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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应急资金监管:如何协同发力?

2022-10-12王泽彩,王韬,林晓丹

财政监督 2022年19期
关键词:财政应急资金

话题嘉宾

王泽彩: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绩效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长期专注财政政策、财政体制等研究。

王韬: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监管三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三级调研员,主要从事中央转移支付监管、直达资金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林晓丹:福建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主任, 高级经济师,已从事财政工作20余年, 对财政理论和实务操作有一定研究。

杨辉: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 着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景宏军: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黑龙江省财政学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研究领域为政府预算、应急财政管理等。

王桦宇: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法、财税政策与公共治理。

姜爱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预算管理人才库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等。

主持人

阮 静:《财政监督》杂志编辑

背景材料:

9 月8 日,财政部、应急部预拨四川省1.5 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四川省进一步做好甘孜州泸定县6.8 级地震救灾工作。 加上9 月5 日已紧急预拨的5000 万元资金,中央财政共预拨资金2 亿元,由四川省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遇难人员抚恤、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财政部要求四川省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密切跟踪灾情,及时了解掌握灾区应急救援资金安排和资金需求,采取措施全力保障,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 月18 日,为支持青海省做好大通县山洪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央财政紧急预拨5000 万元,由青海省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针对“南旱北涝”灾情,8 月17 日,财政部、应急部紧急下达4.2 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其中预拨2.1亿元,支持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新疆等7 省(区、市)做好抗旱救灾工作,重点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等问题。 预拨2.1 亿元,支持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甘肃等北方8 省(区)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8 月2日,财政部、应急部紧急预拨辽宁省5000 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灾区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此前,中央财政已预拨辽宁省7000 万元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加上此次预拨的5000 万元,共计预拨1.2 亿元资金。 截至8 月中旬,财政部、应急部已预拨地方防汛抗旱资金13 亿元,其中防汛救灾资金10 亿元、抗旱救灾资金3 亿元。 财政部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全力支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财政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各地各部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财政应急资金作为“救命钱”,伴随着突发公共事件的频发,支出规模日益增加,如何管好用好这些“救命钱”,确保各项财政应急资金落地起效关系重大。 当前我国财政应急资金监管现状如何? 做好做实财政应急资金监管工作应从哪些方面着力? 财政应急资金监督与绩效管理如何更好结合以保障应急资金效益? 本期监督沙龙关注财政应急资金监管,围绕相关问题展开探讨。

财政应急资金管理持续规范

主持人:应急管理是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 与突发事件频发相伴随的是,近年来我国财政应急支出数额越来越大,相关财政应急机制正逐渐建立健全。 如背景材料中针对近期的突发自然灾害,中央财政第一时间预拨资金进行救助。根据背景材料和您的研究实践,近年来我国财政应急管理呈现出哪些特点? 简要谈谈您的解读。

王泽彩:近年来,随着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和各类自然灾害多点散发, 我国财政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政策制度不断完善,预测、防范和处置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应急管理财政政策体系建设在法治保障下有序推进。 《预算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以及财政部制定的 《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 等法律法规为各级财政部门应急管理提供了“根据遵循”。 各地政府在应急保障预案指导下, 不断规范和完善应急管理财政政策措施。 二是财政应对突发事件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应急管理方针,明确了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 建立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措施。 三是应急管理财政预算管理持续规范。 各级财政、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灾情进行评估,确定资金需求规模,相关部门及时分析实情、 制定灾害报告并向上级部门及社会公布。 同时,坚持问题、目标和绩效导向,通过预算管理、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专项检查等建立了应急管理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体系。

林晓丹:近年来,国内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深层次、综合性、跨区域的新问题不断出现,气候变化、战乱、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领域黑天鹅事件频发, 加上我国疆域辽阔,自然灾害种类多,经济快速发展也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的转型期和变革期矛盾, 国内国外各种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急剧增加, 需要财政在应急突发领域发力的地方逐年增多,为应对这种情况,财政应急管理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重视财政领域应急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法治保障提升管理水平。 用法治方式应对和化解风险, 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除了近年修订的《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各省为了应对新冠疫情, 很多地方财政部门都建立了应急采购制度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为了应对逐年增多的自然灾害, 近年很多地方财政都建立或进一步完善了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险贷款制度; 为应对层出不穷的突发事件,各级财政部门也普遍建立了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总纲的财政应急预案制度体系。

二是加大跨部门跨领域合作,加大组合拳力度提升管理水平。 比如, 为了应对疫情,我们采取了更积极的财政政策,同时打出减税降费、纾困贷款、留抵退税、乡村振兴、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组合拳刺激经济,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财税金融合作范围和力度, 比如福建这几年就持续完善突发事件保险贷款等, 中大型自然灾害保险赔付率非常高,极大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可以让财政将更多的资金投向灾后重建等项目。

三是强化应急资金筹集机制建设,完善多元化筹资体系提升管理水平。 比如我们福建,很多地方就有多年的慈善捐赠文化,近年来通过持续地规范和引导, 不断完善社会资金动员体系, 建设各类资金参与应急救助的平台, 目前已在补充财政应急资金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景宏军:近年来我国财政应急管理机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财政应急机制基本建立。2003 年非典疫情过后,我国开始着重建立财政应急机制。尤其在2008 年之后,各级财政部门纷纷提出了针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预案, 明确了财政资金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分配流程、分配时间的要求,分配方式的选择等内容。 无论是面对新冠疫情防控还是近期频发的自然灾害, 应急反应预案都保证了财政部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资金管理要求,这一应急反应预案主要有以下特点:体系的完备性、政策的针对性、手段的多样性、时间的及时性。 二是部门协调机制逐渐完善。 我国于2006 年发布实施了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这一预案规定财政部门要服从应急管理部门的指挥,协调、高效地做好多项应急管理工作, 这标志着我国财政应急部门初步建立起了部门协调机制。 为了进一步完善该协调机制, 财政部门又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展开了沟通工作, 确保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有序进行。 三是财政应急资金投入日益增加。 根据历史经验,突发公共事件往往破坏性极强,不可预测。 每个阶段的应急管理工作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财政应急资金主要包括预备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转移支付以及国债等,以预备费为例,2005 年中央本级财政预备费100亿元,近年来逐年增长并逐渐稳定在500 亿元人民币。

