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带量采购对医药企业创新的影响探究
——以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例
2022-09-28张军彭琛
张 军 彭 琛
(1.长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4;2.长安大学 运输工程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4)
一、引言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优质医疗服务、健康生活的需求日益增加。事实上,无论是医疗服务的现实民生问题还是“健康中国”的长远目标,都离不开医药科技创新质与量的提升。然而,当前我国的医药创新依然存在着“重仿制、轻原创”“重数量、轻质量”“创新不足”“研发投入占比低”等众多问题。这显然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的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与行业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为解决药价虚高、病患医疗负担过重、医保压力过重等现实问题,2018年国家在原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基础上,开始推行带量采购政策,这会让医药行业对带量采购有好的预期,有利于提高医药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并已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与成效,为提高医药制造行业市场集中度、驱动行业转型升级等众多方面提供了发展契机。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是:医疗企业参与带量采购是否能够产生企业“创新红利”,即是否会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这一问题的探讨对于如何更好地发展带量采购、推动医药科技创新、加快“健康中国”目标实现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虽然近些年带量采购逐渐成为研究中普遍关注的重要话题,但是,其普遍聚焦于带量采购对医药价格、医院及医疗负担、医药企业成本收益与行业转型升级以及带量采购问题与优化方案等方面。与此同时,关于技术创新或医药技术创新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也主要集中于企业个体特征、外部市场环境、创新激励、技术体制等方面。仅个别学者通过案例归纳或定性分析的方式,探讨了带量采购与医药企业技术创新的关系,而基于经验数据的量化研究分析鲜有。基于此,本文剖析了企业参与带量采购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理,并在此基础上基于2013~2021年沪深A股医药上市公司数据,对参与带量采购影响医药企业创新的效应、作用机制进行了实证检验。
二、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说
带量采购是政府作为消费者和患者的代理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集中购买,以形成消费者垄断,并以市场为主导来形成药品价格机制,吸引企业公平竞争,并通过签订合同来确定固定的采购量与理想价格,带动医药降价。一方面,带量采购具有创新需求创造效应。带量采购将药品的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纳入了企业参与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仿制药竞价定价以及企业独自生产原创药谈判定价的机制,挤压了超过专利期的原研药和仿制药的利润空间与竞争优势,加剧了市场竞争。在这样的背景下,为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将会有更大的动力开展创新活动、增强技术创新产出。即参与带量采购激发且增强了企业的创新动力与积极性,并进一步带动了企业研发创新投入与产出。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应是带量采购“药品行业转型升级”效应的内涵所在,将会进一步产生“创新红利”,提高企业创新绩效,并促使其向技术创新型企业转型,并由此提出假说1:
H1:参与带量采购可以促进企业创新产出,具有“创新红利”。
基于理论分析和经济学逻辑,本文认为参与带量采购可以通过提高研发投入的间接机制来发挥“创新红利”。参与带量采购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改善企业的创新资金,提高研发投入水平,具体来说:第一,现金流的改善。在带量采购中,医药企业以一次性集中交易获得大规模的订单,同时,国家医保部门针对药品款项的及时支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这样的机制下,参与带量采购使得企业能够及时获得回款,且保证了其长时间内的利润收入,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的应收款项及其资金占用成本,从而为医药企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促使其积极投入资金来促进药品创新升级。第二,融资约束的降低。带量采购的中选能够提高企业的口碑和声誉,有助于外部投资者发现有价值的企业,从而消除投资者与医药融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最终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弱化融资约束。与此同时,融资约束的降低有助于为高风险、高投入和周期长的医药创新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带动企业研发创新投入。第三,内部创新资源的积累。既有研究普遍认为,参与带量采购能够改变传统的“带金销售”模式,减少以往产品的推广与营销、市场信息搜寻、谈判成本等交易成本,从而为企业节约资金资源,使其具有更多的财力投入到研发创新活动之中。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说2:
H2:参与带量采购能够通过提高研发创新投入来发挥“创新红利”。
三、模型设定、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一)计量模型设定
为考察医药企业参与带量采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本文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展开实证分析研究,构建的基准模型如下:
其中,表示企业、表示年份;表示企业创新;为参与带量采购虚拟变量;为控制变量,代表影响企业创新的其他因素;为随机误差项。
(二)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企业创新(Inn)。鉴于发明专利相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技术含量和申请标准相对较高,更能体现企业的创新水平。因此,采用发明专利获得数量加1的自然对数作为本文企业创新的衡量指标。
2.核心解释变量:参与带量采购虚拟变量(Did)。如果企业在当年带量采购中中标或在采购期内,则Did等于1,否则Did等0。
3.控制变量
企业规模(Size),采用企业员工数量的自然对数来反映;
企业年龄(Age),以企业成立年限来表征;
资产收益率(Roa),以企业净利润与平均资产总额来衡量;
政府补助(Sub),以当年政府补贴与总资产比值(即政府补助强度)来反映;
