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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荆州知府李元阳扪月庵记碑刻及相关历史背景

2022-08-27刘志军龚俊

关键词:元阳武当山御史

刘志军 龚俊

(十堰市博物馆,湖北 十堰 442000)

一、扪月庵记碑刻及其归隐思想

(一)扪月庵记碑刻的发现及其作者李元阳简介

2014年8月,考古学家在武当山发现一通云南著名文学家李元阳诗文作品的石碑,共27行,满行15字,总计385字,尚有3字模糊不清,难以辨识。石碑青石质,断裂为二。碑长0.9米、宽0.565米、厚0.07米。

铭文内容如下(“囗”为难以辨识之字,标点为笔者所加。)

扪月庵记

扪月庵,在大岳太子岩前,紫霄宫后,曹炼师居之。师,山西阳城人,初去家,住渔阳之盘山,寻住京口金山,移焦山,移三茅山,皆远喧也。惟茅山住颇久,晚乃入太和山。岩峦幽胜,甲于五岳,遂不能去。山之羽人天目子识之,因永讬焉,作一庵,题曰:“扪月”。一瓢一榻,偃仰其中,剨然长啸,山鸣谷应。客有叩关而问者,师不之答,但歌曰:“庵之中何所有,月一轮身畔走。云来不畏遮,取得不用剖。闲时捧出碧峰头,海底蛟龙尽朝斗。”

嘉靖己亥春三月吉,赐进士、监察御史、前翰林院庶吉士,大理榆泽李元阳仁父拜手书。

《紫霄遇曹炼师》:灵岳秉夙钦,独策事幽讨。在物感至囗,忺逢汉阴老。得无飡囗囗,沃然颜色好。长跪谒玄言,登床为吾道。黜智信有诀,长生良可保。凿石耕玉田,清风飚盈抱。把袖归去来,世人徒草草。

《登大岳南岩》:尝蓄名山意,寻仙惬夙心。岭回台殿露,磴转槛阑深。花欲然青瘴,云还没碧岑。坂长行雨暗,山衍断霞侵。众族纷难尽,缅瞻似不任。物华敷晚秀,时序属春阴。方士扃岩卧,游人秉简吟。樃梅存化树,杉桧总闲林。入火非多术,履冰无自沉。高深堪结屋,早晚得投簮。

中溪李元阳。

李元阳(1497~1580),字仁甫(碑文为仁父),号中溪,明代云南大理府太和县(今金牛镇,属宾川县)人,著名文学家和理学家。嘉靖元年(1522),其取云贵乡试第二名,嘉靖五年(1526)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先后任江西分宜、江苏江阴知县、户部主事、监察御史,嘉靖十五年(1536),以御史巡福建,嘉靖十八年(1539),任荆州知府,嘉靖二十年(1541),弃官回乡,从此再未出仕,著有诗文集《艳雪台诗》《中溪漫稿》,理学著作《心性图说》,晚年编纂了嘉靖《大理府志》和万历《云南通志》,在哲学、史学、文学、书法、教育诸方面都有突出的成就,被誉为“史上白族第一文人”,在云南文化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李元阳热心公益事业,为地方兴修水利、建设学田,主持重修崇圣寺三塔、弘圣寺塔。万历八年(1580)李元阳病逝,享年84岁。

2009年,《李元阳集》(散文卷和诗词卷)出版发行,共收散文232篇,诗词859首,基本上收录了李元阳所有存世文稿,其中有《登太岳》诗一首,与碑文中的《登大岳南岩》基本相同,应是同一首诗,仅诗序有变化,题目及部分文字有异。《扪月庵记》与《紫霄遇曹炼师》则没有收录,是李元阳文学作品的新发现。

(二)扪月庵记碑刻中的归隐思想

《扪月庵记》正文内容仅160余字,主要记载了扪月庵地理方位,以及在此修炼的武当道士曹炼师的生平、活动轨迹和点滴事迹等,语言精炼,叙事清晰,武当山风景胜迹之优美,曹炼师的修炼状况和神仙般的行踪等在百余字中跃然而出。

作品在字里行间充满了避世的思想。曹炼师的修道历程远离喧嚣尘世,“扪月”就是抚月的意思,“一瓢一塌”的扪月庵伸手即可抚月,境界几与天齐!“偃仰其中,剨然长啸,山鸣谷应。”

