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浅析
2022-10-18吴英姿
吴英姿
(铁岭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 铁岭 112600)
1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基础
铁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总数达1624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3家,省级42家,市级32家,县级7家,从业人员达6.5万多人,入社社员人均收入达2万多元,现有40多家合作社参与了社会化服务托管任务,托管服务面积达70多万亩次。截至2020年12月全县共有家庭农场名录备案的已达739家,其中承担中央财政项目的示范家庭农场5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19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0家。产权制度改革后,铁岭县成立了260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已开始运营。
2 农业生产托管发展情况
铁岭县是辽宁省第一批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县之一。从2017年开始,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各乡镇经管站严格初审后确定了48家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参加铁岭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开春时共有34个服务组织与11102户农户签订了托管合同,托管合同14.6万亩。秋后经管局对服务组织进行托管电话询访,调查合同的真实性,又经铁岭市华诚会计师事务所验收,合格面积里全程托管面积是9.19万亩,单程托管面积是2.07万亩,补贴标准全程是80元/亩,单程是40元/亩,发放补助资金为817.84万元。2020年托管财政补助资金是1026万元。2020年由国源科技安装手机App进行数据上传,因很多农机手不会操作,服务组织减少到37家,托管工作已经由第三方中实会计师事务所验收结束。2021年我们吸取2020年托管数据上传不精准的问题,在拖拉机头上安装设备及传感器,数据上传得更加精准了,为托管的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提供了保障。
3 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模式
一是尊重民意。我县多次组织座谈会,每次都有7~10家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加,共同确定耕、种、防、收(包括秸秆打包)四环节的资金补贴标准。二是公平竞选。把4家参与托管数据平台建设竞标的公司介绍给服务组织,由服务组织自己研究对比,最后经大家讨论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确定使用国源科技公司的托管数据平台上传托管数据。三是勇于创新。2020年初县委县政府,切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原有托管耕、种、防、收4个环节的基础上,把秸秆打包列入收的环节。秸秆打包防止了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以及在护林防火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并且深受服务组织的欢迎,多家服务组织买了打包机,积极投入到社会化托管服务中。
4 农业服务业发展情况
2019年全县共有240个农业服务组织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包括未申报托管项目的服务组织数),2020年全县共有260个农业服务组织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5 工作基础
5.1 工作情况
为组织实施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政策落到实处,铁岭县政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引导了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了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了行业服务标准,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使托管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做法:一是引导小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我县统一印刷了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宣传单及合同,多次对农户进行宣传,充分尊重了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鼓励引导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参与的服务组织在贷款贴息上优先给予支持。二是择优确定服务组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县择优选择了符合条件的50多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对具有服务能力和条件的农机、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予以优先考虑,并建立了名录,在选定服务组织后,通过公众网站、电视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服务价格标准,并公示举报电话。
5.2 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监管数据平台。聘用北京国源科技公司建立了托管数据监管平台,确保铁岭县托管数据真实有效。二是强化了社会监督,公布了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项目实施中的各类问题,如服务组织存在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组织,一律清除名录,5年内取消申请类似项目资格。三是严格核实服务作业量,对上报的托管合同逐户进行检查,确保合同真实性。四是聘请了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签订的合同面积全面检查和验收,确保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的质量。
5.3 支持政策
铁岭县政府从2017年起每年都制定《铁岭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和维护服务双方合法权益,从2020年起铁岭县政府又制定了《铁岭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抽查验收暂行办法》。
6 保障措施
6.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铁岭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的全面规划、领导、政策制定和协调工作职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经管分中心主任为办公室副主任,下设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行业的管理和指导。
6.2 加强财政支持力度
加大对农产品薄弱环节和农民急需的生产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的财政补助资金,扩大服务覆盖面;利用上级财政资金,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安排专项资金70万元(3年)对50家县级示范以上的合作社进行统一记账,实行标准化财务管理。
6.3 落实税收扶持政策
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关于服务组织的税收政策扶持。
6.4 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继续优先支持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业专业示范社,承担财政贴息政策。为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铁岭县银信机构继续支持服务组织开展涉农创业担保贷款。同时县政府配合银信部门开展信用贷款,通过对服务组织的信用进行信用评级,然后根据信用等级发放贷款数额,解决部门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需求。
6.5 优化保险支持政策
推动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本地实际的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机制,加强保险服务,应保尽保。建立农业风险转移分担机制,种植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与政府联办”模式,经营风险中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共担。创新农业保险服务方式,稳步拓展农产品、农机具、管理用房、从业者人身意外等农业和涉农险种,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保险实现全覆盖。
6.6 完善用地利用政策
为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铁岭县对服务组织用于生产经营的晾晒场地、仓库、农机农具存放地等辅助生产设施用地,按政策要求给予支持,设施农业用地尽量利用未利用地、荒山荒坡等非耕地或质量较差的耕地、农村闲置设施农业用地、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发展设施农业,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等农业生产辅助设施用地,种植面积1000亩(含)以内的,控制在生产面积的3%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种植面积在1000~5000亩(含)的,最多不超过15亩;种植面积在5000~1万亩(含)的,最多不超过20亩;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的,最多不超过30亩。
6.7 加大人才培养政策支持
进一步完善科企合作、校企合作机制,为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创造条件。加大扶持农民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坚持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