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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科建设理念下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探索与实践

2022-07-20展万程李树礼王金鑫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治安文科警务

展万程,李树礼,王金鑫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概念,强调“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具体描绘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图谱。在这一图谱中,安全治理体系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而治安治理体系则是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治安治理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表征之一,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推进治安治理现代化需要有高质量的警务人才作为支撑,但治安学专业原先以“人文”为主的专业课程、知识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已经难以适应这一需求,亟须以新文科建设理念为引领,对其加以改革与创新。笔者以浙江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近年来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方面的实践探索为基础,探讨新文科理念引领下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基本路径。

一、当前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主要问题

治安学专业是我国公安院校最早开设的公安类专业之一,是为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培养治安专业人才的重要载体,多年来,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了一大批治安专业人才。但由于受所依托的治安学学科发展水平的限制,长期以来,以业务为牵引的专业课程设置模式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专业知识体系没有跟随时代发展而同步更新升级,人才培养仍沿袭传统文科思维下的人才培养模式,导致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具体来说,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专业课程设置不合理

在“大智移云”时代,以公安大数据为引擎推动公安工作向智慧化方向发展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因此,只有顺应这种发展趋势,才能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对公安工作提出新需求,治安工作也不例外。对此,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也早已形成。2015 年4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运用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传感、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创新社会治安防控手段,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实践中,各级公安机关围绕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这一目标,坚持整体智治理念,加快推进数据流、业务流、管理流融合,以大数据应用助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以大数据智能应用为核心的治安工作新模式,不断提高治安工作智能化水平。因此,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应以学科发展为依托,与行业需求相适应,否则,就很难培养出符合行业需求的专业人才。但从目前全国治安学专业的课程设置来看,仍然维持了以“人文”课程为主的体系架构,体现现代科技特别是公安大数据在治安工作中的应用的课程严重缺乏,缺少新文科理念引领下的融合创新,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不够,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不够,与警务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融合不够,导致专业人才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警务科技应用能力、智慧治安防控能力等警务创新能力不足。

(二)培养模式匹配度不高

原先以传统文科专业定位的专业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模式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机关构建现代警务体系、推进治安治理现代化对治安学专业人才的需求,人才培养以知识传输为主,培养模式单一。教学主体方面,虽然依托校局合作机制构建了教师教官联合团队,但这种联合仍然是一种形式上的联合,驻校教官主要承担实训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则更多将其视为课堂教学的补充;教学设计方面,以教师为中心仍是常态,教师是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的主要决策者,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虽然逐渐被广大教师接受,但传统教学理念的惯性以及因教学设计理念改变所带来的巨大投入使得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仍需以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为牵引才能展开;实践教学方面,仍然停留在以“结果达成”为目标的实训教学形态,虽然实训教学在治安专业教学中已有较长历史,但基本教学形态和内在的驱动逻辑并没有发生本质改变,仍然是以结果达成为核心,注重学生显性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获得,对学生缄默知识①尤其是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的内化帮助不大,需要向通过“过程参与”提升能力的实践教学形态转变。[1]

(三)协同育人机制动能不足

新文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特征之一是高校与行业协同育人,通过高校与行业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其在人才、前沿技术、实践条件等方面的丰富资源,充分发挥其在培养学生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改革基本教学形态,推动学生专业知识与行业应用有机结合,这是新文科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也是新文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显著特征。[2]尽管浙江警察学院很早就在全国公安院校中率先建立校局合作机制,先后与16 个县(市、区)公安局建立了紧密型合作关系,搭建校局合作平台,努力构建“警务人才同育、师资队伍同建、理论研发同时、教育资源同享、文化建设同步”的五同合作模式,但从实际情况看,合作公安机关协同育人的观念尚未有效确立,对学生实习在人才培养中作用的认识尚存在差距,原有合作机制在调动双方积极性方面存在不足,缺少推动其长远发展的动力机制,没有实现真正的警学融通共育人才。

二、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思路

新文科建设理念下的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应突破传统文科的人才培养思维模式,采取多元融合的人才培养策略,以继承创新、交叉融合、协同共享为主要路径,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多元主体协同育人,实现跨部门、跨学科专业的深度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融合创新,推动治安学专业从学科导到向需求导向、从跟跑服务到支撑引领的发展。[3]具体来说,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聚焦社会治理与智慧警务新兴交叉领域,优化人才培养方案,跨学科组建教师团队,打造以大类课程群为基础,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智慧治安防控特色微专业课程群为核心的融合课程体系,构建新文科建设理念下的治安学本科专业知识体系。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思路推进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一)以多元融合为基本策略

