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与赵南公的恩怨是非
2022-10-22北京张耀杰
北京 张耀杰
赵南公背后的王无为和李凤亭
《一九二一年的赵南公与郭沫若》的整体基调,是通过捧赵贬郭来给赵南公鸣冤叫屈、评功摆好:“以郭沫若、郁达夫、成仿吾、张资平、田汉、郑伯奇等人为首的创造社就是在一九二一年成立和壮大的。但鲜为人知的是,若没有赵南公和他主持的泰东图书局,创造社难说能横空出世,更难在当时就成为具有代表性的新文学社团之一。”
这段话除了“鲜为人知”四个字有些夸张外,基本上还是成立的。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赵南公之所以先聘请成仿吾而后又选择郭沫若,是因为在他的背后刚好有两位推手:王无为和李凤亭。
据王无为回忆,1919年底,作为孙洪伊(伯兰)的助手之一,李一峰在北方“某军阀”支持下办了一份《正报》。《正报》编辑部设于法租界同善里一所双开间楼房的楼下前厢房。“楼上则为孙氏清客周四维(用吾)、李凤亭、光昇(明甫)的住所。不断往来其间者,则有谢远涵(敬虚)、康季遥、陈伯简这些人。《正报》出版时,李一峰先拖周用吾、李凤亭来帮忙,因为我和周、李二氏经常在一起谈天,一峰就连带拉我写短评。”
1920年1月24日,王无为在《正报》发表随感录《戴季陶应该忏悔》,批评戴季陶在家里虐待婢女。正在《星期评论》鼓吹妇女解放、劳工神圣的著名报人戴季陶,派人找李一峰交涉,谎称家里的婢女是嫂夫人雇佣的,并没有遭受什么虐待。李一峰迫于压力,答应就此事发表致歉声明,王无为激愤之下脱离了《正报》。
自立门户的王无为给赵南公的泰东图书局支付120 元印制费用,于1920年4月3日出版发行《新人》月刊第1 期,并发起组织新人社,“首先努力的目标,是从事废婢废娼运动”。《新人》月刊第1 期共3000 本很快卖完,回笼资金成为这份刊物后续的运营资本,王无为也因此成为泰东图书局的一名临时编辑。
1920年年底,王无为听取李凤亭的劝告为赴日求学做准备。他先到商报馆求见陈布雷、潘公展,要求给自己一个驻日特约通讯员的名义,每月支付30元稿酬。然后又和赵南公协商赴日路费:“这时我是泰东图书局的编辑,赵南公先生是泰东图书局的主人,我只想在短期内替他编一两本书,请他供给我的川资和第一二月的费用。但这位赵先生所允诺提供的助力,却更超过我的希望,他除允诺供给赴日川资外,还答应做我的代理人,替我收取商报的通信酬金,也每月汇款给我……”
王无为得到赵南公的慷慨资助,就把鼓动自己到日本求学的李凤亭推荐给赵南公,希望李凤亭接手编辑已经出版到第8 期的《新人》月刊,以及已经在《新人》月刊发布广告的“新人丛书”。李凤亭虽然有意帮忙,却已经答应就任安徽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校长的光昇(明甫),前往安庆协助办学。作为一项补救措施,李凤亭向赵南公推荐了即将从日本帝国大学兵器科毕业的湖南同乡成仿吾。
这件事情体现在《赵南公日记》里,就是1921年2月13日的一段文字:“四时,无为、凤亭、静庐、王靖等均来,适南屏、陈方来谈,未得谈编辑事。七时,始同至同兴楼聚谈。(一)编辑所暂定四五人,首重文学、哲学及经济,渐推及法政及各种科学。文学、哲学由王靖担任,另聘成仿吾兼任科学,因成君能通英、法、德、日各国文字也。经济由凤亭担任。”
此前一天的2月12日,赵南公在日记里介绍说:“无为、凤亭来候,复商进行办法,仍无解决。无为定十七日起程,凤亭亦然。谈到四时,始去。”
关于李凤亭和《正报》的关系,与孙洪伊(伯兰)关系密切的白坚武,在1921年1月29日的日记中写道:“李凤亭来访,道法捕房干涉《正报》事。”
2月2日,白坚武写道:“《正报》被人挑陷,法捕房干涉,押经理人梁晋朴,罚洋百元。康寄遥来议款事,余出20 元,孙伯兰太太出洋50 元,余寄遥措办。”
2月14日,白坚武写道:“晚8 时为《正报》是否开续同人会议商酌。”
就在李凤亭启程前往安徽安庆的2月17日,白坚武在日记中写道:“李凤亭往安徽法校膺教务主任,康寄遥诸人饯之于共和春,余因事未往。今晚宴饯于本寓,约康寄遥、彭巨川、张新吾、梁晋朴、黄天铎、孙靖尘、胡白沙、马越川作陪。凤亭深默,颇能求学,青年之有志者。”