董事会特征,选取董事会规模(Board)和独立董事比例(Inde)作为董事会特征的代理表征指标,其中董事会规模为董事会总人数,独立董事比例则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总人数中的比例;
股权集中度(Top5),本文采用前五名股东所占股份比例之和来衡量;
所有权性质(Soe),如果企业为国企,则为1,否则为0。
(三)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了2013~2021年沪深两市医药制造行业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与此同时,为保持样本数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原始数据做了如下常规处理:一是删除了ST、*ST或PT连续亏损企业;二是剔除了关键数据严重缺失的企业,最终筛选得到了包含193家企业、共计1463个观测样本的非平衡面板数据;三是考虑到医疗高耗器材的带量采购实施较晚,本文在样本中删除了以医药器材设备为主要经营范围的上市企业,并未予以考虑。此外,与本文相关的企业特征类与企业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CSMAR)。带量采购的数据由作者根据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等相关网站报道手工整理得到;企业专利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一)基准估计结果分析
双重差分模型首先需要进行平行趋势检验,本文采用事件分析法对此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2018年带量采购实施之前,医药制造中标企业和未中标企业创新具有共同的趋势,满足平行趋势假说。在此基础上,表1报告了依据式(1)的估计结果,其中第(1)~(3)、(4)~(6)列分别为未考虑控制变量、考虑控制变量的模型实证结果;第(1)和(4)列非考虑固定效应,而第(2)与(5)、(3)与(6)列分别考虑了时间固定效应、时间和地区固定效应。从第(6)列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在加入时间和地区固定效应以及各控制变量后,参与带量采购虚拟变量Did的回归系数为0.190,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说明参与带量采购带动了医药制造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够产生“创新红利”,研究假说H1成立。
表1 基准估计结果
就控制变量而言,企业规模、政府补贴和董事会规模均是影响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具体来说:企业规模是医药制造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驱动力,能够显著提高创新数量;政府补贴的系数为0.030,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说明政府补贴能够有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董事会规模的系数为-0.040,且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了检验,表明董事会规模越大,企业的技术创新数量越少。资产收益率虽然为正,但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与此同时,企业年龄、独立董事比例、股权集中度以及所有权性质的估计系数均为负,但并未在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说明此类企业特征可能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但其影响程度相对较弱。
(二)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实证结论的准确性,本文进行了如下策略。
一是安慰剂检验,该检验是双重差分模型需要考虑的另一检验,采用随机抽取实验组法进行检验。二是替换被解释变量,分别采用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和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作为了企业创新的衡量指标。三是更换估计方法,采用Tobit模型进行了重新回归。四是增加其他控制变量,依次加入了企业成长能力、资本密集度和资产负债率三个控制变量重新估计。上述策略分析结果表明模型通过了安慰剂检验,且各策略中参与带量采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依然显著,说明本文结论具有稳健性。
(三)机制检验分析
根据理论机制分析,参与带量采购会通过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的路径带动企业创新,对此,本文借鉴中介效应模型,对该机制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见表2。其中,前3列并未考虑控制变量,后3列考虑了控制变量。从表2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第(1)(4)列参与带量采购虚拟变量Did的系数均为正,且至少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这说明参与带量采购能够带动企业的技术创新。第(2)(5)列的估计结果显示Did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参与带量采购带动了企业的研发创新投入。另外,第(3)(6)列的估计结果表明,在同时纳入参与带量采购和研发投入的情况下,Did的估计系数明显下降,且R&D的系数显著为正,结合中介效应的判定标准,可以认为:本文所提出的研发投入机制存在,假说H2成立。
表2 研发投入的机制检验结果
五、结论及建议
基于2013~2021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微观数据,通过双重差分模型和中介模型,针对参与带量采购对医药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作用机制进行了实证检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参与带量采购具有“创新红利”效应,能够促进医药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且参与带量采购能够通过提升研发投入的路径发挥作用。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快扩大药品和耗材带量采购范围,以临床需求质量优先为导向,重点将医保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二是积极探索构建联盟采购机制,分层、分类、分批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在更多地区、更多品种间实现带量采购。三是企业应认识到研发与创新的重要性,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对接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通过产品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进一步通过财政手段、审批激励制度建设以及重点项目支撑等多种措施手段,大力扶持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药品技术研发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