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条约》在赫梯—埃及外交中作用分析
2022-10-12郭智韫
郭智韫
提 要:《永恒条约》的缔结是赫梯与埃及邦交中的重大事件。哈图什里三世与拉美西斯二世时期,两国王室间的外交通信在内容与行文两方面均可与该条约形成对应关系。据上述外交通信中所见两国外交实践判断,《永恒条约》中的各项原则与条款,大多得到了贯彻,即便未执行者也为相关外交事务的处理提供了依据。可以认为,《永恒条约》为两国间具体事务的交涉提供了依据,也通过两国的外交实践得到执行。将赫梯—埃及外交通信与《永恒条约》对读也为更加全面理解古代近东大国关系提供了独一无二的视角。
一、《永恒条约》与埃及—赫梯外交通信
作为反映古代近东国际关系的基本文献,赫梯—埃及外交书信反映出《永恒条约》框架下两国外交往来所涉及的实际事务。除去无法确定主题的残片,从内容来看,书信中常见的外交事务包括讨论缔结条约、赠送礼物、联姻、派遣医生、探问乌尔黑—泰舒卜下落。貌似这些内容中仅第一项与最后一项与《永恒条约》及其条款直接关联。其实,礼物赠送与联姻本是大国统治者结为“兄弟”的题中应有之义,而派遣医生则是埃及独特技术优势在维持两国和平关系与统治者间“兄弟”关系中的妙用。可见,这3项外交事务也无不与《永恒条约》所言“良好的和平”与“兄弟之情”有关。
上述对《永恒条约》的表述往往也见诸该条约的文本。《永恒条约》得名于条约起首提到的条约主旨。今天所见的条约开头部分本已破损,是据阿卡德语A本后文的内容补齐,相关文字作:
二、“兄弟之情”的践行
三、乌尔黑—泰舒卜与引渡及王位合法性条款
四、军事相关条款的履行
五、结语
《永恒条约》与赫梯—埃及外交通信均为哈图什里三世在位时期赫梯与埃及交往过程中产生的文献。外交通信中所见外交事务可与条约中的条款形成对应关系,其行文中也时常提及条约作为理据。因此,可以通过梳理赫梯—埃及外交通信中相关邦交实况来评估《永恒条约》的执行情况。
条约中对哈图什里与拉美西斯“兄弟之情”的强调,实质上使赫梯与埃及对等的大国地位得到互认,也为两国间的和平往来提供了依据。信中所见两国王室频频互赠礼物、拉美西斯与赫梯公主联姻、赫梯王室成员屡次获得拉美西斯提供的医疗帮助,无不是在这一原则下展开的。表面看来,这些积极的互动正与“兄弟之情”表达的温情脉脉的家庭伦理关系相契合。实际上,其背后却不乏现实的政治考量。可以说,外交通信中所见上述活动正是条约中“兄弟之情”政治内涵的具体表现。
被废黜的赫梯前王乌尔黑—泰舒卜素对哈图什里王权构成威胁,也是引发赫梯国内部分地区动荡的原因之一。外交书信中可见双方屡屡就此人的下落与引渡进行争论。拉美西斯回信中往往声称,并未违背条约中的誓言,但实际上乌尔黑—泰舒卜并未按相关引渡条款遣返赫梯。不过,现有材料中却未见拉美西斯支持此人对赫梯王位的主张;可以认为他的确承认了哈图什里后裔的王位继承权,履行了《永恒条约》中的相关条款,只不过此人下落未明,引渡条款也便并未被真正启用。
此外,从外交通信中的相关内容可以判断,在拉美西斯与赫梯公主联姻时,两国卫队于边境交接护送任务,实际上具有践行《永恒条约》中“互不侵犯”条款的用意。不过,条约中有关军事互助的誓约却并未被履行。当然,大国间相约军事互助本不过是循例而已。但就赫梯与埃及间军事互助条款而言,似乎为两国争取到更为宽松的外部军事环境,以另一种方式发挥出其作用。
可以说,尽管《永恒条约》结束了赫梯与埃及间的敌对关系,但断然将缔约后两国的外交往来视为后条约时期的邦交则不免过于武断。据赫梯—埃及外交通信,条约的缔结固然解决了两国间存在的部分历史问题,但仍有一些问题虽由相关条款加以约束却仍悬而未决,此外缔约也不免为两国的邦交添入了新的内容。应该说,《永恒条约》之后赫梯与埃及的邦交进入一个和平交往的时期,但这尚不能视为一个全新的时代。不过条约的缔结确实为两国间的外交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框架。两国外交通信间所见外交实践几乎都可以在条约的框架中找到依据。这正是相关书信中反复提及《永恒条约》的原因。因此,这两种产生于同一历史时期的文献可以互为解读彼此文本内容的基本语境。赫梯—埃及外交通信与《永恒条约》的交互联系,不仅为考察条约在两国外交实践中的执行情况提供了最为直接的证据,也使理解条约框架下两国邦交的具体方式成为可能。实际上,将赫梯—埃及外交通信与《永恒条约》进行对读,可以将古代近东国际关系研究中的“条约路径”与“书信传统”相结合,进而为更加全面地认识古代近东大国邦交的模式提供独一无二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