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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研究

2022-09-18陈莹,胡瑞波

湖南包装 2022年4期
关键词:苗绣花溪代表性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全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持续健康发展时期。2004年中国加入《公约》,标志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1]。2011年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抢救、保护、传承、利用和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2021年8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应该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可见,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一直致力于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和传承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成为了中国非遗保护中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色彩的重要实践。对于贵阳市而言,贵阳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会城市,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遗。自2012年3月30日通过《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来,贵阳市积极响应省内非遗保护的有关精神,不断提升非遗保护的整体水平,加强项目保护、记录、精品打造和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开展生产性保护理念和非遗数字化保护等工作,传承实践效果和民众社会认同感不断增强。值得注意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以生存与延续的关键在于“人”的保护与培养,传承人既是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主体,更是发挥非遗创造性保护和创新性发展的核心。就贵阳市而言,应加强对非遗传承人制度研究,强化传承人扶持与培养机制方面的研究。文章以“花溪苗绣”“乌当皮纸制作技艺”“大寨地戏”“苗族跳场”为例,针对传承人扶持与培养方面,论述了贵阳市在项目传承人制度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和总结的智慧经验。

1 贵阳市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现状分析

以国家级非遗项目“花溪苗绣”和“乌当皮纸制作技艺”、省级非遗项目“大寨地戏”和“苗族跳场”作为案例进行分析,其分别属于非遗类别中的传统美术类、传统技艺类、传统戏剧类、民俗类。在对贵阳市非遗项目名录进行调查时发现贵阳市非遗项目主要集中于传统美术类、传统技艺类、传统戏剧类、民俗类,因此,选取以上4个项目作为案例对研究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具有代表性和可信度。

1.1 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现状分析

贵阳市花溪苗族挑花技艺在贵州苗族刺绣技艺中有一定代表性。定居在此的苗族支系发现挑花色彩更为丰富,表现力更强,便采用挑花技艺,逐步形成了特有的表现手法和艺术形式。花溪挑花刺绣主要以十字绣为基本阵法,数纱而绣,不用底稿,反面挑正面看,极其考验刺绣技艺。现广泛运用于日常生活、节庆仪式、婚丧嫁娶中,表现出极强的实用价值。花溪苗绣于2006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的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1人,市级传承人2人。目前主要传承方式是家族传承和师徒传承。唯一的国家级传承人王启萍如今已年过七旬,仍然坚持带徒弟传承花溪苗绣,她也是传承人中带徒弟数量最多的一位,其徒弟王取英、刘德英分别是省级和市级传承人,这两人现在也已40多岁。王启萍曾表示希望多培养小孩子继承她的手艺,现在她和王取英一起带了6名年均9岁的小朋友。王启萍曾感慨地告诉记者:“我虽然得过不少奖,但这些都没有用。挑花总是要传下去的,只要有人愿意学,我就会毫无保留地教,我很希望这手艺能永远传下去。[3]”如今,王启萍拥有了自己的工作室,也一直坚持苗绣传承工作。

乌当皮纸制作技艺于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其分为72道工序,和《天工开物》记载的蔡伦造纸术完全相同,至今古法造纸人家还供奉着蔡伦先师的神位,一直是当地村民的主要副业。该项目现有3名传承人,其中国家级1名、省级和市级各1名。皮纸制作技艺是文化多样性和民族认同的重要证物,但在现代化纸业的强力冲击下,这些复杂难学的造纸古法传承已成问题,急需抢救与保护。国家级传承人罗守全祖上已有200多年造纸历史,他是第3代传人,也是“香纸沟”景区内唯一官方认定的“古法造纸”传承人。在当地扶持下,“香纸沟”发展成为景区,村民大力发展农家乐。罗守全表示:“作为非遗传承人,希望和村民一起努力,建造纸作坊和文化馆,研制手工艺品吸引游客,把文化传下去。”这也是3位项目传承人共同的梦想。

大寨地戏创立于清朝末年,至今传至第7代,已被列入省级非遗项目名录。目前大寨地戏的剧本文献、脸谱、服装都保存得较为完整,也吸引了大量青年群体的参与。地戏团对成员的加入和退出并没有特殊要求,只要有兴趣即可加入,所以当前大寨地戏传承方式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师徒传承。当前地戏传承人问题较为突出,例如跳个别角色的,现已基本不出场了。第6代传承人、市级传承人罗忠元现负责培养地戏青年演员,表示感受到政府对文化的重视,也强调日后应让青年人担起传承任务。