远人不知道这些背景信息,才会在文章中采用小说笔法进行捕风捉影的虚构想象:“当时他的得力干将曹靖华动身去了苏联,留下的还有张静庐、王靖、王新命等人。……赵南公现在面对的难题不仅是无法留下李凤亭,图书局内的王新命也早决定于当月去日本留学。苦无编辑良才的赵南公无奈之下,又与李凤亭约定十三日再进行一次磋商。李凤亭忽然想起了在日本留学的同乡成仿吾,便向赵南公大力推荐,并亲自给后者去信。当时没有人能料到,这封信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
事实上,赵南公从来没有花大价钱聘请过拥有高等学历的专职编辑。1919年,在上海协助孙中山联络曹锟、吴佩孚、孙传芳等直系军阀的孙洪伊(伯兰),组织召开“全国各界联合会”,自学成才的张静庐在会上结识赵南公。两个人随后发起组织上海新潮社,并且在1920年3月15日依托泰东图书局创办文学月刊《新的小说》。同年5月,来自河南开封的学生代表曹靖华,在上海参加第二届“全国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期间结识张静庐并且加入上海新潮社。暑假后,毕业于河南省立第二中学的曹靖华再一次来到上海,给王靖、张静庐充当负责校对及杂务的助理编辑。由于和王靖关系紧张,泰东图书局的薪资待遇又过于低廉,曹靖华很快就接受了蒋光慈的建议,到安徽大通县和悦洲当了一名小学教师。曹靖华当年并不是赵南公的“得力干将”,他被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派往莫斯科东方大学留学深造,是三年之后的1924年的事。
同样是在2月17日这一天,王无为启程赴日。他按照李凤亭的安排找到位于东京郊区高田马场与早稻田大学之间的户塚町字诹访82 号民宿庭院月印精舍,在李凤亭的弟弟李德亭的帮助下安顿下来,和湖南籍留学生、知名作家田汉合住一个房间:“我之加入月印精舍,是由于李凤亭的介绍,李凤亭留日期间就住在月印精舍,后来他的胞弟李德亭也住过这房子。我来东京前数日,李德亭虽已移居庆应大学附近,但因李凤亭有信给他,嘱咐他替我解决住的问题,他就每日都到月印精舍一次。我到东京那一天,他恰在月印精舍等我,因此,我很顺利的解决了食宿的问题。我和田汉同住八席的一间,饭和大家同吃。每月所付代价是二十八日元。”
月印精舍一直是湖南留学生在东京的重要据点。据1919年暑假之前和李凤亭等人一起居住在月印精舍的易君左(家钺)回忆,当年住在月印精舍的彭一湖、李凤亭、邓峙冰、陈华环、华灿三兄弟都是湖南人。房东夫妇“最会烧湖南菜,那是李凤亭训练出来的”。
1920年2月15日,郭沫若在写给田汉的长信中郑重介绍说:“我也要介绍一个好朋友给你,他姓成名灏字仿吾,这个人你可曾认识么?他进的是东大造兵科,现住在户塚町字诹访八二,月印精舍。”
2月18日,田汉在回信中响应道:“成灏君我本认得,可是没有深交,他住的地方我还有熟人,隔几天预备去会他细谈一下。”
王无为入住月印精舍后,很快就依照李凤亭的郑重推荐,代表赵南公与已经搬出月印精舍的成仿吾进行了当面洽谈。1921年3月13日,赵南公在日记中写道:“接无为之信,成仿吾辞湘省技师,来就泰东编辑,并嘱汇百元作购书费,另与彼汇三二十元。乃定汇百元,以三十元交风亭,拿另卅元交成仿吾购书,四十元为彼用。稍迟并汇百元,即并一切用费矣。复致风亭一函,报告汇款及寄书并予活动之状况。”
赵南公舍不得按照成仿吾的要求支付100 元的购书款项,只是委托王无为转交30 元购书费给成仿吾。赵南公所谓“以三十元交风亭”,其实是委托王无为转交给李凤亭的弟弟李德亭,所要兑现的是2月4日给李凤亭当面许下的“代凤亭弟筹卅金”的承诺。
3月19日,赵南公又在日记中写道:“仿吾已允。”意思是收到30 元购书费的成仿吾,已经正式答应到泰东图书局就任编辑职位。
在这种情况下,是用不着李凤亭“亲自给后者去信”的。即使李凤亭当真给成仿吾写了一封相关书信,也起不到决定性作用。远人所谓“当时没有人能料到,这封信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显然是小说笔法的夸大其词。
赵南公对郭沫若的接纳和亏欠
