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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宿敌为友:国家间和解的政治经济学

2022-10-26王高阳

社会观察 2022年1期
关键词:和平国家政治

文/王高阳

与战争/和平或冲突/合作不同,和解(reconciliation)是国家间关系中一种典型的、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的国家间互动形式。人们经常容易把和解与和平相混淆,事实上,它与和平是有显著区别的。其一,和解发生在那些有严重历史恩怨的“宿敌”或“世仇”国家之间,如存在长期的战争或者殖民经历,并非指所有曾经发生一般对抗或短暂冲突的国家重新站在一起。其二,和平可以仅仅靠利益来实现,而和解却不能。和解不单单是赔款、归还领土或签订停战协定等物质层面上的冲突解决,更涉及民族心理和精神创伤的愈合。其三,和解具有过程性,往往是一个从冷和平走向暖和平、从不稳定和平走向稳固和平的长期过程。正是因为和解的特殊性,它成了经历过冲突的国家间关系从冲突走向和平与合作的关键,可以说,没有和解就没有冲突之后的持久和平。

冷战结束以来,和解正日益“从国际关系的边缘走向中心”,逐渐成为一种全球性现象。然而,在实践愈彰的背景下,国际政治学界却存在着一个明显的矛盾,即国家间和解的增加与对“国家间和解”理论探讨的缺乏,这一矛盾在国内学术界表现得更加明显。目前,在中国政治学界,对“和解”理论的探讨多局限于国内政治领域,如民族和解、种族和解和宗教和解等,对国家间和解的理论探讨基本上处于一种缺位的状态。系统地探讨和思考这些问题,不仅对学术界更好地理解国家间和解的概念与理论有重要意义,而且有助于更好地推动国家间和解的实践。

国家间和解:既有研究成果述评

国际政治研究由于长期被框定在“战争与和平”二分法的范式之下,一直缺乏关于国家间和解的系统性理论框架。现有的关于国家间和解的研究存在着描述多于诠释、案例多于理论的现象。具体来说,既有的关于国家间和解的研究存在三个缺陷。其一,忽视了和解的阶段性特征,尤其是在探讨和解的影响因素时基本上忽视了不同的和解阶段有完全不同的逻辑和动力。其二,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和解的两种关联性逻辑,即政治性逻辑与经济性逻辑。国家间和解是一种典型的国际政治经济现象,所以理解国家间和解就有必要同时把握和解的政治学与经济学两种关联性逻辑。其三,缺乏一个系统的整合性研究框架。

有鉴于此,本文将国家间和解的阶段性作为前提,融合政治与经济两种和解的关联性逻辑,试图建构一个简要的用来理解国家间和解的分析框架。它要回答的首要问题是“和解是如何实现的”,或者说是与“宿敌”为友如何成为可能,从理论上阐明关于国家间和解的一个完整性逻辑,即国家间和解是如何发生、如何得以巩固和深化以及有何后果。

国家间和解发生的政治经济学

国家间和解是如何发生的?本文认为理解国家间和解的发生需要解决“意愿”与“能力”的难题,即原来的敌对国家为什么有意愿去和解,又如何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国家间和解本质上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国家面临特定形势时进行的政治抉择。考虑到和解的主体是经历过长期冲突或战争的国家,彼此之间的敌对认知根深蒂固,甚至可以说对彼此的仇恨与敌对本身就构成了国家认同的一部分。因此,对它们来说突然停止敌对、实现关系转圜是相当困难的。那么,什么可以成为国家之间相互妥协、走向和解的理由呢?在国际社会中,国际体系本身构成了任何国家行为选择都不得不考虑的现实制约,给国家的政策选择施加了一定的限制。国家之间能否和解以及和解的程度和持续时间均受到国际环境的制约。

第一种,在等级制国际体系下,国家之间相互妥协、走向和解往往跟体系内的霸主有关,曾经的宿敌国家可能会屈从于霸主的要求而与邻国和解。冷战期间,在华约内部,苏联与波兰之间和解的发生更多是等级制而非外部威胁的结果。当时苏联是与资本主义阵营对抗的华约体系的“盟主”,波兰作为华约阵营内部的成员,其外交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不得不与苏联保持同步。从该意义上来说,两者和解的发生更多是波兰单边妥协的结果,是等级制塑造的结果。与非等级制国际体系下的和解相比,等级制下的国家间和解虽然启动相对容易,但巩固的过程更加艰难,原因在于这一结果往往不是国家自主的抉择,而更多是一种体系约束下的无奈之举。这是自主和解与迫于外力要求的和解之间的不同。在迫于外力而实现初步和解之后,如果没有后面长期的对历史问题的细致探讨以及民众之间发自内心的真诚和解,仅仅依靠体系内部的强权胁迫,和解就很容易停滞不前甚至逆转。

