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背景下我国转型金融的发展路径探究
2022-07-20王韧
王 韧
(山东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山东 济南 250002)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深入分析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 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人民日报》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二十国集团(G20)财长与央行行长第一次会议提出,各方应发展转型金融以支持有序绿色转型。2022年6月,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认为,转型金融在推动实现有序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推动“双碳”目标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还应高度关注高碳行业、高碳地区所面临的转型阵痛,更多利用市场化手段推动各类行业渐进有序转型。转型金融作为顺利推进“双碳”工作、实现高碳行业平稳转型的重要手段,弥补了绿色金融仅关注“绿色企业”的短板,更加适合我国能源结构特征,符合我国转型发展实际,因此科学构建转型金融发展框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转型金融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要求
从转型金融的内涵及特征来看,转型金融是高碳经济活动走向绿色升级转型的必经之路。较之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支持范围更广,更侧重满足电力、石化、钢铁等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资金需求,有助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企业在绿色转型趋势下实现减污降碳“软着陆”,对传统高碳行业的平稳有序、可持续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将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提供时间窗口,更符合碳达峰阶段的中国国情。
(一)转型金融的概念界定与内涵特征
转型金融的概念是在全球推动气候转型和发展可持续金融的背景下,最早于2020年3月由欧盟技术专家工作组在《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中提出。虽然目前国内外关于转型金融的概念尚未形成统一意见,但不少国际组织、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已经对转型金融的内涵、原则、披露核心要素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见表1)。国内部分专家基于国际上可持续金融的概念,从转型金融的服务对象上进行了界定,认为转型金融是针对市场实体、经济活动和资产项目向低碳和零碳排放转型的金融支持,尤其是针对传统的碳密集项目、经济活动或市场主体。在官方层面,2022年1月,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转型金融的相关文件,提到“转型金融是专项为碳密集行业低碳转型提供金融服务的创新工具”。本文结合国际上关于转型金融内涵、特征的表述以及国内现有金融体系和“双碳”目标发展的实际,认为转型金融的概念可作如下界定:为应对气候变化影响,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高碳企业向低碳转型为主要目标,基于明确的动态技术路径标准,运用多样化金融工具为市场实体、经济活动和资产项目,尤其是传统碳密集的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和资产项目向低碳和零碳排放转型提供的金融服务。
表1 有关国际组织对转型金融相关释义概览
基于上述概念分析可见,转型金融的内涵特征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转型金融的支持对象不仅涵盖具有低碳、减碳效应的项目或活动,也包括建立了明确减碳目标和实施路径的主体,其中“明确的减排目标”应与《巴黎协定》或国家碳中和的目标保持一致。从投融资对象覆盖的主体来看,转型金融可以应用于高碳行业,比绿色金融更加灵活、范围更广。二是转型金融中关于转型活动的目标应符合“可衡量、可报告、可核查(MRV)”三个原则(2)马骏:《碳中和愿景下的绿色金融路线图》,《中国金融》2021年第20期。。其中,可衡量(measurable)是指转型企业提出的转型目标必须是具体、可量化的目标,不能空洞抽象,更不能似是而非;可报告(reportable)是指转型企业需要对转型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转型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披露和报告,避免出现“洗绿”风险;可核查(verifiable)是指转型企业的转型情况要经过第三方机构核查与验证,尤其是在转型目标较为复杂的情形下,确保转型目标可实现。三是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个基于动态技术路径的标准(比如煤电企业转型为新能源企业),而后者往往是对诸如“采购绿色标的”之类的静态描述(比如采购新能源设备);转型金融往往用于支持一个转型企业,并需要符合MRV原则,而传统的绿色金融大多用于支持绿色项目;转型金融工具的融资成本一般要与转型效果挂钩,而传统的绿色金融工具很少采用这种做法。