随后的《紫霄遇曹炼师》《登大岳南岩》两首诗,更是以诗言志。

在《紫霄遇曹炼师》这首诗中,李元阳完全表露了自己的心迹。“灵岳秉夙钦,独策事幽讨。”平素就钦佩灵秀的山岳,而此时独自一人扶着手杖,寻找心灵寄托的幽隐之处,心情复杂而又简单。晋陶渊明在《归园田居》中有“怅恨独策还”一句,陶氏也是怀着失意的心情独自扶杖回家,这里李元阳采用了与陶渊明相同的词语。相比而言,李元阳的心境较陶氏平淡。陶氏尚有“怅恨”,而李元阳则只表达了“事幽讨”的平静心态。后面的“把袖归去来,世人徒草草”也再次提到陶渊明,陶氏有《归去来辞》一诗。对于世事纷争,不必忧愁,君子坦荡荡,“把袖归去来”。这也说明,李元阳的思想是成熟的,也是理智的,这种成熟理智的背后,往往预示着将来会有更大的决心!

“在物感至囗,忺逢汉阴老”这两句中,尚有一字无法辨认。“汉阴老”的典故出自《庄子·天地》,其中有“子贡南游于楚,反于晋,过汉阴,见一丈人将为圃畦,凿遂而入井……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道之所不载也。吾非不知,羞而不为也”。李元阳引此典故,是在表明他的执着,他在坚守着自己内心的道德底线,决不投机取巧,同流合污。在大礼议事件中,他一直秉承中国传统士子的精神,从北京出发,一直到湖北显陵,一路上都在坚持。正如明焦竑《国朝献征录》之《荆州府知府中溪李先生元阳行状》载:“上议幸承天,上疏乞止。……至承天,又进,皆为中官所匿。”诗文中明确表达了向往陶渊明的隐退之事。而对于官场之事,已有所感悟,不是他不知道,而是“羞而不为也”。

在《登大岳南岩》这首诗中,“尝蓄名山意,寻仙惬夙心”同样表明了一种内心的意愿。这首诗较前一首,更多地描绘了一种世外风景:“岭回台殿露,磴转槛阑深。花欲然青瘴,云还没碧岑。坂长行雨暗,山衍断霞侵。”这正是他所向往的隐居仙境。诗中“众族纷难尽,缅瞻似不任”“入火非多术,履冰无自沉”,表明他仍然忘不掉大礼议事件,不愿意违背自己的操守底线,而与异道者同流合污。冒犯权威的“履冰”亦并不可怕,无需担忧,也不需要“多术”而同流,只要保持自我,就“无自沉”。

在上述诗句中,李元阳已经明白无误地表明了弃官之意。“高深堪结屋,早晚得投簮”,这里的投簪是指丢掉在头上固定帽冠用的簮子,后比喻弃官。两年之后,李元阳从荆州知府任上去职归故乡,就是对此诗中“早晚得投簮”的注解。

二、扪月庵记碑刻相关历史背景

(一)文献中关于李元阳的记载

如果以李元阳辞去荆州知府为节点,前期为出仕阶段,后期回大理故乡为其归隐阶段,本文主要是探讨李元阳在前期出仕阶段的相关情况。

关于李元阳的生平事迹,《明史》中无记录,其前期生平在《明世宗实录》可以发现数条:

嘉靖六年(1527)十一月,……,丁丑,……上谕内阁庶吉士不湏教养,并除遣之。大学士杨一清请照常例留三五辈在翰林及选科道等官。张璁独奏言:“臣观此辈心切奔竞,口尚乳臭,固不应处之翰林,而科道言官又岂少不更事者,宜居之,况旧例教养三年成毕,方得改授。皇上既以此辈不堪教养,早为除遣,是欲退之矣。而内阁反进之,何欤?宜查照甲第除授部属知县等官,如此则将来必无荣求幸进者矣。”上曰:一清循泥事例,待从容谕伊省悟,朕于辅臣之言难便拒违,况彼云。不可改祖宗之法,若有旨将庶吉士裁革,便可说朕擅改,呜呼!差矣!已吏部奏除……李元阳……知县。[1](P1829~1831)

嘉靖十四年(1535)十一月辛未,改授主事桑高、胡守忠、李元阳……,评事冯天驭俱监察御史,……元阳……江西道。[1](P3868)

嘉靖十七年(1538)三月,辛巳,巡按福建都御史李元阳进甘露九甖,诏留宫中,礼官请荐,庙称贺。[1](P4335)

