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推动建立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
2022-07-25
南京银行董事会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动建立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
公司及时提请将党建重大职责写入《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主体中的核心地位;严格遵循上级和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与单一最大股东法国巴黎银行进行预先沟通和耐心解释,获得其理解和赞成,率先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并在年内修订党建内容时,再次获得了法国巴黎银行的赞成和理解。
在执行落实方面,公司严格遵行党委对“三重一大”的前置决策制度,切实保障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法定地位和核心作用,推动公司按照章程实现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运作机制,健全了“党委抓总,经营层总抓、条线主建、分行主战”的党领导核心与授权经营关系,有力促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体系深入融合,实现了党委与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无缝对接,提升了公司治理质效。
此外,公司根据法规政策变化和自身实际需要,及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适时完善了包括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股权管理、关联交易等制度规章,年内通过及时宣导重大监管制度,精心制作公司治理法规制度手册,定期开展法规制度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主要股东和董监高的合规意识。
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方面,南京银行确保专门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定位发挥专业议事职能。确保董事提供独立、专业、科学的决策意见,提高董事专业履职、科学决策的能力和监督管理的效果。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2021年,南京银行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和10次董事会以及32次专门委员会、7次独立董事会议,为董事们的专业履职和董事会科学决策、监督管理提供了有效保障。
在公司首年度实施的职业经理人改革中,公司董事会积极调研走访,草拟相关制度,跟进聘任流程,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顶层人才的支撑。公司适时修订完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考评及薪酬激励办法》《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办法》以及《职业经理人业绩考核辦法》;对选聘的高管人员全面实行任期制管理,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依法依规与高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董事会明确对高管层的授权原则和管理机制,保障高管层在公司治理架构下自主经营决策;有序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的各项管理机制,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严格落实高管层、职业经理人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等机制,完善高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提升高管人员履职质效。通过公司章程或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层工作规则、董事会决议、授权书等正式文件形式向经理层授权,保障高管层在公司治理架构下自主经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