王桦宇:财政应急管理既是政府针对紧急态势实施行政管理的必要因应行为,也是特定情形下保障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财政措施。 财政应急管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政府主导性。 财政应急资金的筹集、支出与监管都由政府主管部门承担,财政、应急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主体根据各自权责进行预案准备、 应急处置、 资源协调和联动管理, 整个应急管理过程都属于政府主导的框架范畴。二是应急突发性。财政应急管理作为非常态的特别行政管理事项, 需要注重其突发性、时效性和社会性的特征,这就要求财政预算应当提前预备应急管理相关科目, 而不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方才作为临时措施在一般科目中予以列支, 并且相关资金拨付要尽可能快速下达, 否则会导致不可预见的负面经济社会后果。 三是财政保障性。 突发事件的处置需要各种经济社会资源、行政管理、社会动员能力的密切配合,特别是财政资金的及时、快速、充裕下达,否则包括食品饮用水、交通运输、信息通讯、电力供应、临时安置设施安排等应急投入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进而影响到政府应急管理的实际效果。

姜爱华:2020 年以来,由于新冠疫情叠加各类自然灾害的双重影响, 我国财政应急管理呈现出资金规模大、 应急内容复杂的特点,这对财政应急管理提出了新挑战。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应急资金高效、精准、应急作用, 近年来我国也在应急财政管理中不断尝试创新性改革, 探索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大幅提高了应急资金的使用效率。

主持人:财政应急管理通过利用财政资金保障公共突发事件的事前防范、事中应对以及事后化解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风险和损害,可以说贯穿风险管理全过程。根据相关学者梳理,我国应急资金支出中事前预防性支出和事后善后支出主要分布在各部门预算支出的具体科目和各级地方政府预算相应的部门支出中,属于常规预算范畴;而用于应急事中阶段的紧急支出目前主要有正常的年度拨款包括常规预算中用于应急支出的部分和按 《预算法》规定每年在各级政府财政中提取的预备费,以及在突发事件中根据情况和事件进行针对性政策的专项拨款(如针对新冠疫情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2 万亿特别转移支付)等。可见财政应急资金类型多样且散见于各部门中。 这一应急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有哪些优势? 还存在哪些待改进之处? 应急预算执行过程中,为保障资金及时有效拨付,应把握哪些关键点?

王泽彩:一是能够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2003 年的非典以及近年新冠肺炎疫情后, 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在预算安排上坚持大力压缩“非刚性、非应急性支出”,“三公经费”持续压减, 腾挪出更多资金用于新冠疫苗研发、 对一线医护人员补助、 方舱医院建设、精准脱贫等,社会主义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得以全面彰显。 二是统筹财政资源安排目标得以实现。 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同时通过采取动用预备费、安排专项资金、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杠杆,尽最大努力支持“六稳”“六保”和兜底“三保”工作,为稳定经济大盘、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发挥重要支撑。 三是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 按照事前设置绩效目标、事中开展动态监控、事后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主动反馈、 反馈结果大胆运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着力强化应急财政资金提升效能。

但是,从调查的情况看,财政应急管理存在诸多需要健全完善的空间, 如多样且分散的应急财政资金如何统筹? 从事前和事后保障了针对突发性应急事件的资金需求, 但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成本如何进一步降低? 多头且分散的资金来源也会带来预算调整、资金管理和拨付的困难,如何探索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应急预算账户? 等等,下一步, 应该考虑借鉴国际上通行的补正预算制度、 特别预算制度以及预算稳定基金制度等,建立起专用的应急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加强与现有四本预算的衔接。 尤其是,在资金拨付方面,按照积极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精准、更可持续”要求,实现财政资金从中央到地方的“直达”,满足应急支出的需求, 预算执行中必须确定优先支出和滞后支出次序, 为应急资金政策留出空间。 同时,资金下达必须满足及时性、有效性原则,最大程度地化解公共风险冲击,防范市场风险转嫁到公共财政上来。

林晓丹:“专常兼备”的财政应急资金管理机制,既是应急有效管理的制度要求,更是现实需要,优势有二:一是常态化的常规资金安排,保障常防常安,重在“防”。 可以从源头在日常用于各部门按各自职能开展各自领域的“治未病”,有效预防和减少潜在风险的发生。 二是专项化的应急资金安排,保证专款专用,重在“救”。 可以精准聚焦突发事件,有效应对和减少损失。

从目前实操的情况看, 还需要改进的有三点: 一是建议进一步完善应急资金级次间负担机制。 既有利于解决各地各部门等靠要的机制惰性, 从源头避免应急机制上的应对不及时, 也有助于避免资金分配的人为因素, 从源头避免应急机制上的负担不合理。 要在财权事权确权基础上,同时建立规范的跨区域调剂、统筹和归还制度,避免事后扯皮。 二是建议进一步细化应急资金储备、拨付、管理制度和流程。 应急资金,由于时效性要求高,如果突发事项级别高,就可能涉及“五多”,即政府级次多,资金量多,来源多,接收单位多,风险隐患多。 如果事前没有明确的特事特办具体流程和详细预案规定,实践中容易留下隐患,最后好事没办好,反给贪腐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三是建议设置中央特别预备费制度。 目前公共危机有全国化、全球化、蔓延化倾向,由于国际合作和交流的加强,全球产业链和生态链紧密衔接, 不但国内需要统筹考虑, 国际范围内也一样需要团结一致共同应对。 区别于各省以及中央本级按1%-3%提取的普通预备费,用于应对跨地域、跨国家突发事件,目标为应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背景下无限支出责任, 以及考虑今后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建立全球应急机制的资金需求, 解决国内跨行政区域和超行政区域的一级重特大危机, 以及和其他国家一起携手应对国际范围的超国家危机。

