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校图书馆口述历史法律与伦理保护措施分析★
2022-10-31范丽婷
范丽婷
(福建医科大学图书馆 福建 福州 350108)
法律和伦理问题贯穿于口述历史项目的全过程。图书馆无论是接受捐赠还是自己“生产”口述历史资源,都必然会涉及到访谈者、被访者、项目执行机构、收藏机构以及资源使用者等各方主体利益。如何保障和协调好他们之间的权益关系,在权利、利益和真实的历史中寻找平衡,单凭经验和自觉是不够的,需要相应的法律和伦理来规制。
1.财务报表分析定位不准。财务报表分析是财务人员主要工作,但财务报表分析报告主要使用者是企业决策层、经营层及相关利益人。这就要求财务人员要站在财务报表分析报告使用者角度来开展财务报表分析工作,要定位在企业决策层、管理者这个高度,来设计、撰写企业财务报表分析报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财务人员没有准确定位,容易将财务报表分析报告写成了财务数据比较报告,列出了一堆数据、百分比,没有对相关数据、比率进行精加工、深分析,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管理者的需求。
作为口述历史的发源地,美国口述历史实践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产生了大量的口述历史项目。随着这些项目日益关注战争、自然灾害、特殊疾病、毒品、以及犯罪等具有敏感性和隐私性的主题,同时也因为数字化技术的发展让口述历史资源的网络传播和使用变得更加方便和快捷,法律和伦理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口述历史工作逐渐成为所在机构的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管对象,学界也开始对法律和伦理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早在1968年,学者玛莎·简·查谢特在发表的《口述历史在图书馆员中的运用》一文中即强调了著作权和法律问题的重要性。1985年,Neuenschwander在其《口述历史与法律》一书中着重强调了法律问题融入到口述历史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求口述资料采集和收藏机构重视法律授权协议的签署,并呼吁保护被访者的隐私权。2009年,他重新编写了《口述历史与法律导引》一书,更加系统地介绍了口述历史涉及的版权方面的各种问题以及口述历史实践中应该遵循的各项道德伦理,成为口述历史教学培训的范本。除了学者的理论研究外,一些行业组织也对口述历史的法律和伦理问题做了研究。如口述历史协会在2009年将《口述历史评估指南》修订为《口述历史的原则和最优实践》 (Principles for Oral History and Best Practices for Oral History),对口述历史参与主体的法律和伦理、权利和义务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要求图书馆口述历史从业者“必须具备批判探索的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美国国家与地方历史协会要求以“人”为研究对象的口述历史项目,需要访谈者做好充分的背景调查和访谈问题审核,尊重并且保护被访者的隐私权,及时对潜在的敏感性话题进行告诫。
结合这些学者的研究成果和行业协会指南,一些高校图书馆从自身口述历史建设经验出发,制定了本馆口述历史法律和伦理保护机制。本文基于网络调研、文献分析以及E-mail咨询等,对美国开展了口述历史项目的高校图书馆进行调查,从采集阶段、保管阶段和传播阶段三个方面分析其口述历史法律和伦理保护措施,以期对我国高校图书馆口述历史相关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1 美国高校图书馆口述历史法律与伦理保护措施
通过调查可知,美国高校图书馆在口述历史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采取了不同的法律与伦理保护措施。在资源采集阶段,因参与主体相互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决定了采集阶段需要着重解决口述资源归属权的问题。在资源保管阶段,图书馆利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对相关隐私及涉密内容进行保护,努力在被访者个人隐私等权益可能遭受到侵害与信息内容的公开和挖掘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中寻找平衡。在资源传播阶段,图书馆除了要求使用者签订合法使用协议外,还发布了著作权保护政策,为使用者提供著作权及伦理培训,从多个方面提高使用者的法律和伦理保护意识。
1.1.4 转录过程确保口述资源的原始性
