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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融合视角下社火文化的开发与利用—以山西社火为例

2022-10-11李叙炎广西艺术学院

文化产业 2022年27期
关键词:社火民俗文化民俗

李叙炎 广西艺术学院

社火是一种综合民俗、信仰、艺术等多种元素的民间节庆活动,反映着我国祭祀传统的历史变迁和古代先民的生活智慧,既是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载体,也是体现我国民俗文化荟萃性、多元性、连续性的重要物证,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当前,研究如何保护、传承与发展社火文化,加快社火文化产业化进程,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

山西社火的渊源及发展现状

社火活动由古代祭祀仪式逐渐演化而来,在我国有着数千年的历史。脱胎于古代的祭祀活动,社火与国家宗法礼制无关宏旨,渗透于从古至今的宗教礼仪和各种艺术形式当中,是一种综合民俗、信仰、艺术等多种元素的民间节庆活动。从根本上说,社火的起源,与《白虎通义》中所提及的土地崇拜有着渊源关系。“社者,土之神也,土生万物,天下之主也,薄而重之,故自祭也。”“社”为土地之神,庇护着神州大地上千千万万的农民寒耕暑耘;而“火”在古代先民眼中为火祖之义,更是象征着驱邪避难的力量。中国自古以来以农为本,民众的生产和生活与土地收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农民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驱鬼逐疫,进而形成一种祭祀社火的习惯。

社火这种古老的习俗沿袭至今,历经千百年来的岁月洗礼,其形式、内涵都发生了质的改变。在新的历史阶段,社火也被赋予了新的文化寓意。民俗学家赵世瑜在其《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一书中指出,“社”除去含有祭拜土地神的含义之外,还可能意味着我国古代的聚落、部落文明,抑或是上古时期的聚落或地域之神。这里的“火”通“伙”之意,代表团体众多,同时也有节庆时红火、热闹非凡之感。自明清之后,社火活动的含义也逐渐从“焚祭品于社”向世俗的节庆表演转化。社火活动以村社为单位,组织村社成员共同参与,综合音乐、舞蹈、美术、杂耍等多种艺术形式,在我国西北地区广为流传,在民俗节庆活动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中,山西省作为传统文化最早的滥觞地之一,地域文化遗存丰富,蕴育和积累了无数丰硕的民间文化成果和表现形式特殊的社火活动,有中国社火之乡之称。

山西社火的发展历经炎黄文明、西周时期、秦汉时期、隋唐时期,直至如今。在两千多年的社会历史变迁中,山西社火在整个黄河流域都一直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社火表演活动丰富繁多,包括秧歌、花鼓、铁棍、打掘棍等多种形式。常言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因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山西境内不同地域之间盛行的社火活动形式各有区别,文化内涵也不尽相同。比如山西太原一带的社火活动,可以划分为白天社火和夜间社火,常见的表演形式有太原锣鼓、秧歌、划旱船、铁棍、哑老背妻、武社火等。而晋北忻州一带,在古时曾是汉族与北方游牧民族的交融地区,民风彪悍,所延存下来的社火表演形式不仅颇具民族特色,还融合了部分军队布阵方式,是军队布阵和民俗表演的有机结合,号称古代军阵“活化石”的大马社火便出自这里。晋中社火的诞生与发展都与晋商的崛起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热闹红火的社火仪式既是晋中商人对今岁买卖兴旺、顾客盈门的庆祝,同时也是对来年好运、鸿运当头的期盼。晋南地区的社火表演则更具神秘色彩,除了北方大部分地区存在的秧歌、锣鼓、舞龙等表演形式外,在黄河岸边的个别村落中,还遗留着一些当地独有的民俗,如永济市长旺村的“背冰亮膘”、芮城县匼河村的背石磨、临猗县孙吉镇的“扎马角”,以及稷山县的“高跷走兽”等。这些根植于地方民俗特征和地域特色的社火文化,不仅对研究地方文化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一种凝练的内生动力,是文旅深度融合的重要媒介。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传承优秀民俗文化的支持力度逐渐加大,山西境内部分社火仪式已经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山西省也在积极探索社火文化的旅游产业化路径,以精彩纷呈的民俗活动为内容,打破地域文化活态传承的边界,为社火文化活化与传播开辟全新道路。