1921年4月1日,称病休学的郭沫若得知成仿吾要回国就任上海泰东图书局的编辑,就匆忙赶到日本门司港,和成仿吾同船前往上海。4月4日,两个人来到上海马霍路(今黄陂北路)德福里320 号泰东图书局编辑所,见到了经理赵南公等人。关于此事,郭沫若在《创造十年》中给出的是充满情绪化的夹叙夹议:“他在东京是和他的一位同乡李凤亭住在一道的。那是在一处私立大学学法政的人,在1921年的2月毕了业,先回上海去了。泰东图书局在那时打算改组编辑部,要分成法学、文学、哲学三科。李凤亭任法学主任,李石岑任哲学主任,是已经约定了的。李凤亭便推荐仿吾为文学主任。于是仿吾就决定了回国的计划,并把临到头的毕业试验也抛弃了。他决定在3月尾上由神户乘船动身,船在4月1 号可以抵门司。我得到这个消息,便急转直下地也决定在4月1 号到门司去,和仿吾同船回国。……这样一来,在我倒是出于自动,没有甚么,在仿吾要算是等于落进了一个骗局。”
远人并没有认真考证郭沫若带有偏见的连环讹误,反而借题发挥、以讹传讹地评论说:“成仿吾的到来是计划之中,声名鹊起的郭沫若不请自到,令赵南公大喜过望,即于当日在同兴楼宴请郭沫若二人。”
由于李凤亭早在1919年就已经毕业回国,和成仿吾一起住在月印精舍的应该是李凤亭的弟弟李德亭。赵南公当初的打算是聘请成仿吾兼职担任泰东图书局编辑所的科学编辑,成仿吾拉上郭沫若一起投奔泰东图书局从事文艺创造和文学革命事业,是他们自己一厢情愿的个人抉择,而不是像郭沫若所说的那样“落进了一个骗局”。赵南公对于在文坛上渐露头角的郭沫若,并不是像远人形容的那样“大喜过望”,他只是按照江湖惯例在同兴楼宴请了成仿吾、郭沫若二人,然后便和别人手戏(赌博)去了。在接下来的三天里,赵南公再没有顾上安置照顾成、郭二人。4月8日,赵南公到杭州办事,4月11日下午在杭州火车站遇到了游览西湖的成、郭二人,三个人一起乘车返回上海。
到了4月16日,赵南公在日记中介绍说,他与王靖商量编辑所减政办法,成、郭二人决定留郭。在这件事情上,赵南公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善待成仿吾,而是要给远在安庆的李凤亭一个交代:“为店、编辑所事致凤亭一函,详陈予之办法:甲、减政。(一)编辑部,减至二百元,编辑薪金照旧,实际少用,以二分之一为度,余存于下月一号起,按一分行息。(二)出版部,凡书造成一切用费,每月以千五百元为限。(三)发行部,一切照编辑部减至二百四十元。乙、进行。……仿吾回湘,意欲复来,予以经济艰窘,不好强留,乃函告凤亭,请其来沪商量,不知可能来及否。”
由这段话可以看出赵南公大致的经营理念:他宁可花费1500 元出版图书,也不肯花费200 元优待编辑和作者。赵南公在此后的几年里,确实花大价钱给郭沫若及创造社提供了自由发挥的出版平台,却偏偏舍不得在郭沫若等人身上进行长线投资,甚至于连已经变现的市场红利都不肯及时兑付,直接造成对于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等人的利益盘剥和情感伤害。
1921年9月15日,赵南公在日记里记录了郭沫若当天晚上的借酒发泄:“到编辑所,沫若已吃大醉,其言语之间似甚不满于予者,予亦自觉对伊不起也。嗣同出,到裕德池沐浴,彼乃大吐。十二时出,彼与伯奇、达夫同返编辑所,余返店。”
在此后三年多的时间里,“自觉对伊不起”的赵南公始终没有大幅度改善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等人的薪酬待遇。1922年4月,郭沫若翻译的《少年维特之烦恼》由上海泰东图书局作为“世界名家小说第二种”出版发行,很快就成为畅销书。1926年7月,创造社出版部为这本书出版增订本,时任广东大学文科学长的郭沫若在“后序”中不点名地爆了粗口,说是这本书“印刷错得一塌糊涂,装潢格式等等均俗得不堪忍耐”;“自己的心血译出了一部名著出来,却供了无赖的书贾抽大烟,养小老婆的资助,这却是件最痛心的事体”。
到了1930年前后,王无为拿着他所翻译的《各国地方自治》的书稿找到赵南公,发现泰东图书局已经不再注重出版新书,而是靠着过去出版的图书坐吃山空:“赵家的三枪手,即是泰东书局的致命打击。所谓赵家三枪手,就是赵南公先生、赵先生的长公子、赵先生的如夫人‘老九’,他们都有鸦片瘾,都要伸手到店里账房取钱,……赵南公先生十七、八年的经营,也就只剩一块招牌了。”
明白了这些历史事实,远人所谓“有了赵南公和泰东图书局的无私支持,郭沫若才于一九二一年八月在泰东图书局出版了划时代的新诗集《女神》,郁达夫也于该年十一月出版了轰动一时的小说集《沉沦》”的道德标榜,就显得有些苍白空洞。
