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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女子饮酒风习:以《史记》为视窗

2022-09-15

关键词:百户史记饮酒

王 子 今 焦 姣

(1.重庆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重庆 401331;2.北京师范大学 国际中文教育学院,北京 100875)

《史记》研究论著相当丰富,所涉主题亦相当广泛。但是司马迁笔下女子饮食生活场面的写绘,却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特别是女子饮酒风习及其所表现的妇女社会地位和酒在当时社会礼俗中的作用,尚缺乏专门的考察。《中国妇女通史·先秦卷》专列一节讨论“‘帝女’与酒的发明”。其中论者写道:“中国酿酒技术的发明,据说最早也有妇女的参与。”[1]80并引《战国策·魏策二》载鲁君语:“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以及《史记》卷三《殷本纪》“酒池”故事,说明纣王果然可以说是“以酒亡其国者”。而在关于“先秦妇女的日常生活”部分,作者讨论了妇女“饮食”,“《诗经》中反映出女子也饮酒,如《邶风·泉水》叙一女子‘出宿于泲,饮饯于袮’;‘出宿舍于干,饮饯于言。’‘饮’字除指饮酒外,尚有别解,而‘饯’字是‘送行饮酒’之意则无疑义。《女曰鸡鸣》中夫妻‘宜言饮酒’。”[1]291在《秦汉卷》中,作者写道:“秦汉人喜好饮酒。文献记载的饮酒者虽多是男子,但也能见到女性饮酒例子,其中有的女性嗜酒如命。”[2]221其中论者特别提出《史记》卷一○五《扁鹊仓公列传》记载的“西汉前期名医淳于意为济北王乳母诊病,结论是‘病得之饮酒大醉’”。这是对于《史记》中妇女史和饮酒史资料的有意义的发现,给予《史记》研究者和社会史研究者重要的启示。此外,论者对于汉代画象资料所见宴饮场面中女子的表现,也有细致生动的揭示和说明,体现出积极的学术意义。不仅如此,论者还将秦汉与古希腊进行了比较,“在古代有的文明地区,女性没有资格与男人同宴共饮,如古代希腊平时女子不得参加男人宴席,只有喜宴例外。但仍需为其单设筵席。”[2]221彭卫先生著《中国饮食史》,其在卷二第六编“秦汉时期的饮食”中也写道:“饮酒者在性别上虽以男子居多,但女性好酒者亦时有所见。” 论者据《后汉书》卷一一《刘玄传》:“每侍饮,见常侍奏事,辄怒曰:‘帝方对我饮,正用此时持事来乎!’起,抵破书案。”指出:“如更始帝刘玄宠姬韩夫人‘尤嗜酒’,饮酒时作为与男性酒徒相比毫不逊色。”[3]463梁允华在对汉代饮酒风习进行研究时特别提示“女性”群体,尤其关注到《史记》卷一○《孝文本纪》“赐……女子百户牛酒”等史例[4]。此外,梁允华对《史记》卷一二六《滑稽列传》淳于髡言“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以及《史记》卷八《高祖本纪》说刘邦还乡“沛父兄诸母故人日乐饮极欢”情形也有分析。不过,认真发掘历史文献如《史记》中的相关文化信息,还可以获得更多新的学术发现,扩展我们的视野,深化我们的认识。

一、上古妇女日常饮食生活中的“酒”