(二)我国发展转型金融的必要性
1.高碳行业转型资金需求巨大,传统绿色金融无法满足。考虑到统计口径不同,综合各方面研究测算,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大致在100万亿元以上(详见表2)。转型市场资金需求方面,根据中金公司测算,重点排放产业(3)中金公司测算的重点排放产业包括电力、交通运输、建筑、钢铁、农业、水泥、化工。碳达峰所需的投资总量为22.3万亿元,而要实现碳中和,则资金需求量将高达116.5万亿元(详见表3)。现阶段,我国传统绿色金融仅支持了约7%的经济活动,根本无法满足高碳行业庞大的转型资金需求,同时在2021年新版的绿色债券支持目录中,为了对接国际绿色产业标准,将煤炭清洁生产及利用、燃煤发电机组调峰灵活性改造等项目剔除在外,让煤电这类减排压力最大的高碳行业无法得到绿色金融支持(4)王韧:《中国绿色金融治理效应评估及绿色政策选择——基于 334 家公众公司的微观数据》,《宏观经济研究》2021年第6期。。
表2 我国碳达峰碳中和资金需求匡算
表3 我国重点排放产业碳达峰碳中和资金需求匡算
2.有助于支持高碳行业大规模顺利转型,防范各类重大风险。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各类经济活动的碳强度要明显高于以服务业为主的发达国家。以八大高碳行业(5)八大高碳行业为火电、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造纸、航空、化石能源产业(包括石油和天然气采掘业)。为例,其占全国GDP比重约20%,考虑到这些行业又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预计占用的金融资源比重将超过20%。如果这些高碳行业不能够顺利实现低碳转型,那么其已经占用的金融资源很可能会出现估值下降和违约风险。如果要顺利转型,就必须投入大量转型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升级或研发新的低碳业务。实践经验表明,如果没有新的转型资金投入,绝大多数高碳行业很难完成转型。另外,八大高碳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庞大,据不完全统计,仅全国煤炭和钢铁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就在850万左右,而这种行业往往是当地的支柱性产业,一旦转型失败,除金融风险外,还会产生大量失业等社会风险、税收收入下降等财政风险。
3.平衡降碳和发展,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提供时间窗口。“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长期以来呈现的能源结构特征,2020年我国原油、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分别高达73.5%和42%,而核能、风电等新能源规模还不大,短期内我国高度依赖煤炭的能源结构恐怕很难打破。2021年我国全年能源消费总量52.4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2%,煤炭消费量增长4.6%,原油消费量增长4.1%,总体仍呈增长趋势。在当前全球地缘政治复杂、能源资源紧张的大背景下,保障能源安全是重中之重。如果贸然大幅度压减煤炭消费,或者进一步加大绿色金融的替代效应,都将会加大国内能源价格波动,影响电力供应和经济安全。因此,要平衡降碳和发展,在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碳达峰碳中和,通过大力发展转型金融,支持煤炭、火电等高碳行业有序降碳,为我国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争取更多时间。事实上,能源领域中的火电行业碳排放量最高,也意味着未来减排空间最大,如果能够通过转型金融保障其顺利转型,对全国的“双碳”目标实现将有重要贡献。
二、转型金融的国际经验与国内探索
转型金融最早由欧盟提出的“可持续金融”演化而来,目前以欧盟为代表的各类国际组织经过几年的探索,已经由标准制定转向方案实施阶段,在转型金融产品开发上取得了一定突破,为高碳行业提供了有效的转型资金。同时,结合国际转型金融发展的经验,我国政府监管部门也在积极推进转型金融发展,部分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都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先期探索。
(一)转型金融的国际经验
在产品创新方面,近年来转型金融在国际金融市场得到了广泛关注和快速响应,截至2020年底,各国金融机构已经累计发行了13种转型债券,其中,作为转型金融的主流工具——绿色、社会和可持续发展债券(GSS)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两者的发行量在2021年前三季度合计达到7792亿美元。尤其是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其资金投向不针对特定项目、特定行业,而是针对用于更为广泛的一般性活动,主要与企业绩效指标(KPI)挂钩,因此相较于绿色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对于高碳行业的作用比较明显。2021年3月,日本某建筑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基础上,创新推出了混合型可持续发展挂钩绿色债券(SLGB),即将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与SLB的绩效结构相结合的混合型债券,预计此类债券会在未来几年迅速获得市场认可。