苗族跳场(东风石头寨)是苗族同胞认亲家找配偶的社交文化活动,是苗族重要的传统民俗,于第4批被列入省级非遗名录。跳场期间除了庄严的祭祀外,还有活泼的歌舞表演、斗鸡、篝火晚会等。现在有专门的跳场组委会,由苗王和村民自发组成,政府给予资金支持和各方面鼓励,其余均为村民统筹。由于经济发展,当前跳场文化空间受到蚕食,使得民俗活动受到严重制约,场地问题是跳场活动的主要问题。通过家族传承方式,刘朝发现在是第48代苗王,为该项目的市级传承人。在政府支持下,一直延续传统习俗进行跳场仪式。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花溪苗绣、乌当皮纸制作技艺、大寨地戏、苗族跳场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基本情况

1.2 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保障措施

贵阳市为促进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持续健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第一,补助金扶持。贵阳市对国家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每年给予2万元的补助,省级给予5 000元。同时已经将省级传承人经费补贴由5 000提高到1万的计划写入贵州省“十四五”规划中。此外,对积极参与技能大赛或其他类型比赛并获奖的传承人也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第二,提供传习场所。例如政府开办苗绣特色培训班、提供跳场场地等。花溪区文旅局经常会举办苗绣进校园这类的特色培训班,开设十多门课程进行教学,邀请花溪苗绣非遗传承人王启萍来授课,贵阳市将花溪苗绣传承与社区建设紧紧联系在一起,让花溪苗绣更好地扎根于民间,丰富社区民众日常生活。政府与社区参与合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承人的传承压力。第三,举办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班。研修研习班不仅仅针对传承人群体,也针对民间艺人。传承人群的不断学习是非遗项目生生不息的原动力,贵阳市一直致力于开展非遗传承人的研修研习培训工作,让传承人们和技艺拥有者们不断更新自己的思想观念,培养创新精神,挖掘其背后丰厚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造型语言[4],更加认同自身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第四,举办各类非遗大赛与活动。各类非遗大赛的举办为传承人们提供了展示非遗技艺与文化魅力的舞台,国家级传承人王启萍带着自己的3名徒弟参加2021年非遗技能大赛,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技艺,收获了荣誉。王启萍还被评为第五届“中国纺织非遗苗绣推广大使”。此外,大寨地戏这类传统戏剧类非遗项目经常有各种演出比赛,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传承人群参与积极性。第五,帮助传承人成立个人工作室。鼓励传承人在传承传统文化过程中,注入自己的见解和体验,赋予非遗新生命,把“古”与“今”有机融合,产生既有传统文化内涵又融入现代人文元素的艺术精品和文创产品,推动非遗的传承与发展。同时这种生产性保护也为非遗传承人带去了一定收益。如花溪苗绣国家级传承人王启萍、乌当皮纸制作技艺省级传承人胡宗亮都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第六,数字化采集与管理。为全面掌握辖区内非遗资源的生存和传承状况,贵阳市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充分利用数字化对非遗名录“花溪苗绣”“乌当皮纸制作技艺”“大寨地戏”开展了数字化采集工作,同时也对各级传承人进行了数字化采集工作,通过文字、图片、录音、视频等形式将第一手资料保存下来。

1.3 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实践效果

通过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实施,非遗传承工作取得了丰硕成绩。第一,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实践过程中提高了传承人的社会地位。以花溪苗绣国家级传承人王启萍为例,如今她拥有自己的工作室,是工艺美术大师、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的特聘教授,经常受邀去各培训基地授课,社会地位有了明显提升。另外,传承人社会地位的提高从侧面也能看出贵阳市对非遗的重视程度和保护力度都在加大。第二,激发了传承人的传承动力。在传承人制度的扶持和激励下,传承人在物质方面得到保障、社会地位得到提升后,其传承动力也会得以激发。第三,营造了良好的非遗传承环境。将非遗传承人请进校园、请进社区,充分发挥了传承人“以点带面”的社会功能,让校园和社区也充满了非遗传承氛围。非遗传承人工作室的成立、非遗工坊的建立、传习基地的建设都为非遗保护走进日常生活奠定空间基础,这也体现了贵阳市对“见人见物见生活”非遗传承理念的重要践行。第四,提高了传承人管理的工作效率。数字化采集管理是一种更加科学方便的名录和传承人管理方式,最终目标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与传承,便于时刻对项目和传承人情况进行收集与更新,使得传承人的管理更加科学有效,促进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

