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工作
2022-09-02王灿宇
王灿宇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河南 平顶山 467000)
道路运输企业由于车辆生产经营分散性、流动性的特点,一直存在着对运行车辆和驾驶员“看不见、听不到、管不着”的管理难题。随着卫星定位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道路运输车辆监控技术日益成熟,我国道路运输企业逐步开始应用卫星定位技术和通信技术开展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可以实时掌握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运行动态,及时发现和纠正营运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大幅提高了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经营管理的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近年来,通过企业调研、事故调查、市场监管,暴露出许多运输企业的车辆动态监管工作不同程度存在疲于应付、管理粗放、工作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等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阐述了道路运输企业做好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应注意的5个关键环节,供运输企业管理者和行业管理者参考。
一、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从90年代开始,我国道路运输企业逐步开始应用卫星定位技术和通信技术开展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和经验。但是,前期因为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行业管理制度,各运输企业监控系统也存在着平台设备标准混乱、质量无法保证、信息无法互联互通、安全管理不规范、部门无法有效监管等问题。2014年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5号令,2016年修改后,以第55号重新发布,2022年再次修改,以10号令重新发布,以下简称“10号令”),管理办法从系统建设、技术标准、企业管理、行业监管等方面对动态监管工作作出规范,要求全行业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终端和平台系统的功能、协议统一标准,实现了与政府监管平台的联网联控,对道路运输信息化、营运车辆管理方式带来了重大影响。管理办法实施后,全国各地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均需安装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使用符合部标的监控平台软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或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据报道,至2019年4月,国内超过620万辆营运车辆、3万辆邮政和快递车辆,36个城市的约8万辆公交车已应用北斗系统车载终端,实现联网联控,建成全球最大的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系统,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和道路运输安全水平。目前,车辆动态监控已成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最重要的技术手段,也成为运输企业经营信息化的基础条件,企业生产调度、电子运单管理、物流跟踪、第三方物流信息服务等,都建立在动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交通、公安、应急等部门也将车辆联网联控作为改变行业安全监管模式,增强事前、事中监管能力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管理,深化应用。多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台了本省的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管理办法或行业标准,将动态监管工作进一步细化,将动态监管的效能进一步提高。
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已成为运输企业常态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其在安全生产和企业经营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是近年来,通过企业调研、事故调查、市场监管等暴露出许多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管工作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思想上不重视:部分运输企业将监控当作负担,存在应付心态,各项工作以应付检查为目的,满足于制度上墙、简单台账等表面形式工作。
管理不尽责:部分运输企业管理者不认真履行监控主体责任,动态监管管理制度不健全,监控工作管理不落实,工作人员培训不到位,监控预警不尽责。
整改不到位:因为企业与车辆经营者存在利益一致性关系,部分企业在处理监控平台发现的违规报警时,对责任人追责不到位,整改不坚决,甚至相互掩护,逃避管理部门追责。
应用不全面:部分企业将车辆监控只应用于车辆监控领域,未与生产调度、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形成联动,平台应用范围不广。
以上问题产生的根源,一方面是企业管理思想重视层面的问题,另一方面是企业对动态监控工作知识掌握不全面,在制度建设、平台、服务商选择、终端选择、值班值守、违规处理等关键细节管理不到位,就会出现抓不住重点,制度停留在纸面,管理不见成效、违规不断发生的情况。
二、做好车辆动态监控的5个关键点及具体细节
(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的关键细节
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动态监控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按照新《安全生产法》“10号令”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明确责任领导、设立专职岗位,制定动态监控相关制度。这些管理制度作为运输企业的开业条件和日常检查项目,但是,许多企业以应付检查为目的,满足制度上墙的形式,制度制定职责不清,流程不明、不便监督,满足不了安全管理的需要,必须做好以下细节:(1)岗位职责有文件,员工任职有聘书,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动态监管相关岗位职责必须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按照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明确企业负责人、主管领导、监控值班人员、司机等岗位的相关职责。相关员工任职要有聘书,必要时聘书要附上岗位职责,签字存档。(2)操作手册化、任务清单化:要细化监控平台操作规程,形成操作手册,作为日常培训、学习、查询的依据;将每日监控任务清单化,形成日清日结制度,逐一检查,确保落实。(3)要加强动态监管相关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按照标准配齐监控人员。对监控员实施考试后持证上岗。监控员是动态监控的第一道防线,其必须熟练操作监控,尽职尽责做好值班监控任务。(4)监控制度要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等工作相结合。动态监控不能单靠监控员完成,关键是车辆经营者和司机的守规经营,单独的一个监控制度,也无法独立有效运行。因此企业要将监控制度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相结合,将动态监管制度与日常运输生产制度相互融合,互相关联,才能做到“车动必监控,生产必监控,不上线不营运,违规必处罚”。