在助力高碳行业转型方面,亚洲开发银行正在联合英国保诚集团、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等10个亚洲中低收入国家制订煤电退出项目的金融方案。该方案计划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即公私合作模式买断火电厂,以“转型债券”的名义从金融机构获得低成本贷款,在不影响火电厂现有利润率的前提下实现其提前关闭(10至15年内关闭,一般运营年限为30年),并利用发电厂未来10至15年的收入偿还金融机构。在此过程中,也为此类高碳产业工人退休或转型、相关国家能源结构转型留下过渡时间(6)高波:《推动转型金融在我国实施有必要性》,《清华金融评论》2021年第11期。。
(二)转型金融的国内探索
从政策引导层面来看,2022年4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 2022年研究工作电视会议,提出要以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继续深化转型金融研究,实现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序有效衔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二十国集团(G20)财长与央行行长第二次会议期间表示,我国将继续牵头推进制定转型金融政策框架等工作。2022年6月,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第二次会议提出,中国人民银行将牵头起草金砖国家转型金融经验总结报告,并继续加强在转型金融领域开展合作。2022年1月,浙江省湖州市已率先出台《深化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构建低碳转型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以碳密集行业低碳转型、高碳高效企业发展、低碳转型技术应用的金融需求为重点,建立与低碳转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与碳密集行业良性互动。
从金融机构实践来看,目前,与国际市场的转型金融实践类似,国内已有的转型金融工具以转型债券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为主。2021年初,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发布了《转型债券管理声明》和《转型债券框架》,明确定义了转型债券并给出了转型项目类别。2021年1月7日,中国银行遵循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的《气候转型金融手册》(2020),参考《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行业分类,成功定价发行金融机构公募转型债券。中国银行此次债券发行交易包括5亿3年期美元债券和18亿2年期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天然气发电及水泥厂余热回收项目。2021年4月23日,中国建设银行在新加坡发行20亿元人民币两年期转型主题债券,票面利率为2.85%。该债券的发行旨在为碳密集型行业中具有显著环境效益的项目带来稳定的资金来源,该转型主题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将投向特选项目,涵盖电力、燃气、蒸汽、制造和钢铁等行业。
三、我国转型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虽然国内转型金融具有庞大的市场需求空间,地方也已经展开了零星实践,但总体而言仍面临一些制约因素,开展转型金融还需破解诸多挑战。
(一)转型经济活动的界定标准缺乏顶层设计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委已经在绿色金融领域制定出台了相对明确的“绿色标准”,这套标准对绿色产业有清晰的界定,使得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能够精准对接绿色产业,让绿色资金直达落地。但是目前相关部委尚未对棕色资产(7)棕色资产一般是指在高污染、高能耗和高水耗等非资源节约型、非环境友好型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能以货币计量且预期能带来确定效益的资产。以及高碳行业的转型经济活动进行准确界定,这使得各类金融机构面对转型金融庞大的市场因“无章可循”而望而却步(8)潘冬阳等:《金融政策与经济低碳转型——基于增长视角的研究》,《金融研究》2021年第12期。。从国际经验来看,虽然对转型经济活动的界定标准也尚未统一,但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国际机构已经提出了多个原则性倡议,我国也可积极借鉴并推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界定标准。比如,日本提出的《转型金融指引》(2020)、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的《转型金融白皮书》(2020)、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的《气候转型金融手册》(2020)。欧盟和东盟也分别在《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和《东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中就转型经济活动的分类标准进行了说明。