通过《史记》记述的社会生活史迹象,可知在上古女性日常饮食生活消费中,是包括“酒”的。

例如,《史记》卷一○《孝文本纪》载录汉文帝遗诏,强调薄葬,要求丧事从简。宣布:“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毋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者。” 诏书关于“毋禁”的遗令涉及社会礼俗的一个情节,肯定了民间婚礼与祀礼酒宴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严肃宣布即使“帝崩”亦不予禁止[5]434。其中婚礼作为和合之好的庆贺与纪念,通常情况下,结亲两家的女性是不大可能不饮酒的。《史记》卷二三《礼书》写道:“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下及黎庶车舆衣服宫室饮食嫁娶丧祭之分,事有宜适,物有节文。”[5]1158所谓“嫁娶丧祭”,大略相当于汉文帝遗诏所谓“取妇嫁女祠祀”。“饮食嫁娶”涉及伦理秩序,是社会生活基本内容之一,其“饮酒食肉”惯习,行政力量其实很难严格禁止。《汉书》卷八《宣帝纪》记载,(五凤二年)秋八月,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亡所乐,非所以导民也。《诗》不云乎?‘民之失德,干糇以愆。’勿行苛政。”[6]265所谓“婚姻之礼”“酒食之会”,是“人伦”“礼乐”秩序的构成内容。“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被看作“苛禁”“苛政”。婚礼必须“具酒”。而女子饮酒也是“礼”的内容。《仪礼·士昏礼》记载古时婚礼有“实四爵合卺”,“初酳”“再酳”“三酳用卺”的“合卺”仪式。《礼记·昏义》:“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卑,以亲之也。”卺,郑玄注:“破瓢为卮也。”孔颖达疏:“谓半瓢,以一瓠分为两瓢,谓之卺。婿之与妇各执一片以酳,故云‘合卺而酳’。”[7]963,967,1680《三礼图》写道:“合卺,破匏为之,以线连柄端,其制一同匏爵。”[8]65这正是后来双连杯的原始形态。汉代双连杯有实物发现。传统婚礼“妇”与“婿”“合卺而酳”,是“妇”必须实践的仪程[9]。

年节庆典,也必然有“酒”助兴。《史记》卷二七《天官书》记载:“腊明日,人众卒岁,一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5]1340欢庆气氛中,“一会饮食”的“人众”也包括妇女。

《史记》卷二四《乐书》说:“有大福,必有礼以乐之。”张守节《正义》:“大福,祭祀者庆也。民庆必歌舞饮食,庶羞之礼使不过,而各遂欢乐,是有以乐之也。”[5]1200这里所谓“民庆必歌舞饮食”中的“饮”,是指饮酒。酒,是全民“大福”“欢庆”中不可或缺的兴奋剂,有益于促成气氛的热烈。此所谓“民庆”,也是不可能排除妇女的。

《史记》卷一二六《滑稽列传》褚少孙补述说汉武帝与“乳母”的故事:“武帝少时,东武侯母常养帝,帝壮时,号之曰‘大乳母’。率一月再朝。朝奏入,有诏使幸臣马游卿以帛五十匹赐乳母,又奉饮糒飱养乳母。”[5]3204所谓“飱养乳母”“饮糒”的“饮”,很有可能是酒。

二、上层社会享乐生活中的“女子”和“酒”

司马迁关于殷商史的记录因为得到甲骨文字资料的印证,故史家多以为可信。由《史记》卷三《殷本纪》,可见殷纣王的奢侈糜烂生活:

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巨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冣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5]105

“酒池”“长夜之饮”的说法与“男女倮相逐其间”联系,和“好酒淫乐,嬖于妇人”对应,可知“酒”与“女”“妇人”在“淫乐”层次的关联。

刘邦未参与反秦暴动之前,《史记》有关于他“好酒及色”的品行记录[5]343。类似的史籍记载有言中山靖王刘胜所谓“乐酒好内”[6]2425。也都说明了二者的关系。而《史记》卷一○五《扁鹊仓公列传》所见“成之病得之饮酒且内”[5]2797,又指出了“酒”和“内”对身体的危害。共同面对“酒”的,是“好酒及色”“好酒及内”者及其女性同伴。

皇后卫子夫来到汉武帝身边,曾经经历“饮”的程序。《史记》卷四九《外戚世家》写道:“子夫为平阳主讴者。武帝初即位,数岁无子。平阳主求诸良家子女十余人,饰置家。武帝祓霸上还,因过平阳主。主见所侍美人。上弗说。既饮,讴者进,上望见,独说卫子夫。是日,武帝起更衣,子夫侍尚衣轩中,得幸。上还坐,驩甚。赐平阳主金千斤。主因奏子夫奉送入宫。”[5]1978当时场景“既饮,讴者进,上望见,独说卫子夫”,没有直接说到卫子夫是否“饮”,但是从上引淳于髡言“男女杂坐”“男女同席”所谓“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合尊促坐”“履舄交错”“罗襦襟解,微闻芗泽”气氛中“窃乐此”“心最欢”,可以推想当时情境。

