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筷立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022-09-19苑广阔
江淮法治 2022年13期
文/苑广阔
6 月29 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在餐饮服务场所,两人以上合餐时应使用公筷。《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据了解,这是目前全国首次为公筷立法。
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在有关方面的倡导之下,公筷等公用餐具成为餐桌上的标配,也被视为餐饮文明的一部分。使用公筷就餐,不但有利于疫情防控,而且符合健康、卫生的要求。但是,长期以来,用不用公筷只能靠自觉自律,在餐饮服务场所不使用公筷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随着《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的诞生,在宁波地区餐饮服务场所使用公筷,将从一种文明自觉行为,上升为法律规范。
《规定》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配备的公筷应当在颜色上区别于其他筷子,并标注“公筷”字样。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筷使用提示,并引导合餐者使用公筷。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配备公筷的,由商务、文广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 元以上200 元以下罚款,并将相关情况纳入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信息。
这意味着,给消费者提供公筷并引导消费者使用,在以前是餐饮企业的自觉行为,但现在则有了强制性,如果落实不好,还可能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规定》对于引导和鼓励公众接受公筷的理念,自觉使用公筷,具有积极意义。
一种文明习惯的养成,需要很久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从法律的角度入手予以助力,则可能会加速文明习惯养成的速度。所以,宁波市为使用公筷立法的做法,值得肯定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