为保障应急资金及时有效拨付,应把握以下三个关键点: 一是建立并坚持事中应急优先制度。 应急资金拨付制度设计要坚持快速反应,服从调度。 在规范、安全、绩效等各类工作要求和应急资金拨付产生冲突时,坚持应急优先。 比如,突发事件分不清支出责任主体时, 即 “资金拨付和支出责任”非一一对应关系时,各相关主体要先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应对,马上保障突发所需资金需求, 不应纠结于是否属于自己的负担责任,第一时间聚焦拨付资金,负担比例应事后确认清算。 二是建立并坚持事后及时确认制度。 还举刚才那个例子,突发事件发生地不是支出责任所在地, 或支出责任跨区域,事中时,所在地积极作为,积极主动第一时间筹集并拨付资金, 但这些资金可能只有部分甚至完全都不应该是它的支出责任, 但不应该因为已经支出就确认为是该地的支出责任, 这就要求制度里将资金拨付和支出确认分为不同流程, 并对拨付责任和支出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让及时拨付资金的没有后顾之忧。 三是建立并坚持指标下达和资金拨付兼备制度。 尤其对一些资金比较紧张的基层财政, 如果上级仅仅只采取下达指标、 资金待年底或事后清算的方式, 当地财政可能会因为没有资金头寸失去应对有效时机。

姜爱华:我国实行部门预算,因此从预算安排上看, 财政应急资金主要散见于各部门预算支出具体科目,从预算执行上看,则主要体现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预算支出中,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发挥部门在突发应急事件管理中的专业性和积极性,但却不利于信息及时沟通以及财政资金统筹。 突发事件具有紧迫性,同时也亟须集中财力解决问题,但由于资金散见于各部门,不利于快速统筹资金、快速应对,也可能贻误黄金救援或救助时间。

在应急预算执行过程中,为保障资金及时有效拨付,需要各部门工作协同、资金统筹、步调一致,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都会成立应急指挥小组, 应赋予应急指挥小组资金统筹、调用权限。 同时,在确保应急的同时还要最大化发挥有限应急资金的使用效益, 要根据完善的应急财政资金申请、 使用程序和支出标准进行应急资金支出,涉及应急物资采购时,也可采用多部门联合采购方式。

景宏军: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下几种财政应急资金管理机制: 以预备费为主的财政应急资金筹集机制、“特事特办”的财政应急资金拨付机制、事后补助的财政应急资金投入机制, 同时还构建了政府间应急成本分担机制以及财政应急资金直达机制。 这些机制能在很大程度上防范和化解突发公共事件所带来的风险和损害。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财政应急资金管理机制还是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一是应急资金的实质作用待提升。 常规财政应急资金占比决定了财政应急资金筹集机制稳定性强弱。 然而,现阶段,财政应急经费的常规来源渠道是有限的。 比如预备费这一手段, 目前各省市县所提取的比例偏低, 并且预备费常被安排到其他非应急用途,真正用于应急的资金有限。 在各省财政应急资金保障实践中, 预备费起到的实质性作用有待提升。 再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它虽能够结转使用,但是主要要用于其他非应急用途, 发挥的实质性应急作用还是有限的。

二是应急资金拨付效率待提高。 在现行财政应急经费分配机制下, 直达资金在财政部门的审批时间已经尽可能地缩短了,但是,与此同时,直达资金需要经历的部门和程序却并没有减少。 省级政府还是需要在制定分配方案后上报财政部, 财政部批复后才能按照因素法等分配原则,向市县基层部门下达分配标准, 将财政应急资金切块下发, 这就造成财政应急资金分配时间较长。 虽然先预拨后清算的拨付方式可以缓解财政应急资金拨付的效率问题,但却有着以下难题:临时预拨的财政资金无法做到周详缜密地整体规划, 财政应急支出总额不可控, 增加了后续清算环节的难度系数,同时,事后清算中也不乏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是财政应急资金监管评价不充分。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形式主要包括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等。 然而, 目前的财政应急资金监管比较注重的是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内部日常监管,以及事后审计监督, 应急资金监管的外部监管力量一直比较薄弱。

为了保障及时高效地拨付财政应急资金,各级政府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其一,加强立法,依法管理。 针对财政应急资金拨付的流程,出台相关的法规条例,提供可参考的、 具有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标准。 其二,提高资金管理的法治化程度。 依法办理财政应急资金划拨手续,实现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其三,做好标准设定与流程设计。重点是要对财政应急资金拨付前的资金划拨标准、来源渠道、拨付过程中各级经办机构部门的资金到位时效以及拨付后应急资金的使用方向进行明确的界定。 其四,加强社会监督。 为防止各级政府挪用资金等不当行为, 可以把应急资金列入财政应急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的考核项目, 自觉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王桦宇:在《预算法》的指导、规范和约束下, 目前的应急财政管理体制应该说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一是中央和地方的预算中都设置有应急管理类别的预算, 通过将事权与支出责任适当划分的方法将预算资金进行合理的配置, 既使得中央政府具有宏观调控和综合保障能力, 也能让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编列预算承担一定程度范围内的应急财政自给职责。 二是在各级政府编列的应急政府预算中都有综合和专项的分类, 特别是作为综合应对事项的一般预备费可以在专项应急预算资金不足时发挥较为弹性的财政支撑功能, 使得财政支出既在规定的预算额度内使用, 又能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具体要求。

目前应急财政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在现行的应急财政管理体制下, 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过于分散, 不仅体现在财政资金的划拨的所在层级和主管部门的分散性,还体现在不同主管部门在资金使用中的条块化,在实际使用中未能发挥最优的效能;二是资金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因为应急财政资金的要点之一在于“应急”,在实际使用时往往过于追究其应急效果, 而不太关注其规范性和合理性, 使得财政资金在具体使用时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

完善应急财政资金管理需要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法治规范建设。 应急财政资金管理在性质上仍属于预算管理的范畴,需要在预算的编制、审查、调整和执行等诸环节都要注重规范性,特别是需要经过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或备案方才执行的事项,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二是加强绩效管理监督。 政府资金都是来源于纳税人,政府在使用财政资金时应当保有敬畏心,要尽量做到“把钱花在刀刃上”, 提升应急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人大、纪委监委、政府审计、新闻媒体等相关机构和部门也要依法依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财政应急资金绩效与监管有待提升