2 贵阳市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智慧经验

贵阳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智慧经验,以下主要从传承人的扶持、传承人才的培养上进行阐述。

2.1 传承人扶持机制

从政策上来看,给予传承人以政策支持。首先,补助资金扶持。值得注意和欣慰的是,当前贵阳市绝大多数传承人并不存在生计上的问题,这也表明政府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助金发放比较重视。补助金的上涨也已经列入了贵州省“十四五”规划中,以保障所有代表性传承人生活物质上的待遇,也有利于传承人更好地将精力放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上来,更有动力做好传承工作。其次,公共文化设施扶持。除了对传承人的个人生计进行扶持外,更应注重对传承人传承工作的扶持,开展传承活动既是传承人的权利,也是义务。贵阳市坚持将非遗传承活动与公共文化设施联系在一起,将公共文化设施作为传承人开展传承人工作的有利场所,例如建立大量专门的非遗工坊、传习培训基地,给传承人的传承提供免费场所,这也使得传承人工作地点由原先的在家传授转变为在外传授,同时也扩大了传承对象的数量与范围,使非遗传承逐步走向群众化。除了非遗工坊、传习基地外,也创建了非遗展览馆、博物馆等。例如,贵阳花溪区内板桥艺术村的苗绣博物馆,收录传承人的优秀作品进行展览,同时利用影像投屏等对非遗作品向大众进行“活”的展示,为普通民众提供鉴赏机会,乃是“活用”工艺美术品类文化遗产的最基本方式[5]。其次,创业就业扶持。在当代社会,不论是非遗还是非遗产品都能满足年轻人的猎奇心理。另外,许多收藏家、研究者们同样对传承人的作品有浓厚兴趣。王启萍讲述她的一些作品经常会有年轻人前来购买,有时一次性能买走很多,也为她的家庭带来了经济收益。这是生产性保护最简单的一种形态,自己生产自己卖出。生产性保护逐渐成为非遗保护的一种有效途径,既有文化效益也能带来经济收益。贵阳市当前实施对传承人的授牌保护工作,即帮其成立个人工作室,扶持其创业就业,提高其知名度来增加传承人作品的经济附加值。此外,贵阳市举办非遗推介会,展览各种非遗产品,来吸引并鼓励其他社会力量投资非遗产品的设计与生产,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规模。扶持传承人创业就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方式;对传承人群来说,是一种发挥个人创新思想、体现个人商业价值的激励与扶持方式。

2.2 传承人才培养机制

在传承人的培养方面,一方面,赋予传承人多重社会身份。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带头人,起先锋作用,所以对于传承人本身来说绝不能固步自封。传承人身份不仅是传承人,可能他们自身是农民、个体经营店老板或其他社会职业,但是传承人通常会被赋予其他社会身份,如王启萍还担任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的特聘教授,罗忠元担任贵阳市布依学会副会长,提高传承人社会地位的同时也增强了传承人的社会责任感。不同的社会身份也促使了传承人自身不断学习与创新,传承人的眼界被拓宽了,也培养了他们的创新意识与学习能力,促使他们在传承的基础上,不断以新思想和新成果充实非遗内容、丰富非遗内涵,使传承人不单是“输血”,而且能够“造血”。另一方面,培养非遗传承的后备力量。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强调对有形的、物质性的“文物、遗址和建筑物”的保护不同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那些附着在“人”而不是“无生命的物”上的遗产[6]。所以对“人”的培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活态”的主要手段。在研究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实践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后继无人”、传承人少的现象,贵阳市在应对“传承无后”的问题上致力于培养传承人才后备力量,注入新鲜血液。第一,“非遗进校园”不仅是宣传进校园,更是“扎根”在校园。贵阳市多所中小学已经将非遗学习纳入了素质教育中,成为学校基础教育的一部分;各大高校也积极开设非遗学术研究专业等。“非遗+校园”能够促成非遗传承人群的年轻化,这是缓解当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老龄化的重要途径。第二,“非遗进社区”目的是促成非遗保护从传承人个体保护向社会群体保护的转变。社区是非遗保护的优质土壤,社区保护可以使文化遗产在原生地继续生长[7],有意识地将社区民众日常生活与非遗传承活动联系起来,激发其责任感、自觉心,随着群体力量的参与无形中便增强了非遗传承的后备力量。第三,非遗生态环境创设。保护非遗原生地、建立生态文化保护区等举措都是为了对该地域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的维护,这种良好积极的非遗传承环境是非遗可持续保护的重要条件。