(二)契合“双碳”目标的转型金融创新性工具相对匮乏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先“达峰”再“中和”。目前更契合碳中和阶段特征的绿色金融呈现出一定替代效应,而更契合碳达峰阶段的转型金融尚未发挥增量效应。换言之,更多的“绿色企业”满足了转型融资需求,而绝大多数“棕色企业”的转型融资需求无法满足,不利于“双碳”目标的顺利推进。近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大多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所支持的项目类别仍然归属于狭义口径的“绿色项目”,虽然北京、广东、江苏、上海等地的少数金融机构发行了碳中和债券,但其支持对象主要为清洁能源、绿色交通领域,适用于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金融工具较少,目前主要是与可持续发展挂钩的贷款和债券。此外,在传统绿色金融工具中,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也并不适用于债务率较高、转型效果不明显的企业,诸如大批的地方煤电企业,特别是高杠杆企业和中小企业,更为适合的是并购类股权投资和债转股等特殊安排。
(三)与转型相关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高
当前我国对上市企业和发债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已经有了规范性要求,但还缺乏落地性强的操作指引。现阶段相关市场主体开展的环境信息披露范围非常有限,特别是与碳相关的信息披露质量不高,没有制定统一的碳信息披露框架,导致转型目标无法量化(9)蓝天:《绿色转型风险、金融摩擦与最优政策选择》,《南方金融》2022年第4期。。具体而言,我国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主体是重点排污单位、部分上市公司和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但现实中只有少数企业对碳排放、碳强度等信息进行披露,大部分企业包括一些需要低碳转型的企业均未对碳信息进行披露。从2019年至2021年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沪深两市只有约25%的上市公司发布了较高质量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许多传统高碳行业企业即使因污染排放问题受到生态环保部门处罚,也并未在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中进行公开说明。因此,提高高碳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尤其是加强转型过程中的碳减排信息披露,有利于转型活动的识别和转型目标的量化,也有助于转型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
(四)与转型金融协同配套的政策力度不够
推动高碳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多重目标多重约束的综合平衡,转型金融只是关键推动力量之一,此外还需要强化土地、用能、财政等政策协同。尤其是我国转型金融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支持方式不够完善,许多高碳行业迫切需要其他的相应政策支持(10)朱民等:《财政支持金融:构建全球领先的中国零碳金融系统》,《财政研究》2022年第2期。。以能源行业为例,传统化石能源企业在选择向光伏、风能、核电等清洁能源转型过程中,还需要土地、规划、储能等相关领域的配套政策,特别是海上风电,需要吊装、并网发电、用海等更为专业的系列配套措施。在传统制造业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循环利用也需要节能补贴、“绿电”等相应政策支持。在交通领域,氢能化改造还需要加氢站选取、氢能制备等配套措施,这需要符合国土部门、消防部门的相关要求,限制性环节更多。可见,高碳行业转型需要很多配套政策的协同配合,单靠转型金融市场的资金支持,转型成功概率会大大降低,任何一个配套政策的缺失都可能导致转型项目的失败。
(五)部分高碳企业因技术和资金原因缺乏转型能力和意愿
虽然高碳企业对发展转型金融的呼声很高,但实践中很多企业自身仍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高碳企业中的一些中小企业虽然转型意愿较强,但因其技术能力有限,缺乏专业碳捕捉技术、碳封存和二氧化碳再利用技术、碳核算技术等,无法设定清晰的转型路径而无力获取转型资金;另一方面,还有些大型企业技术能力可以保障,但自身转型意愿不高,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已经出现生产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等情况,因此更加担心高成本融资转型会降低其市场竞争力,并未真正认识到碳中和可能带来的“生存危机”,等待观望思想较为严重。此外,高碳企业在能源管控方面相对散乱,仅有少数企业制定了碳排放管理体系,大部分企业均存在多源头管控、“数据孤岛”等问题,对碳资产金融属性缺乏明晰概念。这些因素都阻碍了转型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四、转型金融发展的实现路径