主持人:目前我国应急财政救济存在“一事一议”“相机抉择”等特点,应急支出在绩效管理上存在短板,存在重投入、轻产出,重分配、轻管理等问题,尚未建立完善的应急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应当看到,对应急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不仅影响到应急资金的分配问题,也直接影响应急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动态调整、使用的效果效益。根据您的研究和实践,如何构建科学合理贯穿应急预算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 这当中可能存在哪些困难、如何逐步推动改进? 简要谈谈您的想法建议。

王泽彩:客观讲,与常规预算相比,应急预算绩效管理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是应急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时效性急。 如部分省份刚刚突发的地震灾害、 干旱抗洪救险等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前提下,再考虑生活、生产等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因此,要快速、精准将资金拨付到位,其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因“急”无法即时即刻设置到位。 二是应急资金动态调整的灵活性高,动态监控难度大。 在应急资金执行过程中, 考虑到其资金来源基本上都是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 赋予了地方政府分配应急财政资金时调整的灵活性、具体投放的专用性,为预算执行中对模糊性绩效目标监控带来较大难度。 三是形成统一的、可衡量的评价指标体系难度大。当前, 对应急财政资金开展事后绩效评价存在一定难度,由于自然灾害发生的区位、频次、强度、烈度、等级等千变万化、形态各异,制定统一的、可衡量的评价指标体系尚需实践检验、矫枉、补正,特别是可比较、可衡量性差。 目前,应急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更多是基于事后评价结果仅作为奖惩依据, 不具有指导下年度预算设置参考。 为此,构建全过程的应急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 树立用绩效对冲风险的意识。应急条件下的绩效管理就是遏制风险蔓延, 应急支出绩效目标就是对冲公共风险,防止衍生风险、贪腐、大包大揽、极端防控导致的浪费等。如部分城市应急物资储备意识淡化, 存在应急物资发放不及时、损失浪费、资金多头拨付等问题亟待解决。第二,分层级设计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公共卫生、自然灾害和矿难事故等类型, 区别化设计不同绩效目标和指标,要围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有效性、公正性进行全面科学地评价,探讨委托独立的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事后绩效评价。第三,加强应急财政预算的绩效监督。 在依法强化绩效管理、 绩效审计基础上,健全完善绩效监管制度措施,进一步赋能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绩效监管职责,是提升应急财政资金绩效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同时,要完善和优化应急预算编制体系和监督程序,提升应急财政预算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建立全过程的绩效监督、激励、约束机制。

王韬: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大量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应急救灾工作。应急救灾资金就是救命稻草,如何用好、管理好这笔钱, 关系着每一名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 目前,我国对应急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财政部先后印发了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明确要求对相关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并对地方财政部门、 应急救灾等主管部门、财政部驻地监管局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

财政部贵州监管局坚持监管服务并重,强化能力提升,积极宣讲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提高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有关要求。 去年受邀为贵州省应急管理系统的救灾和物资保障骨干人员开展培训,培训中,我们建议结合贵州省情,一是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主管部门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 切实转变思想观念, 牢固树立绩效意识, 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资金使用终端。二是优化绩效指标设置水平。明确绩效指标设置的思路和原则、 绩效指标的类型和设置要求、绩效指标的具体编制等,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三是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重点督促基层部门落实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 不断提升财政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精准性、规范性和绩效管理水平。

林晓丹:构建科学合理贯穿应急预算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 一是要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应急是难点,绩效也是难点,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要构建科学合理贯穿全程的管理机制难如登天。 二是要有强约束的绩效结果应用。 绩效的意义在于通过闭环回溯改进和推进应急预算管理,如果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是两张皮,绩效管理机制实际沦为空谈。 三是要有强合力的绩效辅导。 科学合理贯穿全程的绩效管理需要全员参与,大家既要认识到位,还要知道如何入手, 入手后还要知道是否需要纠偏, 这都需要组织的日常制度化地反馈和辅导。

管理学有一条“不能无法”定律:“不能衡量,就无法管理;不能管理,就无法改进”,对应过来, 我们目前构建机制的困难在于“不能精准地衡量, 所以无法统一地管理;不能统一地管理, 所以无法科学地改进”,具体问题和建议如下: 一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难以精准量化统一。 不同应急领域存在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指标项目和权重,建议分行业分领域, 结合实操领域和理论领域专家一起研究。 二是绩效管理目标或指标转化为日常工作需要详细的制度和流程进行支撑。 建议从绩效计划制定、绩效实施项目清单化、绩效分阶段评估纠偏辅导、绩效结果应用等绩效落地的4 个阶段分别落细落实。

景宏军:与常规预算相比,应急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将面临如下问题: 一是评价主体问题。 在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中央政府负主要领导责任。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由于中央政府的资金责任兜底方式, 使得地方政府大部分的应急资金均来自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遵循“谁出钱谁评价”的原则,地方政府很自然地将评价工作忽视, 即便上级部门也要求地方政府进行评价, 但从现实效果来看, 地方政府更多的是等待上级政府的评价。二是评价时点问题。我国现阶段预算绩效管理已经从事后评价逐渐前移到事前的预算编制以及突发事件发生时的预算执行阶段,但是由于公共事件的突发性要求应急资金必须满足及时性要求,所以,财政应急资金也无法像常规预算一样提前计划支出的要素和指标,导致现阶段对财政应急资金的绩效评价依旧局限于事后评价。三是评价指标问题。在确定常规预算绩效考核指标时,2013 年财政部公布的指标体系框架,既能测量产出,又能反映社会效益,各省市也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设计出适合自己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即便如此,目前仍缺乏一套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针对以上问题,在应急预算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设中,要注意以下几点:其一,强化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价责任。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中, 虽然央地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并不完全明晰, 且中央政府承担了较大的支出责任,但应该突出、加强地方政府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资金的绩效评价。其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围绕政策落实以及财政应急资金管理的效率和公平, 总结并设计出一套针对财政应急资金的绩效评价指标, 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是否满足及时性、准确性、科学性要求,资金分配是否符合公开透明、公正平等标准等方面,以充分发挥出财政应急资金的价值。 其三,扩大绩效评价环节。 将财政应急资金的绩效评价延展到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前、 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

