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名物词命名理据辨析三则*
——兼示同实异名词的理据参照作用
2022-10-08游帅
游 帅
(北京语言大学北京文献语言与文化传承研究基地/文学院)
提 要 文章对《方言》中“羊头”“蚟孙”“蚨虶”三个在过往研究中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名物词进行了命名理据的辨析。同实异名材料的命名理据往往存在可供参照的线索,值得加以重视和有意识梳理。综合习性特征、文化视角等在内的诸多角度加以观照,立体考量,有助于我们尽量避免主观牵合,提供更加符合科学语源学标准的研究结论。
汉语词的理据蕴含着丰富的内涵。正如“是什么”和“为什么”作为人类认识事物的两大认知范畴,人们对自然语言中的语词符号的认识也存在“是什么”和“为什么”两大层面的问题。回答“是什么”的是语词的理性意义(词义),回答“为什么”便是语词的理据了(王艾录,2008:37)。
命名理据的问题和训诂学、词源学研究是相辅相成的,因而长期以来也是学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上自《释名》,下及《文始》等,近现代以来不少学者更是注重利用现代语言学观点,综合语源学和多种学科之间的联系进行了探讨实践,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汉语里除了原始名称,大部分的词其内部形式都有可释性,尤其是随着社会生产和认知水平发展而产生的一些名物词,其称名理据在理论上应当都是可被探知的。作为汉语语词理据研究的重要一类,名物词的命名理据研究往往需要更广泛地引入综合视角,其背后时常牵涉繁复的文化因素,这对于词源研究的理论和事实资料有着很重要的丰富作用。而扬雄《方言》作为中国第一部汉语方言比较词汇集,其中又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涉及名物一类且收录了丰富的同物异名材料,这些同实异名词语在语音形式、构词法、结构成分特征等方面呈现的差异十分复杂,梳理这批材料尤其是其中的疑难材料无论是对于我们更好地阅读利用《方言》,还是丰富词源研究事实材料都有着较为直观的帮助。从义类上来看,《方言》十三卷的内容基本上仿照《尔雅》采用了分类编次法,其中第1、2、3、6、7、10、12、13 卷基本为普通词语,而其余各卷则基本为名物词,如第8 卷是诠释与动物有关的词:虎、獾、鸡、猪等;第9 卷是诠释与器物有关的词:戟、矛、箭、剑、盾等;第11 卷也基本上是诠释与虫豸有关的词:蜻蛉、蝗螂、蚍蜉、蟒等。本文拟从中撷取数例过往未能妥善给出理据解说意见的名物词,并结合这些材料呈现同实异名词材料在名物词命名理据探析中的参照作用。
(1)凡箭镞胡合嬴者,四镰或曰拘肠,三镰者谓之羊头,其广长而薄镰者谓之錍,或谓之钯。箭其小而长,中穿二孔者谓之钾炉,其三镰长尺六者谓之飞,禸者谓之平题。所以藏箭弩谓之箙。弓藏谓之鞬,或谓之丸。(《方言》卷九)A此则蒙匿名审稿专家补充提示了大量资料信息,谨此说明。
此条是关于各种类型的箭及盛箭筒袋方言称名的材料。其中“羊头”一名,过往注家大多语焉不详,钱绎《方言笺疏》则谓:“下文‘厹者谓之平题’,注云:‘今戏射箭题,头犹羊头也。’是羊头即所谓厹者矣。”引郭璞注的说法“头犹羊头也”,大概也是倾向“羊头”之名乃得名于箭头的形状。该则材料对于“羊头”的形制有清楚描写,所谓“三镰者”就是三棱形的箭镞,然无论是从大小类比还是形状上看似乎箭镞与羊头的形状存在不小的距离,因而其命名理据是否如前人所论颇令人疑虑。