宋代徐铉校定本《说文解字·卷十·夭部》对“乔”字的说解为:“高而曲也。从夭,从高省。《诗》曰:‘南有乔木。’巨娇切。”清代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这样写到:“按乔不专谓木。浅人以说木则作‘桥’,如《郑风》‘山有桥松’是也。以说山则作‘峤’,释‘山锐而高峤’是也。”可见,“乔”字刚开始是表示树木或其枝干高大弯曲的。元以后,“乔”字主要作形容词和动词,有贬低的感情色彩,它的意义也发生了一定的引申变化。
1.1 采集阶段
采集是口述历史资源建设的基础,此阶段形成的口述历史文件的质量直接影响了后期的保管和传播利用。在采集阶段,美国的高校图书馆通常会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规避法律和伦理问题:
1.1.1 做好项目调查,保障访谈过程的顺利
1.3.1 使用前获得著作权人许可
1.1.2 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尽可能保护受访者的隐私权
微信公众号用于《计算机基础》教学效果比较明显,通过调查问卷显示,学生对使用微信公众号比较支持,可以减轻他们听课的压力,赋予他们选择的自由,能促进积极性,也拉近了师生间的距离。具体对照如表4 所示:
历史的目标在于发掘真实的过去,探索并且讲述真实的过去应该成为所有历史学者的基本目标。但是采访者在采访的过程中针对某个问题的“穷尽式追问”,有时会无形中侵害到被访者的隐私权,甚至给被访者带来痛苦。因此,如何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尽可能保护受访者的隐私权成为每个口述历史项目不得不面对的难题。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图书馆要求访谈者在访谈中要充分尊重受访者,保证内容的真实性,避免操控受访者的话语,及时停止被访者不愿意深聊的话题。贝勒大学图书馆规定,访谈者要注意自己的访谈技巧,可以采用开放式问题、封闭式问题和追问等方式获取更多的信息,对于有些不愿意暴露隐私的被访者,必要时可以采取匿名的形式进行访谈。
1.3.3 提供著作权及伦理培训
作为对过去事件回忆的原始记录,口述历史资源的一些内容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事件当事人的隐私,如果不采取一些技术手段对相关隐私和保密内容进行保护,在传播的过程中就有可能给当事人带来一些侵犯隐私权的隐患。因此,美国的一些高校图书馆根据当事人的意愿,通过技术手段对口述历史内容分级设定权限,以此保护敏感信息及隐私权。如贝勒大学图书馆为避免敏感信息被公开,通过网络技术对口述历史数据的使用权限进行分级设定,用户只能访问权限范围内的口述历史资料。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图书馆T. Harry Williams口述历史研究中心将资源分为受限制的及不受限制的两种,不受限制的在线口述历史资源均可提供给用户在线使用,受限制的资源只能到馆阅览,不能复制或者只能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复制。
由于互联网发展的历史原因,以传输控制协议(TCP)/网际协议(IP)为核心的互联网模型将“尽力而为”的可达性作为网络的首要任务,这使得报文携带的目的地址在路由过程中成为了唯一的决定因素。这种仅依靠目的地址的路由方式,大大限制了对报文转发控制的灵活性。并且随着互联网规模的迅速增长和用户业务的多样化,传统路由协议越来越难以满足许多业务对服务质量的要求。
相对于录音、摄像技术,口述历史工作者会遇到更多的文字转录问题。文字转录工作是口述历史资源建设最为基本的部分,因为在历史上音像资料会因为一些人为的或者是设备的原因被销毁或无法读取。为了保证口述历史资源的真实性,一些高校图书馆在进行文字转录工作时会特别强调要始终遵从被访者的意愿,尽量按照被访者的表述转录,不得随意对访谈的原始录音进行编辑和修改等,如果是为了某些特定的目的不得已而为之,则要做好备注。《口述历史的原则和最优实践》鼓励访谈者把口述历史资源的完整性当成一种执着的职业精神,避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到口述历史资源的转录中。哥伦比亚大学巴特勒图书馆在访谈结束之后,项目人员会将访谈记录的抄本交给受访者审阅,双方一起核对转录文本。为了确保口述资源的原始性,只有在“确凿证据和准确信息来源”的情况下,班克罗夫特图书馆才会对口述内容修改和校注,这种方式被称之为“批判式利用”(critical use)。
1.2 保管阶段
在资源的保管阶段,美国高校图书馆一般会采取开发口述历史数据库、数字加密和对内容设限三种方式规避口述历史伦理和法律问题。
1.2.1 明确归档范围,开发口述历史数据库