王桦宇:构建合理贯穿应急预算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做好应急财政的绩效指标设计。应急财政的绩效指标设计可以从预算编列的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质量、资金管理的统筹使用、 资金投向的综合效益等多个方面进行展开, 引导和规范应急资金的编列、归集和使用达到最优效能状态。 二是做好应急财政的绩效管理监督。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都要将绩效观念贯彻落实到应急财政管理的全部环节领域中来,做到“急中求好”“急中求优”,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与此同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针对应急财政预算资金做好全过程的审查监督工作,确保“急中有规”“急中有序”,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三是做好应急财政的预算决算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级政府及其管理部门要将应急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主动地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并进一步倒逼政府及其部门管理和使用应急财政资金时更加注重绩效导向和结果导向。

杨辉:应急财政资金的充足保障是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基础,同时,应急财政资金的使用必须得到有效的监管,必须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现阶段应急资金绩效目标的认定、 评价方法的选择、评价范围的确定缺乏统一的标准,同时,还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储备物资不合规等问题,需设立完善的应急资金绩效支出评价的指标体系,对应急资金的投入产出是否达到预期效果作出客观的评价。 建议:一是应设立灵活科学的预算绩效考核制度, 合理计算各级政府对应急资金的分摊比例。 二是科学合理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突出产出、效益指标, 考虑总成本的投入和单位成本指标。三是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对于各种类型的应急专项资金, 可分类开展成本绩效分析,核定项目成本,确定支出标准、评价标准,建立“成本和效益并重”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四是强化应急项目绩效监控管理。 及时调度项目实施情况,纠正政策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五是开展效率性评价。避免出现资金闲置沉淀和损失浪费, 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充分发挥公共监督的作用,使应急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更加透明、 更加健康。

姜爱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一般分为事前绩效评估、 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三个阶段。 应急预算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也应该大体按照这样的环节来建立,同时应结合应急管理的特点。 比如由于突发性, 事前绩效评估往往很难有充分的时间来实施, 紧急情况下可采取依赖经验或者领导快速集体决策方式, 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则可以借鉴常规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机制来设计。 相对而言,加强应急支出的事中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 能纠正当前应急支出中存在的“重投入、轻产出”,“重分配、轻管理”等问题。 同时,要特别区分“应急支出”和“应急时期的常规性支出”两个概念,前者是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支出,而后者是当地履行一般公共服务的正常支出,应分别适用不同的绩效管理机制。

主持人:此外,传统财政应急体系的局限性正凸显,如财政应急机制协同性不强、各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未完全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共建共享机制、跨部门协调仍存障碍,以及存在“以合规性为主的监督与以相机抉择为主的应急资金之间天然不协调”等问题,那么在应急预算管理的不同阶段,如何根据财政应急资金流向以及不同监督主体掌握的应急资金动态信息优化监督流程、 构建起高效协同的多元化财政应急资金监管机制? 根据您的研究和实践,简要谈谈您的想法建议。

王泽彩:一方面,要强化多重监督机制的构建。 财政部门、应急归口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都属于政府组成部门, 仅仅依靠政府组成部门的自我监督显然无法满足应急预算资金监督制度中多元主体的要求,因此, 要大力倡导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监管, 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 首先,各级人大要超越其仅仅作为程序性监督主体的窠臼, 比如各级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对应急预算资金政策导向、使用范围、程序和效益进行指导督促,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和人大代表可以对应急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跟踪监督。 其次,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形成了集中统一、 权威高效和全面覆盖的监察体系, 纪委监委是国家的政治机关,而监察是其重要职责。 纪委监委派驻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等单位的纪检组可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对有关事项和人员进行审查、 监督、 执纪和问责。 最后,根据《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充分发挥和调动会计、审计、税收、法律、工程造价、政策咨询等社会第三方机构,以及高端智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比较优势, 全方位提升监督应急预算资金绩效的质量。

另一方面,要优化监督程序。 一是突破地方政府应急预算资金绩效监督程序中的“ 信息不对称”的掣肘。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信息的快速传递提供了平台与基础, 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使得实时动态监督成为可能, 这样才能破解因部门信息壁垒所带来的监督失灵现象。 疫情防控期间,财政部门在既有的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增添了直达资金的管理模块, 这可以成为未来应急预算资金监督制度中的常态化工具, 并需要对管理系统的功能不断进行优化。 二是构建常态化的应急预算资金直达机制, 减少资金拨付的层级。 常态化的应急预算资金直达机制应满足直达性、 精准性和及时性原则。 这样不仅能够减少资金被“截留”和“挪用”的风险,也让应急预算监督能够直面问题和痛点。 三是人大和审计等部门应参与到应急预算资金的有关决策程序中去。 信息不对称是应急预算监督的梗阻,作为监督主体, 人大和审计等监督部门应更加及时和全面地了解应急管理过程中预算资金的供需匹配情况, 各地专项性和临时性的议事协调机构在进行有关决策时应充分吸纳相关监督主体的意见。

再者,要突出应急预算资金监督制度约束。 一是提高地方政府应急预算资金绩效监督规则的刚性约束能力。 目前,应急预算资金的监督规则一般参照相关部门的意见、通知或资金管理办法,亟待出台或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应急预算资金绩效监督细则,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是提升应急预算问责机制的实效性。 根据 《预算法》规定,对违法违纪与履职低效等现象进行严厉问责, 构建应急预算中相关官员的述职与惩戒机制, 提高规则的刚性约束能力。三是强化应急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尽管绩效目标的设置存在一定困难, 但仍然需要确定特定的“价值坐标”。 “价值坐标”的设定应考虑应急管理的特点, 比如灵活性、紧急性、不确定性和非常规性。 应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的方法, 引入新绩效预算的有关理念, 不断提高绩效管理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的 “公信力”。

