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周边个体户纳税问题探析
2022-07-23林赵华
林赵华
引言
我国改革开放以后,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向了市场经济体制,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人们的就业渠道也越来越宽广,自由灵活的就业方式越来越受人们的青睐,因此个体工商户发展非常迅速。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全国范围内都建立起了大大小小众多高等学校,高校周边的个体工商户也越来越多。个体经济的稳定发展是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高校周围的个体经营者也不例外。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给社会带来许多好处,第一,它有利于维护我们国家社会稳定,第二,给我们国家人民增加了许多工作机会,第三,个体户还增加了我们国家的财政税收。但由于大学生税法知识薄弱和商家刻意避税,加上高校周边个体户情况特殊又没有对应的监管措施,因此暴露出许多高校周边个体户税收征管问题。论文从问题、原因和对策三方面内容对此进行了分析。
一、高校周边个体户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1.商家倾向于拒绝开发票
大量的税收工作实践表明,通过发票管税是税收征管重要方法之一。对账册不全的纳税人直接以票控税,查票征税不仅在理论上有科学道理,而且也被长期的税收工作实践所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直接销售给少数不索要发票的消费者外,其他情况均须开具发票。同时发生费用支出列支成本也需取得发票作为合法凭证。这样,通过管理发票就可有效地控制纳税人的经营收入,督促其准确核算经营成果,正确申报纳税。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中,发票是最普遍、最大量的商事凭证。消费者购买物品索要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大学生们在学校周边的个体户店面进行消费遇到需要开具发票的情况时,商家不开正规发票或无法免费开具发票,几乎已成为常态。有些个体户商家更是倾向于直接拒绝,商家给出不开具发票的理由有多种,最常使用的原因是缺少发票,缺少开票设备。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如果商家拒开发票或通过打白条的方式推托,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拒开发票的商家作出相应处罚。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大学生小额消费没有养成索要发票的习惯
通过调查发现,大学生们在周边店消费的物品主要是生活用品、吃饭、零食小吃水果和学习用品,且都是小额消费,绝大部分学生在消费时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有小部分学生在报销学校项目的费用时,才会索要发票。他们对个体户的纳税状况了解不深,认为个体户的纳税情况不是太大的问题,也并不关心个体户的纳税情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的付款凭证,也是消费者事后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证据。购物后不索取发票是对国家和个人都不负责任的行为。一方面,不要购物发票有可能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另一方面,发票也是消费者维护权益的法律依据。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消费者不能提供发票,就会陷入被动。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应主动索取发票或对商家出具的购物消费凭证要妥善保管,并尽可能地保存到商品所保证的期限,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作为证据向当地消协投诉。
3.税务局对高校周边个体户的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的税收征管措施
高校周边的个体户经营活动特点和一般的个体户经营活动不太一样,我们知道高校周边个体户进行经营活动和学校学生密切相关,但是它们采用的税收制度是一样的。个体户税收一般都是定期定额征收,会有税务会计,然后根据业务情况对个体户进行定期定额。但是高校周边的个体经营户因为学校开学放假而有明显的淡季和旺季之分。高校周边的个体户大都是做学生的买卖,学生放假了,大部分个体户会停止经营一段时间,等待学生开学再继续经营。税务局并没有对这一显著特征做出相应的特别规定。到目前为止,税务局对高校周边的个体经营户经营也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仍然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工作效益不高。对于淡旺季,也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造成高校周边个体户缴税问题日益突出。再者,个体经营户本来就是一些日常的买卖经营活动,特别是学生,平时买个奶茶,买个文具,吃个粉等等,不会去需要发票,所以个体户经营活动收入没有准确的依据,最后,在高校周边,有一些个体经营户并没有营业执照,比如一些小摊子,流动性比较强,税务局并不能有效的进行管理。