明确归档范围对高校图书馆口述历史收藏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收藏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和利用,但是如果没有能力对口述历史资源进行管理而进行收藏,则违反了美国档案协会的道德准则。因此,美国高校图书馆会根据本馆的馆藏特点及资源情况制定口述历史资源的收藏范围,确保收藏的口述资源能够与馆藏建设政策相符。如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图书馆对捐赠的口述历史资源要求非常严格,捐赠者提交的口述资源必须符合图书馆的十项规定,图书馆才给予收藏。为了能够更好地处理保管与利用的矛盾,美国绝大多数高校图书馆都对口述历史资源进行数字开发,建立口述历史数据库,为用户提供口述历史资源便捷的获取途径,如加州大学班克罗夫特图书馆、佐治亚大学罗素图书馆和哥伦比亚大学巴特勒图书馆等。
1.2.2 通过技术手段分级设定权限,保护敏感信息
1.3.2 发布著作权保护政策,提供相关链接
美国高校图书馆在口述历史项目建设中遵循着十分严格的契约精神。一方面,根据美国联邦著作权法的规定,任何人的语言或者观念经由任何形式加以记录,并自动享有著作权,其期限可以延伸至作者死后的50年。这就从法律上承认了被访人享有口述历史的著作权。另一方面,为了促进口述历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采访者在进行采访时通常会与被访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口述历史的著作权转让或者转赠给高校图书馆,避免高校图书馆在后续的数字化过程中陷入知识产权的风险。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图书馆专门制定了各种标准的授权协议书,并且建议其他图书馆在开展口述历史工作时要及时与相关人员签订好协议书。阿拉斯加大学图书馆的口述历史项目规定,公众在向图书馆捐赠口述历史资源时,需要签署一份赠送和著作权转让协议,同意将版权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权益都转让给图书馆,并且同意图书馆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
1.3 传播阶段
确立一套控制口述历史资源获取和使用的政策是图书馆处理好传播阶段法律和伦理问题的关键。美国高校图书馆要求用户在使用口述历史资源时要遵循版权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合理使用协议书。此外,在口述历史使用界面,一些高校图书馆会发布著作权的相关链接,用户可以通过链接下载口述历史法律协议样本、法律与伦理知识小册子等。
《口述历史的原则和最优实践》 提到:“须确保所提的问题有历史意义,这有赖于充分的访谈前准备和对相关事件的深入了解。”指南要求访谈员在访谈开始之前,须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这不仅包括查阅相关文献等对访谈者和访谈内容进行事先了解,也包括熟悉访谈地点和访谈设备等。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图书馆T. Harry Williams口述历史研究中心参考了指南的要求,制定了本中心的项目调查流程,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内容:(1)调查项目历史背景,利用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渠道查阅相关信息,草拟出访谈大纲,罗列出“最佳受访人”的条件;(2)搜集项目相关的照片、录像及访谈资料等;(3)熟悉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录音录像的质量;(4)根据“最佳受访人”的条件,从多种渠道招募受访人,如通过亲戚、邻居、教堂、社会组织和社交媒体等。佛罗里达大学 Samuel Proctor 口述历史项目的“口述历史八步骤”中着重强调了项目背景调查的重要性,要求项目人员在项目开始之初就要制定好采访的地点和人员清单、采访的问题和采访的日程安排等。
网络时代,为了避免口述历史资源的不当使用,美国多数高校图书馆要求用户在使用口述历史资源时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签订合法使用协议。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规定,可供用户使用的口述历史资源,用户可以通过特藏请求账户申请,申请通过之后即可到图书馆的特藏室中收听音频资源。如果用户需要将口述历史资源用于一些商业用途,比如在任何媒体中复制、引用、出版、广播、公开展示及创作衍生作品等,用户需要联系哥伦比亚口述历史中心负责人,了解许可协议并支付许可费用,该做法与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图书馆相似。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图书馆对保存在特藏室中的录音资源实行闭架管理,用户在阅览之前需要先在特藏请求账户上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取回后用户才可以使用。史密斯学院图书馆要求用户在发表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口述历史资源之前,必须确认著作权人的身份并获得许可。