针对上述问题,为加快构建我国转型金融体系,更好地支持高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本文从标准制定、制度创新、风险防控、政策协同、数字平台等五个方面提出加快我国转型金融发展的具体路径。
(一)尽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编制“两类清单”
作为规范转型资金用途和防范“洗绿”风险的重要手段,科学界定转型金融标准不可或缺,具体可通过编制“两类清单”予以实现:一类是转型活动的界定清单,即明确哪些是转型活动,哪些不是转型活动;一类是金融机构转型金融的支持清单,即明确转型金融应该重点支持的领域。关于转型活动的界定清单,从国际上相对成熟的经验来看,应至少包括以下三方面原则:一是转型活动应该具备明确的减碳路径、减碳效果等量化目标(与我国碳中和目标一致)、整个转型周期的时间安排;二是无重大损害原则,即企业的转型活动不应对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三是针对转型路径相对复杂的企业,如果通过转型金融支持目录无法准确识别,还需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加以“转型”认证。关于金融机构转型金融的支持清单,目前国外的星展银行、渣打银行和国内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推出了自身的转型金融支持清单,结合实践探索,通常合理的支持清单应该涵盖政府和监管部门基本达成共识的各个高碳行业的转型活动,当然为支持更多创新性转型活动的发展,清单中还可涵盖其他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且符合转型原则的相关活动。但无论共识类活动还是创新类活动,都建议附加具体的转型量化指标,比如能效水平提升、“绿色指数”、减碳降幅等。基于该类清单,金融机构可以有效降低转型金融的识别成本,同时也可大大降低由于投资方无法熟练驾驭转型界定标准可能带来的“洗绿”风险。
(二)加强转型金融制度和产品创新,破除金融机构“谈煤色变”
虽然转型金融非常合适我国能源结构转型发展实际,但针对煤炭、煤电、钢铁、化工等高碳行业,由于没有统一的转型金融信贷政策,无论大小银行,对高碳行业基本都有“慎贷”倾向。建议通过转型金融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激发金融机构内生活力,盘活转型金融万亿级存量市场。在转型金融制度创新层面,建议金融主管部门研究出台 “转型信贷授信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转型信贷,科学构建高碳行业的信贷准入、利率定价、授信审批等机制,建立与低碳转型目标挂钩的利率定价机制和产品创新机制,健全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碳减排重点领域内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11)张一林、林毅夫、朱永华:《金融体系扭曲、经济转型与渐进式金融改革》,《经济研究》2021年第11期。。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转型项目担保增信支持力度,适当降低担保门槛,简化反担保措施,完善对中小企业转型信贷提供担保增信(12)胡天杨、涂正革:《绿色金融与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效应与抑制效应》,《财经科学》2022年第4期。。为避免期限错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碳企业发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募集中长期低碳转型资金。深入开展转型债券创新试点工作,支持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注册发行转型债券。在转型金融产品创新层面,在用好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贷款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三类转型金融产品:一是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该类贷款是将贷款利率与可持续绩效目标(碳减排、能耗、ESG评级等)挂钩,资金用途较为广泛,不局限于特定绿色项目,是现阶段商业银行应对转型风险推出的金融创新工具。二是可持续发展再挂钩债券。再挂钩债券与挂钩贷款紧密相连,专门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票面利率与底层贷款的ESG绩效目标间接挂钩。三是基于碳账户的转型金融贷款。企业碳账户已经在国内部分金融机构推广应用,即商业银行基于目前碳账户提供的关键数据发放适当额度的转型贷款。
(三)明确转型信息披露要求,防控转型金融风险