嘉靖十七年(1538)九月,甲午,福建巡按御史李元阳劾原任右参政胡宗明当罢。初,宗明以不及议调,吏部谓御史再谕,宜禠职。上命查宗明历年考语俱最,特令照旧调用。[1](P4434)

嘉靖六年(1527),张璁上奏,嘉靖皇帝否决了大学士杨一清拟留数人在翰林等之事,将李元阳外放知县;嘉靖十四年(1535),又改李元阳到江西任职;嘉靖十七年(1538),巡按福建的都御史李元阳进贡甘露。同年,李元阳弹劾右参政胡宗明,嘉靖皇帝不采纳,照旧任用胡宗明。以上四条记载都过于简略,无法了解李元阳前期过多的生平事迹。明焦竑《国朝献征录》中选录李选所著《荆州府知府中溪李先生元阳行状》一文,对李元阳在承天的情况作了介绍:

上议幸承天,上疏乞止。上怒,欲杖之。是夜,台臣悚惧不能寐。先生独鼾睡达旦,候命三夜皆如此,内外称为真御史。后扈从出京。闻大学士所选官僚皆江南富室,即于行在疏劾。至承天,又进,皆为中官所匿,大学士议外补未决,会荆州知府为阉宦格杀。乃奏曰:“荆州要地,不可阙守,选得御史李元阳堪任。”遂传奉升初。(1)参见焦竑《国朝献征录》(卷八十九),扬州广陵书社影印本2013年版,第3855页。这里的记载与《李元阳集》(诗文卷)中转录的《待御中溪李公行状》略有不同,《行状》记载:“上议幸承天,上疏乞止。上怒,欲杖之。是夜,台臣悚惧不能寐。先生独鼾睡达旦,人称为真御史。后,扈从出都。闻大学士所选官僚皆江南富人,即于行在疏劾之。至承天,复疏,皆不报。议先生外补,会荆州知府缺,乃奏曰:‘荆州要地,御史李元阳堪任。’遂授之。”这里只是《行状》中李元阳在承天的一部分文字,对比《行状》全文,《李元阳集》(诗文卷)在转录时有删减。

明李贽在《李中溪先生告文》中,简要叙述了李元阳的生平、为人、品行、事迹等,记载了李元阳性格刚毅正直,随驾承天府,后任职荆州,救助疫民,筑堤障江等事迹:

世庙时,驾幸承天,公为荆州。……公初第,由翰林出为县令,又由侍御史复出为郡守。

盖慈祥恺悌,虽于人无不爱,然其刚毅正直之气,终不可以非法屈挠。

惟时有司不能承宣德意,以致纤夫走光,疫死无数。公先期市药材,煮参蓍,令置水次,役无病者。后筑堤障江,人感公,争出力,至于今赖焉。夫其所市药费,不过四五百金耳,而令全活者以万计。[2](P332~336)

此外,李元阳前期在京都和福建为官时,留下了一些山水游记,如嘉靖三年(1524)游北平郊外的渔阳盘山时,著有《游盘山舞剑台记》;嘉靖十三年(1534)游密云时,著有《游银山铁壁记》;嘉靖十七年(1538)在福建巡按御史任上,游福州鼓山时作《游鼓山记》,游武夷山时作《登武夷大王峰记》《游龙虎山记》等一些诗词作品。通过这些作品,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李元阳其人。

(二)李元阳与大礼议

从《明世宗实录》中的记载来看,李元阳参与了嘉靖年间的大礼议之争,在此期间两次被贬。

明武宗朱厚照驾崩,因其无子,遂立下遗诏让远在湖北安陆的堂弟朱厚熜来京嗣皇帝位,但朱厚熜到达京城时,以大学士杨廷和为首的内阁要求他以皇太子即位,朱厚熜却认为应以武宗遗诏“嗣皇帝位”而不是“皇子”。双方争议不下,最后是慈寿皇太后出面,才暂时平息了这场争斗。

正德十六年(1521)四月,壬寅,车驾至良乡。癸卯,至京城外,驻跸行殿,初礼部具仪请如皇太子即位礼。上览之,谓长史袁宗乐曰:“遗诏以吾嗣皇帝位,非皇子也。”至是大学士杨廷和等请上如礼部所具仪,由东安门入居文华殿,上笺劝进,择日登极,上不允会。慈寿皇太后有旨曰:“天位不可久虚,嗣君已至行殿,内外文武百官可即日上笺劝进。”于是,上遂从行殿受笺。[1](P0004)