本文采用面板数据时间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引入了时间虚拟变量。另外模型将以商业银行企业价值为被解释变量,银行人力资本为解释变量,通过依次引入资本结构、银行规模、费用控制能力等控制变量,确保模型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17]。各模型回归结果见表6。
将试验数据用Excel2013进行处理,计算出不同处理下的吸力值和实测体积含水率。将实测体积含水率与相应的吸力值作为输入值,用Origin拟合曲线,将拟合参数代入Van-Genuchten模型、Gardner模型得到与吸力值对应的拟合土壤含水率,并与实测结果进行比较,直到满足精度要求。
除了要求使用者在使用之前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外,一些高校图书馆还会在相关的服务页面发布著作权保护政策,提供相关的政策及表格链接,帮助用户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有侵权。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在口述历史使用FAQ页面中针对口述历史资源的在线访问、引用、预定、复制和转录等问题做了详细的回答,并提供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版权咨询办公室的链接,对合理使用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图书馆在服务页面申明,网站上的所有录音和文本文件均受美国版权法第十七条的保护,用户超出合理使用范围内的发布和复制需要得到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班克罗夫特图书馆的每一份录音转录本的开头都有版权声明,提醒用户在使用时遵从图书馆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版权相关知识、合理使用界定、法律协议表单以及确定版权状态和查找版权持有人的指南等链接。
1.1.3 签订协议,明确著作权的归属与内容
提高口述历史资源管理者和用户的法律及伦理意识,规避口述历史资源的法律及伦理风险,始终是美国高校图书馆及相关机构开展口述历史工作面临的关键问题。阿拉斯加大学费尔班克斯分校图书馆提供口述历史教育服务,培训的内容包括口述历史法律与伦理相关的知识。贝勒大学图书馆开设口述历史在线研讨会,课程包括两个章节,在其第二章节中重点讲授了口述历史的法律和伦理问题。肯塔基大学图书馆路易·纳恩中心在其官网建立了专门的“Oral History in the Digital Age”服务页面,页面整合了口述历史法律和伦理相关的概念、最佳实践、教育视频、论文和法规条款等,为用户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此外,该中心还出版了培训材料《Louie B.Nunn Center for Oral history》,分享了数字时代口述历史理论和实践经验,探讨网络环境下口述历史的最佳实践,对于推动口述历史资源的建设和用户教育具有重要作用。
2 美国高校图书馆口述历史法律与伦理保护特点
2.1 多个行业指南提供参考
美国口述历史协会在口述历史资源法律和伦理意识的提升及保护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就成立了全国性的口述历史协会,而且还在全国各地设立了众多分会,这些协会针对口述历史资源的法律及伦理保护问题开展了专题的研讨会,举办各种法律培训班,还通过各种活动宣传法律及伦理知识,让法律及伦理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此外,协会还出台了《口述历史目标与指导方针》《口述历史评估指南》和《口述历史的原则和最优实践》等行业法规,对口述历史各主体进行相应的义务和权利的限制,有效地推动了口述历史法律及伦理保护。除了口述历史协会外,伦理审查委员会、美国民意研究协会、美国国家与地方历史协会、美国档案工作者协会和知识共享组织等组织发布的行业指南在口述历史的法律和伦理保护上也提供了重要参考。如知识共享组织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为数字化的口述历史作品的公共获取提供了必要条件,也为数字环境下图书馆口述历史的伦理规范提供一种新的补充。
