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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潼湖地区儿童非故意伤害认知情况调查及其相关因素分析

2022-07-21文海聆姚业科唐志林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卫生院广东惠州516039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22年14期
关键词:故意伤害惠州因素

文海聆,姚业科,唐志林(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卫生院,广东 惠州 516039)

非故意伤害属于无目的和无意识的伤害,是指在各种意外事故中导致人体受到的伤害,如车祸、溺水、烧伤、烫伤、中毒、高空坠落等[1]。儿童因年龄小、认知能力不足,在非故意伤害中的占绝大一部分[2]。近年来,有报道称非故意伤害是全球导致儿童伤、残、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对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3-4]。而相关经验表明,关于儿童非故意伤害通过有效的干预措施可以得到预防和控制[5]。在我国,尤其是欠发达的地区,对儿童非故意伤害的研究和干预较少,在惠州地区更是空白,因此,本研究对惠州潼湖地区的儿童开展非故意伤害的现状调查,并对影响儿童非故意伤害认知情况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旨在为针对性地对儿童非故意伤害干预工作开展提供循证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法,在惠州潼湖地区随机抽取城镇小学和农村小学各两所,整群选取四、五、六年级学生共1000人作为本次调查对象。

1.2 方法 采用自制的《小学生非故意伤害调查表》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选取的儿童进行调查,调查表分为3大板块:①学生基本资料:包括学生的性别、年级、学校、是否为独生子女、留守儿童以及是否发生过非故意伤害、父母的文化程度以及职业等。②非故意伤害预防能力和行为的自我评估,包含6道题目,预防能力的评估包含是否有学习过伤害相关的知识;是否有预防非故意伤害发生的能力;是否可以在意外来临时自救或与他人互救,采取3级评分法,从有、没有、不清楚中选择,有为2分,没有为1分,不清楚为0分。行为评估包含在户外玩耍是否会观察周围的环境;在进入陌生环境时是否会观察紧急出口;在体育活动前是否会做相应的准备,采取4级评分法,从总是、经常、偶尔、从不中选择,总是为3分,经常为2分,偶尔为1分,从不为0分。③非故意伤害相关知识,包含24道题目,包含自然灾害、交通安全、日常生活等方面,每题2分,答错或不答不计分。本问卷经过反复的测验,具有较好的效度和信度。以相关知识的评估作为最后的分组标准,以29分为及格线,将≥29分的儿童纳入及格组,将<29分的儿童纳入未及格组。

调查时,以班级为单位,为保证调查问卷的有效性,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对学生统一进行指导填写,由学生独立完成并当堂收回。收回后,调查员对所有问卷当场进行全面的审查,对有疑问的及时进行核实和补充。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满足正态分布且方差齐的计量资料采用(±s)表示,采用两样本独立t检验比较组间差异,计数资料用率表示,采用χ2检验,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儿童非故意伤害认知情况的相关因素,P<0.05表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分组情况 根据分组标准,及格组有426人(42.60%),未及格组有574人(57.40%)。

2.2 两组儿童的基本资料比较 及格组儿童的年级是六年级、学校为城镇、是独生子女、发生过非故意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的文化程度为高中以上的人数占比比例高于未及格组(P<0.05),未及格组儿童是留守儿童的人数占比比例高于及格组(P<0.05)。见表1。

2.3 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将表1中具有差异的变量作为自变量、将是否及格作为因变量。将及格=1,未及格=0,年级为六年级=1,年级为四至五年级=0,学校为城镇=1,学校为农村=0,是独生子女=1,不是独生子女=0,不是留守儿童=1,是留守儿童=0,有发生过非故意意外伤害=1,未发生非故意意外伤害=0,父母的文化程度为高中以上=1,父母的文化程度为高中以下=0。结果显示,学校为农村小学、留守儿童是发生非故意伤害知识不及格的独立危险因素。年级为六年级、父母的文化程度为高中以上是非故意伤害知识不及格的保护因素。见表2。

表1 两组儿童的基本资料比较[n(%)]

表2 影响儿童非故意伤害认知情况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2.4 儿童的非故意伤害预防能力和行为的自我评估情况 在本次预防能力的调查中发现,有53.2%的学生学习过伤害相关的知识,有32.30%的学生认为自己有预防非故意伤害发生的能力,有42.30%的学生认为自己在意外来临时可以自救或与他人互救。

在本次预防行为的调查中发现,有32.60%的学生在户外玩耍时总是会观察周围的环境,有23.10%的学生在进入一个人陌生环境时总是会观察紧急出口,有21.4%的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前总是会做相应的准备。

3 讨论

在本次调查中发现,本地区儿童关于非故意伤害的认知水平不足,在非故意伤害的相关知识评估中,仅有42.60%的学生达到了及格线,且达到满分的人数很少,分数为2-4分的人数在不及格人群中的占比也有相对较大的比例,低于其他地区相类似的调查结果。说明本地区关于儿童的相关知识的教育不足,在《世界预防儿童伤害报告》[6]中提到给予儿童教育和相关技能的传授可以有效地预防非故意伤害的发生。在李丽[7]等的研究中也提出,对儿童实行知识干预可有效降低非故意伤害事件的发生。而儿童的知识多来源于学习和家庭,因此,学校要加强知识宣教的同时,监护人的相关知识水平的提高也很关键。在本次调查结果中也发现关于伤害相关知识的学习不足,仅有少部分的学生认为自己有预防非故意伤害事件的能力和在意外来临时可以自救或与他人互救,且有预防行为的学生也非常少。因此,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关于非故意伤害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如组织家长陪同共同观影、知识竞赛或张贴海报等,同时也可通过微信的方式向家长推送相关知识,要求家长提高认知水平。

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中显示,学校为农村小学、留守儿童是发生非故意伤害知识不及格的独立危险因素,可能由于农村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因而对学生的相关教育较缺失或相对单一,导致学生的认知能力不足;留守儿童因父母不在身边,由家里的长辈代为照护,因主要照护人年龄比较大,相对来说没有能力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对儿童进行相关知识的教育。结果显示,年级为六年级、父母的文化程度为高中以上是非故意伤害知识不及格的保护因素,可能由于儿童的年级越高、年龄越大,对相关知识的摄入越多,对于知识的积累越多,认知水平也就相对的提高[8]。在唐颖[9]等的研究中也提到高年级是认知水平的保护因素。父母的文化程度越高,安全意识越高,对非故意伤害相关知识的认知水平越高,从而导致儿童有较高的安全意识,认知水平相对较高,在李欣宇[10]等的研究中也有提到,看护人的文化程度为小学和文盲是儿童发生非故意伤害事件的危险因素。因而,提高看护人的认知水平很重要。

综上所述,本地区学生缺乏对非故意伤害的认知,安全意识普遍较低,没有很好的自我保护能力,因而提高学生对非故意伤害的认知水平很重要,要提高学校的相关知识教育和监护人的知识水平,对农村小学和留守儿童加强关注,根据不同年级的学生开展针对性的知识教育,且不定时地开展兴趣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对知识有深刻的印象,从而降低非故意伤害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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