第二种,在非等级制国际体系下,国家基本上符合平等的、自主的理性行为体这一假设,它们会为了实现自我利益而自主寻求和解。在这样的体系之下,只有当面临严重的安全威胁直至有可能危及生存时,原来的敌对国家之间才有可能相互妥协,走上和解之路。这种安全威胁往往来自实力强大的第三者,要么是加害国与受害国面临的共同安全威胁,要么是单边的安全威胁;可能是单纯的军事方面的安全威胁,也可能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对国家合法性构成的威胁。无论何种情形,一个新的安全威胁的出现暂时中止了国家间关系的既有冲突模式,激活了构建新的双边关系的可能性,促使原来的敌对国家放弃长期奉行的敌对政策,走上和解之路。

和解的发生本质上是国家在国内政治合法性与维护国家安全之间作出的一种平衡策略。通常,国家在面临较为严重的安全威胁时会采取两种手段进行自我保全:一种是自助,即尽可能依靠自身,通过增强自身实力来抵御威胁;另一种是他助,即通过联合其他力量甚至是曾经的敌人,以最大限度提高自身的防御实力。然而,当一个国家领导人选择与曾经的敌国和解时,就产生了一个难题:对原来的敌对国实行和解政策或许可以有效增强自身的防御实力和威慑能力,但又产生了国内政治合法性的问题,因为任何与原来的敌对国和解的行为都会被国内保守势力视为投降或背叛行为,“追求和解必将产生相当大的政治阻力,特别是它意味着采取更悔悟的历史立场和与当前的历史叙事相悖的时候”,这就是国家寻求和解时面临的能力不足问题;但是,如果实行坚定的不和解政策,也有可能将国家置于无法回避的安全威胁之中。如何处理这一难题,构成了对该国政治领导人的重大考验。面对这一两难选择,政治领导人最明智的决策就是在国内政治合法性与维护国家安全之间尽可能取得平衡,而这往往需要有一位具有决断能力且广受拥护的领导人,才能解决和解带来的政治合法性问题。如果处理得巧妙得当,最后的结果就是与曾经的宿敌和解,既有效地捍卫了国家安全,又反过来进一步增强了国内政治合法性。

国家间和解巩固的政治经济学:承认、补偿、融合

国家间和解巩固的政治经济学是要回答为什么要推进和解的巩固、如何持续推进和解的巩固等问题。和解的发生(或启动)缓解了国家间安全困境,改变了宿敌国家既有的关系模式,开启了新的国家间关系。如前文所述,因为和解的发生本质上是一个政治行为,或是等级制国际体系的驱动,或是国家在面临外部安全威胁时利益驱动下的理性抉择,所以当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当敌我关系变动时,建立在“我的敌人的敌人即是我的朋友”原则上的和解就很容易出现倒退和反转。在实现了初步和解以后,要想将双边关系重新推回正轨、实现国家间关系的深层和解,就需要一个长期的巩固过程。国家间和解的巩固,其本质是一个将和平制度化的过程,即将冷和平转化为暖和平的过程,这个过程尤其需要防止偶然因素——领导人的更迭、政党轮替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造成和解的倒退或逆转。所以,和解的发生只是起点,它需要一个持续推进的深化过程。

如何持续推进和解的巩固过程?国家间和解的巩固是在内力与外力、政治与经济等多重复杂因素互动下的结果。和解的不同阶段面临的任务是完全不同的,巩固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重建双方的友好与信任关系、促进民众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包容,这涉及国家身份认同的转变。为了实现认同转变的基础扩展以及友好关系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除了国际环境的支撑以外,国家之间如何来管理其相互关系至关重要。这涉及三个密不可分又相互递进的机制:一是承认(recognition),它关系到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历史问题;二是补偿(restitution),它关系到如何以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当下关系;三是融合(integration),它关系到如何建立面向未来的双边关系。这三个机制层层关联,基于过去、现在及将来的时间序列,推进了国家间和解的巩固与深化。

承认涉及对历史事实的再确认,是国家间和解巩固与深化的第一重机制。国际关系中的“承认”是国家身份与地位获得的重要途径,所以,国家会为了“承认”而进行斗争。就国家间和解而言,受害国会积极争取其“受害国”身份得到加害国的承认,这既是恢复受害国权利的基础,也是双方关系重建的开始。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国家间和解的发生往往是建立在加害国对历史事实有了基本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上,而和解的巩固与深化则需要对历史事实进行再确认,它既是对历史,也是对受害国及其民众受害心理的最基本的尊重,可以为和解的深化奠定心理基础。再确认的形式包括加害国领导人的道歉、将体现国家道歉或反省的和解立场写入政府文件、正确的历史观教育等。这是一个推进国家间和解的制度化进程,能够让和解超越领袖个人或政党偏好驱动。