今按:箭镞以“羊头”为名之例亦见于汉简,如东汉《永元器物簿》中有“陷坚羊头铜鍭箭卅八枚”(居延汉简128.1)。与此同时汉简中还有“羊头石”一类的记载,如“石大如羊头以上三百……羊头石五百”(居延新简E.P.T48:18A),且此段账簿主要是与武器、防卫物品、材料相关,“羊头石”的得名恐怕与箭镞之名“羊头”不无关系,另外从同一简上出现“石大如羊头以上”的表述看,这里的“羊头”似乎也指向了我们常规认识中的羊头之形。而跟“羊头石”相类似的还有“牛头石”这样的物名,其与“羊头石”并提在守御器具簿中,如“牛头石廿……羊头石三百”(肩水金关汉简73E.J.T22:37)。诸如此类错综的相关称谓,导致过往研究对于“牛头”“羊头”到底是指形状还是指大小,无法给出明确的结论B详参[日]冨谷至(2018:275-279)。。
然从上引汉简诸文例中我们还是不难看出,“羊头石”与“牛头石”二者所指之物的材质、功用、命名逻辑似大致相同,可视为广义上的同实异名词。而“羊”“牛”共同之处正在于均为有角且为洞角的牲畜,这就给了我们很大的提示。古代弓弩类的兵器往往会将牛、羊一类牲畜的角与竹木、鱼胶牛筋作为制作材料,形成所谓的“混材弓”。《诗·小雅·角弓》:“騂騂角弓,翩其反矣。”所谓的“角弓”正是有关这种“混材弓”的记录。朱熹《集传》谓:“角弓,以角饰弓也。”但选取角作为弓弩的制作材料并非仅仅为了装饰作用,同样也会起到增加弓体强度的功效。而羊角尤便获取,应用自然也就相对普遍A诸如北亚的游牧民族就十分中意北山羊的角,不论是斯基泰人使用的斯基泰弓,还是匈奴人及蒙古人使用的长梢角弓均大量使用了北山羊角作为原材料。。《尉缭子·兵谈》:“兵如总木,弩如羊角。”则形象揭示了弓弩之形与羊角的联系。从整体着眼,除开弓弩即为配用之箭,且箭镞位置突前,箭镞之于弓弩也就很自然地同“羊头”之于“羊角”形成比附。故此类箭镞也就有了“羊头”这样的特殊称谓,这一称名很大程度上应是受弓弩与羊角形象的联系而产生。
至于“羊头石”“牛头石”,按照上述思路,我们推断其恐与用于击发石块的石弩材质密切相关,它们之间的区别应取决于羊角与牛角对增强弓体强度的效果差异。受角质鞘特性的影响,牛角强度当优于羊角,因而适合它们击发的石块体积质量也会有相应标准,故“羊头石”“牛头石”之分应当对应的是质量大小之分,它取决于对石弩强度的适用,而与形状乃至所谓“大如羊头、牛头”的说法无关。
(2)蜻蛚,楚谓之蟋蟀,或谓之蛬。南楚之间谓之蚟孙。(《方言》卷十一)
此条是关于蟋蟀方言称名的材料。其中“蚟孙”一名,《方言》历代注家对其理据基本未做详细讨论,李海霞(2002:177)略着笔墨有所阐释:“蟋蟀又名王孙,亦反映一种生活现实。中国人特别是宫廷阔少有斗蟋蟀的风俗。一只好斗的蟋蟀能给人带来巨大的财富和荣耀,其被宝爱的程度实不亚于王子王孙。”此说附会色彩较浓,未称可信。
今按:“蚟孙”或作“王孙”。周祖谟《方言校笺》:“蚟,《周礼·考工记》正义及《玉烛宝典》卷六引均作‘王’,陆玑《毛诗草木鱼虫疏》亦云:‘楚人谓之王孙。’”华学诚按:“《艺文类聚》卷九七引亦作‘王’,然《广雅·释虫》‘蚟孙’与此同。盖本作‘王孙’,‘蚟’乃因涉‘虫’而增益‘虫’旁。”
同样地,同实异名材料中的理据参照亦可作为该问题的一个重要线索。我们知道蟋蟀又名促织、趗织、趣织、趋织、纺纱娘等,崔豹《古今注·鱼虫》:“促织……谓其声如急织也。”是说蟋蟀叫声如织布机的声音时高时低,仿佛是在催促织女飞梭速织。又《广雅·释虫》:“蛬、趗织、蚟孙,蜻蛚也。”王念孙《疏证》:“‘趗’一作‘促’……古诗云:‘促织鸣东壁。’李善注引《春秋考异邮》:‘立秋趣织鸣。宋均注云:趣织,蟋蟀也,立秋女功急,故趣之。’《御览》引《春秋说题词》云:‘趣织之为言趣织也,织兴事遽,故趣织鸣、女作兼也。’”所引述的材料更为丰富,说的是蟋蟀立秋之后,就会鸣叫(因此又叫秋虫),古人闻蟋蟀叫便知秋天至A严格来说是立秋后,蟋蟀成虫达到最大,所以叫声会多些。,提醒人们天气转凉,妇女们应赶快织布做衣,以备所需。李海霞(2005:552)则说:“蟋蟀、促织、趋织、财积、蛐蛐儿,模拟蟋蟀啧啧的鸣声。人们在拟声的时候,常有意对自然声音进行加工,赋予人文内容。促织、趋织、财积等,可以称之为‘赋义拟声’。”此论得之。而在“促织”等这类“赋义拟声”的名称基础上,又进一步衍生出“纺纱娘”的称谓也就不难理解了。至于“王孙”,我们认为也正与“纺纱娘”类似,属于相近理据的衍生称名。