3 贵阳市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建设性意见

3.1 推进政府的“牵头”与“放手”并重

政府在传承人群的扶持与培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政策层面上,政府进行顶层设计,在工作中起主导与牵头作用。当前贵阳市政府“牵头”为非遗传承人提供政策保障、物质保障以及社会资源保障,为非遗项目的传承工作提供了肥沃的生存土壤和厚实的社会基础。贵阳政府也在适时“放手”,避免了过于“肥沃的土壤”造成传承人传承“动力”的不足。

政府是政策制定的主体,以Roy Rothwell和Walter Zegveld提出的政策工具分类理论和当前颁布的相关政策为新视角[8],将当前支持传承人扶持与培养机制的政策工具主要分为供给型、环境型和需求型。环境型主要包括目标规划、法规管制等;供给型主要包括设施建设、资金人才投入、信息及技术支持等;需求型主要有宣传普及、学术研究、社会参与等方面。综上,在环境型和供给型政策工具中需要政府的“牵头”以保证传承人群拥有良好的社会环境与各方支持;在需求型上则需要“放手”,政府起支架作用,更多地让传承人自己去交流与参与。

3.2 促进社会力量的扶持由“被动”向“自发”转变

处于传承圈之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起着重要推动作用的外部力量主要由政府部门、学界、商界、新闻媒体等组成[9]。除政府外,其余可笼统地将其称为社会力量。社会多方力量的介入成为非遗传承与保护的另一重要支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永续发展需全社会共同努力参与、推动[10]。因此目前应该考虑如何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对传承人群的扶持由“被动”向“自发”转变。第一,推进传承人培养与职业院校融合。传承人培养与职业院校融合实践已有成果,但职业院校培养传承人只停留在一些研究和培训计划工作中,极少有学校设置专门专业培养年轻传承人。校园文化是学校发展的核心内容,体现着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学校发展方向[11]。建议中职和高职院校依据地区特色开设特色非遗专业、制定特色校本课程,打造有民族特色的非遗培养课程体系。第二,推进非遗产业化,促进传承人群的身份转变。这主要是利用经济杠杆和利益来调动传承人传承与发展民族工艺的积极性,激发他们传承与发展的内生动力[12]。非遗产业化是非遗多元化保护过程中饱受争议的一种形式,但在现代化发展和文化的经济功能日益凸显下,推动非遗产业化,促使传承人身份从文化传承向销售者转变也将成为一种常态。此外,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和行业需要制定法律法规、规范性准则等来保护传承人的权益,如知识产权、行业规范性要求等。

3.3 推进传承人的培养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

上层社会的精英文化,也可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社会人员的流动和变化逐渐地流入民间文化[13]。在对贵阳市贵安新区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当前大部分非遗项目的各级代表性传承人数量都较少、年纪偏大,出现了青黄不接的现象,传承人的培养也未进入“大众化”阶段,当前正处于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过渡的重要阶段。因此,进一步推动传承人培养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让非遗传承成为“大家的事”,乃是当前非遗传承人培养机制中应该思考的地方。在流量时代,互联网传播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同时在疫情的大背景下,互联网培养平台成为了最安全高效的培养路径。让数字化渗入传承人群的培养是推动传承人培养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的重要途径。因此,应该创建专门的传承人网络学习与培养平台,以平台为媒介来促进传承人培养的大众化,进行实名制管理,学习对象包括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学校相关学习人群或对非遗项目感兴趣的大众等。通过公域平台来扩大学习人群的基础,以进一步推进传承人培养的大众化,这将是当前后疫情时代的可实施路径之一。

4 结语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作为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与保护中的“传承主体”,其培养与扶持对非遗项目传承与发展起着关键作用,传承人培养与扶持机制的完善也是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建设中值得探索的问题。在对贵阳市传承人的培养与扶持工作分析中发现,政府、社会各界在此过程中提供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传承人的扶持不仅局限在个人生活补贴的扶持,还体现在传承活动的资金扶持、传承场所的扶持以及创业上的扶持等方面;传承人的培养开始向年轻一代延伸,并且注重传承人的创新能力的培养。最后,笔者提出以下3点意见:坚持政府的“牵头”与“放手”并重;促进社会力量的扶持由“被动”向“自发”转变;推进传承人的培养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以期为贵州省乃至全国提供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建设的可借鉴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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