人才培养的多元融合策略是指改变文科专业传统的以知识传输为主的单一人才培养模式,融合各种校内外教学资源,协同多个教育主体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教学形态等,构建培养主体融合、学科专业知识融合、课程内容融合、教学方式手段融合、学习方式融合的多元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方式的多元融合策略,则是要在新文科建设理念的引领下,以治安治理现代化对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专业融合类课程建设为重点,构建适应治安治理现代化的专业课程与知识体系,在此基础上,改变传统文科专业人才培养以知识传输为主的单一人才培养模式,采取多元融合式人才培养策略,聚焦人才供给侧难题,坚持系统谋划,融合校内外各种资源,多主体高效协同,构建教学主体、课程类型、课程内容、学习过程、学习方式多元融合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养模式。(见图1)

图1 新文科建设理念下治安学专业多元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图

(二)以体系化改革为支撑

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新文科建设理念下的人才培养模式融合是多要素、体系化的融合,不可能单从某个方面达成。浙江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融合,从专业思政、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六个方面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系统化设计,努力打造“警学融通,六位一体”、多元融合的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有助于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教育教学、师资培养、思政工作、校局协同等多方面的统筹发展。培养主体的融合是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体系化改革中最关键的一环。为此,应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校局协同构建教师教官团队,实现培养主体的高度融合。培养主体融合,首先要打破校内各部门间的壁垒,在新文科建设总体布局下整合各方力量;其次,要打破学科壁垒,汇聚法学、社会学、犯罪学、公共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家,构建基于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的学术和教学共同体。[4]

(三)以警学融通为改革动力

治安学专业致力于为公安机关培养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的应用型、创新型警务人才,公安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对治安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不能离开公安行业本身,警学融通协同育人是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必然要求。但警学融通不应局限于实践教学层面,否则在缺乏共同的育人理念的情况下容易使这种融通功利化,最终成为背向而驰、各取所需的表面合作。真正的警学融通既要有利于专业人才培养又要有利于警务实践的探索创新,在人才培养和警务创新的双向互动中共同发展。具体到治安学专业,则应在已有校局紧密合作机制的基础上,以智安小区建设、“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智慧治安防控、未来派出所建设等治安治理领域的最新改革探索为实践源泉,凝练学科专业发展最前沿、新领域,丰富学科专业内涵,开展合作科研攻关,帮助合作公安机关解决警务改革创新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公安机关培养更高质量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治安学专业人才,以高质量的警学融通为协同育人机制提供源源不断的内驱力。

三、治安学专业多元融合人才培养的实施策略

治安学专业多元融合人才培养策略的实施,应以新文科建设理念为引领,以培养适应治安治理现代化需求的治安学专业人才为目标,坚持系统谋划、警学融通、高效协同、改革破题、创新制胜的思路和方法,推动人才培养要素的多元融合,着力构建校局协同育人、教研训一体化运行,“专业思政、实践教学、师资培养、合作攻关、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六位一体,教学主体、课程类型、课程内容、学习过程、学习方式多元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警务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一)坚持思政引领,培养忠诚可靠人才

培养专业人才,首先应解决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新文科建设理念下的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应牢牢把握人才培养的价值导向性,确保人才培养知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使人才培养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警育才,聚焦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发挥专业教学的主渠道与主阵地作用,在专业教学中把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和责任等植入思政教育,自觉做到坚持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教书和育人、言传和身教、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为培养“忠诚可靠、智勇双全”的治安专业人才提供扎实的思想保障。在此基础上,要强化专业特色,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结合点,实现专业思政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的有机融合和相互促进。

要进一步拓展“三全育人”链条,将专业思政从日常教学延伸到专业实习,丰富实习期间课程思政、专业思政形式,明确实习基地思政功能和带教民警思政职责,形成思政课堂“一线化”、思政教育“实战化”格局,在专业实习中强化思政的内化和养成。通过带教教官遴选,将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通的骨干民警选聘为实习带教教官,发挥带教民警在如何服务群众、如何开展执法工作、如何对待嫌疑人等一线执法服务工作中的示范和教化作用,在具体而实在的工作、生活中将带教民警的政治定力、职业能力和人格魅力传导给学生。实习基地还可结合当地丰富的文化和思政资源,定期开展参观、研讨,丰富专业思政教育形式,提高专业思政教育成效。

(二)协同共育人才,打造优质师资队伍

一方面,要根据新文科建设理念下的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对教师团队进行跨部门、跨学科专业的结构性重组,在专业系部实体教研室的基础上,依托信息技术探索打造“虚拟教研室”等动态开放的基层教学组织新形态,吸收其他高校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师加入基层教学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积极追踪学科和教学前沿,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努力打造优质师资队伍。目前,浙江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已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如以新专业平台教学建设项目为牵引,以跨学科专业融合课程(智慧治安防控课程)建设为载体,吸收本校其他部门以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的教师加入课程团队,一起开展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交流等研讨活动,推动跨学校、跨部门教师团队教研活动的实体化运作,为建设高水平教师团队打下了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要依托校局合作机制,推动人才培养主体的校局融合,强化教师教官互培互训,定期安排专业教师到合作公安机关进行专业锻炼,合作公安机关民警到学校担任驻校教官,校局协同共培师资,打造一支专职教师、带教教官、兼职教官相结合,适应治安治理现代化需求的高素质教师教官队伍,夯实专业人才培养的师资基础。

