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投资人引进”助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粒子束辐射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案例
2022-09-30赵梓旭刘毅婧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730000
◎赵梓旭 刘毅婧(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730000)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近物所”)是一个依托大科学装置,开展重离子科学与技术、加速器驱动的先进核能系统研究的基地型研究所。其战略定位是建成国际一流的重离子科学与技术、加速器驱动的先进核能技术研究基地。近年来,近物所着力推动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其下属甘肃省粒子束辐射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粒子束公司”)通过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交所集团”)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投资方。通过此次增资将进一步增强粒子束公司科研和资金实力,为公司后续市场化发展和技术产业升级提供坚实保障。
发展前景广阔 辐射加工产业升级
当前,我国高能电子加速器应用尚处于起步期,随着国内对食品安全要求的提高,将有大量的食品采用该项技术灭菌保质,取代化学添加剂和粮食熏蒸;医疗器械(大量一次性耗材)的环氧乙烷灭菌法将被强制退出,中药材的化学防腐法倍受诟病,需要大量高能电子加速器替代;绿色化工的辐射制备新材料行业将大规模扩张。辐照高能电子加速器应用已经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在市场驱动下,近年来电子辐照加速器装置的成果显著,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加速器新产品投入运行,一批研发中的项目取得重大成果。
目前,我国辐射加工产业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市场需求空间广阔。我国辐射加工产业国内市场很大,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公众对辐射的认知度的提高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需求空间将超过目前水平。另外,我国辐射加工产业综合性价比竞争力强,售后服务日趋完善,在争取国外市场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二是政府参与力度加强。国家环保部门加强对γ辐射装置的安全监管力度,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整顿改造,表明政府在体制上与制度上管理、参与、协调辐射行业产业发展的力度在不断加强。
三是产业发展潜力巨大。我国科研机构、大学蕴藏着丰富的科技、人力资源,沉淀一大批可能产业化的科研成果。随着改革的深入和企业经济实力的壮大,通过产学研结合将会形成一批重点的新的产业增长点。
四是人才培养不断加强。业内单位普遍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将人才作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开展多渠道的人才培养,鼓励、支持科研机构、大学的专业人才向企业流动,引领企业的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
粒子束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DG系列电子加速器、高压型电子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1995年开始研制变压器型电子加速器,以用于辐照加工领域。2007年首台DG型电子加速器研制成功并通过鉴定,随后陆续研制成功了DG-2.5及DG-1.5电子加速器并用于工业化成产。粒子束公司有DG-2.5型电子加速器一台,以此建立了电子束辐射实验平台,向近物所内外提供稳定的高品质电子束流进行实验研究或辐照加工,目前已为各类用户提供了数百次不同参数电子束流。特别是在医疗器械消毒、医用水凝胶薄膜研究和材料表面处理和改性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图1:DG系列电子加速器
紧跟行业趋势 粒子束公司引战强实力
随着国家对辐射行业企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以及客户对辐射质量要求的持续提高,一些规模较小、不规范的辐射企业由于无法投入更多资金进行设备安全改造和技术升级,将不能满足政府的要求和客户的需求,而不得不退出市场。经过优胜劣汰、整合重组,大型规范化的辐射企业将会应运而生,且在行业中占据优势地位。
粒子束公司增资前由近物所全资控股,主要依托近物所电子加速器中心,从事各种类型工业加速器研发和应用技术的推广,并进行科研产品技术咨询和服务。因此粒子束公司在市场化经营及资金实力方面有所欠缺,将来在市场发展和风险抗压方面存在短板,不利于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电子加速器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筹集经营资金。同时根据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力量,使其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利润、共担风险。粒子束公司拟引进对电子加速器产业熟悉的专家,促进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助力公司发展,进而采取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相关投资者参与公司经营。同时优化股权结构,为粒子束公司后续进入更高资本市场,实现股权多元化,进而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2:大功率电子帘加速器
精准分析需求 定方案选资源助力企业升级
2021年是近物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发展的一年,也是粒子束公司创新发展的一年。粒子束公司拟依托产权资本市场加强资源优化配置,在甘交所集团通过增资扩股方式为其引入符合企业未来发展的战略投资人。
粒子束公司作为近物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试点企业,其引战目的一是提高粒子束公司市场地位和资金实力,二是引入对电子加速器产业熟悉的专家,促进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助力公司发展。针对粒子束公司的需求,甘交所集团充分发挥专业服务能力和贴身服务优势,合理安排工作节点、深入研究政策法规、反复沟通增资方案、准确把握进场节奏,助力引战成功。
1.围绕发展战略,做好顶层设计
粒子束公司企业愿景是打造国内榜样级的专业型工业加速器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在未来发展中需要进入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实现股权多元化,从而使粒子束公司高质量发展。甘交所集团紧贴客户需求,对其增资后的股权结构进行合理设计。即原股东近物所持股比例调整为60%,新增投资方合计持股比例为40%。通过对增资比例的科学拆分,为粒子束公司将来对接资本市场及股权多元化做好了顶层设计,从而使粒子束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能得到原股东继续支持和确保发展思路总体不变。
2.依据政策法规,定制交易模型