(二)选好监控平台、选好服务商的关键细节
选择合适的监控平台和服务商是企业做好动态监控工作的技术基础。很多运输企业因对平台技术了解不多,在选择监控平台和服务商时,认为只要是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备案过就行,总是以收费低为主要参考标准,随意性大,造成选择的平台和服务商技术水平低,功能不足,服务服务水平低,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平台和服务商选择应注意以下细节:
1.选择监控平台的关键细节
现在的监控平台的基本功能都要通过《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 要 求》(GB/T 35658、JT/T 808、JT/T 809)的检测,但是基本功能的标准是较低的,常常无法满足所有企业实际管理的需要。因此,要额外考虑三个细节:(1)超速报警能按道路实际限速来报警(至少能按道路类型分别设置限速)。大多数服务商的平台因电子地图或平台功能不足,无法按实际行驶道路的路段限速来提醒,只能简单设置一个参数,如90或120等,只要不超过这个速度,平台就不报警,造成平台对超速驾驶提醒的功能名不副实。(2)平台必须配有手机客户端软件(可以一车一用户,满足所有用户同时登录),管理者和司机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实时查询自己车辆的动态信息或违规报警信息。(3)平台报警要有进出行政区域、公路类型、运行时间段、手绘停车、限行区域的综合设置功能,这些功能在实际工作中是非常必要的。笔者在检查中发现许多平台的报警功能在综合设置报警条件时,操作复杂,实际报警效果差,常常出现无法有效报警的情况,因此企业在选型时,必须实车运行状态的报警设置测试。
2.选服务商的关键细节
一个服务商通常经营或代理1~2个平台在当地开展业务。对服务商选择,要注意以下细节。(1)服务商尽量选平台的直营商,不要选代理商。代理商在技术水平、企业管理、服务水平特别是抗风险能力上存在不足。有些代理商可能就2~3个工作人员,网点覆盖少,一旦出现夜间或外地车辆设备故障,无法满足及时服务的要求。判断是否是直营商还是代理商的关键就是看营业执照,看公司名称是否与平台注册经营企业一致,通过“天眼查”等查询股东结构来证实。同时要看其注册资金是否充裕。遇到注册资金很少的,就要考虑到该公司仅对注册资金的金额对外承担义务,要考虑风险防范的需要。(2)必须要与平台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条款(特别是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服务期限、维修条款、赔偿条款、备用设备更换等细节)。特别要保证企业将来可以更换服务商的权利,要保留因平台重大故障对企业造成损失,对服务商追责的权利。要定期对服务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估,对于无法按合同提供服务的运营商要及时追责,必要时要更换。(3)一个大的运输企业(车辆超过100台)在运输企业所在省市没有限制服务商数量的情况下,最好选择两家服务商。选择两家服务商有两个好处,一是规避风险,如果一个服务商平台出问题,不至于全公司的车辆都无法运行,可以快速转移平台。二是让两家服务商可以相互竞争,提升服务质量。但是也不能选择过多,因为用一个服务商的平台都打开一个平台软件,选择过多的服务商就要打开多个平台软件,不方便日常监控管理。
(三)选好车载终端产品的关键细节
在平台功能类似的情况下,车载终端是动态监控的最关键感知设备,其质量稳定性直接影响动态监控的有效性。车载终端的厂家和型号非常多。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车载终端和设备的市场价格也越来越低,普通车载终端每台200~300元,产品质量却参差不齐。部分服务商和运输企业常常只选择价格低的终端,这些低价终端常常质量不达标、信号不稳定,为以后动态监控埋下重大隐患。企业选车载终端必须注意以下细节。(1)车载终端应选择知名车载终端厂家的品牌(交通运输部网站会定期公布车载终端厂家的质量抽检情况和安装量信息,可以参考)。(2)每一个车载终端在使用前,需要服务商在安装证明上明确注明是完全符合部标产品,明确服务商提供产品的质量责任。实际工作中,确实有许多服务商将简配的产品、不符合部标的产品交付给用户,严重影响了动态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3)要选择自检功能完善的终端。终端自检功能非常重要,方便、直观的自检功能可以直接显示车载终端的线路接线、通信信号、定位信号、平台接入是否正常等信息。车辆在平时营运中,每次车辆启动都要自检运行,对司机是一个很好的发车前提醒,可以消除很多的动态监控设备离线隐患。
(四)做好监控值班的关键细节
做好监控值班,要做好以下细节:(1)做好24小时值班监控、实时分析。运输企业如果要自行组织监控,必须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和值班条件,保证其值班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对监控平台上的车辆运行实时监控。(2)及时提醒。值班人员发现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对驾驶员及时提醒纠正,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这里还要特别注意:一是对于不上线车辆要核实情况,以免发生不上线车辆从事营运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不上线车辆非常容易脱离监管;二是值班人员提醒后,要立即在监控台账记录提醒时间、提醒方式、司机手机号等。(3)及时处置。对经提醒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驾驶员,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执行制止措施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在事后解聘驾驶员。要严格落实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规定。
(五)做好违规行为处理的关键细节
运输企业实际经营中,常常存在着以包代管、挂靠经营、长期驻外经营等情况,虽然制定了各项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但是执行时,企业管理者常常觉得对经营者或司机等管理手段不够,常常内部处理偏软,处罚不到位,惩戒力度小。这也是很多企业动态监控工作无法有效落实的主要原因。因此,企业做好违规行为处理,要做好以下细节。(1)企业要借用政府行政力量,提高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因为政府监管平台的存在,使企业车辆的所有违规记录都在政府平台有记录,企业和经营者要排除侥幸思想,主动配合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各类违章的调查和处理。(2)对存在交通违法信息的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要按《安全生产法》和“10号令”的要求,在事后应当及时按照企业规章制度给予处理,处理过程要有记录,处理结果要公开公示,营造“安全生产,违规必罚”的氛围。(3)针对长期在外的车辆,企业可以利用保险、包车单、电子运单、发票、年检等多种手段,对违规经营者或司机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要坚决停止其运营,以免造成重大事故发生。
三、结束语
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系统不仅是企业安全生产、行业监管的抓手,也是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感知系统,其在智能调度、智慧物流、行业监测、驾驶行为分析等方面的应用也越来越多。本文针对运输企业动态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道路运输企业应注意的五个方面关键细节,企业通过针对性的落实,可以有效地完善制度建设,科学选择平台、服务商、车载终端,改进值班值守,落实监管制度,切实提高企业动态监管水平,为企业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