这场关于嘉靖帝继位皇统的争议,就此拉开了长达18年的斗争序幕。嘉靖三年(1524),明世宗在尊奉其父的称号问题上,与朝臣引发争议。群臣相约到左顺门,跪呼先帝,以此来要挟,嘉靖皇帝屡次谕旨令群臣离开,被拒绝。嘉靖震怒,下令逮捕了一百余人,其余人待罪。这就是明代历史上著名的“左顺门案”。

七月,戊寅。群臣以前疏不下朝罢则相率诣左顺门跪伏,或大呼太祖高皇帝,或呼孝忠皇帝,声彻于内。是日,上斋居文华殿,遣司礼监官谕令退,群臣固伏不起,求谕旨。上乃遣司礼监官传谕曰:“恭穆献皇帝神主将至,册文祝文悉已撰定矣,尔等姑退。”群臣仍伏不起,及午,上命录诸臣姓名,执为首者,学士豊熙,给事中张翀,御史余翱,郎中余宽、黄侍显、陶滋、相世芳,寺正母德纯凡八人下诏狱。于是修撰杨慎,检讨王元正乃撼门大哭,一时群臣皆哭,声震阙庭。上大怒,命逮五品以下员外郎马理等一百三十四人,悉下诏狱拷讯。四品以上及司务等官,姑令待罪。[1](P1049~1050)

戊寅日为七月十五日,五天之后的癸未日,即二十日,事件仍在蔓延,事态更加严重。诸臣被充军、停俸、杖责,甚至有编修、给事中、御史、郎中、员外郎、主事、司务等十六人死亡。

癸未,锦衣卫以在系官,上请并待罪者凡二百二十余人。上责之曰:“何孟春辈擅入朝禁,聚朋哭喊,假以忠爱为由,实为欺党私朕,中年任意妄为。”乃令拷讯豊等八人充戍,其余四品以上,姑于午门前宣谕停俸。五品以下,各杖之。是时,诸臣被掠系死者编修王思、王相,给事中裴绍宗、毛玉,御史胡琼、张曰韬,郎中胡琏、杨淮,员外郎申良,主事余祯、藏应魁、许瑜、张灿、殷承叙、安玺,司务李可登等十有六人。[1](P1080)

随后,嘉靖为其亲生父亲兴献王的封号问题,与朝臣继续展开大礼议之争。在嘉靖极权打压下,大礼议事件在嘉靖三年(1524)九月,以嘉靖皇帝胜利告终,大礼告成。但是,这并没有完全令朝臣们心服,诸多涉及嘉靖与其生父生母等一系列的问题,仍然受到朝臣们的大力反对,这也是大礼议之争的反弹。

李元阳于嘉靖五年(1526)才中进士,没有赶上大礼议开始激烈爆发的时间。但大礼议后续的争执仍在广大朝臣中蔓延。在《明史》和《明实录》中并没有李元阳参与大礼议事件的直接证据,这可能也与李元阳的身份及地位有关,但是我们也可以从有关大礼议事件的记载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在大礼议事件中,张璁以支持嘉靖帝闻名,并取得嘉靖的信赖,将翰林院22人改授官职或直接罢免,其他人等亦改职或外补知县,结果导致翰林院无人任事。据《明史·张璁传》载:“嘉靖六年(1527)璁初拜学士,诸翰林恥之,不与并列。璁深恨。及侍读汪佃讲《洪范》不称旨,帝令补外。璁乃请自讲读以下量才外补,改官及罢黜者二十二人,诸庶吉士皆除部属及知县,由是翰苑为空。”[3](P5177)李元阳在嘉靖六年已授翰林院庶吉士,上文中“诸庶吉士皆除部属及知县,由是翰苑为空”。无疑李元阳亦在被贬之列,这是李元阳第一次被贬。前文中引述的“嘉靖六年十一月,……已吏部奏除……李元阳……知县”,就与《明史·张璁传》的记载吻合。《明实录》中只是提及江西道,从李元阳墓志铭中“寻以祢礼忤权臣,出补分宜县”,可知其为江西分宜知县。[4](P590)在分宜县知县任内,适其母去世,遂丁内艰,服阙补任江阴县知县。后进京任户部主事、监察御史。嘉靖十五年(1536)以御史巡福建。