现阶段商业银行的信贷客户中很多属于转型行业,或者有较大的单一转型行业客户,这些企业的转型风险往往会传递至商业银行,可能会引发系统性或单一信用风险。另外,随着全球经济不稳定性因素增多,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对的转型风险还有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风险、资产减值或不良率上升风险、声誉风险等。具体分析,当前转型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转型技术更迭替代风险。比如高碳企业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研发绿色低碳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但技术研发周期较长,而产业链合作企业的绿色环保要求也会经常性调整,一旦技术未能达到要求,就会面临替代风险。二是转型相关市场风险。在供给端,转型成本日益上升,其中包括能源价格上升、节能技改成本上升、碳市场带来的碳成本上升等;在需求端,随着绿色消费意识不断增强,高碳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可能下降,造成流动性紧缩。三是转型相关政策和法律风险。现阶段重点高碳行业转型要求日益提高,各类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风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接连出台,生态环境领域的监督考核机制更加严厉,整体而言对于高碳企业的政策法规约束不断趋紧,如无法正常达标,转型企业可能会面临停产、限产等风险。此外,相对于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所支持的项目在后期跟踪管理中需要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为在支持转型金融的同时防止“洗绿”“漂绿”风险发生,建议监管部门明确规范转型融资企业信息披露情况,包括企业转型路径、企业减排情况、转型目标实现情况、环境和社会效益情况、风险因素等。还应加强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自身能力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不定期开展转型风险压力测试,将转型风险管理纳入风险管理框架,重点加强工业、能源、交通行业的转型风险评估。
(四)打好政策协同组合拳,引导转型投资社会预期
虽然转型资金绝大部分由资本市场筹措,但在转型金融发展的初期阶段,转型投融资相关风险和收益与市场化水平不完全一致,需要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发挥好配套政策的协同支持作用。以煤电企业转型为例,在向新能源为主的业务转型中,除转型金融支持外,还需要土地供给、可再生能源消纳、碳排放权交易等政策支持。特别是在财税方面,要强化财政金融协同推进。可建立转型金融贴息补助、风险补偿等激励机制,对积极主动转型的高碳行业企业,可考虑将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纳入财政补偿范围,也可考虑允许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转型融资投资者提供税收减免。建议有关部门对高碳行业转型所需要的配套措施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出台相应措施强化社会资本对转型投资的回报率预期,从而引入更多的金融资源。此外,建议研究设立国家绿色转型协调机制,借鉴服务于长江经济带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模式,探索在黄河流域这样的能源富集带设立国家级的绿色转型基金,针对黄河流域的能源大省、重点区域、高碳行业提供融资支持。当前财政部已经出台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并表明要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可考虑在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旗下设立一批子基金,比如能源行业的转型基金、绿色转型担保基金等。除了国内资本市场,境外资金也可成为支持我国“双碳”目标的重要金融力量。建议加快转型金融国际合作,引入境外资本市场的低成本资金,也可引入国际先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动标准耦合、理念融合、技术对接。
(五)实现关键功能传送,打造转型金融数字化服务平台
实现转型金融框架的有效落地,需要借助多维度的数据资源支持,无论是高碳行业的融资需求发布,还是金融机构转型金融产品的推广运营,都需要一个可支撑产品快速迭代创新的数字平台,以便有效打通转型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此外,碳核算、碳资产管理、环境与气候风险管理等各类工具也具有一定的专业复杂性,需要更自动化、智能化的平台支持,因此,打造一个信息系统平台是数字化时代转型金融市场必须面临的任务。建议现阶段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依托现有各类平台基础,贯通当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碳达峰碳中和服务平台、相关行业大数据平台等,一体化打造转型金融数字化服务平台。前端通过碳排放相关信息的采集,完成转型金融全生命周期的碳核算与碳资产管理;中端实现转型项目认定、环境气候风险识别功能,通过内外部数据采集,完成转型活动评定、气候风险的评估和缓释;后端实现数据分析、监管统计报送功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要求,自动化整理转型信贷、碳排放数据统计等。通过六大功能一体化推进,打开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业务推送窗口,实现银企对接线上化、减碳核算精准化,满足转型金融管理体系的数字化监管。系统化的服务平台不仅能够极大提升转型金融市场的资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强转型金融治理能力,而且也顺应了科技对金融赋能增效的潮流,帮助金融机构适应转型金融业务集团化、规模化发展。