王韬:近年来,财政部贵州监管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秉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工作宗旨,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护受灾群众基本权益、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提高受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财政应急资金性质和特点分类施策, 扎实开展审核工作,不断优化审核流程,构建高效协同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例如,在开展贵州省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核工作中,通过“三个着眼”,有力推动审核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着眼整体,加强沟通协作,筑牢审核之基。 提前召开碰头研讨会,在系统总结审核经验、 深入学习政策文件基础上,把准审核方向,明确审核尺度,统一审核口径,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加强沟通交流,与省级主管厅局就救助标准、救助范围、发放形式、发放对象等事宜进行多轮对接, 掌握灾情系统的统计口径与乡镇台账的填报范围,根据发放情况表,结合救助服务标准开展初步审核, 厘清发放逻辑和救助程序。 二是着眼实际,科学分析研判,助推精准抽样。 结合资金规模、覆盖类型等因素,逐级深入筛选抽查样本,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重点县开展核查, 全面了解资金申报、分配、发放等各环节,重点关注数据准确性、分配合理性、程序合规性等,通过查看县级救助政策依据及发放台账, 进一步抽取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实地核查,比对多方数据,全流程掌握县乡村三个层级管理使用补助资金情况。 三是着眼未来,督促整改完善,夯实审核成效。 汇总梳理发现的问题,充分征求审核意见,提升审核结论公允性, 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建议,同时积极督导问题整改,督促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巩固拓展审核成效,为推动形成审核整改—完善管理—提升质效的良性循环打下坚实基础。

林晓丹:一是有法可依,法治入手强监督。 首先还是制度建设,呼应新时代新形势要求的应急资金监督办法的制定是重中之重。 二是有法能依,问题入手强监督。 制度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 制度必须 “能”“依”,要针对实际问题制定制度,解决应急协同、信息共享、合规监督和相机抉择矛盾处理等问题。 三是有法必依,稽查入手强监督。 定期稽查和专项稽查都是有效有力的约束机制。

杨辉:应急管理是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应急资金预算安排往往考虑保障本级常规应急事件所需的物资、设备等资金需求, 当遇到重大应急突发事件时,本级应急部门的保障力明显乏力,现有应急储备无法满足重大灾害及突发事件的需求,需多级共助解决。 建议上下级财政部门建立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上级财政部门可考虑安排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调配预算项目, 以满足下级财政应急储备调动,减轻下级财政部门应急预算压力,同时,避免下级财政应急预算过度安排,产生重叠浪费现象。

景宏军:一是加强社会公众监督。 财政应急资金应配合应急管理的需要,从监管主体的层面提升其能力。针对一部分短期非常规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管,可以引入社会监督的助力实现监管效率提升。 譬如:重大突发事件持续期间,为确保财政应急经费公开透明,由主流媒体向社会披露财政应急工作的动向及进度,通过提高社会对资金流向的关注度与知情度来进一步促进资金使用效率的攀升。 二是拓宽应急监管覆盖范围。 应确保财政应急监管的覆盖面延伸至资金的筹措、拨付及投入使用流程的各个环节。 在此基础上,搭建由各级监管部门构成的横纵向联动、深层次多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机制,财政应急资金监管的覆盖范围应确保遍及各个类型,每一笔款项的动态与去向都应在监管部门的视线之内。三是应急支出全程绩效评价。应在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全过程绩效评价体系,在兼顾财政应急资金临时性与紧急性的同时, 开展追溯来源、跟踪流向、统计流量的一系列评价措施,确保监督与评价工作落实到应急资金保障各个阶段,推动保障机制向更为合规与科学的方向行进。

王桦宇:一个有效的财政应急资金监管机制,应该是注重两个导向:一是问题导向,二是结果导向。问题导向是指需要把握住建立监管机制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也即“依法、合规、有效”,依法是指应急财政资金的取得与使用需要严格遵循《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合规是指应急财政资金的划拨和管理应当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流程严格执行,有效是指应急资金的使用需要纳入到绩效评估的范围中来,绩效监督是一种更高要求、更注重资金使用质量的监督。 结果导向是指应急财政资金投入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应急事项,资金使用应围绕是否满足了应急管理的资金需要这个焦点展开,通过结果来评估资金使用的绩效。 因此,应急财政资金的监管不是“为监督而监督”“为管而管”,而是看是否符合应急管理的制度规范、是否解决了具体的应急管理事项。在这个思维框架下,不同的公权力机关、政府主管部门都应该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加强联动协同,主动顺应应急管理的资源统筹要求,“心向一处使”,注重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将预算监督与预算执行真正、充分、有效地衔接统一起来。

姜爱华:由于应急资金大多散见于多部门,因此多部门协同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尤为重要。 目前各部门都非常重视信息化建设,但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存在,应强化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加强大数据在财政应急资金监管机制中的运用,用信息量、数据流监控资金流,进一步提升应急资金配置效率。

进一步完善财政应急管理“基础设施”

主持人:预备费是财政预算中用于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的重大支出,是响应公共突发事件最重要的财政应急政策工具之一,也是应急事中阶段常用的手段。 预备费作为财政应急保障资金,合理确定其规模和管理机制是财政应急机制发挥效力的前提,在您看来,如何进一步完善预备费相关制度机制并强化其监管? 谈谈您的想法建议。

王泽彩: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在年度预算安排时,均应安排预备费,以防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性支出。 一是对预备费实行分类管理。 按照突发事件的四个种类将预备费进行分类, 分为自然灾害类预备费、事故灾难类预备费、公共卫生事件类预备费和社会安全事件类预备费。 在金额设置上, 可通过大数据对以往发生各类事件的支出进行统计分析, 进而合理规划预备费在各个种类之间的分配权重。 二是对预备费实行余额滚动管理。 可以将预备费管理方式由流量式管理转向滚动式管理,即,将本年结余结转到下一年度预备费中, 但为防止占用财政资金过多可设置滚动留存上限, 超过部分可继续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其他用途。 三是对预备费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 首先,科学设计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事前设计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事中实施动态监督,按季度或项目结束实施绩效自评。 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组织要对应急资金或应急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主要评价政策目标实现程度、产出效益和管理水平。 同时,借助第三方实行公允性、客观性评价,让应急主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其次,以绩效评价、绩效监督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 完善绩效监督评价机制,防止应急资金被挤占、挪用、滞留。 如世卫组织重视发挥应急资金绩效评价监管作用, 对于应急资金实行财务报告制度和例行问责制度, 各地也可以效仿此类作法开展工作。