赵南公的泰东图书局是一家工商业实体,工商业实体的正常运营必须是计算成本、有偿服务的。郭沫若、郁达夫等人的文学创作一旦进入工商业运营的图书市场,也是需要商业价值的实现和回馈的。所谓“无私支持”,无论如何都是不成立的。是赵南公对于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等人的过度压榨,违背了市场经济的甲乙双方契约平等、公平合作的基本原则,导致创造社同人的怀恨在心和集体出走。
郭沫若对赵南公的怨恨决裂
远人沿着赵南公对创造社“无私支持”、郭沫若应该对赵南公念念不忘的奇怪逻辑,在文章中夹叙夹议道:“难以理解的是,在一九四六年三月六日,郭沫若动手写了一篇《论郁达夫》的六千字纪念长文,里面有两段文字涉及创造社初期。……给人的感觉更是泰东图书局和他们仅仅只是出版者和作者的关系。郭沫若的这些表述,不仅将赵南公和泰东图书局对创造社的支持和帮助一笔抹杀,还有意无意地否定了自己当时在泰东图书局的编辑身份。”
这段文字的落脚点是捧赵贬郭的价值判断:“与郭沫若对历史采取抹杀相对的是,赵南公从未打算出版的日记,倒始终依循现实的本来面目……”
事实上,郭沫若1926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增订本后序》中公开诅咒“无赖的书贾”时,自知理亏的赵南公并没有站出来公开回应。到了1932年9月,郭沫若的《创造十年》由上海现代书局出版发行,其中的回忆文字虽然存在一些明显硬伤,关于赵南公和泰东图书局也多有情绪化的不实之词,其主要意图却是记录历史,而不是“对历史采取抹杀”。自知理亏的赵南公依然没有站出来,针对《创造十年》的硬伤讹误加以公开回应。
赵南公和创造社的郭沫若、郁达夫、成仿吾等人的初期合作,确实存在一些传统农耕社会的接纳扶持与感恩报效的人身依附关系;但是,这种人格不对等、权利边界模糊不清的合作关系,是不可能长久维持的。已经接触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剥削、阶级斗争理论的郭沫若等人,表现得更多的是视赵南公为阶级敌人的仇恨情绪。借用郭沫若《创造十年》的话说,他和赵南公之间主要不是远人所谓“出版者和作者”以及“泰东图书局的编辑身份”所表明的雇主与雇员的关系,而是既接纳扶持又亏欠剥夺的“类似友情的主奴关系”:“泰东老板对于我们采取的便是‘一碗饭,五羊皮’的主义。他知道我们都穷,自然有一碗饭给我们吃,时而也把些零用钱给我们用。但这些饭和这些钱是主人的恩惠,我们受着他的买活便不能不尽我们的奴隶的劳力。我们不曾受过他的聘,也不曾正式地受过他的月薪。我们出的书不曾受过稿费,也不曾算过版税。他以类似友情的主奴关系来羁縻着我们。我们所受的恩惠虽是有限,而所尽的义务却没有可言满足的一天。”
再看郭沫若的另外一段“更公平”的夹叙夹议:“更公平地说,我们之为泰东服务,其实又何尝不是想利用泰东。……创造社的人要表现自我,要本着内在的冲动以从事创作;创作了,表现了,不能不要发表的地方,所以在他们的那种迷梦正酣的时候,泰东书局无论怎样苛刻他们,对于他们是有效用的。然而梦一醒来,暂时不想那样去表现,不想那样去创作了,失掉了效用的泰东便只留下了苛刻。创造社决计和泰东脱离,可以说是一种革命,是奴隶对于奴隶主的革命。在这场革命中达夫要算是最先觉,我是足足后了他半年。仿吾又是为着我而后到了半年以上。”
关于赵南公对于创造社成员的严重亏欠,郭沫若还在《创造十年》中记录了一份债务清单:“决定要分离了,泰东自不免起过一下恐慌。南公老板也费了好些唇舌来挽留我们。他说以后要为我们定薪水,我是有家眷的人自然要多用些,定一百五十;仿吾是单身,只定一百。以前的积欠作为股票,我一千,达夫六百,仿吾四百。这样的话他不只说过一次,但从未见诸实行。像那一千、六百、四百的话,待我去了日本之后,他在写给我的一封长信上也明白地提起过的。”
到了1933年,公开挨骂的赵南公给远在日本的郭沫若写信,恳求对方同意泰东图书局整理出版《沫若书信集》并写作序言。郭沫若虽然对这本书信集有些失望,还是给赵南公写了一篇序言。由此又可以看出,他们之间无论有多少阶级对立的积怨仇恨,最低限度的“友情”也还是存在的。