君王贵族男女会饮,是社会上层习见的高等级消费生活场景。《史记》卷三二《齐太公世家》有“公与妇人饮酒于檀台”[5]1510。《史记》卷三八《宋微子世家》载“陈人使妇人饮之醇酒”。裴骃《集解》:“服虔曰:‘宋万多力,勇不可执,故先使妇人诱而饮之酒,醉而缚之。’”〔5〕1624此外,《史记》卷三九《晋世家》“厉公猎,与姬饮”[5]1680,《史记》卷四六《田敬仲完世家》“简公与妇人饮檀台”[5]1883,《史记》卷七七《魏公子列传》“与宾客为长夜饮,饮醇酒,多近妇女”[5]2384,都是类同史例。而《史记》卷五九《五宗世家》中的“太子勃私奸,饮酒,博戏,击筑,与女子载驰,环城过市。”[5]2103似乎“与女子载驰”的同行者不一定一同“饮酒”,但是其行为的先后接续形式,仍然体现了彼此的内在关联。

《史记》卷五六《陈丞相世家》记载:“吕嬃常以前陈平为高帝谋执樊哙,数谗曰:‘陈平为相非治事,日饮醇酒,戏妇女。’”[5]2060此说虽是谗言,然而“醇酒”“妇女”在高官贵族日常生活中成为享乐方式的组合,是非常常见的情形。而对于这种生活习惯的批评,见于《史记》卷一二七《日者列传》中的议论:“食饮驱驰,从姬歌儿,不顾于亲,犯法害民,虚公家: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攻而不用弦刃者也,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伐者也。”[5]3217

三、“燕饮”:上层社会女子对酒的喜好

吕后似乎很喜欢饮酒。《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载:“孝惠与齐王燕饮太后前,孝惠以为齐王兄,置上坐,如家人之礼。”[5]398刘盈与刘肥“宴饮太后前”情形,说明吕太后似乎喜好这样的场面。

对于刘氏与吕氏激烈的权力斗争,司马迁记述了一次重要事件。事情同样以“燕饮太后前”为背景发生:

朱虚侯年二十,有气力,忿刘氏不得职。尝入侍高后燕饮,高后令朱虚侯刘章为酒吏。章自请曰:“臣,将种也,请得以军法行酒。”高后曰:“可。”酒酣,章进饮歌舞。已而曰:“请为太后言耕田歌。”高后儿子畜之,笑曰:“顾而父知田耳。若生而为王子,安知田乎?”章曰:“臣知之。”太后曰:“试为我言田。”章曰:“深耕穊种,立苗欲疏,非其种者,鉏而去之。”吕后默然。顷之,诸吕有一人醉,亡酒,章追,拔剑斩之,而还报曰:“有亡酒一人,臣谨行法斩之。”太后左右皆大惊。业已许其军法,无以罪也。因罢。自是之后,诸吕惮朱虚侯,虽大臣皆依朱虚侯,刘氏为益强。[5]2000-2001

在这段文字记述中,“高后”“太后”出现7次。刘章威震“诸吕”的表现,在“高后”“太后”面前,即在“入侍高后燕饮”的场景中发生。通过“入侍高后燕饮”之说,可知前说“孝惠与齐王燕饮太后前”,很可能也是“入侍高后燕饮”。

汉景帝与梁孝王故事也有可以体现“太后”喜好“燕饮”的情形。《史记》卷五六《梁孝王世家》记载:“景帝与王燕见,侍太后饮,景帝曰:‘千秋万岁之后传王。’”[5]2090汉景帝不负责任的传位许诺,是在“侍太后饮”背景下发表的。

汉武帝时,南越国政治局面复杂。南越国相吕嘉强势,“居国中甚重,越人信之,多为耳目者,得众心愈于王”。汉王朝使者往南越国,《史记》卷一一三《南越列传》记述南越国接待场景:

(南越王)数称病不见汉使者。使者皆注意嘉,势未能诛。王、王太后亦恐嘉等先事发,乃置酒,介汉使者权,谋诛嘉等。使者皆东乡,太后南乡,王北乡,相嘉、大臣皆西乡,侍坐饮。嘉弟为将,将卒居宫外。酒行,太后谓嘉曰:“南越内属,国之利也,而相君苦不便者,何也?”以激怒使者。使者狐疑相杖,遂莫敢发。嘉见耳目非是,即起而出。太后怒,欲鏦嘉以矛,王止太后。嘉遂出,分其弟兵就舍,称病,不肯见王及使者。乃阴与大臣作乱。[5]2973

南越国太后在“置酒”“酒行”前后的表现,体现出强烈的政治自主意识。而我们在这里更为注意的,是太后直接参与以“酒”为接待形式的礼仪,并且面对“使者”“王”“相”及诸“大臣”有意志鲜明的言行。“使者皆东乡,太后南乡,王北乡,相嘉、大臣皆西乡,侍坐饮”,就是围绕南越王太后的“燕饮”。

此外,《史记》卷一一八《淮南衡山列传》写道:“王后饮,太子前为寿,因据王后股,求与王后卧。”[5]3096记述了私密宫廷生活的异常画面。而“王后饮”涉及我们讨论的主题,也是引人注目的文字。类同的例子又见于《史记》卷八九《张耳陈余列传》:“道逢赵王姊出饮,从百余骑。”[5]2578“赵王姊出饮”堂而皇之,甚至有“百余”从骑,除了以仪仗规模炫耀高贵地位而外,也宣示了王族女子“出饮”行为的公开化[10]。

汉初,淮南王黥布宠爱的“姬”因饮酒一事,引发了宫廷中的情感疑虑,进而导致了王国的政治危机。《史记》卷九一《黥布列传》写道:

布所幸姬疾,请就医,医家与中大夫贲赫对门,姬数如医家,贲赫自以为侍中,乃厚馈遗,从姬饮医家。姬侍王,从容语次,誉赫长者也。王怒曰:“汝安从知之?”具说状。王疑其与乱。赫恐,称病。王愈怒,欲捕赫。赫言变事,乘传诣长安。布使人追,不及。赫至,上变,言布谋反有端,可先未发诛也。上读其书,语萧相国。相国曰:“布不宜有此,恐仇怨妄诬之。请击赫,使人微验淮南王。”

然而,淮南国已经出现特殊的反应:

淮南王布见赫以罪亡,上变,固已疑其言国阴事;汉使又来,颇有所验,遂族赫家,发兵反。反书闻,上乃赦贲赫,以为将军。……上遂发兵自将东击布。……遂大战。布军败走,渡淮,数止战,不利,与百余人走江南。布故与番君婚,以故长沙哀王使人绐布,伪与亡,诱走越,故信而随之番阳。番阳人杀布兹乡民田舍,遂灭黥布。[5]2603-2606

“布所幸姬”“饮医家”,可能已经是比较异常的举动,而“中大夫贲赫”“从姬饮”,尤其导致黥布“疑其与乱”。一位女子“饮”的故事,竟然成为黥布这位“善用兵”“兵精甚”“常冠军”[5]2606,2598的一代名将最终覆亡的最初契机。对此,司马迁写道:“太史公曰:英布者,其先岂春秋所见楚灭英、六,皋陶之后哉?身被刑法,何其拔兴之暴也!项氏之所坑杀人以千万数,而布常为首虐。功冠诸侯,用此得王,亦不免于身为世大僇。祸之兴自爱姬殖,妒媢生患,竟以灭国!”[5]2607所说“祸之兴自爱姬殖”,直接由自这位“爱姬”“饮医家”的表现。女子饮酒行为影响了一个王国的命运,这是特殊史例之一。

四、女子酒业经营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记载了刘邦微時生活在底层社会时的故事:

高祖为人……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好酒及色。

“好酒”的表现见于在两位女性酒业经营者那里“贳酒”。“常从王媪、武负贳酒,醉卧,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龙,怪之。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及见怪,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裴骃《集解》:“韦昭曰:‘贳,赊也。’”司马贞《索隐》:“《广雅》云:‘贳,赊也。’《说文》云:‘贳,贷也。’”裴骃《集解》:“如淳曰:‘雠亦售。’”司马贞《索隐》:“乐彦云借‘雠’为‘售’,盖古字少,假借耳。今亦依字读。盖高祖大度,既贳饮,且雠其数倍价也。”[5]343《汉书》卷一上《高帝纪上》“武负”颜师古注:“如淳曰:‘武,姓也。俗谓老大母为阿负。’”[6]2所谓“王媪、武负”,是两位经营酒业的妇人,与“好酒”的刘邦在“酒”的供求关系中形成债务。相关迹象,被司马迁看作体现刘邦“意豁如也”“常有大度”性格特征的表现。

女子参与酒业经营的典型史例,还有人们所熟知的卓文君事迹。据《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情感生成,以酒后琴声为缘由:

会梁孝王卒,相如归,而家贫,无以自业。素与临邛令王吉相善,吉曰:“长卿久宦游不遂,而来过我。”于是相如往,舍都亭。临邛令缪为恭敬,日往朝相如。相如初尚见之,后称病,使从者谢吉,吉愈益谨肃。临邛中多富人,而卓王孙家僮八百人,程郑亦数百人,二人乃相谓曰:“令有贵客,为具召之。”并召令。令既至,卓氏客以百数。至日中,谒司马长卿,长卿谢病不能往,临邛令不敢尝食,自往迎相如。相如不得已,强往,一坐尽倾。[5]3000

酒力激发了文艺青年司马相如的优秀表现:

酒酣,临邛令前奏琴曰:“窃闻长卿好之,愿以自娱。”相如辞谢,为鼓一再行。是时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与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之临邛,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恐不得当也。[5]3000

“酒酣”“琴心”使得男女双方的感情得以联络。“既罢,相如乃使人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驰归成都。家居徒四壁立。”卓文君来到司马相如在成都的贫穷之家,而卓王孙表示“不分”其资产。“卓王孙大怒曰:‘女至不材,我不忍杀,不分一钱也。’人或谓王孙,王孙终不听。文君久之不乐,曰:‘长卿第俱如临邛,从昆弟假贷犹足为生,何至自苦如此!’相如与俱之临邛,尽卖其车骑”,夫妻回到临邛,“买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当炉。相如身自著犊鼻裈,与保庸杂作,涤器于市中。卓王孙闻而耻之,为杜门不出。”因人劝说,卓王孙终于不得不退让,“昆弟诸公更谓王孙曰:‘有一男两女,所不足者非财也。今文君已失身于司马长卿,长卿故倦游,虽贫,其人材足依也,且又令客,独奈何相辱如此!’卓王孙不得已,分予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所谓“文君当炉”,裴骃《集解》:“韋昭曰:‘炉,酒肆也。以土为堕,边高似炉。’”[5]3000-3001“文君当炉”,卓王孙深以为“辱”,是因为其家族特别富有的缘故。

其实女子经营酒业,后来有称作“酒家胡”者,可能是汉代社会相当普遍的现象。南朝陈徐陵编《玉台新咏》卷一有“辛延年《羽林郎》诗一首”,宋人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卷六三《杂曲歌辞三》收入,题《羽林郎》,作者署“后汉辛延年”。诗句讲述了霍将军家奴倚势“调笑酒家胡”的故事,其中有“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就我求清酒,丝绳提玉壶”句。“当垆”就是“当炉”。[11]

为“酤留饮”“贳饮”者服务的售酒女子“王媪、武负”,“酒舍酤酒”“当炉”女子“卓文君”等,当然都不能排除营业同时饮酒的可能。

五、“赐”“女子牛酒”