山西社火的发展现状及限制条件

“老手艺”濒临失传,加剧边缘化

受网络文化和新媒体环境的影响,在许多年轻人眼中,民俗文化是过时的、老土的。与新媒体环境下的新兴文化相比,其没有过硬的竞争力,也不具备特别的吸引力。很多古老的中国传统民间艺术都只能在老一辈人中传承,或是新艺人转行,或是根本没有人愿意去做传承者,导致一些地方社火表演项目制作技艺和表演技巧面临技艺失传、演员断代等问题,处于自生自灭的“濒危”状态。地处中国山西省西南部的临猗县,原本是血社火(亦称血故事)的主要留存地之一,但因为血社火表演多为封建迷信、血腥恐怖的内容,再加上社火演出的收入不高、市场回报率较低等,愿意主动担起继承重任的人少之又少。近几年,整个黄河流域都鲜少看到关于血社火演出的相关报道,地方社火演出已经出现了青黄不接的现象。

表演内容缺乏新意,难以与社会接轨

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是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的显著影响之一,这也使得许多古老的民间艺术形式只能在老一辈人中传承,导致民间社火表演在思想上和内容上与当代大众的审美产生隔阂,很难和现代社会接轨。同时,随着大众所接触到的新鲜事物越来越多,大众对社火这个传统的民俗表现形式更易产生审美疲劳,其吸引力愈发下降。此外,目前流传下来的经典社火节目,其题材大多改编自神话、历史演义等民间传说故事。守成有余而创新不足,开发限制较大。这也导致民间社火与当下流行文化的结合不够紧密,使得当下的年轻人对于社火的认知十分有限,传统民间社火也逐渐与时代脱节。

加强社火文化旅游开发的现实意义

调整当地产业结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传统与现代结合,文化与体验交融,集文化、旅游、农业于一体的“文化旅游”是符合现代市场需求的文化产业链。山西省晋城市的司徒小镇是山西省知名的度假小镇,也是“旅游演艺+民俗文化”模式的示范点。除了建成一批充满地方风韵与乡土记忆的建筑群,司徒小镇还在2016年增加资金投入,在春节期间举办社火巡游活动,以晋城文化及附近民俗活动为主题,串联成了一场场流光溢彩的晋东南民俗社火表演,吸引了众多游客前往观看。截至目前,司徒小镇已累计接待省内外游客700万余人,成为省内网红级旅游名片,不仅给广大游客带来了耳目一新的感受,还激活了当地农耕文化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其经济发展的潜力,以核心文化之力支撑当地旅游业向阳发展。

满足游客的新需求,提升旅游商品的价值生命力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居民消费升级与需求衍化已成为新时期我国消费领域的显性问题,游客的消费需求和消费理念越发多元化、个性化,传统的单一式观光游已无法满足游客需要。“以文促旅,以旅兴文”成为旅游业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发展途径。山西晋中市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民俗生态保存体系相对完善的地区之一,能追溯到的文化历史已有2500多年,艺术内涵非常丰富,形式多姿多彩。自2007年起,每年元旦假期,晋中市都会举行社火节巡游演出,并将其发展为全国民间文化的重点项目之一。此外,在2022年的春节假期中,晋中市政府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在“我在平遥过大年”与晋商社火节的基础上推出了“我们的节日·春节——平遥中国年”活动,活动受到了国内外游客和当地民众的赞誉,并成为山西省当前文化旅游领域最具竞争力的文化旅游项目。

挖掘文化内涵,弘扬和保护文化遗产

社火文化是历经千年提炼出来的宝贵文化,它投射出了人类文明演进过程中的可贵印痕,表现出了当地民众团结一致、患难与共的生活场景,也充分体现出了早期人类与大自然和平共生的生活状态。只有深入挖掘地域文化、民俗经济、乡村风貌等文化场景,准确把握其深刻寓意所具有的珍贵理念价值,才能真正科学合理地开发区域文化旅游资源,把社火多元的文化价值以最具观赏性和艺术性的形式呈现在广大群众面前,让人们原本习以为常的民俗资源变成财富珍宝。同时,政府发展文化旅游的资金投入也能作用于长久保护,甚至修复某些地区已流失的地方民俗资源,以维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性与多样性。