通过上述的考证梳理,关于郭沫若和赵南公之间的恩怨是非可以归纳出以下结论:
其一,由于赵南公乐于助人,王无为给他推荐了李凤亭,李凤亭又给他推荐了同乡成仿吾。
其二,成仿吾带着郭沫若一起到上海泰东图书局应聘上岗,赵南公不肯在聘请接纳优秀编辑方面花费重金,就在成仿吾和郭沫若之间选择了郭沫若。
其三,赵南公虽然赞赏郭沫若的创造才华,愿意花大价钱扶持创造社的文学出版事业,却又严重亏欠郭沫若等人的版税收入用于家人的鸦片花销。赵南公对郭沫若及创造社的花钱扶持,并不意味着郭沫若及创造社就应该无限期地、无怨无悔地承受来自赵南公的各种压榨和亏欠,而且还要念念不完地感恩戴德。
其四,被赵南公严重亏欠的郭沫若,确实在《创造十年》等回忆文本中采用一些情绪化的不实之词,对赵南公进行了各种抨击。
其五,每一位历史人物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一个地位和一份作为,也都有他自己的一些盲点和误区,绝对纯粹的好人和坏人是不存在的。像远人这样刻意为某个历史人物鸣冤叫屈、评功摆好的翻案文章,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取的。
⑪沫若:《〈少年维特之烦恼〉增订本后序》,原载《洪水》半月刊第2 卷第20 号,1926年7月1日。另见郭沫若:《少年维特之烦恼》增订本,创造社出版部1926年7月版,第2 页。
⑫王新命:《新闻圈里四十年》下册,(台北)龙文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3月版,第431—432 页。
⑬⑭⑮郭沫若:《创造十年》,《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12 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51 页,第185—186 页,第185 页。
①②⑥王新命:《新闻圈里四十年》上册,(台北)龙文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3月版,第180—181页,第208 页,第215 页。
③《赵南公日记》影印版,1921年2月13日,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年8月版。此书影印日记当中没有页码,本文所引用该书的日记文本都将写明日期,不再另行加注。
④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白坚武日记》,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95 页,第299 页。
⑦易君左:《火烧赵家楼》,(台北)三民书局1972年版。〔日〕伊藤虎丸监修,小谷一郎、刘平编:《田汉在日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22 页。
⑧《郭沫若致田汉》,1920年2月15日,原载《三叶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20年5月版。引自《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15 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7月版,第41—42 页。
⑨《田汉致郭沫若》,1920年2月18日,《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15 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61 页。
⑩郭沫若:《创造十年》,上海现代书局1932年9月版。《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12 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5—9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