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贝缩宫素联合缩宫素治疗有子宫收缩乏力高危因素产妇产后出血的临床效果分析
2022-10-26汤旦刘静娴成珍燕赣县区妇幼保健院江西赣县341100
汤旦,刘静娴,成珍燕(赣县区妇幼保健院,江西 赣县 341100)
产妇在分娩时常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状态,易导致生产时间延长,体力大量消耗,致使子宫肌肉出现疲劳,造成子宫收缩乏力,诱发产后出血,严重可致使产妇死亡[1]。临床所用缩宫素可通过结合平滑肌催乳素受体,使子宫呈现规律性的收缩,以使子宫收缩张力增强,进而达到防止出血的目的,但受产妇体内催产素酶的影响,单一使用该药在进入人体后可迅速被催产素酶灭活,导致其作用时间缩短,需进行重复给药,不能持续改善子宫收缩乏力状态,止血效果不甚理想[2-3]。卡贝缩宫素具有起效快、药效持久的特点,可长时间作用于子宫颈部,在增强子宫节律性收缩的同时强化其收缩张力[4],其两者联合预防产妇产后出血可能会更有效。基于此,本研究将对其两者联合的应用效果进行探讨。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9 年6 月至2021 年10 月我院收治的有子宫收缩乏力高危因素产妇91 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45 例和观察组46 例。观察组产妇年龄(31.87±5.46)岁;初产妇22 例、经产妇24 例;孕周(39.65±1.12)周;对照组产妇年龄(32.12±5.31)岁;初产妇24 例、经产妇21 例;孕周(39.78±1.05)周。两组产妇年龄、产次、孕周、高危因素等一般资料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符合赫尔辛基宣言。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1)符合《剖宫产手术的专家共识》中的手术指征[5];(2)只有一个妊娠囊;(3)宫腔压力<4 Kpa;(4)PLT 为100~400×109/L;(5)伴有高危因素子宫收缩乏力。排除标准:(1)严重哮喘病史;(2)严重心衰、紫绀型心脏病;(3)子宫肌瘤、卵巢囊肿;(4)对所研究药物过敏者;(5)分娩期间出现宫颈裂伤。
1.3 方法 两组剖宫产术均由同一组医生在硬膜外麻醉下完成。均持续观察至分娩后24 h。
1.3.1 对照组 给予缩宫素(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4020474)治疗,胎儿娩出后,于宫体行肌内注射10~20 U;待胎盘分离,将缩宫素200 U与500 ml 生理盐水相溶,以30~40 滴/min 的速度进行静脉滴注,若注射后术中出血量仍在400 ml 以上,则再次于宫体部行肌内注射10 U。
1.3.2 观察组 在对照组基础上予以卡贝缩宫素(成都圣诺生物制药,国药准字H20163001)治疗,胎儿出生后,以单剂量的形式静脉注射100 μg,时间>1 min。
1.4 临床观察指标(1)出血情况:记录两组产后2 h、产后12 h 及产后24 h 的出血量。(2)子宫收缩情况:采用安徽鑫佰客电子商务生产的JPD-200B1型胎心检测仪记录子宫收缩持续时间;使用皮尺测量子宫底高度,计算子宫底下降速度=子宫收缩持续时间/子宫底高度。(3)凝血功能:治疗前、分娩24 h后,晨起抽取产妇空腹动脉血3 ml,采用北京普朗新技术生产的PUN-2048A 型全自动凝血分析仪(京械注准20172400578)检测APTT、FIB、PT 及D-D。(4)产后出血发生率:统计两组产后发生出血的人数。(5)不良反应发生率:统计两组用药后发生恶心、呕吐、心悸胸闷、心率加快的人数。
1.5 统计学处理 数据采用SPSS 22.0 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表示,行t 检验;计数资料采用例(百分率)表示,行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出血量比较 观察组产后2 h、12 h、24 h出血量少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出血量比较(,ml)
表1 两组出血量比较(,ml)
2.2 两组子宫收缩情况比较 观察组子宫收缩持续时间长于对照组,子宫底下降速度快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子宫收缩情况比较()
表2 两组子宫收缩情况比较()
2.3 两组治疗前后凝血功能比较 治疗前,两组凝血功能指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APTT、PT 短于对照组,FIB 高于对照组,DD 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治疗前后凝血功能比较()