嘉靖十八年(1539)初,嘉靖又欲南幸承天,再次引起群臣的激烈上疏,谏止南幸。

嘉靖十八年(1539)二月,丁未(初八),九卿大臣吏部尚书许赞等各上疏谏止南幸。上曰:“朕恭诣显陵为亲计度,孝诚已发,出自朕心,既非无事空行,又非人言所导,卿等既有此谏,何不早言?今事已定,而乃云云,想惑于群议,非实有谏止之忠,宜思之,勿为此沽名之举。”都察院左都御史王廷相复特疏进言曰:“伏自圣谕下议南巡以来,议止者众矣,……。”御史刘仕贤等疏谏。上曰:“此辈卖忠取誉,率尔渎扰,再言不宥。”户科都给事中曾烶等复言之。上怒,责令置对各停俸二月。工部郎中岳伦、选岁贡监生陈良鼎亦上疏,……上怒,俱命锦衣卫逮讯之,已而革伦职为民,永不叙用,宥良鼎罪,命吏部选授边方杂职。[1](P4580~4584)

8天之后,嘉靖启驾南幸承天。2月16日从北京出发。3月1日,渡黄河。3月12日,抵达显陵。3月13日,正式拜谒显陵。《明世宗实录》载:“十八年(1539)春二月乙卯(十六日),圣驾发京师,居守大臣及文武群臣送驾于宣武门外。”[1](P4598)《明史》载:“十八年(1539)春二月,乙卯(十六日),幸承天,三月己巳,渡河,祭大河之神。庚辰,至承天。辛巳,谒显陵。”[3](P229)前文李选所撰的李元阳行状中提到“扈从出京”,就明确记载了李元阳在这次南下的队伍中。也就是在此次随嘉靖南幸承天府的过程中,李元阳由京官转任荆州知府。联系前后相关情形,此次转任当属非正常任职,属权臣借机打压,贬李元阳为地方官。

(三)李元阳到武当山及任职荆州的时间

《扪月庵记》落款“嘉靖己亥春三月”,无疑是李元阳来武当山的时间。从李选的《待御中溪李公行状》之中,可以肯定李元阳扈从皇帝到了显陵。此外,在《李元阳集》(诗词卷)中有三首诗也记载了扈从南巡之事,分别为《扈从幸安陆》《大驾过钧州祀中岳有赐辅臣诗》《大驾至承天与任忠斋瀚同赋》[4](P85,233,234)。

碑文也显示李元阳确实到了武当山。《李元阳集》(诗词卷)中有诗《登太岳》为证:“尝蓄名山意,寻山惬夙心。岭回台殿露,磴转槛阑深。花欲然青嶂,云还没近岑。坂长行雨暗,溪衍断霞侵。方士扃岩卧,游人秉简吟。物华敷晓秀,时序属春阴。众族纷难画,缅瞻似不任。榔梅存化树,杉桧总闲林。入火非多术,履冰无自沉。高深堪结屋,早晚得投簮。”[4](P115)

此诗与碑文中所载《登大岳南岩》略有不同。题目与部分诗序有变化,《李元阳集》中为“太岳”,并省“南岩”二字,碑文中为“大岳”。二者在正文中还有八字不同,分别为寻山—寻仙、青嶂—青瘴、近岑—碧岑、溪衍—山衍、晓秀—晚秀、难画—难尽、榔梅—樃梅、投簪—投簮。

至于他是如何到达武当山的,史籍文献中则没有记载。但《明世宗实录》记载:“癸酉,遣驸马都尉邬景和……均州祭武当山之神。”[1](P4607)这段记载表明,嘉靖皇帝在祭显陵的过程中,曾派驸马都尉邬景和去武当山祭神。

《明实录》中记载了嘉靖皇帝与邬景和较为详细的行踪、日期及行程,如表1所示。

表1 嘉靖十八年(1539)三月嘉靖皇帝南幸承天府行程

三月庚午(初二)日,嘉靖到郑州,周世孙朝堈来朝见,事后驸马都尉邬景和奉旨送其还国,表明此时邬景和与嘉靖在一起。癸酉(初五)日,嘉靖遣邬景和入裕州祭汉世祖光武皇帝,南阳祭汉诸葛亮,襄阳祭晋羊祜祠,均州祭武当山之神。而乙亥(初七)日,唐王宇温来朝见,嘉靖又派遣邬景和与尚书严嵩送其还国,表明邬景和祭完武当山后又回到了扈从队伍之中。

