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碳交易股价指数构建与研究
2022-09-29朱志恒张胜良
朱志恒,张胜良
(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南京 210037)
一、相关背景
自2020年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力争先后于2030年和2060年前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双目标后,“双碳”目标一度引起世界各国的密切关注。随后,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双碳”目标的提出,势必会促使我国从以煤炭等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向风能、太阳能等绿色清洁能源转变,以政策目标为导向,倒逼工业能源企业加大低碳技术研发力度,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链的转型升级,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流向新能源技术、碳捕获封存技术、农林碳汇、氢能开发利用等低碳节能环保产业。
股市是宏观经济的“晴雨表”和“气象台”,而各个行业内股价指数的增减变动更能体现出一国的政策导向和经济变化发展方向。为此,本文通过选取碳交易相关的股票,构造简单的碳交易股价指数,意在反映“双碳”目标提出前后碳交易板块的市场变动趋势,方便各类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分析判断,并为相关政策制定者的后续低碳环保政策制定实施,金融机构未来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提供参考依据。
二、股价指数的构建和样本数据的选取
(一)股价指数的构建
为反映不同时段某一行业内股价的增减变动情况,本文主要采用由意大利统计学家拉斯拜尔提出的拉斯拜尔指数,测算“双碳”目标提出前后碳交易股价指数的变动情况,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表示基期的股票价格,P表示报告期的股票价格,Q表示基期的总股本或成交股数。
(二)样本数据的选取
由于碳交易概念板块下共有100只左右的股票,每只股票的上市时间各不相同,因此本文主要选取了上市时间较早的10只碳交易股票,同时以每只股票每月所有交易日的收盘均价为基础数据,以基期各只股票的总股本数为权重,并令股价指数的基期点数为100点,具体样本股票信息如表1所示。
表1 碳交易样本股票信息
续表
三、实证结果分析与对策建议
(一)实证结果分析
通过搜集数据并对拉斯拜尔指数公式的运用,本文得出2018年4月至2021年3月间碳交易股价指数的变动情况,趋势变动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碳交易股价指数趋势图
从图1中可以看出,碳交易股价指数在2018年4月至2021年3月这三年间总体呈上升趋势,股价指数由基期的100增长到171.34,增幅为71.34%,其中增幅较为明显的时间段为2019年的一季度和2020年的三季度。其可能原因在于2019年初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严格要求重点温室气体排放行业报告2018年的排放数据并进行相应的核查与复核。同时在1月末,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共同举办了绿色投资研讨会,两交易所在会议上表明要通力合作,积极研究有关碳排放权的金融衍生工具,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助力低碳环保企业的资本市场融资。此外,在2019年2月,国家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鼓励广州设立新型碳排放期货交易所。而在2020年9月由联合国组织举办的第七十五届大会上,中国政府提出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来实现2030年前的碳达峰和2060年前的碳中和。
诸如此类的会议召开和低碳环保目标方案的提出,一方面彰显了我国政府对于全球气候变暖、环境污染日趋加重、生态系统退化、化石能源急剧减少等生态环境问题的密切关注,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国家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念。另一方面提升了广大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对碳交易板块的关注度,促使更多金融部门机构制定实施低碳环保金融政策措施,开发设计新型碳金融交易工具,引导了更多企业集团尤其是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实行节能减排措施,进行技术改良和产业转型升级,向着更加低碳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由此,促使近几年的碳交易板块市场交易活跃,低碳环保概念上市公司不断增多,板块指数也大体呈现出直线上升的趋势。
(二)对策建议
虽然从测算结果来看,我国的碳交易板块指数处于快速拉升阶段。近几年来,由于政府各项低碳环保政策的出台落实,吸引的大批资金流入与碳中和概念相关的上市公司,进一步抬升了该类公司的股价,但股价指数快速增长的背后可能也存在着部分投机套利行为,股价指数是否存在泡沫,未来能否保持良好的涨势仍旧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我国为完成“双碳”目标还需在以下三方面作出努力。
1.中央和地方政府要相互协调配合,加大各地区低碳环保政策的推行力度。各省市政府和监管部门应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背景和产业发展特色,因地制宜地推行绿色环保政策,如对于像武汉的钢铁和山西的煤炭化工等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当地政府应积极引导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低碳减排的政策红利和严格的环境污染惩治措施,促使该类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力度,快速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有效控制化石能源的消费总量,推动产业链朝着低碳化、绿色化方向发展。而对于像青藏、宁夏等生态环境良好、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政府在加强当地生态环境系统修复保护的同时,应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产业规模,形成绿色循环的经济发展体系。
2.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需进一步提升绿色创新服务能力。各类金融机构需不断创新推出更多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逐步完善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解决农林企业、三废污染处理企业、新能源技术开发企业等绿色环保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金融监管部门在积极鼓励推动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同时,还应加大对金融机构和绿色金融产品本身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3.投资者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理性看待碳交易板块市场的涨跌。投资者在进行碳概念金融产品投资时,需密切关注相关企业的主营业务与生产经营状况,投资于碳市场中优质公司的标的资产,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投资风险。同时更应看重低碳环保企业的长期价值收益,将闲置资金汇集于真正有利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企业,而非追涨杀跌,仅注重政策利好下的短期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