“孙”可指丝络。《素问·气穴论》:“愿闻孙络溪谷,亦有所应乎?”张隐菴《集注》:“络之别者为孙。”《方言》本条郭璞注:“孙,一作丝。”盖因“孙”“丝”可作同义替换。“孙”引申又可指善于织造的人,如“天孙”指巧于织造的仙女,亦可指织女星。《史记·天官书》:“婺女,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司马贞《索隐》:“织女,天孙也。”柳宗元《乞巧文》:“下土之臣,窃闻天孙,专巧于天。”“帝孙”亦可指织女星,《红楼梦》第七六回:“犯斗邀牛女,乘槎访帝孙。”由此,称蟋蟀为“王孙”犹如称织女为“帝孙”“天孙”等。或作“蚟孙”,则正如华学诚所言是因其作为虫类,而增加虫旁。
此条是关于蚰蜒方言称名的材料。其中“蚨虶”一名,颇为费解,《方言》历代注家皆语焉不详。李海霞(2005:626)对“蚨虶”一词进行了分解,谓“蚨:犹铺、敷、赋、布,铺开。蚰蜒的15 对长腿毵毵铺开”;至于“虶”,则谓“犹纡、迂,曲长。蚰延细脚曲长”。该说解缺乏足够依据,尤其是谓蚨犹铺、敷、赋、布,表示铺开义,殊感牵强。
今按:从异名材料出发,“蚨虶”一名之理据亦有线索可资参照。我们知道“蚰蜒”又有钱串子的俗称,乃是因其体貌得名,诸如山东、河北、宁夏等多地的方言中都有这种称谓B据李行健(1995:129)记载,在河北人们往往对蜈蚣、蚰蜒不分。因而在河北方言中,蜈蚣和蚰蜒一样都有钱串子的称谓。。“蚨”作为钱币的别称,辞书中多见记载。《篇海类编》:“蚨,青蚨。《说文》:‘水虫也,可还钱。’故人谓钱为青蚨。”至于个中详细原委,《太平御览》卷九五○引汉刘安《淮南万毕术》中的一段记载,或可作为参照:“青蚨还钱:青蚨一名鱼,或曰蒲,以其子母各等,置瓮中,埋东行阴垣下,三日后开之,即相从。以母血涂八十一钱,亦以子血涂八十一钱,以其钱更互市,置子用母,置母用子,钱皆自还。”晋代干宝《搜神记》中也有类似的记载。也就是说对于青蚨这种小虫,如果捉去其子虫,母虫就自动飞来。而将青蚨的血涂在钱上,称为子母钱,用子钱或母钱买东西后,其他的钱又可自动飞回与其母钱或子钱团聚。因此后世人们借之以代称钱。如唐《寒山诗》之一二○:“囊里无青蚨,箧中有黄绢。”宋杨备《梦中作》诗:“月俸蚨钱数甚微,不知从宦几时归。”皆是其例。而“虶”则当犹言纡,纡可指绳索。《广雅·释诂三》:“纡,索也。”因此,蚰蜒被称作“蚨虶”,正犹如称其为钱串子。而据《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记录,“钱串子”指旧时穿铜钱的细绳,这种用法在扬州等地的方言中还有保留。
以上三则讨论的均是在旧有研究中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名物词命名理据问题。本文所论合适与否,不敢自必。三则讨论均直接借助了同实异名词的理据参照作用,同时第一、二则材料兼从名物习性特征角度入手,第二、三则材料还主要牵涉到了文化视角。凡此种种需要我们根据实际进行切入尝试,尤其是对同实异名材料的利用在解决相关疑难问题时还有很大的空间。按照黄晓东、胡继明(2015)的划分,形成异名组的根源可分两类:一类是植根于符号关系的“符号关系型根源”(比如音转关系、同义语素替换关系等),一类是植根于认知理据的“认知型根源”(如形体、习性、纹色、时空、功用、感觉、质地、综合理据等直接以“认知型成因”的身份发挥作用)。方言、俗语中的称名材料尤其丰富,对应上面两类,这些称名的命名理据往往存在可供参照的线索,值得加以重视和有意识梳理。尽管如此,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还是很难单一切入就能解决问题。综合观照、立体考量,有助于我们尽量避免主观牵合,提供更加符合科学语源学标准的研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