2.2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通过调研可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是美国高校图书馆应对口述历史法律和伦理问题的重要措施。在口述历史采集阶段,一些高校会严格要求录制设备的参数,以确保访谈记录的质量。在口述历史保管阶段,为了更好地处理保管与利用的矛盾,大多数高校会利用数据库技术开发口述历史资源库,无偏见地为用户提供口述历史资源的获取途径。此外,数字加密技术和权限分级限制也是保护资源安全的常用措施。利用数字加密技术,将敏感的口述历史资源数据转变为乱码加密传送,到达目的地后再还原数据,从而确保了资源传递和获取的安全。利用权限分级限制,对不同的用户设置不同的访问等级,从而很好地保护了相关主体的隐私,减少信息失衡,展示了人道主义关怀。
2.3 尊重受访者权益,彰显强烈的契约精神
美国高校图书馆充分尊重受访者的权益,尽最大努力在历史真实与隐私保护中寻找平衡。出于人道主义,美国的高校图书馆会对受访者的权益进行特别的保护,不会强制或者引诱受访者说出会对他们的隐私受到伤害的“实情”。如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图书馆要求访谈者在访谈中要充分尊重受访者,保证内容的真实性,避免操控受访者的话语,及时停止被访者不愿意深聊的话题。贝勒大学图书馆对于不愿意暴露隐私的被访者,采取匿名的方式进行访谈。在著作权保护上,美国高校图书馆通过签订协议来约束双方权益,协议一旦签订,便要无条件遵循。口述历史协会、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图书馆、阿拉斯加大学图书馆以及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图书馆等都制定了各种标准的协议书,如口述历史资源赠与协议、受访者授权协议、公众赠与契约和合理使用协议等等。这些协议书的签订,将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交待清楚,很好地规避了一些法律和伦理问题。
2014 年8 月到2016 年3 月,我有幸参与了公司沙特阿拉伯拉比格炼油厂项目的建设工作。这是我职业生涯第二个国际项目,而且在本项目,因为公司需要,给我更换了一个崭新的专业——API 储罐安装。由于之前一直干的是工艺配管,储罐是个全新的专业,这也就意味着过去的专业知识基本用不上了,一切都得重新开始学习。
社会策略主要就是懂得合作式学习。学校和教师都应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合作学习平台。学校应举办丰富多彩的英语活动,例如,英语角、英语咖啡屋、英语话剧比赛、英语配音比赛、英语听写大赛、英语辩论赛和英语演讲比赛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与他人学习和交流英语的机会,展现英语水平。学生在与他人交流的过程中也能增强自信。同时,教师在课堂上要摈弃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法,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在教学内容和教学任务的安排上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鼓励学生尝试。学生也应该积极配合教师的安排,主动争取锻炼英语的交流机会。教师要多表扬学生的参与行为,使学生获得成就感,激发社交热情,促进合作式学习的开展,提高英语水平。
2.4 注重口述历史法律与伦理方面的宣传和研究
为了更好地提高口述历史各方主体的法律及伦理意识,避免产生法律及伦理纠纷,美国高校图书馆非常注重口述历史法律与伦理方面的宣传与研究,通过发布著作权保护政策、提供相关链接、编制培训教材、举办研讨会和编制小册子等方式,从不同角度宣传口述历史法律和伦理知识,让法律和伦理观念深入人心。如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设置关于法律及伦理问题FAQ页面、肯塔基大学图书馆编制《Louie B.Nunn Center for Oral history》培训教材、贝勒大学图书馆举办在线研讨会、萨福克大学编制法律与伦理小册子以及北卡罗来纳大学图书馆制定访谈表格样本和相关参考书目等等。这些措施的实施,一方面让口述历史相关业务人员强化了自身专业知识和伦理素养,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公众法律伦理意识的觉醒和素养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有效地推动了口述历史资源广泛并且安全地利用和传播,促进了美国高校图书馆口述历史的发展。
3 对我国高校图书馆开展口述历史资源建设的启示
3.1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口述历史法律与伦理规范