甘交所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研判项目情况,量身定制“股权奖励+增资扩股”的交易模型。即近物所将以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并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权中提取50%的比例用于奖励。由于奖励对象为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为确保奖励实施并按照市场化方式公开产生价格,甘交所集团设计了“非货币定向募集+货币出资公开募集”的增资方式。即通过进场交易,原股东近物所以价值100.93万元无形资产在粒子束公司增资,受奖励人员以获得的价值100.93万元的无形资产入股,无形资产的股权比例按照产权市场公开确定的价格确认。与此同时,通过产权市场公开征集,引入1名对电子加速器产业熟悉的自然人专家以货币方式出资,从而实现“一次增资、两种目的”。
3.科学设计规则,确保引战成功
本次增资采用“非货币定向募集+货币出资公开募集”的增资方式,合理的交易规则对项目的成交及实现增资目的有着重要意义。因此甘交所集团合理制定交易规则,确保引战成功。首先就募集方式和征集投资人数量进行了明确: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意向投资方采取定向募集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意向投资方面向社会公开募集。征集投资方数量不超过3个(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投资方1个)。其次为精确实现粒子束公司的增资目的,对遴选方式进行了设计: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拟投资比例合计为40%非原股东的合格意向投资方,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与意向投资方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直接签约;如征集到非原股东的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比例合计超过40%时,融资方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各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并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投资方、增资价格及各方投资比例等事项。再次就非货币投资人资格条件进行了限定: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意向投资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非货币资产应与融资方的主营业务相关,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审议同意,若意向投资方以非货币形式股权出资的,意向投资方应承诺其依法拥有拟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该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不存在抵押、担保等限制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给融资方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最后合理设置价款支付方式和保证金处置方式,确保增资活动有序进行。
通过甘交所集团的精心运作,最终以1.473元每元注册资本金的价格成功引入投资者,并成功引入1名对电子加速器产业熟悉的自然人专家以货币方式出资,实现增资金额合计316.6万元。同时实现了粒子束公司的股权构想,进而助推粒子束公司产品优化升级和企业长效发展。
图3: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产权市场助力 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10月,近物所和自然人专家在甘交所集团的网络交易平台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粒子束公司增资扩股项目顺利成交。“股权奖励+增资扩股”的交易模型及“非货币出资定向募集+货币出资公开募集”的增资方式丰富了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也进一步反映了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助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1.丰富的资源优势赋能科技型企业发展
首先,产权交易市场既有前端客户资源及项目储备优势,又具备资本市场的匹配优势,在科技型企业发展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与资本市场信息充分交互。其次,针对现存的多数科研成果因长期闲置而未得到有效利用的情况,产权交易市场在经过终端市场的需求尽调后,在科研产品研发前期给予科技型企业相关建议,使得科研产品在产出后有明确的销售目标,进而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2.合规阳光的平台优势保障科技型企业发展
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平台公开发布交易信息,能够实现科技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配置,提高技术、专利等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进而最大限度地挖掘科技成果价值,确保科技资源的保值增值。同时,产权交易市场现有的交易方式灵活多样,能够充分满足各类交易主体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交易规则公平公正,确保交易各方权益利益最大化,通过发挥产权交易市场平台优势,做到“信息聚集、价值发现”,充分挖掘科技成果市场价值和市场潜力;交易过程可对接相关监测系统,满足监管方对科技成果转化业务动态监管的需要,真正意义上实现对科技成果转化资产的阳光管理。
3.人力储备及链条服务优势助推科技型企业发展
通过多年的项目历练和成功运作,我国产权交易行业从业人员已超万人,产权交易市场已具有一批熟悉法律、财务、税务、商业谈判等方面的复合型、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服务梯队,在助力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能够提供强大的人力智库保障。同时,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过程中,随着服务链条的日臻完善,产权交易市场能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宣传推介、科研融资及开展个性化、专业化的方案设计、管理咨询等一系列延伸服务,进而推动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相关技术的再开发,推进信息资源和专利技术有效流转,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科技型企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是最具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创新主体,是吸纳高质量就业和培育发展新动能的主力军。因此借助产权交易市场赋能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可以有效地推进科研成果、新技术和市场需求相互连接,打破区域间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壁垒。实现科技和创新资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创新产品市场化的进程,进而助力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