二、高校周边个体户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纳税意识薄弱,存在刻意避税的行为
纳税意识是指公民在正确了解税收对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在提高对国家和社会责任感的基础上产生的照章纳税的意愿。纳税意识应包括:正确理解地税的作用和意义,把纳税作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建立牢固的税收观念,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坚持诚信纳税;依法进行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足额缴纳税款;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征管,自觉接受税收检查,违反了税收法律和法规,应敢于承担责任,接受制裁,并予以改正;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实现义务与权利相对应等。对于高校周边多数个体户而言,纳税意识都是不高的,他们会有刻意避税的心理,不会主动去缴纳税款。一般只考虑利润的高低,赚钱的多少。对税收方面的政策没有正确的理解,缺乏认知,普遍认为纳税是一种损害自己经济利益的行为。由此产生尽可能地不交税,尽可能地不和税务局打交道的心理和行为。
2.大学生的财税意识模糊
高校周边的个体户大都是做学生的生意,这些个体户的主要消费者主要是大学生。因此,我们通过给学生和个体户发放问卷和线上、线下去实地调查,询问等这些方式来了解实际情况。以学生作为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得到的调查结果是:大学生认为自己税收意识模糊占比达到65.96%,认为自己不模糊仅占5.32%。学生们对发票的含义缺乏认识,大部分学生是对这些个体户需要缴纳什么税一点都不感兴趣的。他们不清楚也不关心国家的税收制度,对税收方面认识是非常模糊的,并且没有监管意识,自己利益遭受损害也不会拨打监管电话进行维权。在平时生活中的常识和一些生活中信息,大多数学生只了解税收概念和意义。对于更深一点的税务知识是不理解的,并且不清楚自己进行消费什么情况下有权要求商家给自己开具发票。关于个体户门槛的具体金额、基本税种、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区别以及其他专业问题,人们知之甚少。相比他们更关心价格实惠、性价比高的商品或服务。即使知道自己有权开发票,但由于缺少报销渠道,大都是学生都是这种态度,与其浪费时间去索要发票还不如直接不要发票,只有少部分同学是自己需要拿发票去报销而问商家索要发票。
当然,学生所学的专业不一样,学财务、经济和金融类专业的学生,纳税意识相对来说高一些。而学理工类专业的学生,因税收种类繁多,税收制度复杂,所以对财务,税收,发票方面知识更加薄弱。而学校通识选修课上关于这方面课程甚少,建议高校多开一些关于财税知识的选修课,提高大学生们对税法知识的认知能力。
3.税务机关对高校周边个体户纳税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监管效率差
(1)对高校周边个体户经济的发展估计不足,重视度不够
各级税务部门对个体经济的地位,认为个体经济只是对社会经济的补充。其实,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经济发展迅速,性质也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再者,我国重视公民教育,中国高校发展建立数量惊人,由此便新生出一批具有特殊性质的高校周边个体户。对个体经济发展的估计脱离实际,受“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和各经济成分税收征管投入产出比比较的影响,各级税务部门对个税的认识不够重视。各级税务部门在人员、财产、物的分配上,始终倾向于对企业的税收征管,导致各级税务部门对个体户经济的管理落后,跟不上个体户经济发展变化的速度。个体工商户作为纳税人中的一员,理应和企业纳税人一样,享受相同的纳税人权利,履行相同的纳税人义务。
(2)对高校周边个体户经济的纳税监管效率差
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受个体工商户数量多、经营地点分散、经营范围广、经营方式多变、流动性强、业主素质偏低等特点的影响,税务部门要对个体工商户投入比企业纳税人更多的征管资源,同时也具有更大的管理难度。通过对税务局及相关人员的询问,我们了解到对于高校周边个体户税收,一般来说,会指派一名税务会计师,税务会计师通常负责高校周边周围几家到几十家的税务管理,管辖范围非常广泛。在这种情况下,税务会计师往往会感到害怕困难,导致责任感薄弱,管理中的逃税问题也难以察觉,因此监管效益差。再者,高校周边个体户有它的特点,高校寒暑假的到来,高校附近的个体户收入有明显的淡季和旺季。然而,税务局并没有对这一显著特征做出相应的特别规定。仍然根据地区、地段、设备等批准一个月的应纳税额,工作效率不高。最后,个体户申报纳税意识和学生税收意识不够。而且加上高校周围的个体户,税务管理人员进行的检查数量非常少。所以高校周边个体户进行经营活动,税务机关监督和管理起来难度很大,难度大,达不到效果,效益差。个体经营是多样化的,收入水平不平等。当个体户未能达到纳税门槛时,获得发票的程序就很复杂,导致他们不申请发票,也不能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所以税务局想要摸清楚个体户收入来税收很困难。