而此时,嘉靖从南阳一路到襄阳,直到戊寅(初十)日的清明节当天才到承天府丰乐驿(钟祥西北汉水东岸),直线距离才70公里,无论如何也不需要几天的时间。这里只能说明,嘉靖的“行在”(天子所在的地方)可能就在襄阳。换句话说,邬景和从裕州、南阳、襄阳祭祀,也一路与嘉靖随行,当到达襄阳祭完晋羊祜祠后,邬景和受嘉靖派遣去祭武当山之神。实录中记载的癸酉(初五)一天之中,连续完成裕州、南阳、襄阳的祭祀,再转去武当山,时间上极为紧张。因此,邬景和祭武当山的时间在甲戌(初六)日相对比较合适。

此次嘉靖南幸承天,李元阳以监察御史的身份扈从,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他是不可能随意单独行动的。从实录的记载来看,邬景和中途祭武当山之神,来到了武当山。因此,我们也有理由认为,李元阳是随邬景和到的武当山。因此,李元阳在武当山的时间,也当在甲戌(初六)日这天比较合理。至于实录中将祭武当山之神这件事的时间写在癸酉(初五)日,可能只是下命令的时间,而不是实际的祭祀之日。

上表还显示,庚辰(十二)日,嘉靖到达显陵;丁亥(十九)日,调荆州知府李士翱为承天府知府;壬辰(二十四)日,嘉靖离开显陵。所以李元阳任荆州知府的时间当在十九日至二十四日之间。这样才与前文中提到的《行状》记载相符:“至承天,复疏,皆不报。议先生外补,会荆州知府缺,乃奏曰:‘荆州要地,御史李元阳堪任。’遂授之。”[4](587~589)

碑文落款并没有李元阳的“荆州知府”衔,表明李元阳在武当山时,还没有任命为荆州知府。同理,李元阳也不会是在嘉靖离开安陆后到的武当山。所以李元阳在武当山的时间当在李士翱任命为承天知府之前,不会迟于十九日。

无疑,这一次离开京城,李元阳被留下任职荆州知府,原因也是受到嘉靖十八年二月份朝臣谏止南幸的大礼议之争的影响。李元阳在扈从嘉靖南下祭显陵的途中,仍然在参与大礼议之争。明朝历史上的大礼议事件,也是在这一年结束,以嘉靖顺利实现南下承天府祭显陵并完成各项祭礼活动等为标志。

(四)荆州任职与归隐故乡

嘉靖皇帝北归后,李元阳在荆州尽职尽责地履行自己的知府之职。《侍御中溪李公行状》记载:“荆襄之间,四百余里无井泉。先生至,即捐俸穿井数十,又作石池以饮马。荆地滨于大江,古堤既圮,七州县皆为薮泽。巡抚顾璘发银八万两,责之司水利者,久无成绩。先生毅然为之,甫期而堤成,荆人遂名其堤与井为‘李公’云。”[4](P587~589)李元阳墓志铭亦载:“公至,筑堤凿井,民甚德之。巡按顾公见之叹曰:‘大禹之后,一人而已!’”[4](P590)

除此之外,李元阳在荆州期间,非常重视教育。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发现了后任内阁首辅大学士的张居正。据《侍御中溪李公行状》记载:“(李元阳)尝试诸生,得太岳张居正卷,大器之,拔为六百人之冠。时太岳年方十三,后果然,皆以先生为知人。”《张太岳集》中载录有张居正给李元阳的三封书信,皆尊李元阳为师,并在《答中溪李尊师论禅》中写道:“正昔在童年,获奉教于门下。”[5](P314)正,张居正自称。

从这通武当山碑刻诗文中所反映的心境来分析,李元阳在荆州知府任上兢兢业业的同时,内心也在经历激烈的思想煎熬。李元阳在盛年时辞官并非一时之意,事实上李元阳早期的作品也流露出归隐思想,而武当山之行让李元阳深有感触,曹炼师的扪月庵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武当山的仙境风光也令他产生了一种陶渊明式的归隐向往。

嘉靖二十年(1541),李元阳的父亲去世,他便趁“丁外艰”之际归隐故乡云南大理,此后四十年间再未出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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