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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至明徽州歙县罗氏宗族二分支的势力消长

2022-10-12

古代文明 2022年4期
关键词:罗氏宗族徽州

卞 利

提 要:本文以新发现的文献史料为依据,对徽州歙县呈坎村两支迁徙自豫章的前罗与后罗罗氏宗族之由来、迁徙、形成,以及彼此势力消长、矛盾、纷争与统合的历程进行探讨,认为:两支本系同一曾祖的罗氏宗族内部的矛盾与纷争尽管原因复杂,但主要还是源于对村庄资源的竞争。最晚在北宋末年,前罗与后罗之间即已产生矛盾,并随两支宗族政治权力和经济实力的消长而不断激化,以致出现彼此互害、两败俱伤的局面。文章指出:尽管明嘉靖中叶以后两支罗氏宗族逐渐统合,但已很难弥合前罗与后罗族人之间近500年之久的心理创伤,统合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效果。

本文拟以新近整理和发现的文献史料为依据,以呈坎村前罗与后罗氏宗族内部关系及其演变为中心,对聚居于徽州山区一个同姓宗族的内部矛盾、纷争、化解与统合等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以就教于方家贤达。

一、宋元时期呈坎前罗、后罗二支的形成与发展及后罗宗族对前罗全面压制局面的形成

(一)罗文昌和罗秋隐迁入呈坎及前罗与后罗的分宗定居

关于罗文昌迁至呈坎的过程,清咸丰九年(1859)罗崇义堂罗运杰重编的《罗氏世系考本支谱》云:罗文昌在自南昌北徙途经婺源时,娶朱古僚之女为妻,

罗文昌与罗秋隐先后迁入呈坎定居后,并未采取合祖共宗的方式,而是以分立门户、各自发展的形式,并在历经数代繁衍发展后,形成了二支各自独立的宗族,即前罗和后罗。

(二)前罗罗氏宗族的形成与发展

(三)后罗罗氏宗族的形成与强势发展

后罗亦特别重视宗族建设,重视谱牒的编纂,并藉此作为维系宗族的血缘纽带。南宋乾道三年(1167),罗愿为后罗纂修了第一部族谱。据朱熹《呈坎罗氏宗谱序说》云:

此外,后罗还展开了对祖墓祭祀设施的营建与祀产的捐助。后罗始迁祖罗秋隐原葬于呈坎南三里许黄龙山麓之阳的杨干,南宋末年,为占有更好资源,罗鼐在墓前创建寺院,寺名“杨干”,并聘请杨干禅院僧人觉晓主持。通过对始迁祖墓的维护和祭产、祭祀的捐助设置,后罗树立了罗秋隐在后罗族人中不可动摇的“一本”地位。

(四)前罗与后罗的矛盾及后罗对前罗全面压制局面的形成

前罗与后罗虽同居呈坎一村,但各分一宗,独自发展,彼此互不往来,矛盾深如鸿沟。那么,是什么因素造成这一局面?或者说前罗与后罗矛盾究竟缘何而起?

相较而言,此时的前罗则显得十分落寞,强势的后罗与弱势的前罗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当然,前罗与后罗的不和最早还是缘起于前罗始迁祖罗文昌的六世单传,势单力薄。而后罗则人丁兴旺,不断占有呈坎的村内资源,从北宋中叶开始已渐有挤压前罗之势,这也是造成前罗七世四子,除长子罗禧留居呈坎固守祖宅外,其余三子全部迁出呈坎的主要原因。而至北宋末南宋初,随着罗汝楫及其子孙在科第和政治上不断得势,罗愿又利用创修后罗族谱之机,藉朱熹撰写《呈坎罗氏宗谱序说》,含沙射影地指责前罗,从而使前罗与后罗之间矛盾和对立更加激化:

宋元时期,前罗与后罗之间的不和与矛盾造成了彼此互相指责,并在各自纂修的族谱及序文中以隐讳的方式予以表达。这种不和与矛盾延至明初,随着前罗势力的不断壮大和后罗势力的渐趋式微,开始走向公开化和表面化,出现了两罗宗族相互陷害与彼此攻讦的局面。尽管前罗之婿、河南布政司左参政长龄人郑桓在洪武十二年(1379)为前罗族谱所撰写的《后叙》中,以《杕杜》诗为喻,呼吁前、后罗族人摒弃前嫌,合修族谱,并期盼他日归来时能喜见盛事:

但因积累了太多的怨恨和愤懑,短时间内,不仅未能实现前罗与后罗之间弥合分歧、消解矛盾的愿望,反而使前罗与后罗之间的矛盾逐渐走向公开化,并在明代前中期发生了惨烈的争斗,彼此之间的积怨变得更深,郑桓所期待之二罗合修族谱的愿望,很难得以实现。