林晓丹:建议立足当下,放眼长远,结合国情,借鉴国际做法,探索限额滚动基金式管理,逐步建立权责分担机制,完善配套措施, 初步构建一套适合我国的预备费管理机制并强化监管,既为当下的战“疫”赋能,更为今后的应急应对赋能。

一是改进预备费管理方法,建立限额滚动基金式管理机制。 突发事件的不可预测性,导致年度间预备费需求量不平衡,是预备费管理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从目前国际情况看,计提方法有定额、比例,以及定额和比例兼顾三种方式。 管理方面也有流量式、基金式和三年滚动式三种。 结合我国实际, 建议逐步调整为以比例为基础的限额滚动基金式管理, 配合三年滚动预算和五年中期规划的编制,以每年1%~3%为基础,年底不清零, 三年或五年滚动管理, 限额3%~10%封顶, 解决目前年度间不平衡、丰灾年不能兼顾、 应急资金无法有效成为第一道堤防的问题。

二是完善预备费权责分担,建立明晰资金负担机制。 明晰的预备费负担机制,既有助于解决各地各部门等靠要的机制惰性,从源头避免应急机制上的应对不及时,也有助于避免资金分配的人为因素, 从源头避免应急机制上的负担不合理。 这就需要完善应急资金权责分担机制,使其制度化、数量化、公式化。要在财权事权确权基础上,同时建立规范的跨区域调剂、 统筹和归还制度,避免事后扯皮。 分担机制要坚持全局性,坚持顶层设计,加强协作;要坚持应急性,坚持快速反应,服从调度;要坚持规范性,坚持制度先行,预案细化。

三是完善预备费配套措施,建立财政应急资金筹集机制。 预备费只是突发事件资金来源的一部分, 要把预备费管理放在构建大国政府财政应急资金筹集机制的框架下统筹考虑,与配套措施相衔接,才能真正既完善自身管理, 又能与其他配套措施构成一个整体,发挥1+1>2 的效果。 建议设置中央特别预备费制度,应对跨地域、跨国家突发事件;完善多元化筹资体系,共同构建大应急资金保障机制, 包括完善财政筹资体系、社会资金动员体系、突发事件保险贷款金融体系等。

景宏军:改进应急预备费制度,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是分级分类建立专项应急基金。 我国的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标准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大类别和四个级别, 单一的预备费在应对多类别多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时缺少一定的弹性。 国外在改革预备费制度时, 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设置了不同等级的应急基金。 当灾害发生时,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别和严重等级,启动相应层次的预备费资金, 开展积极有效的危机应对。 二是拓宽应急储备基金的来源。我国的预备费是按照一定的比例从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中提取的, 来源较为狭窄, 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复杂程度还不足以应对。 因此,在筹集应急基金时,不能仅着眼于一般公共预算, 应放宽思路,扩大预备费来源,扩充后备资金,以保证资金的持续与足额。 可以考虑如下做法:将财政盈余及超收的预算收入按一定比例提取作为预备费基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其他三本预算的收入中提取一定的基金等等。

杨辉:从具体操作层面来看,预备费使用管理中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确属必需的应急性支出以及本级政府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的开支项目由各预算单位向本级政府提出经费追加请示,请示中应明确项目的实施依据、主要内容、实施计划和合理、细化的经费预算,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二是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到政府批转的报告后,要本着从严支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审核,并及时向政府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王桦宇:《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各级政府公共预算中预备费的比例有最低要求,这保证了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迅速反应和及时止损。预备费的准备体现在政府预算的综合科目中,筹集于自然灾难等紧急事件发生之前,在具有较强的使用灵活性的同时, 也有较大的投入不确定性, 需要更细致的预案准备和更严格的审查监督。 在预备费的使用过程中,需要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加以协调。当前,我国关于预备费使用管理办法的方案数量少且不统一,相关机构和部门在预备费的使用监督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规范预备费首要的是出台统一且具体可行的管理方案,应当明确预备费的使用范围、运行程序、绩效评估和监督管理等相关事项,并且制定规范化、可视化的决策程序,让预备费的管理与使用“看得见,摸得着”。

主持人:如何借力财政数字化转型、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推进应急财政建设,在资源调配、资金监管、政策实施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结合您的研究和实践,谈谈您的想法建议。

王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确保重要应急物资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财政部贵州监管局围绕贵州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了深入调研, 并建议从三个方面借力数字技术推进应急财政建设, 增强应急物资战略储备供给保障能力。 一是从储备机制、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管体系等方面齐抓共管,形成藏储于产的全产业链,提升应对峰值需求的供给能力。 完善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有机结合的应急物资动态储备机制,促进储备体系降本增效,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应急物资的产能调动、 恢复周期及实物储备成本, 科学设定各类物资的实物与产能储备比例,探索“动态分储”的产业云仓模式; 加强应急物资产业链的全过程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和质量监管。 构建应急物资数字身份标识, 完善产品信息溯源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和质量监管,建立企业履约承诺制度,严格项目建设周期,建立评估考核机制, 若因企业自身原因或外界市场环境变化无法继续正常履约, 应原渠道归还补助资金, 由主管部门遴选其他满足条件的企业进行支持,维持“产能备份”或“应急转产”能力。 二是构建分层分级、动态平衡的关键物资网格化区域保障体系,提升区域应急物资的底线保障与应急响应能力。 省域层面统筹协调城市群、都市圈内建立城市间联防联控机制, 形成动态供需平衡的区域保障体系, 建立联防联控指挥机构, 构建区域性的关键医疗物资应急调配机制等, 推进统一指挥调度的应急物流平台建设,布局关键物资实物储备,提升快速响应能力;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波及范围和严重程度, 建立分区分级差异化物资调配机制,基于“大数据+智能化”技术,扩充基层物资筹集渠道, 强化基层物资保障能力与防控网底建设, 提升末端调配与现场处置能力;统筹政府和社会物流资源,协调国家仓储物流资源、 交通运输通道和物流枢纽网络设施设备, 建立应急物流分类分级响应机制, 明确应急物流网络的分级启动条件、各阶段的承担主体,以及运输资源调配等。 三是建设以基础数据库、信息网络和大数据决策平台为核心的大数据管理体系, 提升应急物资储备的数字化、 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完善关键物资需求、专业医护人员需求和工业基础能力调查制度,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基础数据库,实现防护物资、医疗器械、重点原材料、市场信息与舆情等数据的动态采集, 明确共享范围和使用方式,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开发利用、运营管理机制;建立物资保障大数据网络, 提升应急物资战略保障信息化与智能化, 加快构建大数据环境下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推动物联网集约部署,强化公共安全应急通信能力建设。 建立全方位信息网络, 提高应急物资需求感知和战略保障能力; 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综合性物资保障联合调度网络,探索基于“大数据+智能化”技术的城市关键物资保障模式。 依托物联网、互联网、数字化监控等技术,建立公共卫生应急需求挖掘, 实现社区物资储备的实时监控、状态掌控和有效管理。