《史记》卷一○《孝文本纪》记载:“于是夜下诏书曰:‘间者诸吕用事擅权,谋为大逆,欲以危刘氏宗庙,赖将相列侯宗室大臣诛之,皆伏其辜。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裴骃《集解》:“苏林曰:‘男赐爵,女子赐牛酒。’”[5]417西汉诸帝执政时“赐”“女子百户牛酒”史例多见。《汉书》所见,有《汉书》卷六《武帝纪》[6]183,181,《汉书》卷八《宣帝纪》[6]242,243,254,255,257,258,259,263,267,269,《汉书》卷九《元帝纪》[6]281,285,287,288,296,《汉书》卷一○《成帝纪》[6]315,324。《史记》也有写作“赐”“女子牛酒”者[5]1150。

《史记》卷一○《孝文本纪》还写道:“(三年五月)举功行赏,诸民里赐牛酒。”[5]425又《汉书》卷七《昭帝纪》:“赐民百户牛酒。”[6]219《汉书》卷九《成帝纪》:“赐百户牛酒。”[6]316《汉书》卷二五下《郊祀志下》:“赐百户牛酒。”[6]1253此类“未见到指出女子”的记载,西嶋定生认为只是“省略”了“女子”二字。他分析了姚察“女子谓赐爵者之妻”,乐彦“妇人无夫或无子,不治爵,故赐之也”,何焯“女子”即“女户主”等意见,认为这里所谓“女子”即“编户齐民妇女”,也就是“一般女性”。指出:“女子一词的解释……并不限定于有爵者或无爵者之妻,而是更广大的妇女。”[12]381-395,438

对于《后汉书》卷三《章帝纪》:“加赐河南女子百户牛酒。……”李贤注:“臣贤案:此女子百户,若是户头之妻,不得更称为户。”[13]512尽管古来已有“女子百户”所谓“女子”并非女性户主的解释,后来学者以为此即“女性户主家庭”的认识依然存在[14]。也有学者取“编户齐民中所有的女子”的判断。以为“赐”“女子百户牛酒”,“赐”“女子牛酒”,是“普惠性社会福利”[15]。

如果我们不就“赐”“女子百户牛酒”与“赐”“女子牛酒”中所谓“女子”身份作更多的讨论,仅仅关注“女子”与“酒”的关系,对于汉代社会生活史的深入理解也是有意义的。《史记》卷一二《孝文本纪》在“赐”“女子百户牛酒”之后又言“酺五日”。裴骃《集解》:“文颖曰:‘《汉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今诏横赐得令会聚饮食五日。’”司马贞《索隐》:“《说文》云‘酺,王者布德,大饮酒也’。出钱为醵,出食为酺。又按:赵武灵王灭中山,酺五日,是其所起也。”[5]417西嶋定生将这种行政措施与民间“酺”的聚会相联系,又指出“牛酒”可能与《汉书》卷六八《霍光传》“杀牛置酒”的关联[6]2958,给予我们重要的启示[12]412。其实,《史记》卷七五《孟尝君列传》已经说到“杀牛置酒”:孟尝君使冯驩“守债于薛”“(冯驩)乃多酿酒,买肥牛,召诸取钱者,能与息者皆来,不能与息者亦来,皆持取钱之券书合之。齐为会,日杀牛置酒。酒酣,乃持券如前合之,能与息者,与为期;贫不能与息者,取其券而烧之。”“孟尝君闻冯驩烧券书,怒而使使召驩。驩至,孟尝君曰:‘请先生收责之。闻先生得钱,即以多具牛酒而烧券书,何?’冯驩曰:‘然。不多具牛酒即不能毕会,无以知其有余不足。’”[5]2360