补偿,即弥补与纠正历史上的非正义,它是国家间和解巩固与深化的第二重机制。补偿是建立在承认机制基础上的,没有承认就没有补偿。补偿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既是加害国对被害国身份承认的一个重要象征,也是前者努力争取双方关系重建的一个重要途径。历史上,加害国曾经给受害国带来了巨大的物质和心灵创伤,所以和解的深化必然涉及如何弥补与纠正历史上的非正义行为。考虑到宿敌的形成是一个从物质破坏到精神和心灵创伤不断深化的过程,所以,和解的巩固也必然是一个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过程,是从物质补偿开始到名誉恢复的过程。

融合,即多层次的社会融合与交流机制,是促进国家间和解巩固与深化的必不可少的环节,是曾经的加害国与受害国建立面向未来的双边关系的关键。“承认”暗含着加害国对被害国具有优先地位,被害的事实只有得到加害国的承认才能确立;而“补偿”则意味着加害国积极行动争取获得受害国的宽容和谅解。所以,从本质上来说,承认与补偿的过程都并非完全平等的身份关系互动,而融合则是双方平等的身份关系的重建与恢复。对历史事实的再确认与对非正义的弥补与纠正,往往指涉政府行动,而国家间深层和解的实现必然有赖于双方社会和民间层面的积极互动,需要建立国家之间多层次的社会交流与融合机制。在这方面,可以通过加强双方经济交流、实施青年交流、文化交流计划等,厚植和解的利益基础与文化基础,促进社会之间的相互理解,鼓励对历史的真诚反思和知识阶层的大讨论,从而实现从政府推动的和解转向政府与民间双向互动共同推动的和解,从基于利益驱动的各怀异心的假朋友转向深度反思历史后的真朋友。

承认、补偿、融合是国家间和解巩固与深化的三个相互关联的机制,承认是和解的基础,补偿是手段,融合是目标,三者分别从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序列打开了国家间和解的大门。时间是理解国家间和解的一个重要维度。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因素、政治还是经济因素,从承认到补偿,再到融合,这一机制最终都要在时间的作用下才能转化为推动和解持续巩固的有机因子。只有等加害国与受害国在时间作用下逐渐建立起和谐相容的历史记忆时,国家间的深度和解才有可能启动。

国家间和解的政治经济学后果

国家间和解的发生、巩固是在政治与经济等多重复杂因素互动下的结果,其最终也将会形成广泛的政治经济学影响。国家间和解是原来的敌对国家之间政治经济关系质变的过程,不过其最终却获得了超越双边关系的意义,能够直接影响地区政治经济形势,推动地区一体化的进展,甚至产生一定的全球性意义。所以,国家间和解作为双边关系从消极互动转向积极互动的一个重要过程,是一种值得追求的关系形态和价值理念。

首先,和解的实现能够显著地改变国家内部的政治经济生态,使国家享受到和平带来的红利。一方面,国家间和解的实现将会影响国家内部政治生态,改变国内政治力量平衡状态,极端保守力量在和解过程中将会逐渐被边缘化,变得不那么受欢迎。一般来讲,国内保守力量往往是坚定的不和解者,也是实现和解过程中的主要阻力。在没有实现和解之前,国内主张和解的开明派与不和解的保守派两种力量会长期处于冲突之中,关于国内政策和对外政策的辩论也因此常常沦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其结果是耗费了颇为有限的国内政治资源。随着和解过程中极端保守力量的边缘化,国内政治生态在一定程度上得以重塑,有限的政治资源将会被导入真正关系国民福祉的领域。另一方面,和解会带来明显的国内经济效应。和解的实现为国家提供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和平环境,使国家可以进行长期的、有计划的投入和建设。对报复的担忧和对敌人卷土重来的恐惧的降低,使国家安全威胁在政府议事日程上的重要性相对下降,原本被占用的国防军事的部分投资可以被投入经济发展领域,从而为国家带来经济上的好处,有利于国内福祉的改善。