加强社火文化旅游开发的可行性策略

坚持可持续性的开发原则

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对我国旅游业整体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指导意义。要想进一步加强对民间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就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开发传统民俗文化资源的过程中,要遵循“宜融则融、能融则融”的原则,从传统民间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入手,发展文化旅游新业态。把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市场推广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不仅要兼顾“保护链”与“产业链”的衔接,还要合理分配文化经营主体和传承人主体之间的合法权益,为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发展提供新的契机,并逐步与市场经济形成良性循环。

坚持与时俱进原则

数字化文旅产业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的背景下蒸蒸日上。面对新媒体新渠道持续迭代的新趋势,我们要善于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旅游宣传,借助融媒体整合营销的方式,拓宽市场提供的多元营销渠道,加大旅游景区的宣传力度,利用小红书、抖音、微信等官方平台建立宣传矩阵,与游客建立互动桥梁,掌握流量主动权。同时,也可以联动政府媒体进行混合营销,推动文旅产业生产、消费、宣传线上化和数字化,以实现提高民间文化知名度与提升吸引力的终极目标,建设民间文化旅游爆款工程。

坚持传承与开发共生原则

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文化传承问题都是制约民俗文化保护的重要因素。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40岁以下的传承人仅有7人,多数文化传承人都已接近花甲之年,传统文化传承人高龄化、断代化已成为文化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社火活动作为一种在农村地区广泛流行的民俗形式,演员“断代”现象更为明显,人才建设迫在眉睫。基于此类问题,我们可以进一步落实传承人的机构编制,成立非遗保护中心,保障传承人员的基本收入,并积极探索政校合作人才培养机制,引导和扶持地方职业技术大学、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建立相应的学科班级;可以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建立一个更加专业的人才教育、研发基地,培养更多专业人才。同时,还要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在保护与传承传统文化上,吸引更多的文化爱好者。

社火文化旅游开发的具体路径

挖掘地方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文化IP

每一个景区都有自己专属的文化基因,都有自己独特的标志和形象。不管是景区发生的历史故事,还是民间传说中的代表人物或特殊物件,通过提炼分析景区的历史文化特征,都可以将其演变成景区的专属IP。以珏山旅游景区为例,该景区通过挖掘“双峰吐月”中秋赏月民俗基地的传统文化内涵,放大“月亮”IP,以“月亮”为核心宣传点,举办中秋赏月文化节,不断丰富夜间文化体验业态,形成了有别于周边司徒小镇、良户古村的差异化发展。社火活动作为古代的民间祭祀仪式,各个区域都有自己的代表节目和独有文化。我们在开发利用地方社火文化资源的过程中,可以提取地方社火表演中的经典形象作为特色IP,打造一批独特的旅游文创商品、特色店铺,或让IP形象成为景区文化体验的重要向导,作为游览体验的文化主体,带领游客沉浸于民间文化的无穷魅力中。

大力发展旅游演艺,创新消费场景

受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和游客消费需求升级的双重驱动,沉浸式旅游演艺成为文旅融合大背景下文旅产业新的增长点。关中民俗第一村陕西袁家村以关中民俗为主题,充分挖掘并戏剧化再现关中非遗的特色内涵,把地方居民的自然风貌、生活习惯、风土人情转变为艺术素材,合力打造旅游演艺项目,打破了传统旅游项目的模式与边界。立足山西本土社火文化,我们可以借助村镇原有的村落民居,在保留原有节目文化内涵的基础上,注入演艺基因,将传统与时代流行相结合,打造大型沉浸式体验项目,将民俗文化转化为可观、可玩、可享的体验场景,带给游客从感官到心理的沉浸式体验,引发游客对民俗文化魅力的深刻认同和共鸣。

提炼特色主题,打造文化旅游节庆品牌

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相关政策的出台,国内逐渐掀起了一波民俗文化旅游热潮。但许多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都止于表面,不论是特色小镇还是民俗村,都只流于原始的农家乐形式,处于一种盲目追风、产品雷同的竞争状态。长此以往,会对旅游业发展造成严重阻碍。如果想要摆脱民俗旅游产品开发的这一困境,关键之处就在于深耕地域文化特色,培育打造地方特色鲜明、文化内涵突出的民俗旅游业态。以晋中社火为例,我们可以放大社火表演中的“娱乐”“庆祝”特质,将节庆营销和文化创意相结合,举办主题摄影节,推出“村晚”“乡村文化周”“非遗购物节”等乡风民俗活动,打造极具影响力的“节庆文化旅游”经济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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