表3 两组治疗前后凝血功能比较()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
2.4 两组产后出血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产后出血发生率为0%,与对照组的4.44%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5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10.86%,稍低于对照组的13.32%,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n(%)]
3 讨论
产后2 h 是产后发生出血的高发时段,若不能在此时间段内有效控制产妇出血情况,可导致产妇脏器进一步损伤,对其生命造成严重威胁。研究表明[6],合理采取相关药物干预以缓解子宫收缩乏力可对产后出血进行有效预防。作为一种静脉滴注药,缩宫素在其使用后可有效结合子宫平滑肌受体,增加钙离子生成,使其细胞内钙离子水平上升,以使子宫收缩增强,具有良好的止血效果,但该药半衰期较短,单独使用极易被产妇体内催产素酶吸收,导致部分产妇即使反复用药,也不能使子宫收缩增强,止血效果不尽人意[7-8]。卡贝缩宫素是一种长效缩宫素,其作用时间长达12 h,人体注射后可迅速进入血液循环,增强宫缩,促进血小板聚集,将辅助用于缩宫素以预防产妇产后出血可能会弥补单用缩宫素的不足。
研究认为[9],子宫收缩乏力可引发产妇产后出血,而有效收缩子宫平滑肌可增加子宫压力,以促进子宫血管闭合,有效发挥止血作用。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产后2 h、12 h、24 h 出血量显著少于对照组(P<0.05),子宫收缩持续时间延长,子宫底下降速度增快(P<0.05),说明两者联合可促进产妇子宫收缩,防止产后出血。可能的原因是缩宫素作为子宫收缩剂,可作用于子宫上段肌纤维细胞,刺激其细胞活性,以促进子宫强直性收缩[10],预防产后出血。作为一种新上市的多肽类激素,卡贝缩宫素具有其他激素类药无法比拟的生物活性,其在增强子宫强直性收缩方面亦发挥着强效作用,可有效控制出血量,并利用其高分子结构,长时间作用于子宫底,促进子宫颈收缩,以增强子宫收缩及子宫内压力,并对其肌纤维内破裂血管进行机械压迫,防止产后出血[11]。两者联合可协同增加药物敏感性,促进宫腔表面血管收缩,使其子宫平滑肌保持持续兴奋,以确保子宫进行收缩,进而达到控制产后出血的目的。此外,纪春花等[12]研究中显示,联合组产后出血发生率8.00%低于常规组26.00%。而本研究结果显示,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产后发生出血的人数较少,但其对比无显著性差异(P>0.05),其可能是本研究所选取样本量为91 例,而他研究为100 例,与之相比,本研究的样本量偏少,其可能是结果存在差异的原因,因此本研究会在扩大样本量的基础上进行多方位研究。
凝血功能障碍是导致产妇产后出血的重要机制。FIB、APTT、FIB、PT 可用于评估凝血功能,其中FIB 可作用于机体凝血机制,增加血浆黏滞,当其浓度降低时,可促使血小板离散,导致APTT、PT 时间延长,D-D 增高,造成凝血功能障碍,加重产后出血[13]。本研究结果表明,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治疗的APTT、PT 缩短,FIB 升高,D-D 显著降低(P<0.05),说明两者联合可提高产妇凝血功能。可能的原因是缩宫素可与子宫平滑肌内受体进行特异性结合,促使其钙离子大量释放,从而增加细胞内钙离子浓度,促使凝血酶原向凝血酶转换,使血小板大量聚集于腔内破损组织细胞内,以诱发凝血反应,改善产妇凝血异常状态。卡贝缩宫素半衰期较长,使用后可通过增加机体凝血细胞物质的释放,改变血小板黏性形态,使其形成血凝块堵塞破损血管以进行止血,进而改善产妇凝血功能[14]。两者联合具有增强血小板聚集的作用,使其在出血局部形成血凝块以减缓子宫壁弓状血管血流,进一步诱发凝血反应,促进机体释放凝血因子,改善产妇凝血功能。
本研究结果中,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可能的原因是卡贝缩宫素和缩宫素对于子宫肌层质膜受体具有相同的亲和力,其注入人体后对于从体内的清除及分布容积无剂量依赖性,可防止大量药物停留于机体而引起的不良反应增加,且两者主要经粪便排泄,可减少对胃肠道平滑肌的刺激,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少,故两者联合不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这与杨喜歌等[15]的研究结果相符,支持本研究结果。
综上所述,卡贝缩宫素辅于缩宫素可对产妇凝血因子进行调节,促使子宫收缩力增强,以控制产后出血,且不增加产后出血发生率及不良反应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