其次,和解的实现将有助于改变国家间政治经济关系的原有态势,加深彼此之间全面的依赖,其最终归宿是实现国家间的命运共同体。就政治后果而言,国家间和解的实现能够改变既有的被冲突主导的国家间关系本质,以和平与合作的理想类型重建双边关系。国家间和解的本质就是和平得以深化的过程,是国家间关系从消极和平走向积极和平、从冷和平走向暖和平、从脆弱的和平走向坚实的和平的一个过程。所以,未能实现和解的国家间关系注定是冲突与纷争不断的,甚至有重新回到战争的风险。和解的完成能够消除冲突和战争再现的可能性。威廉·朗(William J.Long)和彼得·布雷克(Peter Brecke)通过对20世纪大量的内战和国际冲突的案例研究,特别是对11场内战和8场国际冲突的比较研究,系统地检验了和解对于内战和国际冲突之后和平的维持,尤其是对冲突再次爆发的影响,最终发现,和解的确对这些国家内部以及国家间维持和平、重建秩序有着明显的影响。进一步,和解所带来的国家间政治关系的改善,又为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扫除了障碍。既有研究已经证实国家间政治关系会显著地影响经济合作的水平。由于国家之间政治与经济的紧密关联,和解实现了政治关系的改善,提供了国家之间经济合作的政治动力。随着国家之间经济往来日益密切,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反过来,相互依赖的加深又进一步巩固了和平与合作的局面,使战争不再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优先选项。

最后,国家间和解的政治经济学意义不仅仅局限于双边关系,而且能够产生更广泛的地区影响。一方面,国家间和解的实现能够显著地改善地区政治局势,使动荡不安的地区形势重新回归宁静与和平。在未能实现和解之前,国家间政治关系的恶化会产生明显的溢出效应,可能波及周边及地区,使地区政治局势出现动荡,而地区局势的动荡又为域外大国介入和插手提供了口实,进一步恶化了本就复杂的地区形势。在东亚,由于中日两国长期未能实现彻底和解,尤其是冷战结束以后中日和解出现倒退和逆转的现象,不仅严重影响双边关系的健康发展,还影响整个地区的稳定局势,使得东亚地区时常出现经济繁荣而安全风险较高的矛盾;而二战后德法两国实现和解,不仅彻底改变了从中世纪以来两国长期兵戎相见的局面,而且在两国的推动下实现了西欧的长期稳定与和平。另一方面,国家间和解将会带来深远的经济学意义,成为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力量。缺乏真正和解的地区一体化进程不可能走远,因为饱受历史问题折磨的国家间,政治会时不时地跳出来,成为干扰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微小但绝不能被忽视的力量;反过来,国家之间的真正和解将会给地区经济一体化注入坚强的动力。正如德法和解一样,两国在实现和解的过程中推动欧洲一体化取得了长足进展。

结语

关于国家间和解的政治经济学探讨不仅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对中国所处的东亚地区来说,和解更是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东亚是中国和平发展的地理依托,也是理解中国地区角色及发展命运的一面镜子。然而,近年来东亚地区却并不稳定,时常出现紧张局势,其根本原因在于东亚尚未实现全面和解,面临着多重和解的任务,如中日和解、日韩和解、朝韩和解等。中日关系在20世纪70年代实现初步和解以后,经历了一个巩固和深化的过程,但和解的势头未能延续下去,近年来和解甚至陷入倒退和逆转的过程。日韩和解比中日和解起步早,而且取得了更具标志性的成果,但也始终未能跨越和解的巩固阶段,近来两国关系甚至进入每况愈下的境地。无论是中日和解,还是日韩和解,其症结都是“融合”。在国际体系的作用下,在美韩同盟与朝美对立的大格局下,朝韩和解可谓步履坎坷,但的确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特别是在2018年,朝韩《板门店宣言》的签订使双方和解进程出现了一个小高潮。可惜的是,在朝美未能实现和解的大前提下,朝韩和解的努力有可能偃旗息鼓。在东亚地区,朝日和解进展最为缓慢,围绕“承认”的斗争还在持续,和解路途遥远。从长远来看,东亚持久和平的实现离不开东亚国家间和区域深层和解的实现,就目前东亚所处的复杂现实和日本的历史观来说,“承认”仍然是制约东亚和解至关重要的一步。

当然,本文研究也存在一些缺陷和有待继续思考的问题。第一,对国家间和解的巩固和深化的分析仍然过于简单,虽然归纳了三个相互关联的机制,但对核心要素的分析相对来说仍然缺乏。第二,由于语言及资料的限制,本文使用的案例大部分都是二战以后欧洲与东亚的和解案例,对其他地区和其他时段的案例缺乏更多的分析。第三,国家间和解的政治经济学是一个宏大的研究问题,本文只是按照阶段归纳了一个相对比较简单的分析框架,更加详细的、深入的分析需要更大的篇幅和未来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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