(三)开展合作攻关,助推警务改革创新

当前,各地公安机关正在加快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的现代警务体系,浙江公安机关则很早就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始了构建现代警务体系的探索。在2004 年召开的浙江省第二十次公安会议上,就已提出构建浙江现代警务机制的目标。通过多年来的改革发展,浙江公安机关已初步形成了以“八张名片”为标志、“八大体系”为核心的现代警务模式基本样态。但公安改革发展没有终点,当前,浙江公安机关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八张名片”“八大体系”建设为重点,推动现代警务模式逐步成熟定型,加快形成与省域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警务体系,努力在公安工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但构建现代警务体系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完成这一任务,既需要公安机关付出巨大努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也需要公安院校发挥学科专业特长,为其改革创新提供智力支持。推动治安学专业人才模式的创新,关键在于教师队伍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但这种提升离开实践的锤炼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专业教师应围绕当前治安治理中社会关切、行业急需的研究热点与合作公安机关协同攻关,开展智安小区建设、未来派出所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前沿问题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在助力公安机关警务改革创新的同时,提升自己的研究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而且,也只有这种双向互促、注重内涵的紧密合作才是公安机关与警察院校合作育人的内在驱动力。

(四)注重成果转化,丰富学科专业内涵

长期以来,治安学学科专业发展滞后于治安业务的发展是学科专业发展状况的常态,学科专业对治安业务的支撑力度弱,专业教师对治安实务的服务能力低,决定了学科专业难以从对行业跟跑服务向支撑引领转变。形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的治安学研究往往采取“现象—对策”的研究思路,但治安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不仅要摆脱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犯罪学、公共管理、信息科学等学科基本内涵的束缚,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更应按照“现象—原理—成因—对策”的研究思路,构建具有本学科特色的学科理论体系,而过去的学科建设往往忽视后者,导致一直难以在学科专业发展方面取得突破。治安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融合创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推动专业知识与警务前沿的融合,及时将最新研究成果转化运用于学科专业建设,不断丰富学科专业内涵,尤其是要通过反复的演绎和推理,形成具有本学科特色的治安学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同时形成不同的思维进程或思维方向,并将其转化到专业课程中,丰富专业课程的知识体系,[5]提升专业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培养学生警务创新能力。在此基础上,通过高质量专业人才培养和高水平支撑引领,反哺警务实战,形成警务研究、人才培养、警务创新的螺旋推进。

(五)做强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实践平台

教学实践基地是教学过程对接工作过程,实现专业知识与治安业务流程有效融合的载体,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合作公安机关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也有利于将其作为教师培训锻炼的平台,实现新教师规培和老教师警务工作能力锻炼制度化,为新教师深入实务、观察实务、总结实务、反思实务提供条件,为老教师把握警务工作前沿,开展学术研究,通过研究服务实战、引领实战提供平台支撑。在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中,以紧密型校局合作单位为对象,围绕“实战实用实效警务人才培养、智慧社会公安机关战斗力生成、公安院校教师服务实战引领实战能力提升”的目标,打造适应治安治理现代化需求的“教研训一体化”实践教育基地,将人才培养嵌入治安业务流程,通过教师教官的高效协同共同培养治安专业人才。(见图2)

图2 “教研训”一体化实践教育基地核心功能

(六)强化实践教学,提升警务创新能力

新文科不是新工科、新医科等概念的简单延续和模仿,而是在面对更广阔的社会变迁、文化变迁和生活变迁背景下对学科建设思维、理念和体系的重构,因此新文科建设将面临更为广泛、更为复杂、更为敏感的问题。[6]新文科建设理念下的治安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帮助相关专业的学生准确理解复杂变化的社会治安形势,形成基于学科专业知识的警务改革和创新能力,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强化实践教学。要依托实践教学基地,努力推动教学形态的改革,使实践教学不再局限于学生显性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获得,而是将学科理论和专业知识融入实践教学,助推学生对缄默知识的获取,真正实现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内外兼修。努力改变实践教学形态,加大实践教学类课程建设力度,依托合作公安机关,以接处警与巡逻勤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等课程为载体,组建教师教官联合教学团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开展实践教学,推动学习过程与工作流程融合、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融合,强化对学生公安业务能力和公安职业素质的培养,不断提升学生的治安业务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协调处理治安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

注释:

①英国思想家迈克尔·波兰尼在《人的研究》中首次明确提出缄默知识的概念。人类的认识有两种,通常所说的知识是用书面文字或地图、数学公式来表达的。这只是知识的一种形式,还有一种知识是不能系统表述的,例如我们有关自己行为的某种知识。如果将前一种知识称为显性知识的话,那么,就可以将后一种知识称为缄默知识。它与显性知识相对,是无法言明的知识,具有默会性、个体性、情景性、文化性、相对性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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