二、明代前罗与后罗的兴替及彼此纷争与攻讦的展开

(一)明代前中期前罗的强势崛起

前罗在取得商业经营上的巨大成功以后,不惜慷慨解囊,斥诸巨资,对呈坎村内、周边村庄道路及经商地基础与公共设施进行大规模的规划与建设,整治和改造村庄的资源与环境。

在经济、科举和仕途上不断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前罗的宗族精英对前罗罗氏宗族进行了整合,以强化宗族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具体而言,前罗精英对宗族的整合活动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二)明代前中期后罗的渐趋衰落

宋元时期,由于在科举和仕宦上的显赫成就,呈坎后罗逐渐从与前罗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歙西实力雄厚的大姓望族,跻身八大家的行列。前罗逐渐受到后罗的冷落,并在北宋末年后受到后罗的全面压制,前罗与后罗的矛盾几乎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直到南宋孝宗时期,随着岳飞冤案的全面平反与昭雪,后罗族人才因罗汝楫追随秦桧陷害岳飞而背上奸臣后裔的沉重包袱。尽管如此,后罗在科举和仕宦事业依然承接历史的惯性,缓慢向前发展,并直至元末才逐渐消沉下来。

(三)明代前中期前后罗二族之间矛盾的全面激化与攻讦互害

随着前罗商业经营的不断成功和科第仕宦的渐趋繁荣,后罗族人在心理上逐渐失去平衡,前罗与后罗之间长期积累的矛盾,终于在明代集中爆发出来。

洪武之初,前罗十六世孙罗礼和,因巨富而被佥为粮长,又因攒造鱼鳞图册诖误而为法司提究,发往应天府服工役。罗天辅在陈述这段不堪的经历时,对自己的身世进行了回顾,指出:

有明一代,前后二罗之间规模最大,也是最为惨烈的争斗,是发生在嘉靖七至十四年(1528—1535)前后长达8年之久的杨干寺暨后罗罗秋隐祖坟被毁之诉讼事件。在这场诉讼案件中,双方各自出钱出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惨烈的争夺,堪称是前后二罗宗族长期积累矛盾的总爆发,一场事关二族命运的总对决。

对这一互控案件,阿风曾从明代佛教与宗族之间关系的角度进行过探讨,并对其中的杨干寺和徽州府僧纲司都纲法椿的任职时间等问题进行了考订,但并未涉及前罗和后罗之间的族系划分以及彼此之间的纠葛、矛盾与纷争,对案件的当事人罗显以及罗承善等真实姓名与身份,亦均未予关注,从而未能更深入地揭示隐藏在该起讼案背后的前后二罗之间的深刻矛盾。

先来看一下有关杨干寺及其与前后二罗之间的关系。

根据《歙县呈坎罗氏杨干院归结始末》记载,我们可将该起讼案分为三个阶段:

杨干寺僧佛熙、法椿等不服宋茂熙的判决结果,于嘉靖十一年(1532)向应天等处巡抚状告,巡抚衙门转行徽州府同知李邦勘审。在此之前,嘉靖九年(1530)十一月,徽州府僧纲司都纲佛海还亲往歙县容岭,在与前罗罗裕派裔孙有姻亲关系的汪招材家置酒,用金银收买各排年帮互,并同里长吴永昇、李廷纲等各立议约领单,订立攻守同盟。罗显发觉后,迅即向徽州府呈报。李廷纲等因惧怕惹祸,乃将原分金银交出自首,汪宁等也作为证人被拘捕。佛海又贿赂吏胥闫海,顶冒总甲潘元名目,令未剃僧能儒赴宁国府,冒领郭推官原案藏匿,以使无凭查据。徽州知府洞悉其奸,帖令休宁县知县高简、黟县知县赖暹到所,拘集排年、里邻重勘,明白取结报府。不料汪宁中途脱逃,徽州府遂将胡通进原赃贮库,汪宁等另行提究,连人解赴巡抚都御史毛斯义处亲审,并招申巡按御史傅烱依拟发落。嘉靖十一年二月,罗承善和汪宁等与联合杨干寺僧等出名扛帮,并行奏告。无奈之下,罗显等亦具禀巡抚。巡抚复行巡按衙门并转令池州府问理,由池州府推官杨逈查勘。然杨干寺僧串通衙役,贿嘱官吏,于九月十五日夜将罗秋隐坟当顶掘挖,并于次日早将罗秋隐坟海掘毁。