作为口述历史研究机构的典型代表,美国口述历史协会成立已经近50年,在推动口述历史的法律及伦理保护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口述历史目标与指导方针》、《口述历史评估指南》和《口述历史的原则和最优实践》等行业法规的出台,不仅为规范口述历史法律和伦理问题提供了评判基准,也很好地保护了口述历史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口述历史界也成立了类似的行业机构,如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崔永元口述历史研究中心和南京大屠杀研究会口述史研究分会等,他们在推动口述历史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上发挥出一定的作用,但是在一些操作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上,我国的口述历史协会与美国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应该充分发挥口述历史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口述历史行业协会与历史学、档案学、图书馆学以及新闻传播学等学科和行业的合作,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对法律和伦理的规范,根据我国口述历史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既有指导性又有操作性的口述历史法律及伦理原则和标准。
(3)信息不可篡改。一旦信息经过验证并添加至区块链,就会永久的存储起来,因此区块链的数据稳定性和可靠性极高。
3.2 加强信息技术措施保障
现代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为口述历史资源提供了更加便捷化和社会化的保存及使用途径。建立口述历史数据库、运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口述历史的研讨和传播,已经成为图书馆开展口述历史工作的重要趋势。如温州大学图书馆建设的“民俗学文献与温州地域特色文化资源数据库”和汕头大学图书馆的“潮汕文献数据库”。但是,数字时代口述访谈资源在网络环境下的迅速公开和传播,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新的法律和伦理问题,如何处理公开使用与隐私保护的矛盾成为高校图书馆必须面对的问题。因此,我国高校图书馆可以借鉴美国高校图书馆的做法,利用一些信息技术对资源进行保存、数字加密和权限设置,避免口述历史资源被无限制地下载、复制和传播。首先,高校图书馆可以建立口述历史资源索引库,将索引库与馆藏检索系统相结合,为研究者和普通公众提供口述历史项目基本信息检索,使得潜在的用户可以了解到资源的相关信息,但是并不提供完整的口述资源,用户访问资源需要另外申请。这就可以避免口述资源被无限制地浏览、下载和传播。其次,高校图书馆可以利用数字加密技术对未公开利用或者是涉及当事人不愿意公开的隐私部分进行加密,保护其中的隐私信息。再者,高校图书馆还可以对数据库设置访问权限,对不同身份的用户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实现口述历史资源的合理使用。
3.3 尊重受访者意愿,注重受访者权益的保护
美国高校图书馆和受访者之间具有强烈的契约精神,非常尊重受访者的权益。我国高校图书馆在建立口述历史资源时,可以借鉴美国高校图书馆的做法,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措施,保护受访者的合法权益。在资源采集阶段,口述历史项目成员要充分地告知受访者所享有的权益及内容,与受访者签订法律授权书,如实整理访谈录音,不擅自删改原始材料。此外,在访谈中也要充分尊重受访者,不插话、不强加自己的观点,也不强迫受访者说出想保留的内容。在资源保管阶段,项目要及时与受访者商定一些不方便公开的内容,然后利用技术手段加密并设置分级权限,保护敏感信息。情况严重时,可以采取匿名的方式保管口述访谈资料。在资源传播阶段,项目可以邀请受访者选择开发利用的形式和途径,并分享资源所获得的各种利益。
3.4 开展宣传和研究,增强法律与伦理意识和理念
和美国高校图书馆相比,我国高校图书馆开展口述历史服务和研究的时间都较短,不管是口述历史资源的建设者、服务者还是使用者,其口述历史的法律和伦理意识都较弱。因此,我国高校图书馆要积极利用各种方法开展口述历史法律及伦理的宣传和研究,增强口述历史各方主体的法律及伦理意识。首先,高校图书馆可以利用宣传小册子、图书馆大屏幕、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以及微博等线上线下平台对口述历史法律和伦理知识进行宣传,让法律和伦理意识深入人心。其次,高校图书馆可以在口述历史的服务页面建立专门的法律及伦理宣传区域,链接其他可供参考的最佳实践、教育视频、论文和法规条款等,及时为用户解决法律和伦理问题提供参考。再者,高校图书馆还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开展口述历史法律及伦理相关的讲座和研讨会,系统化地提升口述历史各方主体的法律及伦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