三、完善高校周边个体户税收征管的对策
1.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宣传和辅导,普及正确的纳税意识
税务部门要重视个体税收宣传和辅导,普及正确的纳税意识。由纳税服务部门对“宣传及时性”负责,做好税法宣传工作。同时,该局结合纳税人体验日活动,开展零售业税收政策专项业务辅导。针对纳税人对部分行业税收政策和业务操作掌握程度不高的情况,对零售业进行专题培训。通过整合各界社会资源,加强与地方政府宣传、文化、公安、地税、工商、财政、教育以及新闻媒介等部门内外结合,邀请纳税人和广大市民参加,开展部门联动,征纳互动,实现税收宣传由部门行为转为政府行为,由行业宣传变为社会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税收宣传工作的良好风气。在宣传形式上,要针对各类纳税人需求,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形象直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税法咨询、有奖竞猜、公益广告、短信、办税指南、漫画展览、文艺表演等系列活动而丰富税收宣传的内容。在宣传对象上,要区分层次,因人而异,对各个阶层的人员选择不同的侧重点,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吸引力。在宣传重点上,要注重寻找纳税意识薄弱的“盲区”,如个体税收、农村税收和偏僻地区的纳税人,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使“盲点”变为“亮点”,不断扩大税收宣传影响度和覆盖面。
2.提高大学生税收意识和普及发票专业知识
税收本来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的理念,要普及个体户纳税意识,公开财政预算,让个体户清楚知道他们所交的税款是用来国家建设或者发放福利,帮助弱势群体的,而不是上交给税务机关的,让每一个纳税人都站在社会的高度明理诚信上,依法纳税并提高自己的纳税意识,为国家建设贡献出一份力量。所以要提高大学生的纳税意识,使税收管理部门的工作得到有效进行。税务征管部门应在高校进行宣传发票知识讲座,消费者可以为每笔消费开具发票,如果向个体户索要发票被拒绝以后,消费者可以通过正确的途径进行维权,给税务部门打电话进行投诉,说明情况给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让他们进行如实调查,核实,处罚个体户,没收违法经营所得,并让个体户给消费者提供发票。此外,学校应该开设通识选修课程,要求学生都修这门课程,以此来加强大学生税收意识,并且在学校利用好条件进行宣传,或者利用平时校园各种各样的比赛来加强大学生的税收意识。
3.税务机关可为高校周边个体户提供优惠政策,提高监管效率
税务部门可以根据高校周边不同种类的个体户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或者对于经营不同行业经营活动的个体户制定出比较适合它们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让个体户少交税,税务部门效率也会提高。高校附近的个体户具有营业额波动大、商户营业额频繁的特点,具体处理其税务管理问题时应享有酌处权。例如,为了解决人员流动不稳定的问题,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高校周围个体工商户的一般波动规律,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期限可以从月、季、年改为旺季3 月-6 月,9 月-1 月和淡季2 月、7 月和8 月。对于经营活动相对比较旺的月份,营业额比较多,可以加强管理和加强监督,调整这些月份的额度,保证个体户所缴纳的税款符合它实际的经营情况。而对于学校周边个体户淡季,学生都不在学校的季节,要给予相对应符合情况的优惠政策。我们知道个体户会流动比较频繁,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比较灵活的行业。
税务部门要加强监管。为确保个体经营者能够独立、足额纳税,需要一套完整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监管制度。要消除个体户纳税心理障碍,提高个体工商户对账簿重视度,税收人员定期去检查个体户的账簿,对于不健全的账目以及不规范的进货销售进行调整,以此来保证账目的真实性,然后对一些有规模的个体户账目进行依账征收,并给予优惠,嘉奖鼓励其他个体户向此学习,对于异常的账簿进行评估,对不听从管理,违法的个体户进行打击,树立反面教材,普及正确的纳税意识,以此达到教育和管理的目的,使税收的严肃性得到进一步维护,让个体户指导,正确纳税,足额纳税,实际上就是在保护自己的权益,让自己更安心的进行经营活动。
四、结语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高校周边个体户群体规模也越来越大。论文主要写高校周边个体户缴税方面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相应的对策。虽然这些研究结论相对来说是比较浅显的,但是希望能提高大学生们的税法认知水平,促进高校周边个体户经营活动的纳税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