王泽彩: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今后一段时间,要重点抓好:网络联通、数据集中、监督问效。 即加快全国预算管理系统纵横贯通, 实现预算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大集中,推进中央、省、市、县、乡一套系统联通;加强数据共享和决策辅助, 强化财政部门数据密集型综合管理部门定位,推进财政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人民银行、海关等跨部门数据连通,夯实预算管理基础;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监督精度和效率,构建“制度+技术”的监督框架,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的财政资金监控机制, 实时记录和动态监控资金在下级财政及用款单位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探索自动控制和实时预警,实现资金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流向明确、 来源清晰、账目可查,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 结合实际,初步有以下几点设想:

一是实施穿透式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自动触发,资金拨付效率大幅提升, 缩减资金最终到账所用时间;工程建设资金、农民工工资、征迁安置资金、非税票据资金全部上链,提升资金管理效率;杜绝违规支付、多层盘剥、款项滞留、资金挪用、拖欠工资等问题发生。

二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全生命周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 以往工程项目管理资金数目大、往来人员繁杂、信息种类繁多,探讨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 信息不可篡改特点,要推动“一会三函”审批流程与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深度融合, 以数字化驱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创新;实现多银行、多企业统一接口标准和数据标准; 实现分布式信用框架,降低信用成本。

三是链上治事治权,降低信息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基于区块链分布式记账、信息追溯不可更改的技术特点, 实施全周期监督,从单一片段正面系统循环到所有数据一经上链不可更改、全程留底;以留底资料实施全过程监督,各级财政、代收银行、直收单位和报销单位等相关单位在链上连接,从分散条线走向贯通整合,保证信息可追溯。

四是多链并存,实现开放高效的跨链互通、多链融合。 搭建“核心链+应用链”多层链网融合的新型区块链底层架构, 可在同一框架下满足智能城市在工程建设、 政务服务、数字金融等领域差异化要求,满足不同用户角色的建链、用链、跨链、管链等功能;多部门串行审批转为并行审批,链接政府、企业、个人,实现了流程并行、高效审批,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速度和效率。

五是透明可信,实现资金高效拨付。 构建安全可靠的“诚信绩效”,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工程建设等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精准配置能力。 建设“技术硬控制”的“廉洁全链路”,各类交易数据上链存储、不可篡改和可追溯, 有效保证用户交易安全性及数据质量,满足各类应急资金管控要求,降低监管审计成本。

景宏军:在公共事件突发的背景下,传统的线下财政应急模式难以满足新时代经济发展的要求, 财政治理体系和能力面临更强大的考验。 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财政要抓住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数字化这一新机遇,充分利用数字化红利。 政府可以将应急财政政策与数字化技术有机结合, 将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服务技术应用到建立应急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中, 建立新型应急财政体制机制, 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以科技激活政策制定与执行。

林晓丹:通过打通政务壁垒,借力目前各省都在建设的数办“政务通”共享系统,模拟突发事件财政应急全流程处突演习,结合下面这三个标准,查找现有大数据采集还有哪些不足,尽快补缺补漏,真正让政务大数据资源为应急领域财政建设赋能。 三个标准如下:一是借力大数据,实现事前强“预”强“备”。 即日常做到随时可依据应急绩效清单检查应急物资、应急资金、应急响应效率等重要预备要素到位情况。 二是借力大数据,实现事中强“快”强“准”。 即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第一时间实现物资调度、资金拨付、人员协同精准到位。 三是借力大数据,实现全程强“析”强“督”。 即突发事件全程,可以及时收集全流程数据进行分析、 纠偏和督查,为处突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

杨辉: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是当今发展最为迅速、 创新最为活跃的新技术新理念。 财政大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未来数据应用的水平高低将决定财政部门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 建议完善财政应急预算资金的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的建设, 真正实现动态管理, 将应急项目管理与财政承受能力债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既解决预算追加无序随意的状态,又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促进应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

王桦宇:在建设科学规范的应急财政资金管理体制过程中, 数字技术可以起很大的促进作用, 这既包括数字化财政系统的开发与运行,也需要大数据、云计算、AI 等数字技术的有力支撑。 首先,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可以更好估算受灾情况等突发事件中的救援情况并加以数字指标化,从而更好地预估受灾地区的实际救援需求和财政资金缺口。 其次,在应急财政资金管理过程中, 财政数字化平台可以让资金的划拨与调度更加快捷和可视化, 也可以让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更加公开透明, 并可以通过银行流水、 转账记录等手段实现对应急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再次,数字技术的进步还可以让实时共享数据、 实时协同反馈和高效及时决策成为可能。 通过中央与地方财政数据的连通, 中央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实时监测地方各级政府的应急需求和财政缺口, 及时下达和划拨资金,更有效率地使用应急财政拨款,把钱花在真正有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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