“赐”“女子百户牛酒”与“赐”“女子牛酒”之“牛酒”的数量,《史记》卷二八《封禅书》所谓“赐民百户牛一酒十石”[5]1398,或可参考。《史记》卷一二《孝武本纪》有同样的内容[5]476。又《史记》卷一○《孝文本纪》“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司马贞《索隐》:“按:《封禅书》云‘百户牛一头,酒十石’。”[5]417其实,因为“牛酒”是战国秦汉时期饮食生活中通称肉食与酒品的习用语汇,如《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中空縣皆之邑西獻。”裴骃《集解》:“如淳曰:‘献牛酒。’”[5]362,390《史记》卷七九《范雎蔡泽列传》:“使人赐睢金十斤及牛酒。”[5]2401《史记》卷九二《淮阴侯列传》:“百里之内,牛酒日至,以飨士大夫醳兵……”[5]2618《史记》卷一○七《魏其武安侯列传》:“魏其与其夫人益市牛酒,夜洒埽,早帐具至旦。”[5]2418《史记》卷一一二《平津侯主父列传》:“因赐告牛酒杂帛。”“赐告治病,牛酒杂帛。”[5]2952,2964《史记》卷一一七页《司马相如列传》:“……于是卓王孙、临邛诸公皆因门下献牛酒以交欢。”[5]3047《史记》卷一二六《滑稽列传》:“为具牛酒饭食,十余日。”[5]3211故也许“赐”“女子百户牛酒”与“赐”“女子牛酒”之“牛酒”只是概称,未必体现确定数量。《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赐吏爵人二级,民爵人一级,女子百户羊酒……”[6]4114如果依《封禅书》“牛酒”之例理解“羊酒”为“羊一酒十石”,显然是不合酒肉作为“饮食”的正常比例的。

无论怎样理解“赐”“女子百户牛酒”与“赐”“女子牛酒”的性质、规格与实际作用,“女子”即“编户齐民妇女”“编户齐民中所有的女子”“一般女性”在社会福利政策体现中与“酒”的关系,是确定无疑的。

六、医药“以酒饮之”病案

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五十二病方》可见以“酒”入药,或以“酒”加工药物,以及以“酒”“饮”药的实例。如“……薄洒之以美酒□”(一七八),“……并以酒煮而饮之”(一八二),“……温煮石韦若酒而饮之”(一八五)等[16]71-73。

《史记》中也有关于医用药用“酒”的记载。而患者性别可以确认为女子。例如,《史记》卷一○五《扁鹊仓公列传》载录的一则医案这样写道:“菑川王美人怀子而不乳,来召臣意。臣意往,饮以莨药一撮,以酒饮之,旋乳。药一撮,以酒饮之,旋乳。”司马贞《索隐》:“乳,生也。”“旋乳者,言回旋即生也。”[5]2896这是“以酒饮之”即以酒服药,而产生疗效的例子。而服用者为女性,也是确定的。

这篇有关“药一撮,以酒饮之,旋乳”的病历文字,是秦汉医史难得的重要记录,同时也是酒史研究应当关注的信息。而汉代妇女饮酒史实体现的社会生活风景,也通过这一特殊视角得以发现。

结 语

司马迁《史记》是描绘上古社会生活史的全景画卷。其中也记载了民间社会及高层豪贵饮食消费的生动情景。对于“酒”在不同场合中的饮用,保留了尤为引人瞩目的生动画面。女子与酒,共同成为上层统治者淫乐生活的构成内容。诸多记载体现在这样的场景中,女子每多饮酒。女子经营酒业,在司马迁笔下也保留了历史记忆。节庆场合,礼仪传统,也是女子饮酒的背景。日常亲族友人聚会,也有女性参与会饮。上层社会妇女以饮酒为乐,也见于《史记》的记述。《史记》载录女性以酒服药医案,更是值得注意,可谓是中国医史的重要记录。《史记》记载的女子饮酒故事,有助于我们对相关现象真切的人文历史场景和丰富的社会文化内涵的认识。对于中国上古时代的酒史与酒文化研究,也因此可以获得具有特殊积极意义的重要信息。

此外,通过相关考察,酒史乃至相关的社会生活史在上古时段的风貌得以明朗。由此视域也可透视出妇女在当时社会的地位与其他历史时期有所不同,也因此有所说明。《史记》对相关历史场景的全面观察、具体记述与深度理解,为史家的工作范式提供了具有经典意义的榜样。

本文撰写,得到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王泽的帮助。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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