Walk in the Cloud,1995)的译名则充满诗情画意,缱绻美丽,观众一阅便知这是一部浪漫的爱情片。还有《午夜凶铃》(The Ring,1998)相比直译为过于笼统的“铃声”,《午夜凶铃》更能渲染其恐怖片的阴森气息。
综上所述,片名翻译首先应忠实于影片的内容和主题,再基于两个角度的考量选择不同的翻译方法:或根据具体的受众,考虑到不同地区受众的心理反应,选择符合该地区受众心理的翻译;或根据不同题材的影片,选择适合该种题材的翻译。
五、结语
本文以尤金·奈达提出的功能对等为理论指导,以第一届至第九十四届奥斯卡获奖及提名电影名称翻译为例,总结了五种电影名称英汉翻译的常用方法,逐一对其优劣之处进行评价分析,进而归纳出电影名称英汉翻译的理想特点,并基于这些特点提出了电影名称英汉翻译的可取手段。希望本文能对电影名称英汉翻译领域的未来研究提供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