尽管这起案件几经反复与波折,后罗最终惨淡赢得官司,但亦为此耗尽了几乎全部资源与财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而前罗所投入的巨大财力与人力,却耻辱性地输了诉讼。因此,对前罗与后罗这对本是同根而生的呈坎罗氏宗族二支而言,杨干寺暨后罗始迁祖坟诉讼的确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双输结局。

(四)后罗与前罗二族各自进行的族内整合

后罗在艰难而惨淡地赢得了杨干寺暨罗秋隐祖坟诉讼后,旋即开始了族内整合。嘉靖十七年(1538)十月,罗显等将杨干寺诉讼的全部案卷抄招汇录,并将程元凤撰写、方岳篆盖、方回书丹的《罗氏新建杨干院碑记》置于案卷正文之首,予以刊刻,颁发给后罗宗族每一个家庭,以示警戒。在其案卷置首的《引》文中,罗显写道:

嘉靖至万历年间,前罗在科第与仕宦上强势崛起,二十一世孙罗琼宗以贡士身份出任兵马指挥,其子罗必达则乡试中第。此后,截至明末崇祯年间,先后又有二十二世孙罗应鹤和二十三世孙罗人望父子双双考中进士并跻身仕途,更有二十二世孙、制墨名家罗龙文以太学生跻身中书舍人之列。

至此,后罗与前罗相继完成了对本宗族的整合,并在各自占有的本族资源内部形成彼此独立的空间。他们虽同居一村,但势若水火,互相视对方为“非族世仇”,进而将二罗各自始迁祖罗秋隐与罗文昌兄弟之间的血脉联系割裂开来。这既是历史的悲剧,也是前罗和后罗裔孙们自身的选择。在杨干寺暨后罗始迁祖罗秋隐坟茔的诉讼中,尽管后罗惨淡地赢了官司,但政治和经济上的全面衰退,确是不争的事实。直至崇祯七年(1634)二十六世孙罗炌中进士第并进入仕途,后罗的元气方才有所恢复,但却无法挽回后罗整体处于衰退的颓势。诚如清乾隆元年四月后罗二十七世孙罗兴隚在《潨西罗氏宗谱》“按语”中所言,后罗确已陷入了全面衰退的泥沼:

三、余论:明代后期前罗主导的前罗与后罗的统合

杨干寺暨后罗始迁祖罗秋隐坟墓诉讼后,前罗和后罗两个宗族的族内精英通过相同抑或相似的方式,分别对各自宗族进行了整合,以规范其宗族内部秩序,强化宗族成员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二族之间互相对立与仇视的局面更趋严重。然而,前罗与后罗的彼此对立以及由此而引发攻讦与互害,毕竟消解了呈坎罗氏宗族对外的合力。冤家宜解不宜结,何况其两支罗氏宗族迁入呈坎的始迁祖又是和睦相友的同一曾祖的兄弟呢?

万历四十年(1612),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罗应鹤致仕回乡后,在呈坎创立了求益轩文会,他在所撰写的《求益轩文会序》中,盛赞潨川文会倡建以来取得的成就,云:

在由前罗精英创建和主导、后罗精英参与的潨川文会这面旗帜下,前罗与后罗二族之间因宋元至明代前中期以来所形成与积累的矛盾、对立与相互攻讦的局面,特别是杨干寺诉讼后所导致的紧张情态,至此得到了较大改观,前后二罗之间基本实现了宗族的统合。然而,我们也应看到,前罗与后罗族人之间累积数百年之久的恩怨,是很难在短期内得到冰释与化解的。就此而言,由前罗主导的前罗与后罗之间的宗族统合,其象征意义更大于实际效果。

宋元以降,徽州社会所形成的“健讼”传统牢不可破,宗族与宗族之间、同宗共祖的宗族内部,甚至兄弟房派之间,为争夺和占有有限资源而不断发生的争控缠讼案件比比皆是,层出不穷。诚如民国《歙县志》所云:

从前后二罗之间数百年矛盾、对立到冲突,甚至结为世仇,再到最终成功统合的历史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聚族而居的强宗大族,因资源占有不均与利益诉求不同,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复杂矛盾、纷争甚至武装冲突,是客观存在的,所谓历史上徽州社会特别是呈坎村是和谐社会或社区的论断是值得商榷的。在宗族内外发生矛盾与利益冲突时,同居共处的宗族精英群体能否顾全大局,采取强有力的断然处置措施;能否让渡或牺牲自身宗族部分成员利益,往往是宗族内部及其宗族之间矛盾、纷争乃至武装冲突能否得到有效化解与彻底根治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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